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館摯友、也是史學圈「胡適研究」的專家耿雲志先生,於8月2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5歲。
自從1949年中共將胡適定調為「戰犯」後,胡在中國大陸便形同諱莫如深之名。即便胡適在近現代中國係屬總機型人物,不論政治、學術乃至外交等領域都有其積極參與的身影,甚至曾發揮關鍵性之決策,惟因其反共立場,中國大陸學界只能以「走狗」、「買辦」等套路式的名詞冠之,無法如實還原胡適在歷史上的「本來面目」。如此情況持續了近30年,直到1978年耿先生於《中華民國史資料叢稿》人物傳〈胡適〉部分重新評價,隔年又在《中國現代文學研究叢刊》發表〈胡適與五四文學革命運動〉一文,人們才再度檢視胡適一生的言論。
耿先生算是中國學界首位持客觀角度進行胡適研究的學者。在當時政治氛圍下,要以公正且完整來進行學術研究根本不可能,但先生力挽狂瀾,獨排眾議而堅持開放的方向,遂使胡適在近代史上的關鍵與重要性得以漸漸平反,甚至造成九〇年代的「胡適熱」。更重要者,耿先生的研究也讓更多人理解到口號或樣版式宣傳,無疑與現實可能存在著天壤之別。
先生在中國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內擔任研究員,後以副所長一職退休;一方面既是中國大陸胡適研究的先行者外,另一方面更屬該園地辛勤的園丁。他不僅進行研究,還參與主持、大量地編輯胡適相關檔案資料,諸如:《胡適年譜》、《胡適語萃》、《胡適遺稿及秘藏書信》、《胡適書信集》、《胡適全集》及《胡適論爭集》等,為後續研究胡適乃至中國近現代史學者鋪設一條平穩的康莊大道。除了胡適研究之外,有關清末立憲運動及中國近代文化轉型的趨向等課題,也都是耿先生極為關心的部分,且在這些領域上亦是成績斐然。 1990年代兩岸交流之後,先生兩次來台;其為人治學樸實無華,而公正客觀和鞭辟入裡的論點,屢獲一致地好評與尊重。如今耿先生仙逝,他不僅留下了精彩的學術成果,其求實態度與耿介身影更令人難以忘懷。我們在此感念耿雲志先生對胡適與中國近現代史的辛勤耕耘!也願其在天之靈能夠安息。
照片敘述:耿雲志先生參加本所「胡適與自由主義:紀念胡適先生一二〇歲誕辰國際學術研討會
拍攝時間:201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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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雲志,1938年12月生,遼寧海城人。1964年於遼寧大學哲學系畢業後,即進入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中國社會科學院前身)近代史研究所工作。
- 中文名
- 耿雲志
- 出生地
- 遼寧海城
- 出生日期
- 1938年12月
- 畢業院校
- 遼寧大學
- 單 位
- 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
一、著作
1.《中華民國史》第一卷(上、下,合著),中華書局1981、82年版。
2.《胡適研究論稿》,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出版。
3.《胡適年譜》,香港中華書局,1987年。
4.《胡適年譜》(增訂本),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出版。
5.《中華文化辭典》(第一副主編),廣東人民出版社1989年出版。
6.《現代學術史上的胡適》(主編),三聯書店1993年版。
7.《胡適語萃》,華夏出版社1993年出版。
8.《胡適遺稿及秘藏書信》(主編),黃山書社1994年出版。
9.《梁啟超》(合著),廣東人民出版社1994年出版。
10.《胡適研究叢刊》第一輯(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出版。
11.《胡適研究叢刊》第二輯(主編),中國青年出版社1996年出版。
12.《胡適研究叢刊》第三輯(主編),中國青年出版社1998年出版。
13.《胡適書信集》(合編),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出版。
14.《胡適新論》,湖南出版社1996年出版。
15.《近代名家著作選萃·胡適卷》,香港商務印書館1997年10月。
16.《胡適論爭集》(上、中、下),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出版。
17.《胡適傳記作品集》,上海東方出版中心,1999年1月。
