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s and Sources” includes two Tolstoy memoirs, A History of Yesterday (1851) and The Memoirs of a Madman (1884), as well as entries—expanded in the Second Edition—from Tolstoy’s “Diary for 1855” and selected letters (1858–95) that shed light on the author’s creative process.
英文書經常的標題:
Selected Letters of Someboy: A Life
胡適的書信選集有北京大學出版社的三冊。
胡適有自己所執著的價值追求,這在他的待人處世上得到最直觀的表達。胡適的執著,絕非固執和走極端,相反他常常對自己的行為進行“糾偏”。在他小時候鄉人便紛紛稱他為“門先生”,可見他自小的老成持重。小時候的胡適也不是沒有做過激烈的行動,比如他約集夥伴,用石頭去“打菩薩”,表示他的不信仰。但是事後,他又聽從母親的話,帶著貢品給菩薩道歉。胡適離家赴上海求學後,新思想漸次影響他的觀念,甚至從他給族叔寫信的抬頭都能看出來:一開始是“近任老叔大人尊前”這樣傳統的稱呼(1906年致胡近仁),以後是“近仁老叔足下”(1914年7月),再到後來變成了“胡近仁君”(1917年),“近仁老友”(1918年),“老近”(1920年)。從清末到五四時期,變化的軌跡可謂明顯。然而在20年代中以後,他又有逐漸的複歸,以後對胡近仁稱呼就穩定在“老叔”“近叔”這樣恰當又適中的方式上。
毫無疑問,胡適一生執著求新思想、新文化。在晚年還發表《科學發展所需要的社會改革一文》,執著地宣傳西化,然而他說話的方式卻又是:“要說幾句怪不中聽的話給諸位去盡力駁倒,推翻。”“這並不是對東方那些老文明的盲目責難,也決不是對西方近代文明的盲目崇拜。這乃是當年一個研究思想史和文明史的青年學人經過仔細考慮的意見。”[①]
如果和
新文化運動時期和他一起推動西化的
錢玄同等人相比,在晚年若和
李敖等人相比,胡適可說真的做到了將自己一生執著的理念用自己一生執著的方式去表達出來。我們可以看到,胡適對“新”的追求是很自然從舊而來的。
他最早提倡的新文化是用白話作文作詩。而若往前追溯,他的回憶是:
“我進中國公學不到半年,在上海市瑞興泰茶店裡養病,偶然翻讀吳汝綸選的一種《古文讀本》,其中第四冊全是古詩歌。我忽然感覺很大的興趣。……讀完了吳汝綸的選本,我又在二哥的藏書裡尋得了《陶淵明集》和《白香山集》,後來又買了一部《杜詩鏡詮》……從此以後,我就發奮讀詩想做個詩人了。同時也決定了我一生的命運。我從此走上了文學史學的路,後來幾次想矯正回來,想走到自然科學的路上去,但興趣已深,習慣已成,終無法挽回了。”[②]
“五月,我因腳氣病又發了,遂回家鄉養病。……那一次在家,和近仁叔相聚甚久,他很鼓勵我作詩。如在家鄉做的《棄父行》,很表現《嘗試集》的影響。”[③]
胡適對待爭論和糾紛的態度可說是他性格中最大的特點。1916年他在留美期間與任鴻雋、梅觀莊的書信往來爭論可說較早地反映了這方面的情況。這時胡適的新文化思想已經悄然發端,而他的朋友們一時還跟不上,發生爭論是在所難免。
“1916年,我們的爭論最激烈,也最有效果。爭論的起點,仍舊是我的“要須作詩如作文”的一句詩。梅觀莊會駁我道詩文截然兩途。任叔永也來信,說他贊成觀莊的主張。我覺得自己很孤立,但我終覺得他們兩人的說法都不能使我心服。……從二月到三月,我的思想上起了一個根本的新覺悟。一部中國文學史治世一部文字形式新陳代謝的歷史,治世活文學隨時起來代替了死文學的歷史。文學的生命全靠能用一個時代的活得工具來表現一個時代的情感與思想。工具僵化了,必須換新的、活的,這就是“文學革命”。”[④]
7月13日追記:我回到紐約不久,綺色佳的朋友們遇著了一件小小的不幸事故,產生了一首詩,引起了一場大筆戰,竟把我逼上了決心試作白話詩的路上去。(任鴻雋在遊玩時翻船,以此做了一首詩寄給胡適,胡適對其內容提出批評,引來梅觀莊打抱不平,於是雙方展開一場爭論。)
hc:究竟是《國民日報》或 《民國日報》或兩者皆是?
“但是我認定了,無論如何,若要造一種活的文學,必須有活的工具。”於是有了1916年7月26日給任的回信,“這是我第一次宣言不做文言的詩詞。”8月4日,胡適再致任叔永,宣告自己要單槍匹馬而往了。胡適說“這封信是我對於一班討論文學的朋友的告別書。”被一班好友反對,甚至對他說了各種難聽的話,但胡適並未感到憤恚,卻只是因為說服不了朋友而懊惱,於是決定自己先去闖開一條路,並歡迎朋友跟進。果然,後來的任鴻雋等人認識到了胡適的正確,他們的友誼一直保持終身。再如,1930年, 《民國日報》登載楊杏佛在南京市黨部的演說,說演講中的“江湖博士”暗指江亢虎和胡適。楊杏佛4月29日寫信解釋,說原話是走江湖的博士,系專指江亢虎。4月30日,胡復信楊信佛說,“我受了十餘年的罵,從來不怨恨罵我的人。有時他們罵的不中肯,我反替他們著急。有時他們罵的太過火了,反損罵者自己的人格,我更替他們不安。” 在這一年前的1929年,胡適曾致信王寵惠,反對所謂處置反革命分子案,這封信被當局阻擋,並未刊出,但卻被當局透露給了陳德徵,陳於是在《國民日報》專欄上以三則雜文大張撻伐。胡適讀完這些雜文後的批語是:“可憐的陳德徵!”
