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 書白 (比較既週,爰生自覺) 2015-03-13 23:24:47
《胡適全集》中文書信部分勘誤
2005-01-07 13:53:00來源:博覽群書朱正 http://www.gmw.cn/02 blqs/2005-01/07/content_238790.htm精裝四十四巨冊的《胡適全集》出版,深受讀書界的歡迎,只是萬事起頭難,這是胡適全集的第一個大陸版本,編校方面存在的問題還不少。我還只翻閱了中文書信部分,即第23卷至第26卷,現將所見到的問題提出,以供參考。因為刊物篇幅的限制,不能將所見一一羅列,所寫不過舉例性質。須要說明的是,手邊只有這一部《胡適全集》,沒有其他版本可查,因此能提出的問題有限。一先說錯字。一首贈胡近仁的詩,尾聯“努力完大職,榮名非所營。”?第23卷第4頁倒3行?“大職”當是“天職”之誤。致胡近仁信:“大著長律三十韻,格律層次皆臻善美。”?第23卷第5頁倒3行?“大著”當是“大作”之誤。致胡近仁信:“然一日之中,連得二書皆勝以大作,雖慾不復不可得也。”?第23卷第16頁第4行?“勝以”不可解,當是“媵以”之誤。“媵”字可作“陪送”、“寄物”講。這句是說:一天裡連得你兩封信,兩封信都附上了你寫的詩,我就不能不寫回信了。致母親信:“既不能努力學問,又不能顧瞻身家。”?
第23卷第20頁第8行?“顧瞻”當是“顧贍”之誤。
致胡紹庭等四人信:“所居屬矮可打頂,廣僅容膝。”?
第23卷第23頁第6行?“屬”當為“屋”之誤。
致章希呂信:“適已棄農政習哲學文學,旁及政治 ”?
第23卷第37頁倒8行?前一個“政”字系“改”字之誤。此信是報告他放棄學農,改入文學院了。致母親信中,寫了他在旅行中作的兩句詩:“出山活水磷磷淺,撲面群峰兀兀青。”?
第23卷第41頁第10行?“磷磷”顯係“ ??”之誤。致母親信:“今年夏間天氣尤涼爽,無災燠之苦”?
第23卷第47頁第4行?,“災”顯係“炎”之誤。致母親信:“頗念少時在吾家門外坦場夜生石蹬上乘涼”?
第23卷第66頁倒10行?,“夜生”當是“夜坐”之誤。致胡近仁的一封信中談及近世小說家,“吳趼人”一概錯成“吳研人”?
第23卷第86頁倒4行,第87頁第1行,第88頁第1行,第88頁倒5行?。同一封信中:“《文明小史》亦不出此巢臼”?
第23卷第86頁倒2行?,“巢臼”顯係“窠臼”之誤。同一封信中提到要學習古小說“佈局之雄奇,用意之高苦”?
第23卷第87頁倒1行?,“高苦”當為“高古”之誤。致任鴻雋信:“元人作曲,可以取仕官”?
第23卷第107頁第4行?,“仕官”顯係“仕宦”之誤。致陳衡哲詩末句:“聲明讀幾遍”?第23卷第121頁第7行?,而日記中此信存底作“聲明讀幾遭”?
第28卷第468頁第4行?。應作“遭”字,與前邊“真不得開交”葉韻。致錢玄同信:“以能'吊膀子'為風浪”?
第23卷第155頁第3行?,“風浪”系“風流”之誤。《胡適文存》一集所收此信正作“風流”?
第1卷第39頁第11行?。致朱經農信:“須吸收文言”一句之後加註:“原文作'文字',疑是錯誤?”?
第23卷第220頁第2行?。“錯誤”當為“筆誤”。《胡適文存》一集所收此信正作“筆誤”?
第1卷第84頁第6行?。同一信中引《列子》:“設令發於餘竊,子亦將承之。”?
第23卷第220頁倒10行?“竊”系“竅”之誤。《胡適文存》一集所收此信正作“竅”字。?第1卷第84頁倒6行?。致廖仲愷信:“要想做到王制等書所說的整方塊頭的封建制度,是事勢上可能的。”?第23卷第277頁倒1行?這就把意思弄反了。《胡適文存》一集所收此文作:“是事勢上不可的”?
第1卷第393頁第3行?。致胡漢民、廖仲愷信中引《孟子》,中有“為民父母使民盼盼然將終歲勤動不得以養其父母”?第23卷第288頁第10行?,這句引自《孟子・滕文公上》的話,“盼盼”當作“??”。《胡適文存》一集所收此文正作“??”?第1卷第403頁第13行?。同一封信:“都覺得所佃的田比較是一種可靠的'恆產',不敢隨著田主轉來轉去。”?第23卷第290頁倒11行?。“不敢”系“不致”之誤。《胡適文存》一集所收此文正作“不致”。?第1卷第405頁倒10行?。答《清華周刊》信中提到的《墨子間詁》?第23卷第397頁倒4行?一書,應為《墨子閒詁》。《胡適文存》二集正作“閒”字。?
第2卷第127頁第9行?這是因繁體簡體轉換導致的誤判。致蔡元培信,談林語堂,說“他將來的貢獻必可比得馬眉權”?第23卷第422頁第1行?。“馬眉權”系“馬眉叔”之誤。馬建忠,字眉叔,著有《馬氏文通》。致單丕信,談校書的事:“?第九行?條我也校出了,因其偽誤顯然,故已改正”?第23卷第579頁第2行?。“偽誤”系“訛誤”之誤。原稿當作“?誤”,漢字簡化時,這個字改為“訛”字了。一查《現代漢語詞典》便得。同一封信:“可讓日本本不誤”?第23卷第579頁第7行?,“可讓”系“可證”之誤。同一封信:“引段玉裁語一般,乞代改作”(第23卷第580頁倒10行?,“一般”系“一段”之誤。以上幾處,日記中的存底均未錯?
第31卷第102頁第9行,第102頁倒3行,第104頁倒10行?。致劉英士信,提到陸海藩的一篇書評:《沉譯胡校的林肯》?第24卷第153頁倒2行?。“沉”字是“沈”字之誤。此處似可加註:“指沈性仁女士所翻譯的德林瓦脫的劇本《林肯》,1921年12月商務印書館出版。胡適為譯本作的序言收入《胡適文存》一集。?
第1卷第764頁?” 致顧廷龍信:“最好還請你向崑山角直一帶的舊家去訪求……”?第24卷第212頁倒6行?“角直”系“?直”之誤,這是蘇州有名的市鎮,葉聖陶先生早年就在這裡教書。
致翁文灝電稿:“俟二君談否續報”?第24卷第295頁倒4行?,“談否”系“談後”之誤,《胡適來往書信選》中冊第312頁正作“談後”。胡適擔任駐美大使期間,於1940年9月9日有致外交部一電報,第一句是“12電悉”?第24卷第532頁倒9行?。此處顯然有誤。第一,胡適的函電正文中年月日都是用漢字書寫,未見有用阿拉伯數字的。第二 ,這是9月9日發出的覆電,來電不可能是9月12日才發來的,最遲也是8月12日發來的。這位大使為什麼拖了二十幾天之後才給外交部復電呢。細想起來,這一句當是“江電悉”,當時電報常用韻目代日,一東二冬三江四支,江電即三日的電報,想來原稿是行書,左邊的三點水似一豎,右邊的工字行書像阿拉伯數字的2字,所以致誤。倘能查閱歷史檔案,當可證實我的這個判斷。致王重民信中引《因話錄》:“典策法書,藏在蘭台,雖曹亂潰,獨不遇災。”?第24卷第620頁第1行?從文義看,“曹”應作“遭”。胡適在《〈易林〉斷歸崔篆的判決書》一文中也引用了這幾句話,正作“遭”字。?第13卷第415頁第4行? 致王重民信:“此如八股程文,天、崇時人不讀成、宏時的名家八股,因為過時了”?第24卷第626頁第1行?。“宏”應作“弘”。這裡是指天啟?1621~1628?、崇禎?1628~1644?、成化?1465~1487?、弘治?1488~1505?,都是明朝的年號。致王重民信:“其雅最高致”?第24卷第647頁倒11行?,當系“其雅量高致”之誤。致王重民信,談《水經註》,一處錯“渭水”為“謂水”?第24卷第663頁第3行?。致王重民信,圖解中有“照宣時代的人”?第25卷第47頁?一句,“照”當作“昭”,“昭宣時代”即漢昭帝、漢宣帝時代。致鐘鳳年信中提到“王葵闞”?第25卷第239頁倒1行?,系王葵園之誤,這是清末民初學者王先謙的別號,他有《合校水經註》。同一信中提到“薜刻本”?第25卷第241頁第7行?,“薜”字系“薛”字之誤,薛刻本指薛福成所刻《全氏七校水經註》。同一信中提到“戰本”?第25卷第241頁倒7行?,“戰”字系“戴”字之誤,指戴震。同一封信中引洪榜作東原行狀說:“先生治是書將卒葉,曾朝廷開四庫全書館奉召與為纂修。先生於永樂大典散篇內,因得見酈氏自序,又獲增益數事。館臣即以是厲校正。”?第25卷第242頁第1~3行?這裡,“卒葉”應為“卒業”,“曾朝廷”應為“會朝廷”,“厲校正”應為“屬校正”。有趣的是,在前面致王重民的另一封信裡,也有這一段引文,這三個字卻都沒有錯的。?第25卷第114頁倒3行~第115頁第1行?同一封信中提到“如金、趙、戴都用元和志”?第25卷第244頁第1行?,這裡“金”是“全”之誤。信裡說的是全祖望、趙東潛和戴震三人。下面的兩個“金”字?第25卷第244頁第10行?也都是“全”之誤。“故本”?第25卷第244頁第5行?系戴本之誤。致傅斯年信中寫到的“張伯芩”?第25卷第246頁倒9行?,應作“張伯苓”,著名教育家。致傅斯年信:“今天沅叔先生叫他的大少爺香生兄來看我”?第25卷第248頁第3行?。“香生”系“晉生”之誤。傅增湘,字沅叔。他的兒子名晉生,後來胡適有信給他,稱他為“晉生兄”,可證。?第25卷第383頁第10行? 致朱家驊代電:“但此次現有人才,較社會需要,相差甚遠。”?第25卷第270頁第6行?“此次”為“此項”之誤。後此文正式發出之定稿正作“項”字?第26卷第810頁第3行?。致周一良信,有一段引文:“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瘦哉?”?第25卷第352頁第10行?這一段出自《論語・為政》的話,末句是“人焉?哉”? 致張伯苓信:“今後如有垂諉”?第25卷第365頁第4行?,“垂諉”當系“垂詢”之誤。致雷震信:“《自由中國》的'發行人',承請公許我脫卸,至感。”?第25卷第503頁第7行?“請公”顯係“諸公”之誤。致楊聯?信:“忘其因陋”?第25卷第605頁倒4行?,顯係“忘其固陋”之誤。同一封信中說:“說清常道人據《爾雅》增字,是東潛冤枉他。說他據《河水》四注增字,是校刻者冤枉也。若無《庫》本與趙書屢次修改本可比勘,誰能判此雙層冤獄呢?”?第25卷第606頁倒6行~倒4行?這裡“也”字系“他”字之誤。1957年11月6日復蔣介石電:“戌友電敬悉”?第26卷第123頁第9行?。“友”顯係“支”之誤。地支代月,韻目代日。戌代十一月,支代四日。致李書華信:“古時燕照王築黃金台招賢”?第26卷第230頁倒6行?。“燕照王”顯係“燕昭王”之誤。复張景樵信:“我考定《醒世姻緣》是薄留仙作的”?第26卷第258頁第6行?。“薄留仙”顯係“蒲留仙”之誤,即蒲松齡。致毛一波信:“永曆帝崩覆之後,張倉水諸人之疏請魯王監國”?第26卷第329頁倒3行?。“張倉水”應作“張蒼水”,名張煌言。“之疏”當為“上疏”之誤。复王夢鷗信,談到一幅被誤認為是曹雪芹的小像,“研究《紅樓夢》的人都信以為真。?包括周世昌、吳恩裕諸人??”?第26卷第333~334頁?“周世昌”系“周汝昌”之誤。复凌鴻勛信:“我因檢《大清實錄》之'宣統正紀'卷廿七”?第26卷第426頁第10行?。“宣統正紀”應為《宣統政紀》,此書為清亡後清室自修,共四三卷。