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20年代,胡適一改“不談政治”的宗旨,主動參與政治活動。一份以政論為主的刊物《努力》和不公開的小組織努力社,是胡適及其朋友參政論政的重要機樞。《努力週報》創刊於1922年5月,1923年10月停刊。據胡適1960年回憶:“週報的籌備遠在半年以前。在君(丁文江)是最早提倡的人。他向來主張,我們有職業而不靠政治吃飯的朋友應該組織一個小團體,研究政治,討論政治,作為公開的批評政治或提倡政治革新的準備。最早參加這個小團體的人不過四五個人,最多的時候從沒有超過十二人。……後來在君提議要辦一個批評政治的小週報,我們才感覺要有一個名字,'努力'的名字好像是我提議的。” [2] 更準確地說,努力社濫觴於1921年5月21日。胡適在這一天的日記中寫道“下午,王文伯(徵,為新銀行團的秘書)來談。少停,丁在君來,蔣夢麟來。我們四人討論組織一個小會的事。我擬了一個組織大綱,大家都表示同意。” [3] 而明確定名為努力社和決定出版《努力週報》的記錄則見諸同年7月8日的日記[4] ,比他後來的回憶略早。這個社的成員,除胡適、丁文江、蔣夢麟和王徵外,確定無疑的還有蔡元培、高一涵、任鴻雋、陳衡哲、陶孟和、張慰慈等人;而胡適則是當之無愧的思想領袖。
理解努力社和《努力週報》,不能忽視一個背景:進入20年代,新文化運動正在急劇分化。在主要流派中,《新青年》中以陳獨秀為代表轉向馬克思主義,他們把共產國際的主張化為自己的綱領。《少年中國》中演化出國家主義派。控制著《晨報》、《時事新報》和《解放與改造》等新文化運動重要陣地的梁啟超派(研究系),也亮出自己的綱領。
面對分化跡像已經十分明顯的局面,胡適在1920年12月間給陳獨秀的信中表示可以考慮:“聽《新青年》流為一種特別色彩之雜誌,而另創一個哲學文學的雜誌… …我秋間久有此意”。[5] 組織努力社和出版《努力》實現了他考慮多時的願望。就其性質而言,這是一個自由主義者的結合。當時,中國自由主義者的組織和所辦報刊為數不少,但影響最大的當屬胡適旗下的組織和報刊。《努力》的思想趨向體現著新文化運動主流思潮的深化和發展,對當時的輿論和後來的中國思想文化影響頗大。其後的《新月》和30年代的《獨立評論》就是與它一脈相承的。應該說,它的成就與不足,都體現著中國自由主義的歷史經驗。
(一) 思維方法變革的深入
把20世紀中國放到歷史長河中去考察,可以說是現代化過程起步和反复探索階段。新文化運動的歷史功勳之一是推進了這一過程不可或缺的內容——思維方法理性化。《努力》在新的形勢下堅定地繼續推進了這一過程。胡適認為:“《新青年》的使命在於文學革命與思想革命。這個使命不幸中斷了。”“我們今後的事業,在於擴充《努力》使他直接《新青年》三年前,未竟的使命” 。[6]
在《努力》宣告停刊之際,胡適說:“其實我們的《努力》裡最有價值的文章恐怕不是我們的政論而是我們批評梁漱溟、張君勱一班先生的文章和《讀書雜誌》(《努力》的副刊)裡討論古史的文章。……《努力》將來在中國的思想史上佔的地位應該靠這兩組關於思想革命的文章,而不靠那些政治批評”。[7] 這個結論也許體現著他個人的偏好,但不能說毫無根據。
後發展的東方國家現代化過程,幾乎無一例外都受到形形色色的狹隘民族主義折磨。19、20世紀中國許多挫折(當然不是全部)或多或少與在民族虛驕情緒支配下,不能冷靜、理性地看待世界和自己的全局息息相關。清理民族主義是包括中國在內的東方國家思想革命的重要內容。
胡適他們為什麼要批評梁漱溟、張君勱?梁漱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雖然有要吸取西方的民主與科學的字眼,但著重點是要回歸儒家,排斥西方現代文化,取消“算帳的生活”和牟利的“意欲”。說到底,他是冀圖以中國傳統文化修改現代社會的運作機制,拋棄民主和自由。在他稍後提出的鄉村建設理論中對此有清楚的表述。關於科玄論戰近年來人們熱衷於譴責“科學主義”,卻忽視了三個重要情況:
1.關於人生觀與科學的關係,雙方說的根本不是一個層次的問題。科學派強調它同樣可以用科學方法分析;而玄學派關注的焦點是人生目的的自由選擇。
2.不論當時還是畢生,作為思想家的胡適都把個人自由擺到首位。在論爭中,科學派包括胡適在內多次談到自由與必然的關係,無非是重申了F·培根等人的認識論觀點,也與否認個人自由風馬牛不相及。後來流行混淆認識自由與政治自由,把認識論中的自由與必然的關係作為否認公民自由的依據,那是愚民的詭辯,不是什麼“科學主義”問題。把“科學主義”的帽子扣到胡適頭上,實在不倫不類。
3.這次論戰不應脫離持續已久的中西文化論爭的大格局去考察。張君勱歸根到底要反對的是有普世性的現代文化。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是:“歐美百年來文化之方針,所謂個人主義,或曰自由主義……見於政策者,則為工商立國”。“現代歐洲文明之特徵三:曰國家主義,曰工商政策,曰自然界之知識。此三者,與吾上文所舉我國立國之方策……正相反對者也。”“然吾確認三重網羅實為人類前途莫大之危險。”從而應該回歸中國傳統的“寡而均,貧而安”和以理學為內容的“內生活修養”中去。[8] 因此,儘管張君勱熱衷憲政,但他在解析他的憲法草案的《國憲議》中就開始鼓吹去掉他所說的危險的西方賴以立國的網羅,回到古代中國以自給之農業為基礎的寡均貧安狀態中去。他沒有意識到這等於摧毀了憲政存在的基礎。他與梁漱溟一樣陷入了鼓吹東方文化救世論的狹隘民族主義泥淖。
