2011年4月13日 星期三

《新婚雜詩》待

《新婚雜詩》五首


收入《嘗試集》






一

十三年沒見面的相思,於今完結。

把一樁樁傷心舊事,從頭細說。

你莫說你對不住我,

我也不說我對不住你,——

且牢牢記取這十二月三十夜的中天明月!




二

回首十四年前,
初春冷雨,
中邨蕭鼓,
有個人來看女婿。
匆匆別後,便輕將愛女相許。
只恨我十年作客,歸來遲暮,
到如今,待雙雙登堂拜母,
只剩得荒草孤墳,斜陽淒楚!
最傷心,不堪重聽,燈前人訴, 阿母臨終語!


三







四.
吾本不欲用爆竹,後以其為吾母十年前所備,不忍不用之。


記得那年,你家辦了嫁妝,我家備了新房,只不曾捉到我這個新郎!

這十年來,看了幾朝帝王,看了多少世態炎涼!

鏽了你嫁奩中的刀剪,改了你多少新衣新樣,

更老了你和我人兒一雙! ——

只有那十年陳的爆竹,越陳偏越響!



五


十幾年的相思剛才完結,
沒滿月的夫妻又匆匆分別。
昨夜燈前絮語,全不管天上月圓月缺。
今宵別後,便覺得這窗前明月, 格外清圓,格外親切!
你該笑我,飽嘗了作客清懷,別離滋味, 還逃不了這個時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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