“正 ”應作“政”。同一封信中從《宣統政紀》中引用了一則資料:宣統元年十二月……壬年?初七日?,“賞給遊學專門列入一等之詹天佑、魏瀚……” ?第26卷第426頁倒12行?此處“壬年”當系“壬午”之誤。這信接著說:“此十二人皆不經考試,'實給'進士,頗近於一種榮譽學位。”?第26卷第426頁倒9行?“實給”顯係“賞給”之誤。复柳田聖山信:“《全唐書》是政府大官編的書,不記出各篇的來源,故往往不可信任。”?第26卷第547頁倒12行?“《全唐書》”系“《全唐文》”之誤。同一封信說:“自大迦葉到佛馱先那?第佛大光行?為第一九六一,達摩多羅為第五十一”?第26卷第555頁第10行? 。“一九六一”不可解,當系電腦中出的亂碼。應為“五十”。致郭廷以信,稱呼為“景宇兄”?第26卷第644頁第7行?。錯了,他字量宇。致徐高阮信,談及荷澤大師神會,說:“我記得'荷'是'負荷'之稱,與'荷澤'無關”?第26卷第709頁第6行?。末句應作“與'菏澤'無關”。“菏澤”是地名。幾天之後胡適致費海璣的信中有明確說明:“此兩'荷'字皆讀去聲,皆'負荷'之荷,與地名'菏澤'?從草從河?無關。”?第26卷第717頁倒5行?照這信看,前面所引致徐高阮信“'荷'是'負荷'之稱”,“稱”字亦是“荷”字之誤。复趙聰信:“因為我用的《西遊記》是嘉慶年間的本子。……最可表示我所見《西遊記》版本的貧乏。”?第26卷第735頁第7~8行?。這兩處《西遊記》都應改為《四遊記》。《胡適文存》四集《跋〈四遊記〉本的〈西遊記傳〉》中說:“我的一部《四遊記》有嘉慶十六年辛未?1811?明軒主人的總序… …我所見的本子沒有比這本子更古的。”?第4卷第434頁第10行~倒4行?可證。致沈昌煥的信提到“請葉公起大使列席”?第26卷第766頁第2行?。顯係葉公超之誤。錯字還有不少,為節省篇幅計,不舉了。二再說掉字。致章希呂信說及留學生官每月減去二十元,“遽遭此影響,頗形拮据,已不能有所撙節矣。”?第23卷第37頁倒11行?據文意,末句應作“已不能不有所撙節矣。”掉“不”字,意思就相反了。致胡近仁信:“今天作小說者,須取法兩途,一複古一介古小說中得力不少”?第23卷第87頁第12行?。真不知道這裡說的是什麼意思。接著信中介紹了四部都可不朽的古小說,在《水滸》《儒林外史》《石頭記》三部書之後,說:“《鏡花緣》第四,看其見識之高。此書全書為女子抱不平,看其寫女兒國一段何等眼光,何等魅力。看其政治思想之新介新云者取法於西方大家名著。如上所述諸書足備一斑矣。復古云者,以新眼光讀吾國舊小說,擷其精華,法其寫生之真透,……”?第23卷第87頁倒5~倒1行?。看到此處,我才明白前面的話是什麼意思。原來是掉了一個“新”字:“須取法兩途:一複古,一介新。”下面這一段,“看其政治思想之新”之後應用句號點斷,談《鏡花緣》的話到此為止。接著的“介新云者……”應另起一段,是泛論。“介新云者”、“復古云者”之後都應加逗號。這是相對稱的“兩途”的提綱。致母親信:“此時安徽北部有亂事,甚其不致波及皖南。”?第23卷第160頁倒4行?“甚其”當作“甚望其”。致周作人:“我希望你能把一集交'世界叢書社'出版。”?第23卷第379頁第5行?“一集”當作“這一集”。《胡適來往書信選》上冊?第131頁?正作“這一集”。致顧頡剛信中有兩處公元前的紀年:468.C?第23卷第528頁倒7行?和213C?第23卷第528頁倒6行?,都應作468BC和213BC,掉了兩個字母B。答單丕信:“因檢文苑華序校之”?第23卷第587頁第1行?,掉了個“英”字,應為《〈文苑英華〉序》。致蔡元培信:“當日政府不良,故須防政治的牽動;今為國民的政府,應防御其干涉了?”?第23卷第602頁倒3行?末句應作“不應防御其干涉了”,掉“不”字,意思弄反了。日記中此信存底正作“不應”?第31卷第232頁第2行?。附帶說一句,同一封信中有“先生在大學院,徒有幾年”?第23卷第602頁倒1行?,日記存底“徒有”作“能有”。徒字錯了,能字是對的。致周鯁生信:“我的思想裡總願意有一個侵略國家做中國的北鄰。”?第25卷第319頁第7行?“願意”之前掉了個“不”字,意思弄反了。《胡適來往書信選》下冊第319頁第5行正作“不願意”。答洪業信中有“然成編”?第25卷第593頁第10行?一語,“然”字前缺一字,大約是電腦打不出來。其實在上個月給洪業、楊聯?的信中也有這話的:“裒然成編”?第25卷第570頁第6行?,此處可以命令電腦復制一個。复翁慧娟信談《紅樓夢》:“你說那些'吃、穿外國東西'……都在八十四回之內,偶有寫衣服的,'都是很平常'”?第26卷第727頁第8行?。據日記中此信存底,“四”字衍出,應刪。“八十回之內”後面是句號,句號之後掉了“八十回之後”五個字?第34卷第756頁第15行?。掉了這五個字就把“偶有寫衣服的”這些都算作八十回之內了,意思弄反了。不但有掉字,還有衍字,為節省篇幅,不舉例了。這裡只講一處電腦亂碼鬧的亂子。致王重民信中有這樣一段:?3?明說“濡水之源流分合,及所經郡縣多有訛舛”。“另辦”的《提要》即是要想出法子來替皇帝圓此三點之誤。我從前只以為《提要》即是要想出法子來替皇帝圓此三點之誤。我從前只以為《提要》的困難在《大典》本割裂的問題,今始知其不止此一點,乃有三點也。?第25卷第178頁倒8~倒5行? 以上用黑體字排印的就都是衍文,應刪除。三錯字、掉字衍字,都是校對方面的事情,再講一點編輯方面的事情。致胡近仁信中附有一首《題秋女士瑾遺影》的五言律詩。前面六句用仿宋體,末兩句卻是用宋體了。第七句之後作者有註,照本書體例,注用小一點的楷體,這裡也用跟正文同樣的宋體了。?第23卷第5頁第3行? 答《清華周刊》中,有一份推薦閱讀的書目,一共四十八部書,分三欄排印,每欄十六個書名。細看一下,書名的排列是有內在的邏輯的。起頭的從《書目答問》起的三種,是這方面的入門書和工具書,從《中國哲學史大綱》到《論衡》,是古代哲學史方面的典籍,從《佛遺教經》到《壇經》是佛學典籍,從《宋元學案》到《新學偽經考》是宋元明清學術史材料,從《詩集傳》開始,以下就是中國歷代文學的代表作了。原書排列,是以每一欄為單元,第一欄排完之後,接著是第二欄。《胡適文存》二集裡,這張書目是在一面之內排完?第2卷第127頁?,不成問題。而在書信卷里分排在兩面,就出問題了?第23卷第397、398頁?。前一面只有十三行可以排這書目,還有三行得排在次頁去。編者沒有註意到作者排列時的用心,以致於出現錯亂。例如《淮南鴻烈集解》之後本來應該接上《周禮》,因《周禮》已移至次頁,變為接上《法華經》了?第23卷第397頁倒1行? 。《佛遺教經》之後本來應該接上《法華經》的,變為接上《崔東壁遺書》了(第23卷第398頁第3行? 致瞿同祖信中有一處引文,編印時作了引文處理:慈溪林頤山別為校本,旁稽博引,糾正更多。然刊刻本?但其無失〔謝山〕先生七校之舊,非與前輩為難也。故不暇他及雲。孫鏘但校勘刻本的錯誤,而不懷疑刻本依據的《王錄》本是不可信的偽書,故他的校勘是可以接受的。?第25卷第435頁倒8~倒4行?其實,引文到“故不暇他及雲”就完了。以下是胡適的文章,不應作引文處理了。致楊聯?信中,從《論語》中引了幾個例子,是作引文處理的。在例①和例②之間,有這樣一小段:“《論語》此類例子多,我特舉公西華問一條,因為此條文法最完全。”?第26卷第9頁倒6行?這句胡適自己的話也混在一起誤作引文處理了。致周法高信中有一段引自沈淨明為《五燈會元》所作題記裡的話,作引文處理。引文後的一句“可見沈居士是計劃編纂的人,又是出資刊刻的人。”?第26卷第471頁倒5行?這句胡適自己的話也混在一起誤作引文處理了。
在編輯過程中,發現原書有錯字、掉字,可以加方括號予以糾正或補足。《胡適全集》在這方面做的工作,有做得好的,也有些是不必改甚至改錯了的。這裡也舉點例。致母親信:“與二哥同趁〔乘〕'新銘輪'北上”?第23卷第20頁倒9行?不必改。新版《辭海》釋“趁”字:“引申為搭乘,如:趁車,趁船。” 致蔡元培信:“庶幾不孤〔辜〕負一個做事的機會。”?第23卷第593頁第1行?不必改。《辭海》有“孤負”詞條:“亦作'辜負'。” 致陳英斌信:“都是時時〔實實〕在在可以供我們學習的。”?第24卷第240頁第3行?改錯了。“時時”指時間,無論何時,“在在”指空間,無論何地。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在在”有詞條,釋為“處處”。改為“實實在在”就與原意不符了。致楊聯?信:“我的主要論點,得你們幾位的印〔認〕可,我很高興。”?第25卷第102頁倒9行?不要改。“印可”《辭海》有詞條:“承認,許可。” 致王重民信所附的一篇文章中,有這樣一句:“如四庫館諱諱〔衍'諱'〕案”?第25卷第142頁第13行?。改錯了。這裡兩個“諱”字,前一個是動詞,避諱的意思,後一個是名詞指皇帝的廟諱禦名。這有點像“卿卿”一樣,前一字是動詞,“以卿稱之”的 意思,後一字是名詞,指被稱的對象?《世說新語》中王戎的太太的故事?。同一封信:“的〔確〕是初刻初印”?第25卷第142頁倒2行?。不必加,“的”字就有“的確”的意思。四每篇文章都得有個標題,書信的標題就用致某人信,复某人信。至於收信人的稱謂是用名,還是用字、用號呢,這就得研究一下。書中似無統一用法。有用名的,也有用字、號的。甚至同一個人,有寫李石曾的?第26卷第473頁?,也有寫李煜瀛的?第26卷第783頁?。?按:這是重複收入的同一封信。?下面就談一點這方面的問題。致春度信。頁末有編者註:“春度:胡適同鄉同學,姓氏、生平不詳。”?第23卷第7頁倒1行?後來胡適在致胡近仁信中說了:“仁里程玉墀君,?字春度?”?第23卷第27頁第9行?。故此信標題應改為“致程玉墀”。有一封寫給“洪芬兄”的信,標題作“致洪芬”?第24卷第135頁倒7行?。其實此人並非姓洪名芬,而是姓孫名?或字?洪芬。後面有一封“致孫洪芬、葉良才、林伯遵”?第24卷第380頁第7行?的信可證。有一封寫給“有壬兄”的信,標題作“致陳有壬”?第24卷第137頁第11行?。參看後面寫給汪精衛的信?第24卷第176頁第213行?。可知此信的收件人是唐有壬。有一封標題為“致《華僑日報》”的信,原文如下:華僑日報:?六月十五?登出《陳垣給胡適的公開信》,你看了沒有?我盼望你能看見此信,並盼望你能告訴我此信是不是偽造的。此信第一段引我去年十二月十三夜討論《鄰蘇老人年譜》的信末幾句話,是完全真的。問題是,此信全部是真的嗎?援庵寫此信時,是自由人嗎?匆匆問安,並乞問恆先生安。胡適卅八,七,廿一?第25卷第408~409頁? 從內容看,這根本不是寫給《華僑日報》的信件,而是寫給某一位友人信件的最後一頁。我認為現在這格式並不是這一頁信的原貌,而是編者為了把它做成一封信的樣子而做出的處理。這一張信紙的開頭部分我想當是這樣:《華僑日報》?六月十五?登出《陳垣給胡適的公開信》,你看了沒有?…… 胡適是在美國寫這信的,收信人也是一位在美國的朋友。