18.《胡適及其友人》,香港商務印書館1999年5月。
19.《胡適評傳》,(主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7月。
20.《五四風雲人物文萃·胡適卷》,人民日報出版社1999年5月。
21.《蓼草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年1月。
22.《西方民主在近代中國》(主編),中國青年出版社2003年。
23.《胡適全集》(第一副主編)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9月。
24.《耿雲志文集》,上海辭書出版社2005年5月。
胡適私人檔案介紹 1993,pp.466~485 很值得一讀
本書主要描述人作者對中國近代史的個人角讀,包括一些特別的視角、特別的見解。研究歷史,不僅僅是把歷史故事陳述一番,尤其重要的是,要對史事、人物與思想作出分析,揭示其內在聯繫,以見前人的經驗和智慧。
作者簡介
耿雲志,1938年12月生,遼寧海城人。1964年畢業於遼寧大學哲學系,是年人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中國社會科學院前身)近代史研究所工作至今。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學術委員、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現代文化學會會長、胡適研究會會長。長期從事中國近代政治史、思想史和文化史的研究工作,尤以思想史研究為主。先後出版著作、學術資料及工具常22種。在國內外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和文章百餘篇。其中影響較大的主要有《胡適與五四時期的新文化運動》、《論清末立憲派的國會請願運動》(被譯成英文)、《論清末立憲派與諮議局》(被譯成英文)、《孫中山與梁啟超——中國現代化的選擇))、《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再認識》(被譯成英文)、《論清末的反滿革命思潮》、《中國新文化的源流及其趨向》、《傅斯年對五四運動的反思》等數十篇。作為學科帶頭人,親手創立了近代思想史研究室,該室被評為中國社會科學院第一批重點學科。相繼主持院重點課題“近代中國
目錄
自序………………………………………………………………1
論清末立憲派的國會請願運動…………………………………1
論諮議局的性質與作用…………………………………………35
論清末的反滿革命思潮…………………………………………67
辛亥革命前夕的各省諮議局聯合會……………………………105
從革命黨與立憲派的論爭看他們的民主思想準備,…………122
今日的中西文化問題……………… ……………………………140
五四新文化運動再認識…………………………………………163
中國新文化的源流及其趨向……………… ……………………191
西方民主在近代中國的歷史命運………………………………200
關於近代思想史的幾個問題……………………………… ……214
孫中山早期思想和活動的幾個問題……………………………240
孫中山的民權主義與辛亥 命的結局…………………………262
孫中山憲法思想芻議……………………………………………285
孫中山的民權主義與國民黨的政治實踐…………… …………300
康有為的“聖人”情結及其以孔教為國教說…………………322
略論梁啟超謀救光緒皇帝的活動
(1898年9月一1900年8月)……… ……………………………340
五四以後梁啟超關於中國文化建設的思考
——以重新解讀《歐遊心影錄》為中心…………………356
傅斯年對五四運動的反思
——從傅斯年致袁同禮的信談起…………………………371
蔡元培與胡適………………………………………………… …389
胡適與梅光迪
——從他們的爭論看文學革命的時代意義………………414
胡適與《新青年》……………………………………………… 444
胡適私人檔案介紹………………………………………………466
胡適與現代中國的思想學術論爭………………………………486
論胡適……… ……………………………………………………494
讀邵作舟與胡傳論台灣海防書…………………………………506
也談王國維之死…………………………………………………515
胡適的兩首情詩…………………………………………………521
漫談歷史學的訓練………………………………………………526
學貴沉潛,勤、謹、和、緩…………………………… ……533
《聞一多年譜長編》序…………………………………………536
《梁漱溟評傳》序………………………………………… ……541
《胡適著譯系年目錄》序………………………………………546