中國這樣的文化古國,任何思想變革都不能不牽動傳統文化。20世紀初,王國維、梁啟超等人吸收西方學術成就,清理中國傳統文化已經卓有成效。胡適這個時期的新建樹在於把“整理國故”作為新文化運動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打鬼”(清理過時的中世紀思想)的重要手段,開創了這一領域的新局面。古史討論中,古史辨派破土而出,是胡適力倡的“拿證據來”的理性思維催生的成果。人們對他們提出的各項觀點,褒貶不一;按照學術發展的常規,任何歷史問題本來就不應也不可能有統一不變的結論。但一個無可否認的事實是:這一學術流派以獨創性的層累造史理論,徹底摧毀了籠罩在古代中國的人造迷霧,為這一時段的歷史研究掃清了重要障礙。贊成或反對這一流派的史家都不能不考慮他們的觀點,從而推動梁啟超等人夢寐以求的“史學革命”成為現實。[9] 更重要的是這一討論體現了理性對盲目崇拜的民族主義情緒的衝擊。
對中國人思維方法衝擊最大的可能是胡適對西方列強與中國關係的分析。與流行的帝國主義是中國發展的主要障礙和混亂根源的觀點相反,胡適提出兩個極具挑戰性的論斷:
1.西方列強不是中國的亂源。在列舉一系列迄今沒有看到有說服力的反駁的事實後,胡適寫道:“國際投資所以發生問題,正因為投資所在之國不和平,無治安,不能保障投資者的利益與安全……優勢的投資國家要想這些弱國與亂國有和平與治安,只有兩條路子:一是征服統治他們;一是讓本國人民早日做到和平與統一的國家。十年以前,列強對中國自然是想走第一條路的,所以有勢力範圍的劃分,瓜分地圖的擬議。”但近年國內外發生的事件改變了局勢,以致“稍明白事理的政治家,大概都曉得那第一條路— —征服統治中國——是做不到的了。” [10]
2.“政治的改造是抵抗帝國侵略主義的先決問題。”在列舉人們所說帝國主義壓迫的七個表現後,他認為這一大部分是本國政治上了軌道後可以自然解除的。“國家的政治上了軌道,工商業可以自由發展了,投資者的正當利益有了保障了,國際的投資便不發生問題了,資本帝國主義者也就不能不在軌道上進行了。” [11]
由於寫下這樣的文字,人們沒有少將買辦之類的字眼往他頭上扣。不到十年,九一八的槍聲似乎也戳破了胡適對列強的期望,而給論敵提供了強有力的論據。不過,這些既沒有損害他用畢生言行寫就的一個愛國者的形象,也不能因其中包含的失算而掩蓋中國問題的根本是國內政治的深刻內涵。八十年過去了,歷史的嚴峻結論是:國際關係當然是利益的博奕,蠻橫、強權所在皆有;但任何國家不走出外因論的思維誤區,不著眼於掃除內在的民主、法治的障礙,就不可能持續健康地發展和長治久安,更談不上人民的自由和福祉。對後發展國家說來,這是觀念變革中無法迴避的重大問題。發展與衰退後面是理性還是狹隘民族主義的選擇。
(二) 自由主義的“觀像台”
作為政治評論刊物,《努力》帶來什麼?胡適以“獨立的政論家”自詡,認為“這種獨立的政論家,越多越有益……他們是全國的觀像台,斥候隊。”“他們的武器有兩種。第一是造輿論。 ……第二是造成多數的獨立選民。” [12] 兩者結合,啟迪公民自覺,並形成對朝野吃政治飯的人的強大壓力。說到底,他們是力圖培植一種新的政治文化,以民主、自由、法治為核心的現代政治文化,堅決揭露和批判與之相反的舊政治和舊文化。用他們的話來說是:“政治上的革命不只是採用新的製度…——用總統代皇帝,用國務院去代軍機處……還有更根本的就是採用新的理想,承認新的價值” 。他們不無所指地說:“就是革命的元勳,起義的偉人,何嘗是有了覺悟的,又何必是有覺悟的。他們所代表的依然是舊有的理想,信仰與價值。他們是共和的仇敵。軍人,政客,官僚,那一個不是代表共和的仇敵的?” “所謂'新文化'運動一部分就是直接的或間接的改變那心的態度。” [13]
這個“觀像台”的貢獻之一是高懸判別政治是非的標準和奮鬥目標。
該刊第2期,刊發了蔡元培、胡適等16人簽名的《我們的政治主張》 [14] 。這是努力社及其朋友的政治綱領。他們把自己的政治主張歸結為“我們以為國內的優秀分子……現在都應該平心降格的公認'好政府'一個目標,作為現在改革中國政治的最低限度的要求。”圍繞這一目標,提出“政治改革的三個基本原則”:
“第一,我們要求一個'憲政的政府',因為這是使政治上軌道的第一步。
第二,我們要求一個公開的政府,包括財政的公開與公開考試式的用人等等;因為我們深信'公開'(Publicity)是打破一切黑幕的唯一武器。
第三,我們要求一種'有計劃的政治'……因為我們深信一個平庸的計劃勝於無計劃的瞎摸索。”
與此同時,他們申明:“所謂'好政府',在消極的方面是要有正當的機關可以監督防止一切營私舞弊的不法官吏。”而且要“充分容納個人的自由”。此外,他們還就當時面臨的各項具體問題(如南北議和、國會、栽兵、栽官、選舉和財政等等),一一提出了自己的主張。而所有這些主張都以保障自由、法治和憲政為基本出發點。