信末問安的“恆先生”,是美國國會圖書館遠東部負責人Dr.Hummel,中文名恆慕義。胡適致王重民信中多次提到這位恆先生。這封信的收信人,如果不是王重民,也許是另一位在國會圖書館工作,或常有機會接近恆先生的人。這就有待研究胡適生平和交遊的專家賜教了。有幾封標題為致胡天獵的信,對收信人的稱呼,有一封作“天獵先生”?第26卷第647頁第1行?,有一封作“胡天獵叟先生”?第26卷第569頁倒5行?,有一封作“胡天獵隱先生”?第26卷第585頁第1行?,有一封作“鏡塘先生”?第26卷第588頁倒3行?。原來此人名韓鏡塘,复趙聰信中所說的“韓鏡塘先生影印的'程乙本'……”?第26卷第735頁倒3行?就是說他。這幾封信的標題似以作“致韓鏡塘”為好。复蘭屏信?第26卷第654頁第8行?,從本信中即可知道:蘭屏名趙連芳?第26卷第654頁倒2行?。標題宜作“致趙連芳”。致賈寶樹?第26卷第706頁第1行?。收件人姓霍,不姓賈。五承編者先生特許,可以寫長一點,但以不超過萬字為度。現已寫了九千餘字,不能再寫了。還有標點符號方面的問題,特別是與書名號有關的問題,文章的重收問題,註釋方面的問題,排列次序的問題,等等等等,都不能再寫了。也許以後另寫文章吧。這一篇我還可以寫幾百字,我想趁此作一點“最後陳述”。儘管存在著這些問題,我以為《胡適全集》能夠出版這件事本身就應該說“成績是主要的”。一個讀者當然希望自己心愛的書有更高的編校質量,不免有求全責備之心。聽說出版者正在準備第二次印刷,我希望第二次印刷本較前能有一個明顯的進步。能夠出大價錢購置這部書的,我想總該是上了檔次的讀者,其中必有哲學方面、史學方面、文學方面的專家。要是大家都來關注這部書,多提改進的建議,那麼這部書也一定能夠出一個很好的版本。第1捲捲首的《出版說明》中表示:“《胡適全集》卷帙浩繁,底本情況頗為複雜,包含的學科門類又甚多。整理、編輯、出版工作前後歷時十年,雖力求謹慎精審,但限於種種主客觀因素,書中差誤在所難免,敬請海內外時賢指正。”我相信這個聲明,它準確地說明了產生差誤的原因。現在我來作一點勘誤,也就是響應出版者這一號召的意思。《胡適全集》中的重複2005-07-11來源:博覽群書作者:朱正http://www.gmw.cn/content/2005-07/11/con tent_263875.htm 一本書裡,不應重複收入同一篇文章。一部全集,無論分多少卷冊,也只是“一部書”,不應重複收入同一篇文章。 有的作者自己曾經將同一篇文章編入不同的集子,在他身後別人為他編印全集或文集的時候,就得設法避免重複。以魯迅著作為例,他曾經把《〈兩地書〉序言》編入雜文集《南腔北調集》裡。在這兩個單行本里都可以看到這篇文章。在編印《魯迅全集》的時候,就必須避免這個重複了。於是在《全集》中的《南腔北調集》裡作存目處理,在這一卷的目錄上,這一篇的標題後面加括號註明:“文略,見第十一卷《兩地書》 ”。這樣既可以讓讀者知道《南腔北調集》的原貌,又避免了重收文章。 在胡適的著作中也有類似的情況。他的詩集《嘗試集》1920年初版之 時,卷首有一篇作者自序,不久之後這詩集再版,又增加了一篇再版自序。1921年《胡適文存》一集出版,作者將這兩篇序言編入其中。《嘗試集》和《胡適文存》一集,是兩部獨立的書,篇目上稿有一點重複也沒有什麼。在編印《胡適全集》的時候,似宜將《胡適文存》一集所收的這兩篇序言抽去,作存目處理,註明文見第10卷《嘗試集》就可以了;可是沒有這樣做,兩處都收了。自序見第1卷第179頁和第10卷第15頁,再版自序第1卷第197頁和第10卷第34頁。1922年3月他為《嘗試集》四版寫的自序,也重複收到《嘗試集》(第10卷第43頁)和《胡適文存》二集第2卷第813頁中了。 胡適為所著《章實齋年譜》寫的那篇自序,也曾收入《胡適文存》二集。在編印《全集》的時候,這篇在《文存》二集的就似宜作存目處理了。事實上卻是重複收入,見第19卷第29頁,第2卷第181頁。 《白話文學史》的自序,既見於本書之前第11卷第205頁至214頁,又見於《胡適文存》三集 第3卷第709頁至718頁。 《四十自述》亞東版的自序,既見於本書之前第18卷第5頁至第7頁,又見於《胡適文存》四集第4卷第654頁至第656頁 。 1922年在胡適所編的《努力週報》上,以《假使我們做了今日的國務總理》為題,刊出了一篇“解決目前時局的計劃”,作者署名W.G.T,其實是胡適自己寫的。後來他編印《胡適文存》二集的時候,將它改題為《一個平庸的提議》編入。並且將原來正文之前以假託的作者名義寫給“記者”即他自己的兩百多字的短信刪去。在編印《胡適全集》的時候,按說,是可以不把已見於《胡適文存》二集的這篇收入新編的時論部分第21卷、第22卷去了。可是,考慮到《文存》二集所收的刪去了正文前面的短信,考慮到題目也有改動,將它按照最初發表時的原貌編入新編的《全集》時論卷也好吧。只是應該註明原先收在《文存》二集時候的刪改情況,而在《全集》所收的《文存》二集作相應的存目處理;可是沒有這樣做,重複收入了,見第2卷第496頁、第21卷第294頁。 《讀〈呂氏春秋〉》一文,收入了《胡適文存》三集 (第3卷第247~278頁),可這是他的《中國中古思想史長編》的第二、第三兩節,又把這篇兩萬字的長文重複收入哲學專著捲了(第6卷第35~65頁)。 這部《胡適全集》裡最大量的重複是在書信部分。《胡適文存》編入了不少書信體的論文,他的日記(包括《胡適留學日記》)中保存了不少書信存底。假如是編印單行的《胡適書信全集》,當然可以把這些見於《文存》和日記中的書信悉數編入。可是現在編印的是《全集》,讀者在購得這書信各卷的同時,也把《胡適文存》《胡適留學日記》這幾卷都買去了。這樣重複收入有什麼必要呢? 下面列舉一點重複的篇目。 見於《胡適文存》一集的有: 寄陳獨秀(第1卷第26頁,第23卷第126頁) 再寄陳獨秀答錢玄同(第1卷第34頁,第23卷第130頁) 答錢玄同書(第1卷第38頁,第23卷第154頁) 答朱經農(第1卷第82頁,第23卷第218頁) 答任叔永(第1卷第90頁,第23卷第223頁) 跋朱我農來信(第1卷第94頁,第23卷第248頁) 致藍志先書(第1卷第96頁,第23卷第258頁) 論句讀符號(第1卷第103頁,第23卷第234頁) 答黃覺僧君《折衷的文學革命論》(第1卷第105頁,第23卷第236頁) 讀沈尹默的舊詩詞(第1卷第154頁,第23卷第266頁) 井田辨(之一、之三)(第1卷第391頁,第23卷第276頁;第1卷第402頁,第23卷第287頁) 又寄吳又陵先生書(第1卷第755頁,第23卷第309頁) 朋友與兄弟(第1卷第757頁,第23卷第307頁) 見於《胡適文存》二集的有: 一個最低限度的哲學書目(附錄二)(第2卷第126頁,第23卷第396頁)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錄二)(2卷第167頁,第23卷第364頁)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錄二)(2卷第256頁,第23卷第400頁) 與一涵等四位的信(2卷第512頁,第23卷第414頁) 見於《胡適文存》三集 的有: 中國教育史料第3卷第703頁,第23卷第446頁 焦循的《〈論語〉通釋》 第3卷第671頁,第23卷第463頁 歐遊道中寄書第3卷第49頁,第23卷第493、494、495、501、503頁 整理國故與“打鬼” 第3卷第144頁,第23卷第514頁 關於《鏡花緣》的通信第3卷第617頁,第23卷第608頁 入聲考附錄第3卷第237頁,第23卷第609頁 跋宋刻本《白氏文集》影本第3卷第366頁,第23卷第586頁;又第3卷第373頁,第23卷第588頁 論翻譯第3卷第803頁,第23卷第553頁 見於《胡適文存》四集的有: 致錢穆第4卷第140頁,第24卷第89頁 致馮友蘭第4卷第143頁,第24卷第37頁 致顧頡剛第4卷第619頁,第24卷第31頁 致周叔迦第4卷第163頁,第24卷第92頁 致周叔迦第4卷第164頁,第24卷第103頁 寄陳垣第4卷第202頁,第24卷第156頁 答陳垣第4卷第208頁,第24卷第157頁 答梁漱溟第4卷第483頁,第24卷第47頁 致錢玄同第4卷第589頁,第24卷第66頁 論詩經答劉大白第4卷第613頁,第24卷第83頁 致龍先生(第20卷第551頁,第23卷第428頁) 見於日記(包括《胡適留學日記》)的有: 致章希呂(第27卷第151頁,第23卷第30頁) 致許怡蓀(第27卷第152頁,第23卷第32頁) 致張亦農(第28卷第70頁,第23卷第74頁) 論譯書寄陳獨秀(第28卷第318頁,第23卷第95頁) 胡適寄叔永書(第28卷第416頁,第23卷第102頁) 胡適答叔永(第28卷第417頁,第23卷第102頁) 作一長書答叔永(第28卷第424頁,第23卷第103頁) 再答叔永(第28卷第433頁,第23卷第111頁) 答朱經農來書(第28卷第435頁,第23卷第110頁) 答江亢虎(第28卷第444頁,第23卷第116頁) 答陳衡哲女士(第28卷第467~468頁,第23卷第121頁) 寄陳衡哲女士(第28卷第472頁,第23卷第121頁) 再答陳女士(第28卷第473頁,第23卷第122頁) 寄蔡孑民(第29卷第593頁,第23卷第385頁) 致《晨報》記者(第29卷第643頁,第23卷第388頁) 致羅鈞任(第29卷第741頁,第23卷第392頁) 致《京報》社(第31卷第60頁,第23卷第572頁) 致蔡孑民(第31卷第156頁,第23卷第592頁) 致蔡孑民(第31卷231頁,第23卷第602頁) 致孫哲生(第31卷第293頁,第23卷第618頁) 致臧哲先(第34卷第128頁,第25卷第470頁) 致徐芸書(第34卷第748頁,第26卷第708頁) 致徐芸書(第34卷第748~749頁,第26卷第711頁) 致蘇雪林(第34卷第749頁,第26卷第718頁) 致翁慧娟(第34卷第754頁,第26卷第725頁) 有些信件,甚至重複收入了三次。即日記中一次,書信卷中一次,《胡適文存》三集 中又一次。例如: 論禪宗史的綱領(第31卷第216頁,第23卷第597頁,第3卷第334頁) 致單不庵(第31卷第102頁,第23卷第578頁,第3卷第354頁) 致單不庵(第31卷第126頁,第23卷第582頁,第3卷第362頁) 致單不庵(第31卷第178頁,第23卷第594頁,第3卷第789頁) 這裡像寄張亦農、朱經農、江亢虎等人的信,是根據日記中所保留的存底編入的,只是原信的摘要,並不是完整的書信,即使是編印書信全集,似亦不必收入。在《全集》裡就更不應重複收入了。 前面所說的這些重複,可以說是編輯思想上有意的重複,把已經編入其他各卷的書信體文字全都拉到書信卷來。