《張君勱傳》序…………………………………………… ……549
《張東蓀評傳》序………………………………………………552
《中國的文藝復興》中譯本序…………………………………557
《湖南維新運動研究》序………………………………………562
《章士釗社會政治思想研究》序………………………………564
《蔣夢麟學術文化隨筆》序……………………………………568
《梁啟超啟蒙思想的東學背景》序……………………………574
《王照研究》序…………………………………………………577
《胡適紅學年譜》序……… ……………………………………580
主要著作目錄……………………………………………………584
文摘
书摘
梁启超与革命党人恰相反,他认为在当下之中国,欲求民主共和是必不可得之事。他不但认为以革命求共和必不可得,即以和平改革求之,亦非近期所能得到的。在他看来,在中国建立民主共和制度是极难极难的事。
首先,他极力证明,以暴力革命推翻清政府,绝非能得民主共和,可能是更加倍的专制制度。他说:“历史上久困君主专制之国,一旦以武力颠覆中央政府,于彼时也,惟仍以专制行之,且视前此之专制更加倍蓰焉,则国本其庶可定。所谓刑乱国用重典是也。”⑩梁氏借用波仑哈克之说来分析革命后的形势,认为,革命一旦爆发,必倡义者纷起,即使革命领袖分子真诚信仰共和民主,且人格高尚,但不能必保佐命者皆如此。即使首义之军皆能如此,而不能必保其他地方的起义军皆能如此。革命队伍中人,既不能保证皆具革命前所理想的人格,则有一部分人或一部分起义军队不能严格律己,恪守民主共和所必要之种种条件,则纷争必不能免,棼乱必不能免。争乱久之,人民厌乱,只好将自由权力委诸一强有力者,如此则必定仍是专制,人民只有服从的份儿。且,革命后,无论谁,无论哪一党派,哪一部分起义者,哪一个军事集团,或哪一部分人,为巩固自己的权力地位,必拼力增殖自己的势力,而翦除异己的势力。这样就绝无民主共和可言。掌权者、篡权者无论以“民主”——大统领的名义,还是恢复君主的名义,其为专制则是一样的。
革命党人在同改革派辩论(此辩论可远溯至大辩论之前数年)中,亦察觉到,从暴力推翻君主专制政权到实行民主共和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须有一过渡的阶段,所以孙中山曾设想出经军法、约法再到立宪的三步方案,汪精卫等人也曾多次宣传解释这一方案。但梁启超认为,这只是革命党人主观的一厢情愿。一旦暴力革命起来,世势绝非一二领袖分子所能控制自如。况,所谓军政府与地方人民相约各自的权力义务,则军政府维护自己的权力饶有余裕,而人民则究竟以什么来保障自己的权力必能实现呢?所以暴力革命,主动者靠的是武力,以武力得天下,必仍以武力维持之。几乎没有一个肯自动放弃武力,把权力交还给没有实力可与政府相抗衡的人民。法国革命造成革命恐怖的专制是历史上已有的成例。美国华盛顿之能于革命独立后,放弃武力,而接受民选为总统,是因为革命之始,他就是十三州所委托者,而十三州早已实行民主自治制度。这与君主专制下,民间起而革命迥乎不同。
梁启超的结论是:在中国这样的君主专制国里,“革命绝非能得共和,而反以得专制”。
其次,梁启超从实行民主共和制的条件上,论证中国不可能很快地实行民主共和制度。他提出,民主共和制度最关键的运作机枢在议院,所以必须人民具有实行议院政治之能力,方可具备共和国民资格,方可确立民主共和制度。而考察人民之有无实行议院政治之能力,按梁启超的意见,可从两方面去看:第一,由人民选出的议员大多数有无“批判政治得失之常识”,“此为第一要件”。若无此常识,则议院必难形成关乎国利民福的正确议案,亦必难有健全的对待政府的态度。或政府之正确行为不能得其支持,或政府之错误行为不能得其监督与纠正,实际不能发挥议院应有之作用。第二,有无发达完备之政党。近代民主国家皆以政党为政治生活的原动力,且必形成两大政党和平竞争的机制才会有比较稳健的政党政治。
梁启超认为依中国之现实条件,绝难有多数能批判政治得失之议员来运用议院政治。所能竞选者,“非顽固之老辈,则一知半解之新进也”。此辈充斥议院,若前者占多数,“则复八股之议案可以通过”;若后者占多数,“则尽坑满人之议案可以通过”。如此议院,指望国家政治安定,绝无可能。梁氏的议论,有些过趋极端。
至于谈到政党政治,梁氏认为中国更不具备条件。他说:“今日中国无三人以上之团体,无能支一年之党派”。以政党所选之人充议员,则中国若立议院,五百议员中可有上百个党派。其政治运作之杂乱可想而知。
依梁启超的看法,前述两条件:议员之大多数有批判政治得失之常识,有发达完备之政党,这只有在国民程度较高的国家,例如英美等国方可。以中国而论,则绝不可得。国民程度之高低,主要看其有无自治之能力与习惯,有无公益心。中国人,历经两千年专制统治,其政治主动性被汩没已久,向无自治之习惯,更无团体生活的训练。且人各自私,最多只知有家庭有朝廷,不知有社会,不知有国家,公益心无从培养。无自治能力,即不知尊重公共秩序;无公益心,就不能主动地担当公共之责任。而“重秩序尊公益之心理,非养之以岁月而万难成就”。革命党人宣传说,国民资格未备,即以革命养成之。梁氏争辩说:革命者必恃煽起感情,必恃动员众多下等社会之人群,故革命非但不利于培养自治能力与重秩序、尊公益之心理,甚且恰相反。所以他说:“今日中国国民未有可以行议院政治之能力者也。吾于是敢毅然下一断案日:故今日中国国民非有可以为共和国民之资格者也,今日中国政治非可以采用共和立宪制者也。”⑥