胡適堅持與人為善,從不會惡語傷人,1934年4月發生了林損怨懟胡適的事件,林損用“罵街式的語言對他”,他依然淡然處之。他在16日(一說11日,據胡不歸《胡適先生傳》中為16日)致林損信中剖白自己說,“胡適之向來不會在文字裡寓意罵人”,“我對人對事,若有所主張,無不可對人說。”當然,應當承認,這件事情是有爭議的,有的人為胡適辯護[⑤],也有的人為林損辯護。1930年,蔣夢麟出掌北大,祭出改組北大大旗,任胡適為文學院院長兼國文系主任,使國文系主任馬裕藻和教授林損、徐之衡相繼離職。胡適1948年12月13日寫的《北京大學五十週年》一文回憶說,“蔣夢麟先生……是一個理想的校長,有魄力,有擔當,他對我們三個院長說:”辭掉舊人,我去做,選聘新人,你們去做。“李振聲文提出,蔣辭掉林等不可能不與胡適、傅斯年商量,而且蔣也是依仗中基會的雄厚財源,而胡適對此也是”共襄其成,與有榮焉“的。[⑥ ]但即使如此,也是與改革的大形勢有關,並不能以此苛責胡適。1960年3月24日胡適談到林損:”你不要以為北大全是新的,那時還有溫州學派,你知道嗎?陳介石、林損都是。他們舅甥兩人沒有什麼東西,值不得一擊的。“1961年9月23日又說”公鐸的天分很高,整天喝酒,罵人,不用功,怎麼能跟人家競爭呢?天分高的不用功,也是不行的。公鐸當我面時,對我很好,說,“適之,我總不罵你的。”[⑦]
晚年的胡適,遭到大陸和台灣當局對他的一明一暗雙重批判。面對大陸的批判,他很耐心地看完那八大本批判他的專輯,並一笑置之。而1956年,胡適在自由中國雜誌上發表的給蔣介石祝壽的文章《述艾森豪總統的兩個故事給蔣總統祝壽》,勸蔣“無智、無能、無為”,遭到國民黨圍剿,蔣經國專門組織《向毒素思想進攻》。但他仍然說“我講了一些該講的話,引起了圍剿,不要去管它,那是小事體,小事體。我挨了四十年的罵,從來不生氣,並且歡迎之至。”從這些事例,可見他所言非虛。他的確較好的做到了將來自傳統的君子“忠恕”之道與西方“紳士”精神很好地結合在了一起。
胡適對待朋友,和他認為重要的人,是毫不掩飾對他們的欣賞和關心的,待人可謂極誠。胡適與周作人的友誼便是一例。胡適不但在學問上與週商榷攜進,在生活上對周也是極為關心。1921年2月專門寫信推薦他去燕京大學工作。對周提出的一些問題,他又請朱我農做出了滿意答复。[⑧]1922年胡適為申報寫了《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對周氏兄弟的作品作了很高評價。1928年胡適重回北平後,主持了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編譯委員會的工作。周作人的翻譯作品就送到那裡出版,成為周作人的一項可靠收入來源,《在胡適遺稿及秘藏書信》第29冊裡,有好幾封都是周作人預支稿費的事情。[⑨]其實從價值觀上來說,胡適與周氏等人差異甚大。當時學界同人,若作一歸類,王國維、陳寅恪、熊十力諸人是“空諸依傍”的“依自不依他”(王元化語),周作人諸人,在主張以西學改造舊學上,與胡適相同,與王國維、陳寅恪異,但在不事功的層面個上,周氏又與王國維陳寅恪同,與胡適異。當胡適往來政要之間的時候,“苦雨齋”中人常有些譏語,但胡適談版本,談考據的時候,周氏有欣賞以為同道,故一直有若即若離之感。但是,胡適晚年在台北的演講,對周氏兄弟,評價依然很高,那是內心的真語,並無一點偽飾。[⑩]
另一個事例,1931年初他為羅隆基奔走。是時,國民黨當局仍在查禁《新月》雜誌。上年11月曾將主要撰稿人羅隆基逮捕,羅被釋後,於年初發表《我的被捕的經過與反感》一文,當局認為是挾憤詆毀,要求光華大學撤銷羅氏教授職務。胡適到滬後為此事奔走。19日還代光華校長張壽鏞草擬《上蔣介石呈》。他對陳布雷說,這並不是個人小事,而是一種原則和道義。再如,他十分欣賞地質專家翁文灝,1922年地質調查所圖書館開館,胡適在《努力》上作文介紹:“中國學科學的人,只有地質學者在中國的科學史上可算是已經有了有價值的貢獻。自從地質調查所成立以來,丁文江、翁文灝和其他的幾位地質學者,用科學的精神,作互相的研究,……已經能使中國地質學成為一門科學:單這一點,已經很可以使這個學別種科學的人十分慚愧了。”1934年翁文灝車禍後,胡適“幾乎墮淚”,說“翁文灝是五十萬條性命換不來的”,在給汪精衛的信中說“此種不世出的天才,學問品行都是人間稀有,不僅僅是一國之瑰寶而已。”後來翁的女兒因為一個人在北平上學,就住在胡適家裡。《獨立評論》刊行後,翁文灝在那裡發表了不少學術和評論文章。胡適說他甚至想像過翁文灝當總統。