除了 這種有意的重複之外,《胡適全集》裡還有另一種情況,就是由於疏忽大意,同一封信收了兩次。例如: 1947年7月31日致周寄梅信,已據《胡適來往書信選》收入第25卷(第273頁),又據北京大學檔案編入第26卷第811頁。 1947年12月致傅作義的一封信,已據《胡適研究叢刊》第三輯編入第25卷(第313頁),又據北京大學史料第四卷編入第26卷第823頁 。 1952年11月8日致錢思亮、劉真的電報,已據《中央日報》所載編入第25卷(第500頁),電文前收件人被略去。而在第26卷1962年部分又重複收錄此電,正文之前寫有收件人:“台灣大學錢校長師範學院劉院長鑑”,發電人落款之後原有的一個韻目代日“齊”字即八日被刪去了。第26卷第785頁電報的內容是講應邀到這兩校講學的事。這次講學是1952年12月1日、3日、8日的事。重複收錄的這個電報系年還錯了十年。(1962年11月8日胡適已死了八個多月了) 這樣的重複,一篇在第25卷,一篇在第26卷,不是同一個人做責任編輯,這樣的事就難免了。不過,也有在同一卷中重複的情況。例如: 1960年6月12日致李石曾信(第26卷第473頁),後來又以“复李煜瀛”的標題編入1962年部分(第783頁)。 1961年5月5日下午致楊樹人的一封信,已編入第26卷第600頁,又將這篇的5月改為10月重複編入第711頁。 還有這樣的情況。胡適在擔任北京大學校長期間,起草了一些有關公務的函件,繕正發出的時候,按照公文程式作了一些改動。例如1947年7月為了北京大學工學院擬添設土木、化工兩學系一事,胡適起草了一份呈教育部長朱家驊的代電第25卷第270頁,後來改成正式的公文形式發出第26卷第809頁,當然,仍舊是以胡適的擬稿為基礎。像現在這樣將這草稿和定稿都作為獨立的文章並列收入,似乎不甚妥當。是不是可以正式發出之定稿為主,而將原擬稿附錄在其後。 同樣的情況,1948年8月13日胡適、梅貽琦聯名致朱家驊的電報,已據《胡適來往書信選》編入第25卷(第355頁),又據北京大學檔案編入第26卷(第834頁)。看來前者是草稿,後者才是正式發出的定稿。 《胡適全集》我還沒有翻閱完畢,不知道是不是還有重複收入的文章。就說已經發現的這些,也就很不少了。印第二版的時候,這問題恐怕得解決一下。 這篇寫完,附帶發一個更正。拙作《〈胡適全集〉中文書信部分勘誤》在《博覽群書》今年1月號刊出後,承蒙舒蕪先生指出了我的一處錯誤。胡適在答《清華周刊》信中開了一個書目,其中有孫詒讓的《墨子閒詁》。名從主人,這書名只能這樣寫,只能用“閒”字。《胡適全集》第23卷第397頁倒4行用“間”字,第2卷第127頁第9行用“閒”字,都是不對的。我據第2卷去改第23卷,當然也是不對的了。現在我把他的賜教發表在這裡,一以表示對他的謝意,二以表示對讀者的歉意。《胡適全集》中的闕失2005-06-07 10:53:00來源:博覽群書朱正http://www.gmw.cn/02 blqs/2005-06/07/cont ent_282654.htm書中重複收入同一篇文章,當然不好,它對讀者的損害,是因為完全不必要地增加了篇幅,既要提高定價,又要多佔書架的空間,此外倒也沒有更多的壞處了。至於一部號稱“全集”的書,其實不全,收文有闕失,誰如果要憑藉這“全集”來研究這位作家,就會遇到大困難。現在來說《胡適全集》。遺憾的是,《全集》不但有大量的重複,而且有大量的闕失。這闕失,有遺漏所致,也有刪節所致。究竟闕失了多少呢?《全集》第43、44兩卷是《胡適著譯年表》,其中所列,就有許多是在這部《全集》中找不到的。細看一下,可以猜測到,《全集》未收,是內容不合出版管理部門的審稿標準。其實,胡適其人的政治態度和立場,是盡人皆知的,《全集》的出版者也無法為他承擔責任,要么你可以不出版這書,要么你就不要號稱“全集”。這樣東刪西節之後,讀者從這部《全集》中看到的,就不是完整的胡適了。例如胡適1949年4月14日寫的《〈陳獨秀最後對民主政治的見解〉序》,並不比現在國內一些學者公開發表的關於陳獨秀的論文更加“刺激”,可是也沒有收入。對於這部《全集》應該說是一個不小的遺憾。胡適1930年1月28日日記:“今日章希呂來,我寫了一篇《胡適文存》第十三版自序給他帶去。”這篇《自序》在本版《胡適全集》中失收。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胡適文集》第二冊中是收了的。其中並無違礙字樣,實在沒有刪去的理由。這裡只說一說書信方面的遺漏。《胡適來往書信選》選錄的書信中,有四封《全集》失收。即:1,1928年3月6日致吳稚暉信(見上冊第468~470頁)這一年二三月間,胡適寫了兩封信給吳稚暉。2月28日的一封,《全集》收了?第23卷第555~557頁?。信中對吳稚暉支持蔣介石的清黨大屠殺一事持批評的態度。信中說:“七月初我在杭州讀先生與楊虎一書論陳延年的案子,我認為先生盛德之累,中心耿耿,不能釋然。”這是當年的一件大事。1927年的“四一二”政變,即國民黨所說的“清黨”,吳稚暉是參與決策的人之一,他不但發表文章,贊成對革命者的屠殺,而且還傷天害理,在文章中嘲弄犧牲者,說他們毫無殺身成仁的模樣。周作人在《語絲》上發表了好幾篇文章斥責吳稚暉:“吳君在南方不但鼓吹殺人,還要搖鼓他的毒舌,侮辱死者,此種殘忍行為蓋與漆髑髏為飲器無甚差異。”聶紺弩在致舒蕪的一封信中提到這事,說:“蔣 統治中國一二十年,說此話者,周作人一人而已。”?見《聶紺弩全集》第9卷第439頁?1927年6月26日陳獨秀之子陳延年在上海被捕。他是中共第五屆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這時還擔任中共江蘇省委書記。他被捕後,吳稚暉寫信給上海警備司令楊虎,力主殺他。儘管胡適敬重吳的文章和見識,卻不能不在這封信中批評這事,說這事為他“盛德之累”。3月4日,吳稚暉給胡適回了一信?見《胡適來往書信選》上冊第467頁?,為自己辯解。3月6日,胡適再致吳一信,意思其實是上一封的繼續和發揮。這一封很重要的信,在《胡適全集》裡卻找不到。2,1931年12月15日致周作人信(見中冊第91頁),談的是周作人的《志摩紀念》一文在《新月》月刊發表的事。3,1938年10月初致王世傑的電稿(見中冊第382~383頁),談不久前舉行的慕尼黑會議(電文中寫的是“敏興四巨頭會議”)這件大事。4,1948年6月6日復夏勤信稿(見下冊第404頁),內容是關於營救北大被捕學生孟憲功事。系承接5月24日致夏勤信(《全集》第25卷第325頁)而寫的。上述致周作人、王世傑、夏勤的三封信,大約是因疏忽而失收。致吳稚暉信看來是因為對內容有所忌諱而有意不收的。在《全集》第23卷第559頁頁末有這樣一條編者註:“三月六日《致吳敬恆》一信已收入《胡適著述專輯》,此處從略。”假如這裡所說的《胡適著述專輯》是這部《胡適全集》中的一個單元,這樣處理當然很好,可以避免重複。可是請問:這《胡適著述專輯》是在《胡適全集》的第幾卷呢?這是一條叫讀者摸不著頭腦的編者註。既然這信已在中華書局1979年出版的《胡適來往書信選》中發表,二十多年之後還忌諱什麼呢?《胡適來往書信選》中沒有選錄、《全集》也沒有收入的書信,就更多了。僅舉見於《胡適遺稿及秘藏書信》第20冊這一本書中的,至少就有:1,致陳之邁信,時日待查,內容是批評國民黨的“黨治”的。(第30頁)2,致陶行知電,1919年3月某日,談接待杜威來中國的事。(第82頁)3,致鄭天挺電,1948年4月7日,談推薦范旭東先生獎金候選人的事。(第193頁)4,致蔣夢麟,時日待查,大約是關於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開會的事。(第207頁)5,唐有壬轉羅文乾電,時日待查,談的是軍事與外交問題。(第291頁)6,致顧廷龍信(只殘存第一頁),時日待查,關於《水經註》研究的的事。(第311頁)是不是還有其他遺漏,一時不及細查了。同遺漏的效果相近的問題是刪節。給前人編文集,最好是不要刪節。當年曹聚仁要編印李大釗的文集,周作人寫信給他,說:“鄙意如不能全印,即選亦不妨,總之希望能不被刪節,如刪一二句則此篇反不如不編入為愈也。”我看每一位作者恐怕都是這樣的想法,都怕人亂編亂刪亂改自己的文章。胡適在致王重民的一封信中,談到王國維《觀堂別集》中的一處誤編誤題,發感慨道?“甚矣,文集之不可讓後人代編也?”?《胡適全集》第24卷第655頁? 現在人們看到的刪節,大約也是由於不符合審稿標準的緣故。不過,在《胡適全集》也有完全看不出理由的刪節。例如,《复陳夢家》?見第24卷第80~81頁?,篇末註明的出處是:《新月》月刊第三卷第五、六期。正好手邊有上海書店影印的《新月》合訂本,即在第五冊裡找到這一篇。在卷末新闢的“新月討論”一欄裡,共有三篇短文,前後兩篇都是聞一多的:《論“悔與回”》和《談商籟體》,中間就是胡適的這一篇。這三篇都是寫給陳夢家的信,是同他討論問題。我看了就覺得奇怪:一是胡適這篇原來的標題是《評〈夢家詩集〉》,一篇書信體的書評,為什麼編入書信捲而不編入?比方說?文論卷?第12卷?裡去呢?二是在《胡適全集》第24卷裡,所收的正文不足一整面,而在《新月》影印本里,卻佔了整整三面。細看才知道被刪節了一半以上。《胡適全集》這一篇用了三處刪節號。第一處刪節號代表以下一大段:我最喜歡《一朵野花》的第二節,一多也極愛這四行。這四行詩的意境和作風都是第一流的。你若朝這個方向去努力,努力求意境的高明,作風不落凡瑣,一定有絕好的成績。短詩之中,如《自己的歌》,《遲疑》,《你儘管》,《那一晚》,《夜》,《露之晨》,《信心》,《馬號》,《雁子》,都是很可愛的詩。以風格論,《信心》最高,《雁子》也絕好。《雁子》的第三節稍嫌晦一點,其實刪去末節也可以。此詩第六行,《詩刊》把“那片雲”印作“那個雲”,一字之差……不可放過如此? 《信心》的第六行:年代和名稱早記不清,似不如作認不清了年代和名姓。《葬歌》也很可喜。其第九行鳥莫須唱,清溪停了不流,不如把“莫”“不”二字換過來:鳥不須唱,清溪停了莫流,便都是命令語氣了。又此詩的第十四行太弱,不甚相稱,似也可修改。你的詩裡,有些句子的文法似有可議之處,如《無題》之第五行:我把心口上的火壓住灰,奔馳的妄想堵一道堡壘。你的本意是把火來壓住灰嗎?還是要給心口上的火蓋上灰呢?又如《喪歌》第五行:你走完窮困的世界裡每一條路,《自己的歌》第六節,一天重一天――肩頭。這都是外國文法,能避去最好。《叛誓》的末二行也是外國文法。第二處刪節號代表的是這樣幾句:例如《序詩》,我細看了,不懂得此詩何以是序詩?更就詩中句子來看,棲霞的一片楓葉給你的一條定律怎麼會是“沒有例外沒有變”?第三處刪節號代表的是這樣幾段:你的長詩,以《都市的頌歌》為最成功。以我的鄙見看來,近來的長詩,最算這篇詩最成功了。《悔與回》裡面有好句子,但我覺得這詩不如《都市的頌歌》。《悔與回》不用標點,這是大錯。