梁启超还试图从法理学上论证实行民主政治,实行议院政治之难。
他在《申论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之得失》一文中,分析种族革命(暴力革命)后建立共和立宪制之不可能。虽是针对暴力革命与共和立宪不可能直相衔接而言,但他是从法理上立论,所以较其《开明专制论》实又进一层,更充分显现出梁氏对中国实现民主立宪制之极度悲观。
梁氏分两方面论述。
首先,他提出,既然要实行民主立宪,即不能不遵循卢梭的“国民总意说”,即国家意志,不论表现于立法、行政、司法,或对外关系,均必须以国民总意为最后根据。但他争辩说,国民总意实在无法获得。(1)议院是代议制,议员之意志不等于其所代表的全体国民的意志。(2)欲求真正国民总意,须全民投票。然而中国如此广土众民,直接投票绝无可能。(3)即使能直接投票,其间有形无形的势力干预,造成一部分国民非能按自由意志投票,真的国民总意仍不可得。(4)即使能保证全体都能按自由意志投票,从理论或事实上仍不能得真正之“国民总意”。盖因数亿人民皆同一意见实是不可能的事。
既然绝对的国民总意不可得,乃退而求其次,求得国民大多数之共识,梁氏认为:一则大多数之意志未必即为国利民福所在;二则,真正的大多数实际亦属难得,有势力的一部分人往往通过种种手段、种种影响伪造出“大多数”。多数国民易受外界刺激,易受感情影响,其政治倾向往往不能真正凭个人理性做到真正自主判断。法国大革命时,东京留学生总会闹“取缔风潮”时,皆显示出这种情况。因此,梁氏断定说,在中国欲得国民大多数之意志以为国家决策之根据,以实现民主立宪之根本精神是不可能的。
其次,梁氏又说,民主立宪必实行三权分立制度。三权既分立,则皆不能代表国家最高主权,最高主权仍在全体国民,既在全体国民,则必恃国民总意或大多数国民之意志以体现国家最高主权所在。而前面已说过,国民总意或真正的国民大多数意志皆属难得,事实必流为一部分最有势力者所专擅。故民主共和云云并非事实上所能得到。
以上,是梁氏從革命後的形勢上,從民主共和製的必要條件上,以及從民主立憲的法理上力辯中國無法實行民主共和製度。
梁氏認為,當時之中國不但不能實行民主立憲制,而且也不具備實行君主立憲的條件。他指出,除前面已述國民資格不具備以外,還有許多國家施政機關必要的準備工作完全沒有著手。他舉出如國籍法未定,教育未普及,稅法未定,選區未曾劃定,戶口未普查,地方自治之製度未頒,警察制度亦遠未普及,訴訟法未定,交通不發達,民法刑法皆未定,行政法未頒,且行政司法仍混淆未釐清,如此等等,皆須從容準備。有一未備,倉卒立憲,皆難確立穩固之基礎。
梁氏所述種種理由,無非說明,中國不具備實行立憲政治(包括民主立憲與君主立憲,兩者皆近代民主制度的一種表現形式)的條件。他的論述同樣存在據理想以推斷的毛病,如關於國民總意的說法。而在推論中又有辯勝為快的感情作用,如關於未來議會之預斷,即頗非平情之論。但梁氏又是立憲政治的強烈追求者。他主張,為了在中國真能實行立憲的政治,中國人應當紮紮實實為立憲做準備,此準備時期最適當的形式是實行開明專制。P131-135
25.《蓼草續集》,台北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版,2008年3月。
26.《近代中國文化轉型研究導論》,四川人民出版社2008年5月。
27.《胡適與五四時期的新文化運動》,《歷史研究》1979年5期。
28.《胡適與五四文學革命運動》,《中國現代文學研究叢劃》第1輯(1979年)。
29.《五四運動史研究的新進展》,《中國歷史學年鑑》(1979年)。
30.《蔡元培——新文化運動的讚助者和保護者》,《紀念五四運動六十週年學術討論會論文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0年出版。
31.《論清末立憲派的國會請願運動》,《中國社會科學》1980年5期。
32.《論諮議局的性質與作用》,《近代史研究》1982年2期。
33.《〈揚子江〉並非立憲派刊物》,《南開大學學報》1982年6期。
34.《評胡適歷史學成就及其理論和方法》,《歷史研究》1983年4期。
35.《競業旬報》(評介),《辛亥革命時期期刊介紹》3輯,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36.《梁啟超——資產階級改良運動的宣傳鼓動家》《辛亥革命時期歷史人物》,中國青年出版社1983年。37.《論清末立憲派與諮議局》,《紀念辛亥革命七十週年學術討論會論文集》,中華書局1983年出版。38.《論梁啟超在清末的政治宣傳》,《近代中國人物》第一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重慶出版社1983年出版。