在學術上,胡適一向堅持科學的、實證的態度,事實上,胡適在處世和治學上都秉持這一態度。在他的來往書信中,也可以看到他極力影響別人也採這種態度。1920年11月他給胡近仁信中談到,文字學,要把他作為一項科學來對待,這也是胡適整理國故時所提倡的原則。章太炎說,“夫治小學者,在乎比次聲音,推跡故訓,以得語言之本;不在信好異文,廣徵形體。曩令發玉牒於泰岱,探融翼於泗淵,萬人貞觀,不容作偽者,以補七十二家之微文,備鑄器象物之遺法,庶亦可矣。若乃奉矯誣之器,信荒忽之文,以與召陵正書相角,斯於六書之學,未有云補。擬之前代,則新垣玉杯之刻,少翁牛腹之書也,寧可與道古邪?”[11]這種科學的文字學方法,胡適表示認同,於是在信中說,“只從清代學者註重音聲假借,聲類通轉以後,始有科學的文字學可言,章太炎的《國故論衡》上卷最宜先看,然後看他的《文始》。”胡適在囑咐這位族叔作傳書時又說,“請處處註明的來源,但求確實,不務繁多。”由於胡適在作詩上也提倡“詩的經驗主義”,因此在信中批評胡近仁作詩“抽象的議論太多”。在1934年6月間,他與孟森兩次通信,探討孟的兩篇文章《清世宗入承大統考》(6月5日信)、《孟太后下嫁考實》(26日信) ,提出自己關於考證規範的方法,“鄙意考證文字以眉目清楚為最便於讀者。凡引用文字,最好均低三格書寫,而按語均提行頂格寫,如此則引語之起訖分明,其簡明文件則上下均加[ ]或[[]],以明起訖。”可見他對科學、嚴謹治學的重視和要求了。新文化運動中,胡適與錢玄同等人一同進行疑古辨偽和整理國故的工作。雖同是批判性整理,但兩人意旨卻有所區別,對比起來,胡適治史的方法更精良,條理更清楚一些。“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勤、謹、和、緩”在這個時期被提出來,成為胡適治學方法的標誌。
胡適堅持於說自己認為的“真話”,“良心話”,並不因為時髦或風潮而改變,因此經常是既得罪敵人,也得罪朋友。他說自己一向喜歡潑冷水,還寫詩將自己比作烏鴉,唧唧喳喳惹的別人不高興。晚年有人問他,中國有沒有類似“不自由,毋寧死”的話,胡適提出,就是“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新文化運動時期,作為章太炎高足的錢玄同,風格一如其師。胡適同情張厚載,勸錢不要亂罵人,引起錢的不滿,聲言退新青年,批評胡適“對於千年積腐的舊社會,未免太同他周旋了。”[12]錢還化名王敬軒和劉半農演雙簧,胡適對此也頗不以為然。但錢同樣也說,“我以為若一定要找中國人做模範,與其找孔丘、墨翟,不如找胡適、蔡元培等人。”兩人關係疏淡後,胡適也依然常常對錢表示關切。再如,1924年11月,馮玉祥逐溥儀出宮。在輿論一片叫好聲中,胡適沒有趨炎附勢,而是明確地表達了自己的反對意見。“我是一個愛說公道話的人,今天要向先生們組織的政府提出幾句抗議的話。”(1924年11月5日致王正廷信),此文一出,周作人及李氏兄弟等都來信表示反對。[13]胡適對他們的意見,有的表示贊同,比如周作人提出因複闢而取消優待一節,但他提出溥儀兩年前就曾主動提出取消,“其意不可謂不誠”。[14]很顯然,作為自由主義者的胡適,並非反對取消優待,他所要求的是:“多一點紳士的行為”,反對暴力。另外就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在法律上相對於實體正義更為重要的程序正義。在兩年前,1922年11月9日,黎元洪下令逮捕財政部長羅文幹,胡適就曾發表意見說:“法律是政治的根本,違法的惡例是開不得的。……今天政府不經法律手續就查抄曹汝霖、陸宗輿的財產,我們固然快意,但加入明天政府不經法律手續就查抄了蔡元培、李煜瀛的家產,我們就不快意了。然而在邏輯上市同樣的例子。……總之,上自總統,下至極小的官吏,總覺得法律不方便,命令方便;國家又怎麼能有法治,人權又怎麼能有保障呢?”[15]而在答复李氏兄弟的信中,胡適又不無深意的提到,“我要請你們認清一個民國的要素在於容忍對方的言論自由。”“十幾日來,只見謾罵之聲,誣衊之話,只見一片不容忍的狹陋空氣而已。”胡適所爭,不僅是溥儀一時之事,更爭的是他一貫追求的人權保障、言論自由、非暴力和法治精神。作為一個自由主義者,他對自由民主法治的追求是一貫的。這絲毫不因為他與某人的私交而改變,也不因他支持某個政府的法統就有所改變。比如胡適本十分尊崇吳稚暉,1922年胡就說吳是中國今日十二個大人物之一,科學與人生觀論戰中,胡又對吳的文章十分欣賞。