留心這是開倒車,雖然也許有人說是學時髦。我船上無事,把這詩標點一遍,稍稍可讀。但其中有許多地方,我的標點一定不能符合你詩中的原意。你想,你的讀者之中有幾個人肯去細細標點一首百行長詩?結果只是叫人不讀或誤讀罷了。我說不批評,不覺寫了一千多字的批評,豈不可笑?寫了就送給你看看。你有不服之處,儘管向一多志摩去上訴。你若願意發表之信,請送給《詩刊》或《新月》去發表。這三段文字,都有刪節號作代表,讀者看到此處,都明白:“這裡有刪節”。另外還有兩處,甚至連刪節號也不加上,讀者還不知道這裡有刪節哩。這兩處都在開頭部分,一處是:今日正在讀你的詩,忽然接到你的信,高興的很。還有一處是:你的詩集,錯字太多,望你自己校一遍,印一張刊誤表,附在印本內。我反复細看了這五處,委實猜不出有什麼刪去的理由。我看,這一篇大約不是根據《新月》所載的文本錄入的,而是另據某一個刪節本。那麼,篇末所註明的版本出處就與實際不符了。這樣大段的刪節還可舉1936年6月26日致丁聲樹信為例。在《全集》第24卷第312頁只佔一個頁碼,正文才五百字。文末註明的版本根據是“丁聲樹《〈詩經〉“式”字說》附錄,《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6本”。比起《胡適遺稿及秘藏書信》第18冊裡的原信(見第15~19頁)要少四百來字,好些例句都刪去了。不根據可以掌握的最好底本編輯《全集》,怎麼能不出“事故”呢。對於這樣一部《全集》來說,這些做法似不夠嚴肅。再說一回《胡適全集》的硬傷2008-08-07 11:10:00來源:博覽群書朱正http://www.gmw.cn/02 blqs/2008-08/07/cont ent_856309.htm編者按本期刊發兩篇指出《胡適全集》編輯、校勘方面存在問題的文章,作者一為學者、資深編輯,一為在校大學生。從文章反映的問題看,這部共44卷、2000餘萬字、耗資數百萬元的《胡適全集》的編者,在常識和學養方面都有所不足。過去編撰鄉梓文獻,地方官充任總裁,修撰均為飽學之士,除眼光見識或有可以批評者外,像史實不明、文理不通這一類事情通常不會發生。如今的編撰出版條件遠好於前,編者卻連不犯常識性錯誤的要求都沒有達到,不能不令人感到遺憾。這兩篇文章指出的問題看似瑣細,卻反映出現今文化傳統斷裂現象的嚴重程度,值得讀書、出版界反思。《胡適全集》,我讀了第1、2、3、4、23、24、25、26這幾卷之後,在《博覽群書》上發表過幾篇札記,對編校工作貢獻千慮之一得。後來因為應出版社之約重寫《魯迅傳》,就把《胡適全集》放了下來。現在《魯迅傳》新稿已經寫完出版,我又讀起《胡適全集》來了。現在把我在第12、13、19、20、21、22這幾卷裡看到的問題,寫一點出來,當然只能是舉例的性質,並不是給它作“勘誤表”。下面分作四個問題來談。一、文章是什麼時候做的?胡適的大多數文章,寫作和發表的日期都是很清楚的,而有些從《胡適遺稿與秘藏書信》直接編入《全集》的文章,就有一個確定寫作時間的問題,稍不仔細,就有可能出錯。第20卷《道德教育》的題註說:此為在天津教育廳的講演詞。全稿未寫完,故難於確定寫作日期。(第383頁) 其實這篇文章大致的寫作時間是不難確定的。正文中有一處說: 又如放火是不正當的,但是前三年北京學生放火燒曹汝霖的房子,我們總覺得一種痛快。(第384頁) 這裡說的,豈不就是1919年5月4日火燒趙家樓那一幕嗎?他說這事在“前三年”,可知這是1922年講的。在《胡適全集》第43卷《胡適生平年表》1922年的記事中,有“3月23日,去南開大學講學,為時三週”的記事。由此可知他在天津教育廳講演的時間當在這年3月23日到4月13日之間。在劃定了這個範圍之後,在當地的報刊、教育廳的出版物裡,就有可能查出具體的日期。第12卷《詩中醜的字句》(見第52頁)和後面的一篇《一篇絕妙的平民文學》(第53頁),從題註中知道,都刊登在1922年8月20日《努力週報》第16期上。在《詩中醜的字句》一文中有這樣一句: 即如上邊引的詩裡的“狗矢”,因為他可以表示一個人的一肚子真怨氣,所以絕不醜。讀者無從知道“上邊引的詩裡的'狗矢'”是怎麼一回事,要看到下一篇《一篇絕妙的平民文學》才會明白。原來在這一篇裡介紹了《益世報》上刊登的一篇歌謠,末句是:嫂子死了,棺材上邊抹狗矢! 如果編者把這兩篇文章的先後次序對調一下,讀者就一目了然了。第21卷《割據》(第339頁)一文的題註說這篇“無寫作時間,約為20年代前期之作”,這一卷是按年代先後編排的,這篇置於1923年的最後一篇。這就錯了,這篇文章的寫作時間是極容易確定的。被胡適舉為“割據之勢已成”的“鐵證”的三個電報,都是當年報紙上的大新聞,在稍詳細的歷史書上都有記載的。現在按胡適文章說到的次序來看看這三個電報。先說馮玉祥的這個“佳電”。那時電報通行“韻目代日”,即以平水韻的韻目代表日期。“佳電”即9日發出的電報。《中國二十世紀通鑑》在1925年有“2月9日陝豫兩省督軍開戰”一條,說:北京政變後,國民軍第二軍胡景翼以河南軍務督辦銜率部南下河南,與盤踞在豫西,想獨霸河南的鎮嵩軍憨玉琨部發生衝突……本日,馮玉祥自張家口致電劉鎮華、胡景翼、憨玉琨、岳維峻,勸陝、豫兩軍互換渭北、豫西地盤。(線裝書局2002年版,第二冊,第1574頁) 胡適文章裡引的,就是馮玉祥2月9日電報的原文。再看孫岳的“寒電”。有了這個“寒”字,就可以斷定這個電報是2月14日拍發的了。這個電報的背景是:馮玉祥潛回北京發動政變的時候,命所部沿京漢線南下,佔領保定至大名一線。這裡就成了國民軍的勢力範圍,也是全軍的重要餉源所在。這時的“暫署直隸督辦”是奉系的李景林,他要求接管直隸境內的保定、大名,國民軍拒絕交出,於是發生了爭執。後來經段祺瑞調解達成了協議:孫岳將保定、大名兩地交還直隸省管轄,直隸省財政廳每月接濟孫軍軍餉24萬元。(見前引《通鑑》第1576頁)孫岳電報中說的“並請直省長速行另委替人”一句的真實意義是“並請速行滿足我的交還兩地的條件” 。他14日發了這個催促的電報,20日就達成了協議。張宗昌的“咸電”,是1925年1月30日發出的。電報中有兩個名詞要加一點註解。“嘉帥”指盧永祥,字子嘉,這時被任命為蘇皖宣撫使,率領張宗昌部南下,於1925年1月10日進入南京。“鎮威上將軍”是北京政府授予張作霖的頭銜。這時正是奉系勢力向南擴張,第二次江浙戰爭已經取得勝利的時候。知道了這三個電報發出的日期,就可以斷定胡適這篇必寫於1925年2月14日之後的兩三天裡。同在這第21卷裡的《〈國民代表會議組織法〉草案》(第334頁),題註說“本 文無草擬日期,估計在1923年至1924年間。”錯了。這是胡適受段祺瑞的委託,為善後會議起草的一個文件。後來不知道段祺瑞對這草案作了多少修改,只知道將標題中的“組織法”三字改為“條例”二字,由他在1925年2月13日提交善後會議,4月24日和善後會議的另外一些文件同時公佈。起草時間估計在2月1日善後會議開幕至13日之間。在當時的報刊和檔案中當不難找到正式公佈的文本,看看它同胡適草案的異同,也許是一件有趣的事吧。這是我給胡適的傳記作者建議的一個研究題目。第20卷裡《治學的方法》這篇講演詞(第705頁),第一句就是“主席、白副總司令、各位同志”,這“白副總司令”當然是指白崇禧了。而這篇的題註說:“此為胡適在廣西南寧的講演,時間當在1953年1月13日。”這裡顯然有誤。因為在1949年以後,胡適和白崇禧都沒有再到過大陸了。我想這“1953”也許是“1935”之誤吧。正文中有一段說:去年三月初八到天津去,也是講這個題目,當時,因為早到了半天,就在旅館中重溫舊稿,看有什麼地方可以增改……(第706頁) 而他1934年3月8日日記記的很長,把這次講演的要點都記下來了,幾乎可以看做這篇的提要。由此也就確鑿地證明了這篇作於1935年。這是不是只是一處簡單的校對錯誤,只要把題註中的“53”挖改為“35”就行了呢?不行的。因為這一卷文章也是按年代先後排列,這篇正是排在1953年的位置,要改正,就得把它向前移到第593頁《〈人與醫學〉的中譯本序》之前。二、引文的處理問題《胡適全集》正文用宋體字,引文用仿宋體字,十分醒目,是個好辦法。不過,如果弄錯了,也就特別刺眼。不幸的是,在這幾卷裡弄錯的還不少。這裡也只能舉一點例。第13卷《讀書札記》中的《程廷祚與袁枚書》(第289頁)一節,引錄了程廷祚一封短信的全文。這信到“名心叩”三字也就完了,以下13行文字都是胡適寫的白話文,可是也一概用仿宋字作引文處理了。同卷《封演的〈封氏聞見記〉》(第677頁)這篇讀書札記中,摘引了不少原書的內容,有幾條用仿宋字作引文處理了,而更多的卻還用的是宋體,同一篇中,體例也沒有統一。第19卷《注〈漢書〉的薛瓚》(第759~799頁)一文引文多,處理錯誤的也多。文中引用了北宋余靖的一篇文章的全文,這當然是用仿宋作引文處理,可是其中插進了一些胡適“稍加校注”的字句,處理起來就要慎重了。例如“中古書籍的抄寫,往往'幹''於'互混,故干寶或作於寶……”這一段一望而知是胡適的話,可是接排在引文之中,不但沒有提行,而且沒有改用宋體字。(第760~761頁)可是,余靖文章的最後幾句:“顏師古曰,後人斟酌'瓚'姓,附之傅族耳。既無明文,未足取信”(第762頁) ,卻未作引文處理,用的是宋體字。這個錯誤真是不應該發生的。因為緊接在下面的胡適的正文說:“以上是余靖在景?二年(1035年)考證'臣瓚'的姓氏的全文。”這就是表明“顏師古曰……”這幾句是余靖文章的結語。同一篇裡,從《史記・蕭相國世家》引用了一則《集解》的全文。在中華書局出版的《史記》裡,這一則《集解》的原文是這樣的:瓚曰:“今南鄉?縣也。孫儉曰'有二縣,音字多亂。其屬沛郡者音嵯,屬南陽者音贊。'案《茂陵書》,蕭何國在南陽,宜呼贊。今多呼嵯,嵯字舊作' ',今皆作'?',所由亂也。 ”(第2016頁) 可是在《胡適全集》裡,只有前面的幾句作引文處理,而從“案《茂陵書》”起,後面幾句卻被誤認為胡適的文章,用宋體字排印了。第21卷《再論建國與專制》一文中引了汪精衛的一段文字,是作引文處理了。引文之末已經註明了汪精衛這段話的出處,表明引文已完。下面緊接著這樣的一段: 當日的政府確然沒有這些條件,所以辛亥革命起來之後,梁任公作文論“新中國建設問題”,也不能不承認:吾蓋誤矣!……民之所厭,雖與之天下,豈能一朝居!(同上書,卷三四、頁十五) 這顯然是胡適的文章,卻被當作汪精衛的話作引文處理,接排在前邊引文之後了。三、是否脫漏?是否有疑?《胡適全集》的“出版說明”中說,書中“脫文增補或疑似之字用'[]'標明”。在閱讀中,遇到這種用[]標明的字還真不少。發現了這麼多的脫文和疑似之字,可見編輯整理的工作量之大。不過如果細看下去,有些添注並不是必要的,那裡並沒有脫文,也沒有可疑之處。有些添注甚至起了畫蛇添足的作用,歪曲了原文的意思。不過,也有相反的情況,在真正有脫和疑似之處卻未作添注。下面也舉一點例。並沒有脫漏卻添字的。