這個綱領體現著胡適他們一貫的觀點。
1920年8月1日,胡適、蔣夢麟、李大釗和高一涵等七人聯名發表了《爭自由的宣言》,大聲疾呼:“我們相信人類自由的歷史沒有一國不是人民費去一滴一滴的血汗換得來的……有幾種基本的最小限度的自由,是人民和社會生存的命脈”。於是,他們提出爭自由的三大主張:
1.言論、出版、集會結社和書信秘密“四種自由,不得在憲法外更設立制限的法律”。因此,1914年袁世凱政府制定的《治安警察條例》、《出版法》、《管理印刷業條例》、《預戒條例》和1919年《管理印刷業條例》都應立即廢止。因為這些條例“把個人意見和社會輿論的發表權寄附在警察官的喜怒之下,思想既不能自由,輿論也不能獨立”,把《約法》明文規定的公民自由化為烏有。同時,為了不讓執政者以戒嚴為名,侵犯公民自由,“這種重大的問題,斷不可讓行政官自由處置。應該要求以後如果不遇外患或戰爭已經開始的時候,不得國會省議會議決… …不得濫行宣布戒嚴。”
2.“這幾年來,行政官廳和軍警各署對於人民,往往不經法庭審判,擅自拘留,或擅自懲罰,把身體自由權利剝奪淨盡。應即實行《人身保護法》,保障人民身體的自由。 ”
3.“這幾年來選舉舞弊可算是達到極點,應由無黨派關係的公民組織'選舉監督團',於選舉時實行監督”。[15]
《我們的政治主張》是這個宣言的繼承和發展(當時,李大釗雖然接受了馬克思主義,但在保障公民自由這一點上與自由主義者的態度是一致的。)。
應該說他們堅持的“政治改革的三項基本原則”卑之無甚高論,無非是一些現代政治的基本常識;爭自由的各項主張則體現著民初以來,一些知識分子反抗統治者破壞憲法摧殘公民權利,並力圖引入英美法系的優長(如實行人身保護令和不得立法限制言論、出版、集會、結社自由等等)補救大陸法系之不足的努力[16] 。從思想史的角度看,這些也不是他們最先提出來的。可是,當時重申這些觀點和主張,卻意義深遠。
竊以為其意義主要在兩個方面。
第一,把政治觀點和製度的變革擺到首位。
“改良政治必須從改良社會入手”,“實業救國”,“教育救國”,這是當時非常流行的思潮,影響很大的《晨報》、《益世報》也以此質疑他們的主張。他們大義凜然地說:“辦《晨報》、《益世報》豈不是社會事業嗎?你們為什麼封閉了好幾次?”“教育界為什麼一點沒有生氣?教育界中學術思想為什麼不發達?……我們如果按著良心說話,便不能不說是'受惡政府的妨害'。”因此,應該首先尋求政治思想和製度的變革。而他們的主張“不止要求'人'的變更,並且要求'制度'的變更。……怎樣是憲法的政府,怎樣是公開的政府,怎樣是有計劃的政府?都要用法律定為製度” 。[17]
第二,意味著以胡適為代表的中國的自由主義者經受住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和十月革命的震盪。
人類史上規模空前的大屠殺(世界大戰),接踵而至的經濟危機,貧富差距歷歷在目,十月的砲聲和“勞工神聖”的呼喊震撼全球。面對如是局面,還要不要堅持自由、法治和憲政民主?這是一個非同小可的選擇。
胡適並不諱言,他談政治雖因國內政治腐敗而起,也因受到包括十月革命後開始在中國流行的馬克思主義在內的“新輿論界”的刺激。曾是自由主義思想領袖的陳獨秀進入20年代後,作為當時中國馬克思主義者的主要代表人物一再闡述自己的基本觀點:
1.“什麼民主政治,什麼代議政治,都是些資本家為自己階級設立的,與勞動階級無關。” [18] “若是妄想民主政治才合乎全民意,那便大錯而特錯。” [19 ]
2.“不要將可寶貴的自由濫給資本階級。” [20]
3.“中國的改造非經過開明專制的程敘不可。” [21]
用階級觀點去界定政治形式,界定公民的等差,從而否定自由、法治和民主政治,並按等差剝奪公民的全部或部分自由,這是當時的馬克思主義者的基本信念,陳獨秀不過複述了通行的觀點。有些馬克思主義的經典文獻並不贊成剝奪殖民地、附屬國“資本階級”的自由;但依據階級分析方法,要革命必然要剝奪一部分人的自由,其它人的自由也要依照無產階級專政或開明專制的需要予以限制,問題僅在範圍的寬窄而已。
中國共產黨建立以後的基本文件表明,這些觀點也是參與建黨的有關人士的共識。中共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個共產黨黨綱》第三條規定:“我們黨承認蘇維埃管理制度,要把工人農民和士兵組織起來,並以社會革命為自己政策的主要目的,中國共產黨徹底斷絕與黃色的知識分子及與其類似的其它黨派的任何联系。” [22] 如果僅僅是奪取政權過程中要排斥知識分子和其它黨派,尚不失為足以激勵義烈精神的勇敢嘗試,可是其本意是建立“蘇維埃管理制度”後,仍要把他們排斥在政治生活之外。1922年7月發布的《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大會宣言》確定的奮鬥目標之一是:“工人和農民,無論男女,在各級議會市議會有無限制的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罷工絕對自由”。[23] 那麼,不是工農享不享有這樣的自由?工農享有這些自由又真的是絕對的嗎?