後胡適在東亞同文書院的講演《中國近三百年的四個思想家》中,更是把吳和顧炎武、顏元、戴震相提並論。在412發生後,胡適回憶他當時對外國人說,“你們外國朋友也許不認得吳稚暉、蔡元培是什麼人,但我知道這幾個人,很佩服他們的見識與人格。這個新政府能得到這一般元老的支持,是站得住的。我在日本對中國學生談話,對日本人談話,也會這樣說:我向來敬重這幾個人,他們的道義力量支持的政府,是可以得著我們的同情的。”[16]然而當胡適實際回到國內,看到清黨的血腥情況,看到吳褒獎殺害陳延年的楊虎的信後,他的態度就起了變化。1928年2月27日胡致信吳稚暉說,“先生與楊虎一書論陳延年的案子,我認為先生盛德之累,中心耿耿,不能釋然。”以致很久沒有興致提筆寫關於吳稚暉的文章。3月4日,吳稚暉复信胡適,繼續大罵共產黨,胡適6日再度复信,勸其不要“以暴制暴”。1928年6月15日,胡適參加大學委員會會議,蔡元培提出李石曾任北大校長,胡適當即反對,吳稚暉就大罵胡適是反革命。胡適在很長一段時間對此十分氣憤。第二天就致信吳稚暉,要他指出自己違反懲治反革命條例的哪一條。同一天致信蔡元培,堅辭大學委員會職務。21、27日又連去兩信辭職,以表明自己的態度。“我雖沒有黨派,卻不能不分個是非。我看不慣這種只認朋友,不問是非的行為。”
1929年3月,當他得知“嚴厲處置反革命分子案”這種將自由和法治原則踐踏殆盡的提案後,25日左右寫了《我要我們的自由》一文,26日又給王寵惠寫信,表達自己的抗議。4月26日,胡適和繼任中公校長馬君武談話時明確提出:此時應有一個大運動起來,明白否認一黨專政,取消現有的黨的組織,以憲法為號召,恢復民國初年的局面。[17]在這前後,他在《新月》上連續發表《人權與約法》《人權與約法的討論》《我們什麼時候才可以有憲法——對於建國大綱的疑問》等文章,抨擊當局的政策,甚至直言懷疑孫文學說,說“知易行難”除了讓人信奉,沒有什麼別的價值。1929年8月24日,上海特別市黨部呈請中執委令教育部將胡適撤職查辦。9月23日,中央社發布消息:胡適近來發布文章“攻擊本黨黨義及總理學說。各省市黨部先後呈請中央嚴予懲辦。中央亦以胡適言論不諳國內社會實際情形,誤解本當黨義及總理學說,並溢出學術範圍,放言空論。”[18] 10月4日,蔣夢麟簽發警告令。胡適看後給蔣复信退回,堅持自己的立場。(1929年10月致蔣夢麟信)胡適的自由主義立場,很鮮明的一個表現,還在於1933年他與人權保障同盟的糾紛上。胡適堅持自己的所見所聞,在北平監獄並沒有見到那樣虐待政治犯的情形,所以對於同盟公佈的控訴信堅決不贊成,引來宋慶齡質問。在政治犯的問題上,他堅持程序正義的法治主義立場,1933年2月19日,胡適發表《民權的保障》一文:“把民權保障的問題完全看作政治的問題,而不肯看作法律的問題。這是錯的。只有站在法律的立場上來謀民權的保障,才可以把政治引上法治的路。只有法治是永久而普遍的民權保障。”[19]胡適最終被開除出民權保障同盟。3月4日,胡適致信蔡元培說,他並不把此事放在心上。“所耿耿不能放心者,先生被這班妄人所包圍,將來真不知如何了得呵!”17日蔡元培回信說“奉四日惠書,知先生對民權保障同盟,不願多唱戲給世人笑,且亦不願把此種小事放在心上。君子見其遠者大者,甚佩,甚感。弟與語堂亦已覺悟此團體之不足有為,但驟告脫離,亦成笑柄,當逐漸擺脫耳。承關愛,感何可言。”
對於自己的說真話,遭致的孤立和反對,胡適並不感到遺憾。1936年1月9日他在致周作人信中說:“你說:我們平常以為青年是在我們這一邊。我要抗議,我從來不作此想。我在這十年中,明白承認青年人多數不站在我們這一邊,因為我不肯學時髦,不能說假話,有不能供給他們低級趣味,當然不能抓住他們。但我始終不肯放棄他們,我仍然要對他們說我的話,聽不聽由他們,我始終不忍不說。”
胡適既是一個自由主義者,也是一位愛國者。因此很早就有對民族主義與自由主義關係的思考。胡適一生執著地追求自由主義,但他的一顆愛國之心同樣強烈。所以他終其一生都在為自己的民族主義情結和自由主義追求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1914年7月23日,他在給族叔胡近仁的信中解答了所謂美墨交戰一事,而在同時期的日記中,他寫道,“自美、墨交惡以來,本城之Ithaca Journal揭一名言:吾國乎,吾願其永永正直而然也,然曲耶,直耶,是耶,非耶,終為吾國也。意言但論國界,不論是非也。餘有感觸,以所見作一書寄此報主筆,載入新聞欄。前校長白博士夫人盛稱餘書,以為正彼所欲言而未能言者。