例如第13卷《中國書的收集法》一文中,“《金瓶梅》這一部書,大家以為淫書。”(第102頁)這一句裡,在“以為”和“淫書”之間硬添上了個[是]字。其實這個“為”字本身就包含有“是”字意思了。同一卷中《讀劉世珩翻刻的宋乾道二年(1166)刻本沈括〈夢溪筆談〉二十六卷》(第553頁)這篇筆記裡,引用了藏書家彭芸楣題跋中的一句話:“此書的系宋本,避諱字皆合。”本來並沒有任何脫漏費解之處,可是書中“的”字後面硬添上個“[確]”字。只要翻翻《現代漢語詞典》就可以知道,在書面語言中,“的”(dí)字是“真實;實在”的意思,舉的例句就是“的是高手”。第19卷《丁文江的傳記》中,“據東京的路透電”(第520頁)這一句裡,“路透”之後加了個“[社]”字,其實是完全不必的。“路透電”就是路透社發出的新聞電訊,當時都是這樣寫的。並無可疑卻給改了的。例如第13卷《評柳詒徵編著〈中國文化史〉》一文中的這一句:“治此學者當存敬慎的態度”(第151頁),整理者將“敬慎”改成了“ [審]慎”。《詩・大雅・抑》:“敬慎威儀,維民之則。”這麼一改,就和胡適的原意不符了,他以為史學家在研究先民遺存下來的石器、金器等等的時候,是應該懷著崇敬之心的。同一卷《〈清季外交史料〉序》中有這樣一段話:故宮完全開放之後,許多秘密文件與重要檔案陸續出現,其重要雖遠不能比羅馬法王宮廷藏書的公開,但在史料毀棄散失的中國,這也是史學界一個大寶藏了。(第158頁) 這段話文從字順,既無遺漏脫文,也無疑似錯字。可是書上卻作了兩個“整理”:一處是“重要”之後添了個“[性]”字,完全不必添。添了也就罷了。更成問題的是在“法”字後邊添上個“[意?]”字。整理者大約是想:法國的王宮怎麼會在羅馬呢?應該是意國的王宮吧。可是還表示了一點可貴的存疑態度,加了個“?”。殊不知這裡“法王”是教皇的另一譯法。魯迅也這樣用過,像《墳・人之歷史》中說的“羅馬法王,又竭全力以塞學者之口”(《魯迅全集》第1卷第9頁),註解說:“法王,即教皇。”同書《文化偏至論》中說:“法皇宮庭,實為怨府。”(同上書第48頁)註解說:“法皇,即教皇,其宮廷在意大利羅馬的梵蒂岡。”可知這個“[意]”字完全添錯了。他日《胡適全集》出註釋本,此處可設一注:梵蒂岡宮廷的藏書是什麼時候向公眾開放的,是哪一位教皇的德政。同一卷《蒐集史料重於修史》這篇講詞裡,胡適對文獻會的黃先生“將先君在台灣留下的一點紀錄”予以刊行表示感謝(第629頁)。整理者在“先君”之後加上了一個“[父]”字,以為“先君”是“先父”之誤。其實這兩個詞都是指已死的父親。只是在語感上,“先君”似多一點鄭重的敬意。同一卷裡《說史》一文先引《論語》中說到“史”的幾處,接著又引《集解》中對這些段落的解說。在這幾段引文之後,胡適總括說:“以上三條,可以互相發明”(第645頁)。整理者以為“發明”有誤,改為“[說]明”,這就和胡適的原意頗有出入了。“發明”《辭源》有註條,解釋為“啟發、開擴。”“闡明,推陳出新。”例句引《漢書・劉歆傳》,說“歆治《左氏》,引傳以解經,轉相發明,由是章句義理備焉。” 第21卷《國會又出醜了》(第321頁)一文中引用了當時報紙上關於眾議院議長吳景濂醜聞的報導,說他到東方飯店嫖妓,說電燈不亮,要換汽油燈。報導中寫了這樣一個細節:“某議長又疑店中故靳汽油燈不與,隨手以茶壺擲打電燈匠”。整理者以為“靳”字錯了,改為“[意]”字。卻不想一想,這樣改了之後“故意汽油燈不與”是什麼話呢。其實“靳”字不誤,《辭源》注“靳”字,第二義項就是“吝惜”。 改出大錯誤來的。舉一例:第20卷《記買〈四部叢刊〉的經過》(第648頁),一共三段。現在我將第一段完全照書上整理過的樣子抄在下面:
去年十一月,我在華府[華盛頓][向]老友Mrs.Mary Crozier[瑪麗・克羅澤女士]述General Wm .Crozier[威廉・克羅澤將軍]的遺志,贈我美金二百元,要 我自己挑選愛讀的書,作為他們的贈書。我才決心要買點有用的書,重建一個參考圖書館。按照這個整理本說的,胡適在華盛頓向一位女士述她的亡夫的遺志:贈送二百美元給我買書。發生過這樣奇怪的事情嗎?幸好胡適在1949年12月11日的日記裡說明了這事的原委:Mrs.Wm.C.Crozier[威廉・C・克羅瑟夫人]邀我去遊覽Virginia[維吉尼亞]州新造成的大路。在汽車中她給我一封信,要我上火車後開看。我上車後開看,是她贈我二百元買書!原信附下,以紀念老友的好意。這一段日記之後附了這位夫人的英文原信,以及《全集》編者的中文譯文,講的就是贈送選購圖書的美金的事。可知這事完全是這位夫人的主動,並不是胡適“向”她提議的。這個“[向]”字就把事情弄顛倒了。一方面,存在一些不必添注的,甚至添注錯了的,可是另一方面,一些確有脫文和疑問之處卻沒有添注。例如第19卷《注〈漢書〉的薛瓚》一文附錄《薛瓚年表》中引用了《晉書》卷一百十三《苻堅載記》中的一段: 苻 堅自臨晉登龍門,顧謂其群臣曰:美哉山河之固!……權翼、薛瓚對曰:臣聞夏、殷之都非不險也,週、秦之眾非不多也。終於身竄南巢,首懸白旗,軀殘於犬戎,國分於項籍者,德之不修故耳。(第795頁) 查對《晉書》原文,“國分於項籍者”之下脫漏“何也”二字。(中華書局校勘本二十四史《晉書》第2885頁)這處脫文沒有添上。同一頁的下面幾行里,還有一處引用《苻堅載記》的文字:“堅也學修不廣苻,郡國學生通一經以上充之。”真不知道是什麼意思,查《晉書》才知道原文是:“堅廣修學宮,召郡國學生通一經以上充之”(見前引書第2888頁)。這就可解了。這本來是大有可疑之處,整理者卻沒有加[]訂正。奇怪的是北京大學出版社所出《胡適文集》這裡也同樣弄錯了(第10冊第269頁)。不知是什麼道理。第21卷《時間》中有一句:“去年皇帝下立憲的時候”(第102頁)“下”字之後顯然脫漏了一個“詔”字,應加[]添上。同一卷另一篇《時間》談袁世凱,說他“戊戌那一年,附和著孝欽皇后,使光緒帝受了許多苦惱”(第127頁)。“孝欽皇后”顯然是“孝欽皇太后”之誤,應加[太]字。同一卷《從鄉村救濟談到無為的政治》一文中,談到西漢初年的情況,說:“有了這六七年的無為政治做底子,所以漢武帝可以有幾十年的大有為”(第630頁)。這裡的“六七年”顯然是“六七十年”之誤。這可以在胡適另外的文章裡找到旁證,如在《政治統一的意義》一文中他說:“在漢家初期,在那'與民休息'的七十年中……”(第22卷第175頁)。可知這裡脫漏了一個“十”字,卻沒有添上。四、用書名號的問題書名號的使用在《胡適全集》中頗不統一。雖然多數書名和篇名按照標點符號用法的規定用了書名號,但也有一些沒有用書名號而用雙引號,甚至什麼符號也不加。還有少數書名號是用錯了的。書名號漏落的。例如第12卷《詩中醜的字句》一文中引了蘇軾的兩句詩,詩題作“被酒獨行,編至諸黎之舍”,這裡用的就是雙引號,似以改為書名號為宜。又“編至”為“遍至”之誤。這是蘇軾的一首名作:“半醒半醉問諸黎,竹刺藤梢步步迷。但尋牛矢覓歸路,家在牛欄西復西。”書中將“西復西”錯成“西後西”了。(第52頁) 同一卷中《〈詞選〉詞人小傳集錄》中的李清照小傳中所提到的“金石錄後序”、俞正燮的“易安居士事輯”(第108頁),都是用雙引號,未用書名號。第13卷《中國書的收集法》一文中說:“聖諭廣訓是史料,《品花寶鑑》也是史料”(第103頁)。“品花寶鑑”用了書名號,《聖諭廣訓》卻沒有用書名號。清康熙九年曾頒布上諭十六條,雍正時又在每條之下加以註釋,稱為《聖諭廣訓》,頒行天下,由各府州縣學宮向士庶人等宣講。
2005-01-07 13:53:00來源:博覽群書朱正 http://www.gmw.cn/02 blqs/2005-01/07/content_238790.htm精裝四十四巨冊的《胡適全集》出版,深受讀書界的歡迎,只是萬事起頭難,這是胡適全集的第一個大陸版本,編校方面存在的問題還不少。我還只翻閱了中文書信部分,即第23卷至第26卷,現將所見到的問題提出,以供參考。因為刊物篇幅的限制,不能將所見一一羅列,所寫不過舉例性質。須要說明的是,手邊只有這一部《胡適全集》,沒有其他版本可查,因此能提出的問題有限。一先說錯字。一首贈胡近仁的詩,尾聯“努力完大職,榮名非所營。”?第23卷第4頁倒3行?“大職”當是“天職”之誤。致胡近仁信:“大著長律三十韻,格律層次皆臻善美。”?第23卷第5頁倒3行?“大著”當是“大作”之誤。致胡近仁信:“然一日之中,連得二書皆勝以大作,雖慾不復不可得也。”?第23卷第16頁第4行?“勝以”不可解,當是“媵以”之誤。“媵”字可作“陪送”、“寄物”講。這句是說:一天裡連得你兩封信,兩封信都附上了你寫的詩,我就不能不寫回信了。致母親信:“既不能努力學問,又不能顧瞻身家。”?
第23卷第20頁第8行?“顧瞻”當是“顧贍”之誤。
致胡紹庭等四人信:“所居屬矮可打頂,廣僅容膝。”?
第23卷第23頁第6行?“屬”當為“屋”之誤。
致章希呂信:“適已棄農政習哲學文學,旁及政治 ”?
第23卷第37頁倒8行?前一個“政”字系“改”字之誤。此信是報告他放棄學農,改入文學院了。致母親信中,寫了他在旅行中作的兩句詩:“出山活水磷磷淺,撲面群峰兀兀青。”?
第23卷第41頁第10行?“磷磷”顯係“ ??”之誤。致母親信:“今年夏間天氣尤涼爽,無災燠之苦”?
第23卷第47頁第4行?,“災”顯係“炎”之誤。致母親信:“頗念少時在吾家門外坦場夜生石蹬上乘涼”?
第23卷第66頁倒10行?,“夜生”當是“夜坐”之誤。致胡近仁的一封信中談及近世小說家,“吳趼人”一概錯成“吳研人”?
第23卷第86頁倒4行,第87頁第1行,第88頁第1行,第88頁倒5行?。同一封信中:“《文明小史》亦不出此巢臼”?
第23卷第86頁倒2行?,“巢臼”顯係“窠臼”之誤。同一封信中提到要學習古小說“佈局之雄奇,用意之高苦”?
第23卷第87頁倒1行?,“高苦”當為“高古”之誤。致任鴻雋信:“元人作曲,可以取仕官”?
第23卷第107頁第4行?,“仕官”顯係“仕宦”之誤。致陳衡哲詩末句:“聲明讀幾遍”?第23卷第121頁第7行?,而日記中此信存底作“聲明讀幾遭”?
第28卷第468頁第4行?。應作“遭”字,與前邊“真不得開交”葉韻。致錢玄同信:“以能'吊膀子'為風浪”?
第23卷第155頁第3行?,“風浪”系“風流”之誤。《胡適文存》一集所收此信正作“風流”?
第1卷第39頁第11行?。致朱經農信:“須吸收文言”一句之後加註:“原文作'文字',疑是錯誤?”?
第23卷第220頁第2行?。“錯誤”當為“筆誤”。《胡適文存》一集所收此信正作“筆誤”?
第1卷第84頁第6行?。同一信中引《列子》:“設令發於餘竊,子亦將承之。”?
第23卷第220頁倒10行?“竊”系“竅”之誤。《胡適文存》一集所收此信正作“竅”字。?第1卷第84頁倒6行?。致廖仲愷信:“要想做到王制等書所說的整方塊頭的封建制度,是事勢上可能的。”?第23卷第277頁倒1行?這就把意思弄反了。《胡適文存》一集所收此文作:“是事勢上不可的”?