按當時馬克思主義者的認識,答案是否定的。
作為黨的總書記,陳獨秀界定“國民革命……也就是打倒外國帝國主義和國內半封建勢力這兩個意義。”而與地主土豪和奉直軍閥一起列入應予打倒的半封建派的竟有梁啟超的研究系、“老民黨”、“復辟派及新社會民主派”和“大學教授”及“各種宗教徒”等共13種人![24] 。而比陳獨秀提出這些主張更早,身兼國共兩黨重要職務的毛澤東在被譽為開創了新民主主義的重要文獻《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中已經斷言:“一部分東西洋留學生,一部分大學校專門學校的教授和學生,大律師等”是大資產階級的組成部分,“乃民族革命運動之死敵”;而“大部分東西洋留學生,大學校專門學校教授和學生,小律師”則與“小銀行及錢莊”、“小規模的工廠”業主和國貨商屬於“全體看來是半反革命”的“中資產階級”。[25] 這些人的自由自然是不予保障的。
國民黨的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於1924年1月召開。眾所周知,這次大會的《宣言》是孫中山請他的蘇俄顧問鮑羅廷用英文起草,而由廖仲愷譯成中文;會議中的討論沒有太大的修改。它信誓旦旦宣布:“確定人民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居住、信仰之完全自由權。”但又規定:“凡真正反對帝國主義之個人及團體”方能享有這些權利。於是,只要黨認定你不屬這個範圍,你的公民應有的基本自由就被勾銷了。它還確定:“既取得政權樹立政府之時……更應以黨為掌握政權之中樞。”而孫中山親自擬定在這次大會通過作為當前行動依據的《國民政府建國大綱》中,更只字不提公民的自由權利。[26] 它可以說是馬克思主義觀點的延伸,而與孫中山原有的觀點又有許多切合點。從1925年7月1日國民政府在廣州成立前後開始,這些主張一一付諸實踐,逐步推向全國。人們後來痛斥國民黨“封建專制統治”,無非就是實行諸如此類的主張。國民黨動輒以實行“總理(孫中山)遺教”為其合法性的依據。筆者曾經比較系統地梳理過孫文的政治思想,指出其中反對民主特別是堅決反對個人自由的成分,早在他聯俄、容共以前已經形成。那些思想來自中國的傳統文化,來自他參加並擔任要職的秘密會黨。[27] 這些反對自由、民主、法治的觀點長期支配著中國的政治文化。批判者稱之為“封建專制”(中國大陸對中國中世紀主流專制政治文化的習慣稱呼),並非空穴來風。
不僅如此。曾經振聾發聵的啟蒙大師梁啟超1920年歐遊歸來,心靈亦為歐戰的後果所震懾,進一步加大了辛亥革命前後出現的與自由主義的距離。他汲汲向公眾發布的信息是:“試思數年以前……誰又敢說我們素來認為天經地義盡美盡善的代議政治,今日竟會從牆腳上築築搖動起來,他的壽命,竟沒有人敢替他保險。” [28] 接著,他將旗下的《解放與改造》半月刊更名《改造》,重寫發刊詞,藉此宣布自己新的政治主張。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有兩點。一是宣布:“同人確信政治改造,首在打破舊式的代議政治”。[29] 1927年5月,他又重申:“確信代議制和政黨政治斷不適用,非打破不可。” [30] 他認為這是由中國國情特殊決定的:“蓋代議制在歐洲確為一種階級,而在中國則無此可能性。蓋必有貴族地主,方能立憲,以政權集中於少數賢人之手,以為交付群眾之過渡。” [31] 二是認為:“同人確信社會生計上之不平實為爭亂衰弱之原,故主張土地及其它生產機關宜力求分配平均之法。” [32] 這比中國共產黨打土豪,分田地和實行平均主義的主張早很多。這些都體現著第一次世界大戰帶來的思想震撼。與此同時,他雄心勃勃,鼓吹東方文化救世論,冀圖以中國傳統文化修改現代社會的遊戲規則。用他的話來說是:“大海對岸那邊有好幾萬萬人,愁著物質文明破產,哀哀欲絕的喊救命”,正等著中國人拿中國傳統文化去“超拔”他們![33]
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影響遍及全球,只有選擇自由、法治和憲政的國家才經受住了各種波折,實現了持續不斷的自我更新和社會比較健康的發展。不幸,在20年代,中國的知識階層只有以《努力》為代表的少數,才堅定不移地把這些現代社會的基本製度看作無可代替的社會運行機制。人們感到遺憾的應該是:為什麼致力於保障公民自由的呼聲那麼微弱,那麼多政治家和思想家居然沒有把自由、法治和憲政作為關注的中心?
胡適他們的綱領一發表就引發了一場熱烈討論。在贏得一大批支持者的讚許和提出各種補充修改意見的同時,也招致不少批評。最激烈的批評來自馬克思主義者。概括起來就是周恩來所說的:“他所打的圖樣是要在破漏將傾的房子上添補丁,添那不可能的補丁,這不但徒勞無功,且更阻止革命的發展。” [34]
現在看來,這些批評混淆了兩個問題:目的與手段。胡適他們是主張漸進——逐步改革的,但也表示:“可改良的,不妨先從改良下手,一點一滴的改良他。太壞了不能改良的,或是惡勢力偏不容納這種一點一滴的改良的,那就有取革命手段的必要了。”主張“各行其是,各司其事。” [35] 顯示了一個自由主義者的寬容大度。不過,這個綱領的意義,不在手段的爭議,而在描繪出一個應該建立的現代社會制度的基本框架。革命也罷,改良也罷,問題是你要建立一個怎樣的社會管理機構(政府)和社會運行機制?