白博士夫婦都主張和平,故深惡此等極端之國家主義也。”[20]同時,1914年7月12日又記:威爾遜之言曰:“真愛國者認清是非,但向是的一面做去,不顧人言,雖犧牲一身而不悔。又曰:人能自省其嘗效忠祖國而又未嘗賣其良心者,死有餘樂矣。”凡此皆可作格言讀,故節錄之。”胡適在民族主義與自由主義關係上作出重大調整的時期是在30年代。從30年代開始,胡適對國民政府的態度可以說從一開始的衝突,逐漸走向合作。其中有兩個原因很重要,一是1932年11月和蔣見面後,加深了對蔣本人的了解,他多次說,蔣並非不能改過,而是缺乏面折廷爭的諍臣,於是他很願意自己肩負這一角色。但是胡適維護蔣的地位和國民政府的法統,絕不意味著他放棄自由主義的立場。他不像蔣廷黻那樣,乾脆主張“新式獨裁”,為此他曾與蔣廷黻有過多次討論。而實際上比較贊成民族解放與個人自由並重的道路。另一個方面,則是與汪精衛及改組派的接近。胡適和汪精衛在20年代初私交就不錯,到30年代初,胡想推動以汪為首的文治勢力與武治勢力相抗衡,雙方互相需要,關係趨於密切。1933年3月,汪精衛復任行政院長兼外交部長,31日專門致信胡適,邀其出任南京國民政府教育部長之職。 [21]胡適表示十分感動,但是拒絕了。他表示盼望以獨立之身為國家做諫臣,為政府做諍友。不久他又拒絕了汪提出的駐德、駐美大使的邀請。汪精衛1933年因塘沽協定遭國人唾罵時,胡適也仍然支持他,為他辯護。他最希望汪精衛在國民政府內部努力建立起自己的文治勢力,與武治勢力平衡。“中國政治要上軌道,必須走三步:第一,文治。第二,法治。第三,民治。”但就在長城抗戰後,雙方逐漸在對日方針上產生分歧。胡適因自由主義的追求而接近汪,但最終(長城抗戰後)又因民族主義的增長而逐漸離開汪。[22]1934年9月,中國在國聯非常任理事選舉中失敗,胡適痛心疾首,24日寫道,“在蘇俄入盟之日,我國連任非常任理事的要求竟被否決了。這兩大鄰國的榮辱相形之下,我們當然更感覺我們的國家的羞辱。但平心而論,中國此次在日內瓦受的羞辱,大部分是自取的,我們只應該責己,不應該一味責人。”“我們應該想想,為什麼我們這一個四萬萬人口的大國要求一個非常任理事而不可得呢?這不夠我們深刻的反省嗎?”[23]同一天就致信掌管外交的汪精衛,表達對外交局勢的不滿。
總的來說,從《新月》到《獨立評論》,胡適的民族主義傾向逐步上升。我們可以很明顯看到,九一八事變後,胡適眼看民族危機日益沉重,他漸漸放棄不涉政治的態度,參與政治活動日益頻繁。33年華北發生危機,整個上半年他發表了多篇關於中日、國聯和華北問題的文章。(如5月29日《保全華北問題的重要》),並接受何應欽的邀請,參與中日之間的斡旋。由於異常繁忙,耽誤了中基會編譯委員會等本職工作,還引來投稿長期得不到答复的王實味的不滿。這一個時期的胡適,在處理民族主義與自由主義的關係上,的確在進行著不斷的調整與平衡。在1935年5月所作《個人自由與社會進步》中胡適對民族主義的分析是:“民族主義有三個方面,最淺是排外,其次是擁護本國固有的文化,最高又最艱難的是努力建立一個民族的國家。因為最後一步是最艱難的,所以一切民族主義運動往往最容易走上前面的兩步。”[24]而到了1936年7月,胡適在與日本學者室伏高信談話時說:“民族主義已經獲得壓倒的勢力,國家這個東西成了第一線,在現下沒有一種力量能夠阻止這種大勢的。”室伏高信問中國的未來走向是獨裁還是民主,胡適說“無論什麼,沒有比統一再要緊的,除此之外,全不是現在的問題。”[25]總而言之,由於民族主義的訴求,《獨立評論》時期的胡適,對當局是漸取合作的態度,他在華北時期對宋哲元也是如此。“雷季上君說:胡適之把宋哲元當作聖人看待。我至今還如此癡想。……我不但希望宋哲元作聖人,我還希望蕭振瀛作賢人。若不如此,我們就真絕望了。”1936年11月29日,《獨立評論》被宋哲元查禁。西安事變危機告一段落後,37年3月胡適致書宋哲元,為張熙若擔責,並對宋表示道歉,並且說,“倘有言論失當,務請先生隨時指摘,以便隨時正式更正。”當月30日,秦德純就邀請胡與宋面談,並出席晚宴,席散後,秦就通知可以復刊。
