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6日 星期六

對於政治社會事業之興趣:我衣襟上戴Bull Moose(野鹿)徽章者兩月

今天重讀胡適的這則日記
他還有其他許多在留學時投入當地政治社會事業之記載
我覺得這是當日英美文科學生教育之優點 (徐志摩在英國時參與地方政治選舉等調查)
不過胡適更是有心人 不是書呆子


"吾對於政治社會事業之興趣(十一月九日)  余每居一地,輒視其地之政治社會事業如吾鄉吾邑 之政治社會事業。以故每逢其地有政治活動,社會改良之事,輒喜與聞之。不獨與聞之也,又將投身其中,研究其利害是非,自附於吾所以為近是之一派,與之同其 得失喜懼。故吾居綺色佳時,每有本城選舉,我輒有所附同,亦有所攻斥。於全國選舉亦然。一九一二年,我衣襟上戴Bull Moose(野鹿)徽章者兩月,以示主張進步黨也。去年則主張紐約女子參政權運動。今年則主張威氏之連任。  此種行為,人或嗤之,以為稚 氣。其實我頗以此自豪。蓋吾人所居,即是吾人之社會,其地之公益事業,皆足供吾人之研究。若不自認為此社會之一分子,決不能知其中人士之觀察點,即有所見 及,終是皮毛耳。若自認為其中之一人,以其人之事業利害,認為吾之事業利害,則觀察之點既同,觀察之結果自更親切矣。且此種閱歷,可養成一種留心公益事業 之習慣,今人身居一地,乃視其地之利害得失若不相關,則其人他日歸國,豈遽爾便能熱心於其一鄉一邑之利害得失乎?"






"很難說他是自由黨人還是保守黨人。或許他作為進步黨( 別名 Bull Moose (野鹿)黨)*共和黨人最為輕鬆自在,"
這檔事胡適之先生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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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SHINGTONPOST.COM|作者:LILY CUNNINGH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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