39.《1905年反美愛國運動中的資產階級》,《近代史研究》1985年1期。
40.《胡適與陳獨秀》,《安徽史學》1985年2 期。
41.《論〈新民叢報〉前期梁啟超對思想啟蒙運動的貢獻》,《戊戌變法與康有為梁啟超》,廣東人民出版社1985年出版。
42.《也談邵飄萍是否共產黨員的問題》,《近代史研究》1985年6期。
43.《孫中山的民權主義與辛亥革命的結局》,《歷史研究》1986年6期。
44.《胡適傳略》,《中國社會科學家傳略》第十輯
45.《關於史學理論與方法問題》,《福建論壇》1987年1期。
46.《今日的中西文化問題》,《中國傳統文化的再估價》,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出版,香港商務印書館轉印。
47.《胡適與抗戰》,《民國檔案與民國史研究論文集》,檔案出版社1987年出版,《安徽史學》1988年2期轉載。
48.《抗日戰爭時期的胡適》,《胡適研究叢錄》,三聯書店1988年出版。
49.《蔡元培與胡適》,《論蔡元培》,旅遊出版社1989年出版。
50.《胡適與中西文化》,《中國近代文化問題》,中華書局1989年出版。
51.《近代文化與儒學》,《人民日報》1988年3月21日。
52.《論胡適的文化觀及其現代意義》,《論傳統與反傳統》,山東人民出版社1989年出版,台北聯經出版公司轉印。
53.《教育是現代化的基礎工程》,《改革》1989年1期。
54.《孫中山早期思想和活動的幾個問題》,《歷史研究》1989年5期。
55.《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再認識》,《中國社會科學》1989年3期。
56.《孫中山與梁啟超——中國現代化的選擇》,《歷史研究》1990年5期。
57.《胡適與國語運動》,台北《國文天地》1990年12期。
58.《論清末的反滿革命思潮》,《辛亥風雲與近代中國》,貴州人民出版社1991年出版。
59.《胡適整理國故平議》,《歷史研究》1992年2期。
60.《收回利權運動、立憲運動與辛亥革命》,《近代史研究》1992年2期。
61.《胡適與梅光迪——從他們的爭論看文學革命的時代意義》,《中華文化的過去現在與未來》,中華書局1992年出版。
62.《梁啟超先生學術思想述評》,《北京圖書館館刊》1992年2期。
63.《七七事變後胡適對日態度的改變》,《抗日戰爭研究》1992年2期。
64.《孫中山憲法思想芻議》,《歷史研究》1993年4期。
65.《中國現代新文化的幾個問題》,《東西文化交融的道路與選擇》,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 年出版。66.《胡適文化心態形成的歷史背景及其特點》,《胡適與現代中國文化的轉型》,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93年出版。
67.《胡適私人檔案介紹》,《近代史研究》1993年6期。
68.《中國新文化的源流及其趨向》,《歷史研究》1994年2期。
69.《讀邵作舟與胡傳論台灣海防書》,《甲午戰爭與近代中國和世界》,人民出版社1995年出版。
70.《歷史能給我們什麼》,《史學理論研究》1996年2期。
71.《胡適與《新青年》》,《胡適研究叢刊》第2輯,中國青年出版社1996年。
72.《“天人合一”別識》,《傳統文化與現代化》1996年4期。
73.《孫中山的主要遺產與我們的未來》,《北京社會科學》1996年5期。
74.《辛亥革命時期孫中山的民生主義》,《廣東社會科學》1996年5期。
75.《〈中國哲學史大綱〉導讀》(合著),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12月出版的胡適著《中國哲學史大綱》。
76.《略論胡適的傳記理論與實踐》,《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學報》1998年期。
77.《胡適與近代中國的思想學術論爭》,《〈胡適論爭集〉序》,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出版。
78.《古代民本思想與近代民主制度》《炎黃春秋》1998年增刊,《炎黃文化研究》第5輯。
79.《胡適與五四後中國學術的幾個新趨向》,《浙江學刊》1999年第2期。
80.《略論梁啟超戊戌政變後謀救光緒皇帝的活動(1898.9—1900.8)》,《歷史研究》1999年4期。
81.《應當如何評估五四新文化運動》,《東岳論叢》1999年第2期。
82.《再論五四新文化運動的歷史地位問題》,《中國文化研究》1999年4期。