這個自由主義“觀像台”的另一貢獻是通過抨擊醜惡來樹立新的政治文化。從曹錕賄選到南北政府和議會的各種違法勾當,一一受到他們的嚴厲審視和批判。
說一件人們人們較少提到的例子。1922年11月19日,總統黎元洪根據眾議院正副議長吳景濂、張伯烈的來信,竟下令逮捕財政總長羅文幹;檢察長居然遵命執行;後來又根據黎元洪託人帶來的口信,將羅氏釋放。此舉引起全國報刊的猛烈抨擊,《努力》更是不遺餘力。胡適、丁文江和高一涵等紛紛發表文章剖析這一事件。
他們指出,這個事件的整個過程,都是違反法治,破壞憲法(《約法》)的鬧劇。根據《約法》,總統提出和公佈法律、發布命令,均需國務員副署,才能生效;而黎元洪的命令根本沒有國務員副署。議長稱發出要求逮捕羅文幹的公函不是個人行為,意即是代表眾議院的;可是,眾議院從來沒有通過這樣的決議。正副議長的行為違反了《議院法》,議員卻沒有要求依法交付懲戒委員會審查,而以一哄而散了之。逮捕後竟讓犯罪嫌疑人住在檢察長辦公室,讓親友穿梭不斷的會面,直接違反了《看守所暫行條例》。最後,又以某位官員傳遞總統的話而將之釋放,也完全是不知法律為何物的大怪事。[36]
他們進一步指出,這不是一件孤立的事件。在此之前,警察廳奉吳佩孚之命拘捕了財政部次長鍾世銘,且一直得不到正式審判。交通部也用“勾通逃犯,鼓動工黨”的名目請總統下令逮捕招商局負責人;如此等等。“總之,上自總統,下至極小的官吏,總覺得法律不方便,命令方便,國家又怎樣能有法治,人權又怎樣能有保障呢?” [37]
這一事件的高潮是法院宣告不予起訴後,教育總長要求再議,羅文幹再次被捕。蔡元培憤而辭去北京大學校長職務,離開北京,實行不合作主義。他寫道“國務員匆匆提出再議的請求,又立刻再剝奪未曾證明有罪的人的自由,重行逮捕……我不管他們打官話打得什麼圓滑,我總覺得提出者的人格,是我不能再與為伍的。” [38] 徐志摩大聲疾呼:“到處只見'賤賣靈魂'的招貼”之際,“我們應該同情這番拿人格頭顱去撞開地獄門的精神!”胡適的結論則是:“這個國家太渾濁黑暗了,正因為這個民族太怯懦無恥不愛自由了,所以不可不有蔡先生這種正誼的呼聲……使我們反省,使我們'難為情',使我們'不好過'。” [39]
孫中山和國民黨的言行,也受到他們的審視。1922年6月16陳炯明所部粵軍圍攻總統府的事件發生後,胡適作出非常精闢的分析。他首先一針見血指出這一事件的性質:“孫文陳炯明的衝突是一種主張上的衝突。陳氏主張廣東自治,造成一個模範的新廣東;孫氏主張用廣東作根據,做到統一的中華民國。這兩個主張都是可以成立的,但孫氏使他的主張,迷了他的眼光,不惜倒行逆施以求他的目的,於是有八年聯安福部的政策,於是有十一年聯張作霖的政策。遠處失了全國的人心,近處失了廣東的人心,孫氏還要依靠海軍砲擊廣州城的話來威嚇廣州的人民,遂不能免這一次的失敗。” [40] 後來孫氏的追隨者極力詆毀陳炯明,胡適又入木三分地說:“有許多孫派的人,極力攻擊陳炯明,說他'悖主',說他'叛逆',說他'犯上'。我們試問,在一個共和的國家裡,什麼叫做悖主?什麼叫做犯上?至於叛逆,究竟怎樣的行為是革命?怎樣的行為是叛逆?……陳派的軍人這一次趕走孫文的行為,也許有可以攻擊的地方;但我們反對那些人抬出'悖主'、'犯上'、'叛逆'等等舊道德的死屍來做攻擊陳炯明的武器。” [41] 這些言論發表後,遭到國民黨的機關報上海《民國日報》長時期的猛烈攻擊。胡適進一步分析:“我們的主張所以招怨的原故,全在我們不曾完全了解孫派用秘密結社來辦政黨的歷史。……在一個公開的政黨裡,黨員為政見上的結合,合則留,不合則散本是常事……用秘密結社的道德標準看起來,陳炯明自然是叛黨的罪人了。”但“秘密結社用來維繫黨員在現代的社會裡是否可以持久?這一個制度問題似乎也有討論的價值罷。” [42] 時只今日,“陳炯明叛變”仍是台灣海峽兩岸各種書刊的常用字眼。這正好說明政治文化變革的艱鉅性。
(三) 面對專制統治的文化抗爭
從規模說來,《努力》不過是一份小報。但在中國政治思想史上,它有不可抹煞的作用。簡單點說,就是在20世紀中國大轉折的前夜,成為用自由、民主、法治對抗專制的嘹亮號角,影響頗為深遠。在這一時期,當然不是只有《努力》在堅持現代社會的這些基本原則。辛亥革命以後,除了一些政黨的黨刊、黨報和日本帝國主義者和賣國賊所辦的愚弄老百姓的報刊,涉足政治、經濟的民間報刊大都程度不等願意為自由、法治和民主吶喊;《努力》不過在其中特別敏銳、深刻和堅定的少數報刊之一而已。