在1937年七七事變以前不久,胡適還有數篇談論憲政問題的文章發表。但是在七七事變以後,就明顯暫時擱置了。而標誌著胡適民族主義情結髮展到頂峰的,就是接受駐美大使的任命了。在胡適看來,他是堅決不可做官的,就是要在政府之外,保持一個獨立的,能夠說良心話,對政府面折庭爭的地位,代表社會的良知。所以他除了這次擔任駐美大使,其餘所有要他當官的邀請,無不遭到他的拒絕。在之前是這樣,在之後也是這樣。因此我們可以看到,胡適作為一個愛國者,在國難當頭的時候讓自己的自由主義追求作了多麼大的犧牲。胡適1938年10月31日贈陳光甫詩道:偶有幾莖白髮,心情微近中年;做了過河卒子,只能拼命向前。然而,作出出任的決定,僅僅只是犧牲的一個開始罷了,任內數年付出的艱辛和代價是胡適完全沒有料到的。比如,1938年11月26日晚,胡適參加一個集會,由於會上談論均不發表,於是不久就有人造謠,說胡適在講話中說中國政府對日動搖,軍隊已不能再作戰。1939年1月27日,外交部致電胡適進行質問。胡適不得不在復外交部和部長王寵惠電中兩次闢謠,並請轉呈蔣總裁。到美赴任後,胡適和陳光甫合作,一舉促成美國第一筆對華貸款。當時美國國會有規定,進出口銀行對某一個國家的貸款不得超過3000萬美元,而胡適、陳光甫爭取到了2500萬。
1939年11月,胡適得知財政部人事變動後,致電陳布雷並轉蔣介石,反對宋子文出任財政部長。胡適說,“弟向不滿於孔庸之(孔祥熙)一家,然弟在美觀察此一年中,庸之對陳光甫兄之事事合作,處處尊重光甫意見,實為藉款購貨所以能有如許成績之一大原因。”胡適表示自己雖不滿孔祥熙,但相忍為國,外舉不避仇,仍然讚揚孔祥熙的功勞。而他認為宋子文則不能與陳合作。其實這也有擔憂自己無法與宋子文合作的考慮在裡面後來事實證明果不其然。宋子文雖未當成財政部長,但這並不表示蔣是接受了胡適的意見。1940年,蔣就委任宋出任中國銀行董事長,並作為對外借貸的私人代表出使美國。6月14日,蔣在致羅斯福信函中明確說:“餘已授予宋先生代表中國政府在美商洽一切之全權,彼受餘之完全信任,……敬請閣下惠予親切之洽談,一如與餘私人接觸者然,不勝企盼。”這就等於將作為國民政府駐美特命全權大使的胡適晾在了一邊。(胡適稱宋為“太上大使”)再加上胡宋二人間的芥蒂,胡適之艱難與尷尬可想而知。1942年5月,胡適致翁文灝、王世傑信中說:“某公在此,似無諍臣氣度,只能奉承旨意,不敢駁回一字。我則半年來絕不參與機要,從不看一個電報,從不聽見一句大計故無可進言,……去年12月8日我從國會回家,即決定辭職了。……我若求去,人必以為我不合作,對內對外均須費解釋。故我忍耐至今。……我在次毫無用處,若不走,真成戀棧了。”而蔣1940年7月2日給宋子文的電報直接指示說:“借款事不必與胡使相商,請兄徑自進行為便。”由於宋子文到美後,相繼與美國簽訂了《鎢砂借款》《僅售借款》以及《中美平準基金協定》,這當然加深了蔣對胡適無能的印象。到1941年底日美交涉妥協時,蔣更對胡適所謂對美交涉的軟弱深感不滿,在11月30日的日記中寫到:“妻雲:無論商家與偏室,若非家主與老闆娘時刻關注業務,則必不成。其言以鑑於歷次外交部與駐美大使胡適對於彼使命與任務之成敗,幾乎毫不在意而發也。此等官僚與政客,無丹、無能而不願為國家略費心神,凡事只聽其成敗,是誠可痛、可悲之至也。”[26]一邊,胡適認為自己為國事付出了巨大心力和犧牲,另一邊,蔣介石把國事當做家事看待,認為只有老闆老闆娘才靠得住,作為自由主義者和愛國者的胡適來說,這真的是“可悲之至也。”
蔣對胡的不滿不至於覺得他無能,更在於懷疑他的立場和動機,認為他為美國政策辯護過多,而對重慶方面的立場解釋過少。比如總是勸政府要體諒盟邦,要大度,再比如皖南事變後代陳美方的不滿等等。[27]1942年8月,國民政府免去胡適駐美大使職務,胡適這時還執著地想盡到諍臣的責任,在致蔣介石電中反對魏道明作為接任人選,推薦郭泰祺和蔣廷黻。蔣當然不會再聽取他的意見了。1942年10月13日,蔣介石在日記中對胡適的使美生涯總結道:“胡適乃今日文士名流之典型,……不惜借外國之勢力,以自固其地位,甚至損害國家威信亦在所不惜。彼使美四年,除為其個人謀得名譽博士十餘位以外,對於國家與戰事毫無貢獻,甚至不肯說話,恐其獲罪於美國……文人名流之為國乃如此而已。”[28]
胡適一方面堅持自己的價值觀,一方面又堅持克己忍耐,認為“容忍比自由更重要”。這看似矛盾,可在胡適身上則不然。這也體現在他的婚姻上。胡適對待母親的態度是非常傳統的,絕不違抗母命。哪怕是包辦婚姻,他也毅然接受。他在1918年5月給族叔近仁的信中坦承:“吾之就此婚事,全為吾母起見,故從不曾挑剔為難(若不為此,吾決不就此婚,此意可為足下道,不足為外人言也)。今既婚矣,吾力求遷就,以博吾母歡心。吾之所以極力表示閨房之愛者,亦正欲令吾母歡喜耳。”其盡孝若此!後來胡適在為好友張慰慈題寫扇面的時候還寫道:“愛情的代價是痛苦,愛情的方法是忍耐痛苦。”同一時期留洋的新派人物往往因為自己新的價值觀,堅決拒絕包辦婚姻(如郭沫若等),甚至不惜決裂,胡適的處世方式與此是截然不同的。