83.《再論五四時期的反傳統問題——以家族制度為中心》,《中華文史論叢》(上海)第61輯2003年3月。84.《張謇與江蘇諮議局》,《近代史研究》2001年1期。
85.《中國古代政治文化中的民主性因素》,《論民主》之《附錄一》,人民出版社、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年。
86.《中國近代創建西方式民主制度的嘗試》,《論民主》之《附錄二》,人民出版社、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年。
87.《從革命黨與立憲派的論爭看他們的民主思想準備》,《近代史研究》2001年6期。
88.《戀情與理性——讀徐芳給胡適的信》《近代中國》(台北)2002年3月。
89.《辛亥革命前夕的各省諮議局聯合會》,《福建論壇》2002年2期。
90.《孫中山的民權主義與國民黨的政治實踐》,《辛亥革命研究叢刊》11期,2002年出版。
91.《胡適》,《中華文化網頁》,香港中國文化研究院2002年。
92.《黎昔非先生與〈獨立評論〉》,《安徽史學》2003年1期。
93.《近代思想史研究對象與方法的思考》,《廣東社會科學》2003年2期。
94.《西方民主在近代中國的命運》,《炎黃春秋》2003年7月。
95.《胡適全集序》,《胡適全集》卷首,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
96.《五四後梁啟超關於中國文化建設的思考》,《廣東社會科學》2004年第1期。
97.《梁啟超的世界主義與個性主義》,《文史哲》2004年3期。
98.《傅斯年對五四運動的反思》,《歷史研究》2004年5期。
99.《孫中山的思想遺產及其意義》,《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2004年6期。
100.《中國近代思想史上的個性主義》,《社會觀察》(上海)2004年11期。
101.《論康有為的“聖人”情結及其以孔教為國教說》,《現代中國》(北京大學)第4輯,2004年12月。102.《社會轉型與現代化的內在機制與外在條件》,《史學月刊》2005年2期。
103.《世界化與個性主義—現代化的兩個重要趨勢》,《中國社會科學院學術委員會集刊》第1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年3月。
104.《中國近代思想史集刊前言》,《中國近代思想史集刊》第1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年5月。105.《關於近代思想史上的幾個問題》,《中國近代思想史集刊》第1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年5月。
106.《抗戰後期國民黨政府的對韓工作》,《近代中國與世界》,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年5月。
107.《吳佩孚與蘇俄及北京知識界》,《1920年代的中國》,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年5月。
108.《胡適思想的現代意義》,《中國社會科學院學術諮詢委員會集刊》第2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年2月。又見《文津講演錄之七》,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8年1月。
109.《孫中山民族主義思想的歷史演變》,《廣東社會科學》2007年第1期;《新華文摘》2007年第7期全文轉載。
110.《清末思想文化變遷的幾個大趨勢》,《中國近代思想史研究集刊》第3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年6月。
111.《胡適關於中國近代文化轉型的幾個重要觀念》,《史學》2007年第5期。
112.《從民族文化復興的大視角看魯迅與胡適》,《魯迅研究月刊》2007年第10期。
113.《民國初年的政治失序與新文化運動的興起》,《中國社會科學院學術諮詢委員會集刊》第3輯,2007年10月。
114.〈中國近代文化轉型中政治與文化的互動〉,《四川大學學報》2008年第1期。
115.《新文化運動:建立中國與世界文化密接關係的努力》,《學術研究》2008年第2期。
116.《近代中國的文化轉型:問題與趨向》,《廣東社會科學》2008年第3期。
117.《蔡元培的領袖風範與君子人格》,《北京大學學報》2008年第4期。
二、文章
1.《以新聞報國的邵飄萍》,《百科知識》1980年12期。
2.《西安事變與第二次國共合作》,《人民日報》1983年4月20日。