一個值得認真思考的問題是當時中國政治問題的核心是什麼?長期以來人們把統一和割據之爭視為中心。多年來,為此辯護的主要理由是不首先用武力打破軍閥割據,實現全國統一,一切都是不可能的。這個結論不無疑問。國民黨用武力基本統一了全國,可是經濟發展不比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快,政治腐敗的局面並無二致,而公民的自由度卻大大削弱。而被目為軍閥割據的地方,卻並非一無是處。陳炯明不是至今仍被稱為軍閥嗎?他治理廣東,著意建設“模範省”,禁賭禁毒、辦教育(包括著手籌辦廣東大學即後來的中山大學)、推行縣長和縣議員民選、推行司法獨立、按照現代市政制度組建廣州市和汕頭市……成績斐然。20世紀上半葉,廣東統治者你方唱罷我登台,政績堪稱伯仲者只有1929—1936年間執政的又一“軍閥”陳濟棠。孫傳芳全權委託丁文江建設“大上海”,“要使上海租界四周的中國地區成為一個模範城市,其結果應該成為我們要求取消外國租界的基礎”。歷史只給了他八個月,他卻成功地把原來分散的五個區統一起來,組成了一個符合現代市政要求和頗為清廉的市政機關,積極進行了市政建設;並且成功地收回公共租界的會審公堂,建立了上海臨時法院,剷除了一項國恥。[43] 他如閻錫山在山西,新桂系治理廣西……都有為人稱道的建樹。而從政治學的角度考量,權力分散,地方自治,使中央權力受到必要的製約,恰恰有利於防止在全國范圍內建立專制統治;在各省又讓民眾比較容易監督軍閥、政客,加速制定省憲(當時已有13省已製訂或開始訂立憲法[44] ),逐步實現民主;這些都可以為通過“聯省自治”實現統一,建立名副其實的共和製度奠定良好基礎。
統一當然是值得追求的目標,但應該首先追問是在什麼基礎上的統一?胡適他們在20年代努力的正是為正確的統一奠立思想文化基礎。毋容諱言,胡適曾對國民黨政權有過不切實際的期望,但很快就顯示了自由主義者的批判鋒芒,在人們熟知的人權論戰中淋漓盡致揭露了國民黨反自由、民主、法治的本質,宣告“在思想言論自由的一點上,我們不能不說國民政府所代表的國民黨是反動的。” [45]
有沒有這種批判很不一樣。所謂啟蒙,所謂思想解放,無非是通過各種途徑讓人們了解現代社會運行和公民權利的基本知識。進入21世紀的今天,仍有不少青年學生是通過閱讀胡適而衝破思想牢籠的。胡適不愧為卓越的啟蒙思想家,他的著作哺育了幾代中國人。在現代化的歷史任務完成以前,薪火相傳地傳播自由、法治、民主的基本知識,是實現思想文化從中世紀向現代轉化的基本途徑。特別是處在當權者蓄意從教科書和其它書刊上濾盡這些基本知識的環境下,學人是自覺擔負還是推卸這些任務,是十分嚴峻的選擇和考驗。從《時務報》、《新民叢報》、《新青年》、《努力》、《獨立評論》到《觀察》,一脈相承;加上其它書刊的配合,體現了百年中國現代思想文化對專制、愚昧的抗爭。
沒有這種抗爭和現代政治常識的普及,就沒有知識階層及其它國民中公民意識的覺醒;也不會有強大的輿論壓力,迫使國民黨從30年代起斷斷續續、裝模作樣說要實行憲政和“還政於民”;也不可能有共產黨和毛澤東大談天賦人權和要實行羅斯福的四大自由,從而吸引大批知識分子走向革命。[46] 儘管在專制主義傳統和農民思想包圍下,這些都是美麗的肥皂泡,抗爭一再以失敗告終,介紹有關知識的努力受到嚴厲的壓制乃至鎮壓,但從長遠看,種子是要發芽的。
(四) 傳統與現代間的政治行為
總結20世紀20年代胡適他們的活動,也許可以概括為“思想深刻,行動失敗”八個大字。失敗的原因何在?撇開客觀環境不說,從主觀找原因,有兩方面是不能忽視的:
1.士大夫傳統與“為盜賊上條陳”。
一個很值得注意的現像是胡適他們的政治活動方式。他們立足於在現有框架下進行改革,鞭笞和建議並用。在自由主義者當中這是一個常見的現象。但胡適的這些活動還帶有中國士大夫的特點。例如,對家鄉事如從省長到其它官員的安排,辦學、地方文獻及一般政事都十分關注,但都是通過與大員或其它有關人士的私人交往去施加影響。且看1922年8月14日的日記: “上午……與安徽代表李光炯談話。”晚上會見吳佩孚身邊人物後,又留下這樣的記錄: “他對於安徽省長的問題,頗肯容納我們的意見。” [47] 同年9月2日:“程鑄新請吃飯,在座的都是安徽同鄉。我們談安徽教育的事,決計請洪逵君去任教育廳長,撫五去任第一中學校長。” [48] 9月22日:“同撫五、一涵、明甫、知行去見孫漢塵,談安徽省議會及省長事,他一口答應幫忙。” [49]
全國性的政事,他同樣喜歡運用個人的影響力去推動。北洋軍閥時期,與王寵惠、顧維鈞、湯爾和等等總理、總長吃飯、私下交談的記錄不絕於書。胡適雖然在《努力》停刊之際悔恨這是“為盜賊上條陳”, [50] 但後來還是樂此不疲。國民黨當政,依然公開批判、私下獻策交相為用。汪精衛當行政院長,乾脆給他一本密電碼,隨時聯絡。[51] 與蔣介石的溝通渠道,同樣暢通無阻。王世傑的一封密信說:“適之兄所言留學規劃及孟君事,已面告介公,並面告教育當局矣。”又一封信寫道:“尊電主張河北應有妥人坐鎮,主張外交公開,均極是。日昨志希(羅家倫)飛川,已托面達蔣先生矣。” [52]
我們看到的是鄉賢加國師的形象。他貢獻給國人的是現代的政治綱領;而其政治活動方式仍舊可以看到士大夫的遺風。他們無法逃脫轉型期社會的製約。
2.論政與組黨。
現代政治是政黨政治。胡適他們的政治活動所以失敗,主要原因是沒有強大的政黨作為依靠。他們不是沒有考慮過組黨。《我們的政治主張》一面世,讀者就提出這個問題。他們的答復是:“由理論上講起來,我們既然要成立好政府,當然要組織'好政府黨'。但是實際看起來,時機還沒有全到。”“我們能不能組織政黨,就看我們能不能由本身籌劃政黨經費。……但是'不名一錢,謀生且不暇'是我們想做好人的通病。現在要教我們提議《我們的政治主張》的人來擔任黨費,恐怕目前事實上是做不到的。” [53] 今日話當年,我們只好說一句:書生論政,口敏行遲,莫此為甚!