然而,胡適又並不因為克己忍耐而放棄自己的價值觀,在他母親過世後,胡適趕回家鄉,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改革葬禮”。把愚昧的、迷信的葬禮習慣一一去除。在1925年12月,胡適寫給陳獨秀的信中就曾說,”我們兩個老朋友,政治主張儘管不同,事業上儘管不同,所以仍不失其為老朋友者,正因為你我腦子背後多少總還有一點容忍異己的態度,如果連這一點最低限度的相同點都掃除了,我們不但不能做朋友,簡直要做仇敵了。”[29] 1959年,胡適總結道:我曾說過,我應該用容忍的態度來報答社會對我的容忍。我現在常常想我們還得戒律自己:我們若想別人容忍諒解我們的見解,我們必須先養成能夠容忍諒解別人的見解的度量。至少至少我們應該戒約自己絕不可“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我們受過實驗主義訓練的人,本來就不承認有絕對之是,更不可以“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在胡適看來,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容忍比自由更重要。[30]
胡適對於社會改革,堅持主張漸進的、一點一滴的進行。他曾以鸚鵡用翅膀沾水救火作比。其實我們都很熟悉另一個類似的故事,就是精衛填海了。胡適也相信這種不懈的精神一定“誠可動天”,一分耕耘會有一分收穫的。1920年1月26日,胡適寫定《非個人主義的新生活》一文,“社會是種勢力造成的,改造社會需要改造社會的種種勢力,這種改造一定是零碎的改造,一點一滴的改造,一尺一步的改造。……必須要時時刻刻存研究問題的態度,做切實的調查,下精細的考慮,提出大膽的假設,尋求實驗的證明。”[31]所以他反對主義而主張研究問題,也反對20年代日本所實驗的新村。“這種生活是避世的,是避開現社會的。這就是讓步。這便不是奮鬥。我們自然不應該提倡暴力,但是非暴力的奮鬥是不可少的。”非暴力的漸進改革,就是胡適一生所堅持的方向。這種非暴力的、漸進的思路也被用於胡適的待人上,尤其是對當權者。首先不與對方站在對立的立場上,而是用比較溫和的方式,使其逐步改善,這也是胡適一生的執著。對汪精衛如此,對宋哲元如此,對蔣介石也是如此。1935年末,翁正式出任行政院秘書長。胡適蔣丁文江一首遺詩抄錄給翁文灝、蔣廷黻、吳景超。並說“我對於你們幾個朋友,絕對相信你們出山要比在山清。但私意總覺得此時更需要的是一班面折廷爭的諍友諍臣。”胡適這麼說,也這麼做,尤其在對蔣上,一直到逝世,在他的心目中,一直是以蔣的“王者師”自居的。正因為如此,胡適在政治上有著一種近乎執著的天真,比如他在北洋時期或提倡或實驗過的好人政府,聯邦制,比如30年代設想過的文治對抗武治。時局到了1948年,胡適非常欣賞的翁文灝當上了行憲內閣首任行政院長。胡適雖事前有所反對,但事後也不無希望的說”希望翁……開中國政治上的新風氣,打倒空談、不科學的空談。……我們很希望在他領導下,對專家的政治,得到特別的注意與提倡。“崇尚科學,反對空談,以及專家政治,都是胡適一貫提倡和推崇的。這同樣也反映了胡適的這種執著和天真。儲安平當時就評論說,”任何人來做行政院長也都是沒有辦法的,誰上台誰就倒霉,誰來做就誰犧牲。……希望翁氏來轉礪乾坤,改變一個局面,那加入不是一種幻想,就是一種奢望了。“果然不到半年,翁就因金圓券失敗而無奈辭職了。一方面要維護蔣的領袖地位和國民政府的法統,一方面又要促使蔣政府在民主自由法治軌道上改善,這一矛盾常常使胡適左右為難,在自己的自由主義與民族主義之間做著艱難的平衡選擇,但哪怕處境再尷尬,他也執著的堅持這一立場。為了維護自由主義的立場,除了抗戰期間出任駐美大使外,蔣很多次請他做官,他都堅辭不就。另一方面,胡適認為,只要自己保持擁護蔣的立場,蔣終是能夠接受一些善意的改進建議的。然而這種執著和天真在政治人物那裡,往往就有些一廂情願了。一方面,當權者需要擁護自己的自由知識分子說一些好話來裝點門面,因此表面上固然禮遇有加,甚至死後也是極盡哀榮。可若自由知識分子發表不利於他統治的言論,又是他絕不願意看到的。蔣介石對胡適的這種兩面態度就體現了這一點。而這暗中的一面,一向天真執著的胡適是很難察知的。比如在雷震案前後,實際上胡適已經做到足夠克制,可蔣還是在日記中說,:“聞胡適定於十六日回來,是其想在雷案未覆判以前要求減刑或釋放之用意甚明。此人實為一個最無品格之文化買辦,無以名之,只可名曰'狐仙',乃為害國家,為害民族文化之蟊賊。”(1960年10月13日) 1962年2月8日,農曆新年期間,胡適夫婦還應邀到士林官邸與蔣介石夫婦共進午餐。然而,16天之後的1962年2月24日晚7時10分,胡適在演講中因心髒病發突然跌倒,不治逝世。蔣介石在當天日記中寫道:“晚,聞胡適心髒病暴卒。”(1962年2月24日)“暴卒”二字,可以很明白地體現蔣之心情了。