3.《〈胡適研究論稿〉後記》,《胡適研究論稿》,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
4.《文化及文化史研究芻議》,《中國近代文化史研究專輯》,北京史學會1983年9月。
5.《胡適》,《中國史學家評傳》(下)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出版。
6.《確立健全的文化心態》《文匯報》1986年1月10日。
7.《現代化與文化更新》《北京日報》1986年4月4日。
8.《文化的衝突、融匯與拓新》,《瞭望》(國際版)1986年10月第40期。
9.《高夢旦和他所提倡的周歷》,《歷史人物》1、2期合刊,1986年12月。
10.《邵飄萍傳略》,《中國現代社會科學家傳略》第6輯,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
11.《五四後所謂北大南遷問題》,《團結報》,1988年1月5日。
12.《胡適與補選中央研究院院長引起的風波》,《團結報》1988年3月22日。
13.《民初社會變遷之一證》,《民俗研究》,1988年1期。
14.《學者大使胡適》,《民國春秋》,1988年2期。
15.《個人的發現與民主的建設》,《科技日報》,1989年4月27日。
16.《胡適年譜自序》,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
17.《胡適與現代中國知識分子的選擇》中譯本序,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
18.《社會的不朽論》台北《中央日報》1990年12月16日。
19.《大陸版〈胡適晚年談話錄〉序》,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1年。
20.《歷史的啟示》與胡繩武、彭明同〈光明日報〉記者談辛亥革命,《光明日報》1991年9月20日。
21.《胡適的兩首情詩》,《團結報》1992年7月31日。
22.《〈梁漱溟評傳〉序》,安徽人民出版社,1992年。
23.《〈歷代過瓊公傳〉序》,海南出版社1993年。
24.《〈胡適說禪〉序》,東方出版社,1993年。
25.《〈胡適語粹〉編序》,《胡適語粹》,華夏出版社,1993年。
26.《百年教訓,百年生聚——紀念甲午戰爭100週年》,《北京日報》1994年6月22日。
27.《〈聞一多年譜長編〉序》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
28.《〈胡適思想研究〉序》,安徽人民出版社,1994年。
29.《〈胡適著譯系年目錄〉序》,安徽教育出版社1995年。
30.《重新發現胡適——〈胡適研究叢刊〉代發刊詞》,《胡適研究叢刊》第1輯,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
31.《〈胡適研究叢刊〉第1輯後記》,見同上。
32.《改革、革命與激進主義》,《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學報》,1995年5期。
33.《傳統與未來》,《炎黃文化》1995年增刊。
34.《走向現代的中國》,《魯迅研究月刊》1995年11期。
35.《對歷史人物研究的一點看法》,《北京日報》1996年1月15日。
36.《歷史研究的理論與方法》,《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學報》1996年1期。
37.《發揚五四傳統,弘揚五四精神》與王檜林、彭明同《光明日報》記者談話《光明日報》1996年4月30日。
38.《〈張君勱傳〉序》山東人民出版社1997年。
39.《〈客家與香港崇正總會〉序》1997年。
40.《〈胡適文化思想論析〉序》,東方出版社1997年。
41.《因反蔣而被殺的《申報》主人史量才》,《民國著名人物傳》第3卷,中國青年出版社1997年出版。42.《影響最大爭議最多的知識領袖——胡適》,《民國著名人物傳》第4卷,中國青年出版社1997年出版。43.《兩代間的政治活動家和文化巨人——梁啟超》,同上。
44.《有志干政的科學家丁文江》,同上。
45.《學術大師王國維》,同上。
46.《〈中國的文藝復興〉中譯本序》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
47.《論傳統》,《傳統文化與現代化》1998年5期。
48.《〈張東蓀傳〉序》中華書局1998年。
49.《胡適在香港演說引起的風波》,《百年潮》1998年期。
50.《胡適重勘〈水經註案〉》,原載天津《今晚報》,收入《博導晚談錄》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