第1卷第393頁第3行?。致胡漢民、廖仲愷信中引《孟子》,中有“為民父母使民盼盼然將終歲勤動不得以養其父母”?第23卷第288頁第10行?,這句引自《孟子・滕文公上》的話,“盼盼”當作“??”。《胡適文存》一集所收此文正作“??”?第1卷第403頁第13行?。同一封信:“都覺得所佃的田比較是一種可靠的'恆產',不敢隨著田主轉來轉去。”?第23卷第290頁倒11行?。“不敢”系“不致”之誤。《胡適文存》一集所收此文正作“不致”。?第1卷第405頁倒10行?。答《清華周刊》信中提到的《墨子間詁》?第23卷第397頁倒4行?一書,應為《墨子閒詁》。《胡適文存》二集正作“閒”字。?
第2卷第127頁第9行?這是因繁體簡體轉換導致的誤判。致蔡元培信,談林語堂,說“他將來的貢獻必可比得馬眉權”?第23卷第422頁第1行?。“馬眉權”系“馬眉叔”之誤。馬建忠,字眉叔,著有《馬氏文通》。致單丕信,談校書的事:“?第九行?條我也校出了,因其偽誤顯然,故已改正”?第23卷第579頁第2行?。“偽誤”系“訛誤”之誤。原稿當作“?誤”,漢字簡化時,這個字改為“訛”字了。一查《現代漢語詞典》便得。同一封信:“可讓日本本不誤”?第23卷第579頁第7行?,“可讓”系“可證”之誤。同一封信:“引段玉裁語一般,乞代改作”(第23卷第580頁倒10行?,“一般”系“一段”之誤。以上幾處,日記中的存底均未錯?
第31卷第102頁第9行,第102頁倒3行,第104頁倒10行?。致劉英士信,提到陸海藩的一篇書評:《沉譯胡校的林肯》?第24卷第153頁倒2行?。“沉”字是“沈”字之誤。此處似可加註:“指沈性仁女士所翻譯的德林瓦脫的劇本《林肯》,1921年12月商務印書館出版。胡適為譯本作的序言收入《胡適文存》一集。?
第1卷第764頁?” 致顧廷龍信:“最好還請你向崑山角直一帶的舊家去訪求……”?第24卷第212頁倒6行?“角直”系“?直”之誤,這是蘇州有名的市鎮,葉聖陶先生早年就在這裡教書。
致翁文灝電稿:“俟二君談否續報”?第24卷第295頁倒4行?,“談否”系“談後”之誤,《胡適來往書信選》中冊第312頁正作“談後”。胡適擔任駐美大使期間,於1940年9月9日有致外交部一電報,第一句是“12電悉”?第24卷第532頁倒9行?。此處顯然有誤。第一,胡適的函電正文中年月日都是用漢字書寫,未見有用阿拉伯數字的。第二 ,這是9月9日發出的覆電,來電不可能是9月12日才發來的,最遲也是8月12日發來的。這位大使為什麼拖了二十幾天之後才給外交部復電呢。細想起來,這一句當是“江電悉”,當時電報常用韻目代日,一東二冬三江四支,江電即三日的電報,想來原稿是行書,左邊的三點水似一豎,右邊的工字行書像阿拉伯數字的2字,所以致誤。倘能查閱歷史檔案,當可證實我的這個判斷。致王重民信中引《因話錄》:“典策法書,藏在蘭台,雖曹亂潰,獨不遇災。”?第24卷第620頁第1行?從文義看,“曹”應作“遭”。胡適在《〈易林〉斷歸崔篆的判決書》一文中也引用了這幾句話,正作“遭”字。?第13卷第415頁第4行? 致王重民信:“此如八股程文,天、崇時人不讀成、宏時的名家八股,因為過時了”?第24卷第626頁第1行?。“宏”應作“弘”。這裡是指天啟?1621~1628?、崇禎?1628~1644?、成化?1465~1487?、弘治?1488~1505?,都是明朝的年號。致王重民信:“其雅最高致”?第24卷第647頁倒11行?,當系“其雅量高致”之誤。致王重民信,談《水經註》,一處錯“渭水”為“謂水”?第24卷第663頁第3行?。致王重民信,圖解中有“照宣時代的人”?第25卷第47頁?一句,“照”當作“昭”,“昭宣時代”即漢昭帝、漢宣帝時代。致鐘鳳年信中提到“王葵闞”?第25卷第239頁倒1行?,系王葵園之誤,這是清末民初學者王先謙的別號,他有《合校水經註》。同一信中提到“薜刻本”?第25卷第241頁第7行?,“薜”字系“薛”字之誤,薛刻本指薛福成所刻《全氏七校水經註》。同一信中提到“戰本”?第25卷第241頁倒7行?,“戰”字系“戴”字之誤,指戴震。同一封信中引洪榜作東原行狀說:“先生治是書將卒葉,曾朝廷開四庫全書館奉召與為纂修。先生於永樂大典散篇內,因得見酈氏自序,又獲增益數事。館臣即以是厲校正。”?第25卷第242頁第1~3行?這裡,“卒葉”應為“卒業”,“曾朝廷”應為“會朝廷”,“厲校正”應為“屬校正”。有趣的是,在前面致王重民的另一封信裡,也有這一段引文,這三個字卻都沒有錯的。?第25卷第114頁倒3行~第115頁第1行?同一封信中提到“如金、趙、戴都用元和志”?第25卷第244頁第1行?,這裡“金”是“全”之誤。信裡說的是全祖望、趙東潛和戴震三人。下面的兩個“金”字?第25卷第244頁第10行?也都是“全”之誤。“故本”?第25卷第244頁第5行?系戴本之誤。致傅斯年信中寫到的“張伯芩”?第25卷第246頁倒9行?,應作“張伯苓”,著名教育家。致傅斯年信:“今天沅叔先生叫他的大少爺香生兄來看我”?第25卷第248頁第3行?。“香生”系“晉生”之誤。傅增湘,字沅叔。他的兒子名晉生,後來胡適有信給他,稱他為“晉生兄”,可證。?第25卷第383頁第10行? 致朱家驊代電:“但此次現有人才,較社會需要,相差甚遠。”?第25卷第270頁第6行?“此次”為“此項”之誤。後此文正式發出之定稿正作“項”字?第26卷第810頁第3行?。致周一良信,有一段引文:“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瘦哉?”?第25卷第352頁第10行?這一段出自《論語・為政》的話,末句是“人焉?哉”? 致張伯苓信:“今後如有垂諉”?第25卷第365頁第4行?,“垂諉”當系“垂詢”之誤。致雷震信:“《自由中國》的'發行人',承請公許我脫卸,至感。”?第25卷第503頁第7行?“請公”顯係“諸公”之誤。致楊聯?信:“忘其因陋”?第25卷第605頁倒4行?,顯係“忘其固陋”之誤。同一封信中說:“說清常道人據《爾雅》增字,是東潛冤枉他。說他據《河水》四注增字,是校刻者冤枉也。若無《庫》本與趙書屢次修改本可比勘,誰能判此雙層冤獄呢?”?第25卷第606頁倒6行~倒4行?這裡“也”字系“他”字之誤。1957年11月6日復蔣介石電:“戌友電敬悉”?第26卷第123頁第9行?。“友”顯係“支”之誤。地支代月,韻目代日。戌代十一月,支代四日。致李書華信:“古時燕照王築黃金台招賢”?第26卷第230頁倒6行?。“燕照王”顯係“燕昭王”之誤。复張景樵信:“我考定《醒世姻緣》是薄留仙作的”?第26卷第258頁第6行?。“薄留仙”顯係“蒲留仙”之誤,即蒲松齡。致毛一波信:“永曆帝崩覆之後,張倉水諸人之疏請魯王監國”?第26卷第329頁倒3行?。“張倉水”應作“張蒼水”,名張煌言。“之疏”當為“上疏”之誤。复王夢鷗信,談到一幅被誤認為是曹雪芹的小像,“研究《紅樓夢》的人都信以為真。?包括周世昌、吳恩裕諸人??”?第26卷第333~334頁?“周世昌”系“周汝昌”之誤。复凌鴻勛信:“我因檢《大清實錄》之'宣統正紀'卷廿七”?第26卷第426頁第10行?。“宣統正紀”應為《宣統政紀》,此書為清亡後清室自修,共四三卷。“正 ”應作“政”。同一封信中從《宣統政紀》中引用了一則資料:宣統元年十二月……壬年?初七日?,“賞給遊學專門列入一等之詹天佑、魏瀚……” ?第26卷第426頁倒12行?此處“壬年”當系“壬午”之誤。這信接著說:“此十二人皆不經考試,'實給'進士,頗近於一種榮譽學位。”?第26卷第426頁倒9行?“實給”顯係“賞給”之誤。复柳田聖山信:“《全唐書》是政府大官編的書,不記出各篇的來源,故往往不可信任。”?第26卷第547頁倒12行?“《全唐書》”系“《全唐文》”之誤。同一封信說:“自大迦葉到佛馱先那?第佛大光行?為第一九六一,達摩多羅為第五十一”?第26卷第555頁第10行? 。“一九六一”不可解,當系電腦中出的亂碼。應為“五十”。致郭廷以信,稱呼為“景宇兄”?第26卷第644頁第7行?。錯了,他字量宇。致徐高阮信,談及荷澤大師神會,說:“我記得'荷'是'負荷'之稱,與'荷澤'無關”?第26卷第709頁第6行?。末句應作“與'菏澤'無關”。“菏澤”是地名。幾天之後胡適致費海璣的信中有明確說明:“此兩'荷'字皆讀去聲,皆'負荷'之荷,與地名'菏澤'?從草從河?無關。”?第26卷第717頁倒5行?照這信看,前面所引致徐高阮信“'荷'是'負荷'之稱”,“稱”字亦是“荷”字之誤。复趙聰信:“因為我用的《西遊記》是嘉慶年間的本子。……最可表示我所見《西遊記》版本的貧乏。”?第26卷第735頁第7~8行?。這兩處《西遊記》都應改為《四遊記》。《胡適文存》四集《跋〈四遊記〉本的〈西遊記傳〉》中說:“我的一部《四遊記》有嘉慶十六年辛未?1811?明軒主人的總序… …我所見的本子沒有比這本子更古的。”?第4卷第434頁第10行~倒4行?可證。致沈昌煥的信提到“請葉公起大使列席”?第26卷第766頁第2行?。顯係葉公超之誤。錯字還有不少,為節省篇幅計,不舉了。二再說掉字。致章希呂信說及留學生官每月減去二十元,“遽遭此影響,頗形拮据,已不能有所撙節矣。”?第23卷第37頁倒11行?據文意,末句應作“已不能不有所撙節矣。”掉“不”字,意思就相反了。致胡近仁信:“今天作小說者,須取法兩途,一複古一介古小說中得力不少”?第23卷第87頁第12行?。真不知道這裡說的是什麼意思。接著信中介紹了四部都可不朽的古小說,在《水滸》《儒林外史》《石頭記》三部書之後,說:“《鏡花緣》第四,看其見識之高。此書全書為女子抱不平,看其寫女兒國一段何等眼光,何等魅力。看其政治思想之新介新云者取法於西方大家名著。如上所述諸書足備一斑矣。復古云者,以新眼光讀吾國舊小說,擷其精華,法其寫生之真透,……”?第23卷第87頁倒5~倒1行?。看到此處,我才明白前面的話是什麼意思。原來是掉了一個“新”字:“須取法兩途:一複古,一介新。”下面這一段,“看其政治思想之新”之後應用句號點斷,談《鏡花緣》的話到此為止。接著的“介新云者……”應另起一段,是泛論。“介新云者”、“復古云者”之後都應加逗號。這是相對稱的“兩途”的提綱。致母親信:“此時安徽北部有亂事,甚其不致波及皖南。”?第23卷第160頁倒4行?“甚其”當作“甚望其”。致周作人:“我希望你能把一集交'世界叢書社'出版。”?第23卷第379頁第5行?“一集”當作“這一集”。《胡適來往書信選》上冊?第131頁?正作“這一集”。致顧頡剛信中有兩處公元前的紀年:468.C?第23卷第528頁倒7行?和213C?第23卷第528頁倒6行?,都應作468BC和213BC,掉了兩個字母B。答單丕信:“因檢文苑華序校之”?第23卷第587頁第1行?,掉了個“英”字,應為《〈文苑英華〉序》。