要提出政綱的人拿得出足夠的經費才能組黨,世界上絕大多數政黨恐怕都組織不起來。其實,北洋政府統治時期是20世紀中國政治活動客觀條件最為良好的時期。言論、集會、結社和信仰的自由度之高是這一世紀空前絕後的。工商業者和知識階層組織之堅強和眾多,參與政治的主動性之高,也是空前絕後的。僅就20年代初而言,他們不但隨時對內政、外交問題發表各種言論,而且積極發起或參與全國性的政治活動。1921年10月在上海總商會議事廳開全國商教聯席會議,與會一百五六十人,來自14個省、3個特別行政區的商會和教育界的代表,決議之一是通電各省議會,定期召開“國是會議”。1923年6月13日曹錕在北京發動政變,當天上海工商學各界和各同鄉會代表開緊急會議,直斥曹錕為“民國罪人”,提出國民自決,組織國務委員會,各種稅收暫停繳解北京當局等主張。十天后召開的上海總商會臨時會員大會更通過決議宣布:不承認北京政府有代表國家的資格,曹錕沒有候選總統資格;通電全國軍民長官維持地方秩序;國會一切行動概屬無效;組織民治委員會。《努力》立即表示:“我們對於上海總商會的幾條議決案,當然都極端贊成。” [54] 當今一些學者說:“決議的口氣之大,令人吃驚,這那裡是一個社會團體的口吻,分明是一個即將執政的組織在發表政見宣言。” [55] 有的史家乾脆稱上海總商會為“準政黨”!說“在長期與租界洋人打交道的過程中,上海人已習慣用'自治'、'法治'、'安全'、'自由'的四項基本原則來談論自己的權益問題”。[56] 應該指出,這不是局限上海一隅的現象,其它大中城市也程度不等生長著類似的市民文化和以商會、教育會為代表的市民組織。各地商會屬下通常還有武裝——商團和救火會等福利機構;加上有大體上是獨立、自由的輿論系統;組織現代民主政黨的客觀條件已經成熟。
當時,梁啟超及其研究係也在考慮組黨。但辛亥革命後一再加入袁世凱、段祺瑞等北洋軍閥政府,嚴重損害了他們的政治聲譽,他們不得不考慮從進入大學講學入手,培育新的骨幹。其追隨者張君勱反對發展牟利之工商的主張,也與民眾的趨向相距太遠。剛成立的中國共產黨和開始走出困境的國民黨走的是極端革命路線,但力量還不足支配國內局勢。這些都為自由主義政黨的建立和發展留下了廣闊的空間。
時機稍縱即逝。1927年後,一黨獨大或兩大武裝集團對峙的局面已經形成,新文化運動前後生氣蓬勃的景像一去不復返,自由主義者就只能在夾縫中求生存了。這是影響極其深遠的歷史性失敗。
這個失敗,並非偶然。就胡適個人而言,確實有治學與從政作何選擇的問題;但努力社或其朋友和追隨者中願意全力從事政治活動的大有人在。最直接的因素是精英主義思想。胡適在《努力》的最後一期說:“在這個豬仔世界裡,民眾固不用談起,組織也不可靠”,“我們還應該向國民思想上多做一番工夫,然後可以談政(治)的改革。” [57] 俯視民眾,終於從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改革為中心的主張後退。他們當中最有組織管理才能的丁文江更直截了當說:“天下的事情,沒有那一件不是少數人做成功的。” [58] 於是,行動的方針是:“就我們認識的朋友。結合四五個人,八九個人的小團體,試做政治生活的具體預備。” [59] 儘管他同時說要“調查政治上最重要的問題”,可是,沒有規模較大而堅強的政黨,少數幾個精英不管怎樣努力,往往會一葉障目,不見泰山。例如,他們號稱觀像台,卻沒有察覺剝奪自由、民主的黑風正在南方翻滾,正處心積慮以此統一全國。一再拉響警報的反而是章士釗!這就是歷史的反諷。
導致這一重大失敗的最深層的原因是中國這塊土壤不利於自由主義者的成長。傳統文化吞噬了第一代啟蒙大師嚴復。梁啟超他們也是在追尋永恆不變的傳統道德、均貧寡安、聖明君主的開明專制等千年夢幻而與自由、民主、法治拉開了距離。捆綁胡適手腳的不也是士大夫遺風嗎?