51.《關於傳統與現代化的幾個問題》《華夏文化》(陝西)1999年1期。
52.《五四·青年·愛國主義》,《文匯報》1999年5月1日。
53.《差距不在技術,而在管理》,《世紀》1999年第6期。
54.《胡適論文學變遷》,《胡適說文學變遷》一書的《導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8月。
55.《大陸版〈西潮〉序》,收入《蓼草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年出版。
56.《紀念辛亥革命九十週年》,《中國社會科學院院報》2001年10月9日。
57.《革命的“老田鼠”精神》,《光明日報》2001年10曰日。
58,《紀念辛亥革命,繼承孫中山的思想遺產》,《民主》,2001年12期。
59.《寓居天津的飲冰室主人》,天津《今晚報》2001年8月31日。
60.《偉人與歷史》,《世紀》2001年10期。
61.《魯迅是個崇尚自由的人—關於周策縱先生的兩首小詩》,《文匯報》2001年12月1日。
62.《追念胡繩同志》,《百年潮》2001年第12期。
63.《二十多年來的胡適研究》,《紀念胡適誕辰110週年特刊》,2001年12月。
64.《〈湖南維新運動研究〉序》,湖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
65.《〈章士釗社會政治思想研究〉序》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
66.《〈蔣夢麟學術文化隨筆〉序》,中國青年出版社2001年。
67.《新世紀從頭說胡適》《社會科學報》(上海)2002年12月19日。
68.《〈梁啟超啟蒙思想的東學背景〉序》,上海書店2003年。
69.《胡適紅學年譜序》,《書品》2003年第5輯。
70.《略論康有為的國教說》,《韶關學院學報》2003年10月。
71.《梁啟超的科學觀》,《中華讀書報》2003年11月12日。
72.《王照研究》序,2003年。
73.《兩代間的文化巨人梁啟超》,《天津社會科學》,2004年第1期。
74.《梁啟超的世界主義與個性主義》,《文史哲》,2004年第3期。
75.《魚川耿氏宗譜續修序》,2004年8月
76.《中國近代思想史的研究對象及其發展條件》,中國社會科學院《院報》,2004年10月21日。
77.《朱執信社會政治思想研究序》,2004年12月。
78.《注重事實和邏輯》,中國社會科學院《院報》2005年3月3日。
79.《一位猶太女子寫給胡適的情書》,《南方周末》2005年4月7日。
80.《學術史研究重在積累》,《光明日報》2005年4月12日。
81.《胡適書信究竟有多少》,《文匯讀書周報》2005年4月15日。
82.《文化轉型研究的意義與研究框架》,中國社會科學院《院報》2005年4月21日。
83.《〈耿雲志文集〉前言》,《耿雲志文集》,上海辭書出版社,2005年。
84.《胡適紅學研究資料全編序》,《胡適紅學研究資料全編》,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5年10月出版。
85.《翁文灝文集序》,2005年12月。
86.《戊戌維新時期康有為政治改革思想研究序》,2006年4月。
87.《少年中國學會研究序》,2006年8月。
88.《胡適研究論稿重印後記》,2007年1月。
89.《中國近代思想史學科建設的回顧與展望》,《院報》2006年12月14日。
90.《晚清大變局中的楊度序》,《晚清大變局中的楊度》,經濟管理出版社2007年10月。
91.《在近代思想史上的自由主義研討會開幕式上的講話》,《中國文化》2007年第期。
92.《吳佩孚研究不斷取得進步》(在第三屆吳佩孚生平與思想研討會開幕式上的講話),《吳佩孚研究——第三屆吳佩孚生平與思想研究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7年12月。
93.《思想如何變成物質的力量》,《河南社會科學》2008年第1期
94.《胡適研究論叢》發刊前言,《胡適研究通訊》第1期,2008年2月。
95.《七十生日會上的講話》,見同上。
96.《胡適的戀人及友人》序,〈人民政協報〉〈學術家園〉,2008年5月5日。
97.《耿雲志談五四與青年》,《記者觀察》2008年5月(總第238期)。
98.《跋〈胡思杜給其父母親的信〉》,《胡適研究通訊》第2輯,2008年5月。
99.《胡適“戰犯”頭銜的由來》,《胡適研究通訊》第3輯,2008年8月。
100.《跋〈胡適寫給單不庵的一封佚信〉》,見同上。
附記:凡為《民國人物傳》所寫的短篇傳記,當年替黎澍先生所寫的文章,以及發表在報紙上而未曾留下剪報材料者,均未錄入。2008,10,14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