1919年,胡適從【左傳】的“立德、立功、立言”出發,提出社會不朽論。“個人是社會的基礎,雖然個人有一天是會消亡的,但是社會是不朽的。所以,我這個現在的小我,對於那永遠不朽的大我的無窮過去,須負重大的責任,對於那永遠不朽的大我的無窮未來,也須負重大責任,我須時時想著,我應該如何努力利用現在的小我,方才可以不辜負了那大我的無窮過去,方才可以不遺害那大我的無窮未來?”胡適雖然是一個自由主義者,但他也像杜威說的那樣,是反對自私自利,時時牢記自己責任的自由主義者。同時,胡適從小有著很深的理學家風,他非常看重自身的形象和言行的影響。一直有一種為社會樹立聖賢形象的情懷。實際上他在心性上,比較接近陽明,而在處世上,理學之風甚明。就是很多人說的“胡適愛名”。當然胡適愛名也會給他帶來負面影響,比如胡適與黎昔非的關係便是一例。
後來胡適在《介紹我自己的思想》中解釋說,“說一句話不敢忘這句話的社會影響,走一步路不敢忘這步路的社會影響,這才是對於大我的負責任,能如此做,便是道德,便是宗教。”[32]這就是胡適熱心於社會事業的自我要求,??
1928年1月27日,胡適在《答某君書》中寫道:“人生的意義不在於何以有生,而在於自己怎樣生活。……你若發憤振作起來,去創造自己生命的意義,那麼,你活一日便有一日的意義,作一事便添一事的意義,生命無窮,生命的意義也無窮了。”[33]
還有一則胡適“為人題扇子的話:如世如夢無所求,無所求心普空寂。還似夢中隨夢境,成就沙河夢功德。王荊公小詩一首,真是有得於佛法的話。認得人生如夢,故無所求。但無所求不是無為。”[34] (1929年5月13日)
無所求不是無為。胡適一生熱心於社會進步事業,但他對功利是淡泊的,而這種淡泊又不妨礙他的執著和熱心。胡適對佛學素有研究,定然知道《華嚴經》中迴向品的佛理。也就是主張已成菩薩道的人,還得迴向人間,由出世回到人世,為眾生舍生。[35](胡適在與楊杏佛談論西遊記的信件中,便明白地談到了這一點。“如果有人說,吃胡適一塊肉可以延壽一年半年,我也一定情願自己割下來送給他,並且祝福他。”
以出世精神,做人世事業,這大概就是執著的胡適的最大的執著了。
①]胡適:《科學發展所需要的社會改革》
[②]《胡適自述》
[③] 《胡適之先生年譜長編初稿》,第71頁
[④]胡適:《四十自述》第79頁
[⑤]程巢父:《張中行誤認度胡適之——關於林損對胡適怨懟的辯證》
[⑥]李振聲:《且說林損怨懟胡適這樁陳年公案》
[⑦]胡頌平:《胡適之先生晚年談話錄》
[⑧]《胡適往來書信選》第125頁
[⑨]《在胡適遺稿及秘藏書信》第29冊
[⑩]孫郁:《周作人談胡適》
[11]章太炎:《轉注假借說》,《國故論衡》
[12] 《胡適往來書信選》上,24頁
[13] 《胡適往來書信選》上,第270頁,276頁。
[14] 《胡適往來書信選》上,第272頁
[15]歐陽哲生:《胡適文集》第3冊第444頁
[16] 《追念吳稚暉先生》,《吳稚暉先生紀念專輯》第14頁
[ 17]見《胡適日記全編》
[18] 《申報》1929年9月23日
[19] 1933年2月19日《獨立評論》周刊第38號
[20] 《留學日記》第232頁
[21 ] 《胡適來往書信選》中冊,204頁
[22]高志勇:《胡適與汪精衛政治關係的歷史考察》
[23]胡適:《論國聯大會的兩件事》
[24] 《獨立評論第》150號,1935年5月20日
[25]室伏高信:《胡適再見記》,1936年8月9日
[26] 《蔣介石日記》1941年11月30日
[27]陳漱渝:《被拋棄的過河卒子——胡適在美國的外交生涯》
[28] 《蔣介石日記》1942年10月13日
[29] 《胡適往來書信選》上冊356頁
[30]胡適:《容忍與自由》
[31] 《新潮》第2卷第3號
[32]《胡適文選》第9頁
[33]《生活》周刊第3卷第38期
[34]《胡適文集》第四卷第571頁
[35]參見《大廣方佛華嚴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