2001年7月19日改定於廣州中山大學
相關註釋:
[1]
[2] 胡適:<丁文江的傳記>,《胡適文集》第7冊第443頁,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
?[3] 《胡適的日記》第62頁,中華書局1985年北京。
[4] 同上,第131頁。
[5] 耿雲志歐陽哲生編:《胡適書信集》(上)第258頁,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
[6] <胡適之的來信>,《努力》第75期增刊第1版。
[7] 胡適:〈一年半的回顧〉,《努力》第75期第2版。
[8] 張君勱:〈再論人生觀與科學並答丁在君〉,《科學與人生觀》第110~113頁,山東人民出版社1997年。
[9] 參閱袁征:<20世紀中國史學理論的重要創見——層累造史理論及其在歷史研究的作用>,網刊《世紀中國》2001年7月北京。
[10] 胡適:<國際的中國>,《努力》第22期第2版。
[11] 同上。
[12] 胡適:<政論家與政黨>,《努力》第5期第1版。
[13] 孟和:<心理上的革命準備>,《努力》第41期第2版。
[14] 見《努力》第2期。以下引此文不另註明。
[15] 《晨報》1920年8月1日。
[16] 參閱拙作:<一個不可忘記的思想家——章士釗>,《世紀中國》2001年1月12日。
[17] 高一涵:<政治與社會>(答《晨報》、《益世報》記者),《努力》第3期第3版。
[18] 陳獨秀:<共產黨>月刊短言,《陳獨秀文章選編》(中)第50頁,三聯書店1984年北京。
[19] 陳獨秀:<民主黨與共產黨>,同上第67頁。
[20] 陳獨秀:《共產黨月刊短言》,同上第50-51頁。
[21] 陳獨秀:<答張崧年>(1921年7月1日),同上第137頁。
[22] 原件是俄文本,來自共產國際歷史檔案。中譯本見《百年潮》月刊2001年第6期封三。
[23] 《中共黨史教學參考資料》(一)第16頁,人民出版社1978年北京。
[24] 陳獨秀:<我們現在為什麼爭鬥?>,《陳獨秀文章選編》(下)第261—262頁。
[25] 毛澤東:<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革命》半月刊1925年12月,全文見馬恩列斯著作研究會編輯出版部編:《馬克思主義研究參考資料》總60期第17- 22頁,1981年2月。
[26] 《中國國民黨歷次代表大會及中央全會資料》(上)第21、17、19、34頁,光明日報出版社1985年北京。
[27] 參閱拙作:《孫文在辛亥革命後第一個十年的迷誤》,1998年。
[28] 梁啟超:<歐遊心影錄節錄>,《飲冰室合集》專集之二十三第3頁,中華書局1936年上海。
[29] 梁啟超:<改造發刊詞>,《改造》第3卷第1號(1920年9月15日)。
[30] 梁啟超:<與梁令嫻等書>(1927年5月5日),丁文江趙豐田編《梁啟超年譜長編》第1130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
[31] 梁啟超:<在中國公學之演說>(1920年3月10日),李華興吳嘉勳編:《梁啟超選集》第738-739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
[32] 梁啟超:<改造發刊詞>,《改造》第3卷第1號(1920年9月15日)。
[33] 梁啟超:〈歐遊心影錄〉,《梁啟超選集》第733頁。
[34] 周恩來:<評胡適的“努力”>,歐陽哲生編:《容忍比自由更重要》第246-247頁,時事出版社1999年北京。
[35] 《努力》第4期第1版。
[36] 涵(高一涵):<國法何在!>,《努力》第30期第2版(1922年11月26日)。
[37] 胡適丁文江:<這一周>,同上第1版。
[38] <蔡元培的宣言>,《努力》第39期第4版。
[39] 《努力》第39期第2版。
[40] 胡適:<這一周>,《努力》第8期第1版。
[41] 同上,第12期。
[42] 同上,第16期。
[43] 參閱胡適:<丁文江的傳記>,《胡適文集》第7冊第477~486頁,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
[44] 謝振民:《中華民國立法史》第154~155頁,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北京。
[45] 胡適:<新文化運動與國民黨>,《胡適文集》第5冊第580頁。
[46] 參閱笑蜀編:《歷史的先聲》,汕頭大學出版社1999年。
[47] 《胡適的日記》第426、429頁,中華書局1985年北京。
[48] 同上,第445頁。
[49] 同上,第464頁。
[50] 《努力》第75期增刊第1版。
[51] 《胡適來往書信選》(中冊)第217頁,中華書局1979年北京。
[52] 《胡適遺稿及秘藏書信》第23冊第563、564頁,黃山書社1994年安徽。
[53] 宗淹(丁文江):《答關於〈我們的政治主張〉的討論》,《努力》第6期第4版。
[54] 永(任鴻雋):〈上海總商會的議決案〉,《努力》第59期第1版。
[55] 徐鼎新錢小明:《上海總商會史》第319頁,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1年。
[56] 李天綱:《文化上海》第66、64頁,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
[57] 胡適:〈一年半的回顧〉,《努力》第75期第2版。
[58] 宗淹(丁文江):〈少數人的責任〉,《努力》第67期第2版。
[59] 宗淹:《答關於〈我們的政治主張〉的討論》,同上第7期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