致蔡元培信:“當日政府不良,故須防政治的牽動;今為國民的政府,應防御其干涉了?”?第23卷第602頁倒3行?末句應作“不應防御其干涉了”,掉“不”字,意思弄反了。日記中此信存底正作“不應”?第31卷第232頁第2行?。附帶說一句,同一封信中有“先生在大學院,徒有幾年”?第23卷第602頁倒1行?,日記存底“徒有”作“能有”。徒字錯了,能字是對的。致周鯁生信:“我的思想裡總願意有一個侵略國家做中國的北鄰。”?第25卷第319頁第7行?“願意”之前掉了個“不”字,意思弄反了。《胡適來往書信選》下冊第319頁第5行正作“不願意”。答洪業信中有“然成編”?第25卷第593頁第10行?一語,“然”字前缺一字,大約是電腦打不出來。其實在上個月給洪業、楊聯?的信中也有這話的:“裒然成編”?第25卷第570頁第6行?,此處可以命令電腦復制一個。复翁慧娟信談《紅樓夢》:“你說那些'吃、穿外國東西'……都在八十四回之內,偶有寫衣服的,'都是很平常'”?第26卷第727頁第8行?。據日記中此信存底,“四”字衍出,應刪。“八十回之內”後面是句號,句號之後掉了“八十回之後”五個字?第34卷第756頁第15行?。掉了這五個字就把“偶有寫衣服的”這些都算作八十回之內了,意思弄反了。不但有掉字,還有衍字,為節省篇幅,不舉例了。這裡只講一處電腦亂碼鬧的亂子。致王重民信中有這樣一段:?3?明說“濡水之源流分合,及所經郡縣多有訛舛”。“另辦”的《提要》即是要想出法子來替皇帝圓此三點之誤。我從前只以為《提要》即是要想出法子來替皇帝圓此三點之誤。我從前只以為《提要》的困難在《大典》本割裂的問題,今始知其不止此一點,乃有三點也。?第25卷第178頁倒8~倒5行? 以上用黑體字排印的就都是衍文,應刪除。三錯字、掉字衍字,都是校對方面的事情,再講一點編輯方面的事情。致胡近仁信中附有一首《題秋女士瑾遺影》的五言律詩。前面六句用仿宋體,末兩句卻是用宋體了。第七句之後作者有註,照本書體例,注用小一點的楷體,這裡也用跟正文同樣的宋體了。?第23卷第5頁第3行? 答《清華周刊》中,有一份推薦閱讀的書目,一共四十八部書,分三欄排印,每欄十六個書名。細看一下,書名的排列是有內在的邏輯的。起頭的從《書目答問》起的三種,是這方面的入門書和工具書,從《中國哲學史大綱》到《論衡》,是古代哲學史方面的典籍,從《佛遺教經》到《壇經》是佛學典籍,從《宋元學案》到《新學偽經考》是宋元明清學術史材料,從《詩集傳》開始,以下就是中國歷代文學的代表作了。原書排列,是以每一欄為單元,第一欄排完之後,接著是第二欄。《胡適文存》二集裡,這張書目是在一面之內排完?第2卷第127頁?,不成問題。而在書信卷里分排在兩面,就出問題了?第23卷第397、398頁?。前一面只有十三行可以排這書目,還有三行得排在次頁去。編者沒有註意到作者排列時的用心,以致於出現錯亂。例如《淮南鴻烈集解》之後本來應該接上《周禮》,因《周禮》已移至次頁,變為接上《法華經》了?第23卷第397頁倒1行? 。《佛遺教經》之後本來應該接上《法華經》的,變為接上《崔東壁遺書》了(第23卷第398頁第3行? 致瞿同祖信中有一處引文,編印時作了引文處理:慈溪林頤山別為校本,旁稽博引,糾正更多。然刊刻本?但其無失〔謝山〕先生七校之舊,非與前輩為難也。故不暇他及雲。孫鏘但校勘刻本的錯誤,而不懷疑刻本依據的《王錄》本是不可信的偽書,故他的校勘是可以接受的。?第25卷第435頁倒8~倒4行?其實,引文到“故不暇他及雲”就完了。以下是胡適的文章,不應作引文處理了。致楊聯?信中,從《論語》中引了幾個例子,是作引文處理的。在例①和例②之間,有這樣一小段:“《論語》此類例子多,我特舉公西華問一條,因為此條文法最完全。”?第26卷第9頁倒6行?這句胡適自己的話也混在一起誤作引文處理了。致周法高信中有一段引自沈淨明為《五燈會元》所作題記裡的話,作引文處理。引文後的一句“可見沈居士是計劃編纂的人,又是出資刊刻的人。”?第26卷第471頁倒5行?這句胡適自己的話也混在一起誤作引文處理了。
在編輯過程中,發現原書有錯字、掉字,可以加方括號予以糾正或補足。《胡適全集》在這方面做的工作,有做得好的,也有些是不必改甚至改錯了的。這裡也舉點例。致母親信:“與二哥同趁〔乘〕'新銘輪'北上”?第23卷第20頁倒9行?不必改。新版《辭海》釋“趁”字:“引申為搭乘,如:趁車,趁船。” 致蔡元培信:“庶幾不孤〔辜〕負一個做事的機會。”?第23卷第593頁第1行?不必改。《辭海》有“孤負”詞條:“亦作'辜負'。” 致陳英斌信:“都是時時〔實實〕在在可以供我們學習的。”?第24卷第240頁第3行?改錯了。“時時”指時間,無論何時,“在在”指空間,無論何地。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在在”有詞條,釋為“處處”。改為“實實在在”就與原意不符了。致楊聯?信:“我的主要論點,得你們幾位的印〔認〕可,我很高興。”?第25卷第102頁倒9行?不要改。“印可”《辭海》有詞條:“承認,許可。” 致王重民信所附的一篇文章中,有這樣一句:“如四庫館諱諱〔衍'諱'〕案”?第25卷第142頁第13行?。改錯了。這裡兩個“諱”字,前一個是動詞,避諱的意思,後一個是名詞指皇帝的廟諱禦名。這有點像“卿卿”一樣,前一字是動詞,“以卿稱之”的 意思,後一字是名詞,指被稱的對象?《世說新語》中王戎的太太的故事?。同一封信:“的〔確〕是初刻初印”?第25卷第142頁倒2行?。不必加,“的”字就有“的確”的意思。四每篇文章都得有個標題,書信的標題就用致某人信,复某人信。至於收信人的稱謂是用名,還是用字、用號呢,這就得研究一下。書中似無統一用法。有用名的,也有用字、號的。甚至同一個人,有寫李石曾的?第26卷第473頁?,也有寫李煜瀛的?第26卷第783頁?。?按:這是重複收入的同一封信。?下面就談一點這方面的問題。致春度信。頁末有編者註:“春度:胡適同鄉同學,姓氏、生平不詳。”?第23卷第7頁倒1行?後來胡適在致胡近仁信中說了:“仁里程玉墀君,?字春度?”?第23卷第27頁第9行?。故此信標題應改為“致程玉墀”。有一封寫給“洪芬兄”的信,標題作“致洪芬”?第24卷第135頁倒7行?。其實此人並非姓洪名芬,而是姓孫名?或字?洪芬。後面有一封“致孫洪芬、葉良才、林伯遵”?第24卷第380頁第7行?的信可證。有一封寫給“有壬兄”的信,標題作“致陳有壬”?第24卷第137頁第11行?。參看後面寫給汪精衛的信?第24卷第176頁第213行?。可知此信的收件人是唐有壬。有一封標題為“致《華僑日報》”的信,原文如下:華僑日報:?六月十五?登出《陳垣給胡適的公開信》,你看了沒有?我盼望你能看見此信,並盼望你能告訴我此信是不是偽造的。此信第一段引我去年十二月十三夜討論《鄰蘇老人年譜》的信末幾句話,是完全真的。問題是,此信全部是真的嗎?援庵寫此信時,是自由人嗎?匆匆問安,並乞問恆先生安。胡適卅八,七,廿一?第25卷第408~409頁? 從內容看,這根本不是寫給《華僑日報》的信件,而是寫給某一位友人信件的最後一頁。我認為現在這格式並不是這一頁信的原貌,而是編者為了把它做成一封信的樣子而做出的處理。這一張信紙的開頭部分我想當是這樣:《華僑日報》?六月十五?登出《陳垣給胡適的公開信》,你看了沒有?…… 胡適是在美國寫這信的,收信人也是一位在美國的朋友。信末問安的“恆先生”,是美國國會圖書館遠東部負責人Dr.Hummel,中文名恆慕義。胡適致王重民信中多次提到這位恆先生。這封信的收信人,如果不是王重民,也許是另一位在國會圖書館工作,或常有機會接近恆先生的人。這就有待研究胡適生平和交遊的專家賜教了。有幾封標題為致胡天獵的信,對收信人的稱呼,有一封作“天獵先生”?第26卷第647頁第1行?,有一封作“胡天獵叟先生”?第26卷第569頁倒5行?,有一封作“胡天獵隱先生”?第26卷第585頁第1行?,有一封作“鏡塘先生”?第26卷第588頁倒3行?。原來此人名韓鏡塘,复趙聰信中所說的“韓鏡塘先生影印的'程乙本'……”?第26卷第735頁倒3行?就是說他。這幾封信的標題似以作“致韓鏡塘”為好。复蘭屏信?第26卷第654頁第8行?,從本信中即可知道:蘭屏名趙連芳?第26卷第654頁倒2行?。標題宜作“致趙連芳”。致賈寶樹?第26卷第706頁第1行?。收件人姓霍,不姓賈。五承編者先生特許,可以寫長一點,但以不超過萬字為度。現已寫了九千餘字,不能再寫了。還有標點符號方面的問題,特別是與書名號有關的問題,文章的重收問題,註釋方面的問題,排列次序的問題,等等等等,都不能再寫了。也許以後另寫文章吧。這一篇我還可以寫幾百字,我想趁此作一點“最後陳述”。儘管存在著這些問題,我以為《胡適全集》能夠出版這件事本身就應該說“成績是主要的”。一個讀者當然希望自己心愛的書有更高的編校質量,不免有求全責備之心。聽說出版者正在準備第二次印刷,我希望第二次印刷本較前能有一個明顯的進步。能夠出大價錢購置這部書的,我想總該是上了檔次的讀者,其中必有哲學方面、史學方面、文學方面的專家。要是大家都來關注這部書,多提改進的建議,那麼這部書也一定能夠出一個很好的版本。第1捲捲首的《出版說明》中表示:“《胡適全集》卷帙浩繁,底本情況頗為複雜,包含的學科門類又甚多。整理、編輯、出版工作前後歷時十年,雖力求謹慎精審,但限於種種主客觀因素,書中差誤在所難免,敬請海內外時賢指正。”我相信這個聲明,它準確地說明了產生差誤的原因。現在我來作一點勘誤,也就是響應出版者這一號召的意思。《胡適全集》中的重複2005-07-11來源:博覽群書作者:朱正http://www.gmw.cn/content/2005-07/11/con tent_263875.htm 一本書裡,不應重複收入同一篇文章。一部全集,無論分多少卷冊,也只是“一部書”,不應重複收入同一篇文章。 有的作者自己曾經將同一篇文章編入不同的集子,在他身後別人為他編印全集或文集的時候,就得設法避免重複。以魯迅著作為例,他曾經把《〈兩地書〉序言》編入雜文集《南腔北調集》裡。在這兩個單行本里都可以看到這篇文章。在編印《魯迅全集》的時候,就必須避免這個重複了。於是在《全集》中的《南腔北調集》裡作存目處理,在這一卷的目錄上,這一篇的標題後面加括號註明:“文略,見第十一卷《兩地書》 ”。這樣既可以讓讀者知道《南腔北調集》的原貌,又避免了重收文章。 在胡適的著作中也有類似的情況。他的詩集《嘗試集》1920年初版之 時,卷首有一篇作者自序,不久之後這詩集再版,又增加了一篇再版自序。1921年《胡適文存》一集出版,作者將這兩篇序言編入其中。《嘗試集》和《胡適文存》一集,是兩部獨立的書,篇目上稿有一點重複也沒有什麼。在編印《胡適全集》的時候,似宜將《胡適文存》一集所收的這兩篇序言抽去,作存目處理,註明文見第10卷《嘗試集》就可以了;可是沒有這樣做,兩處都收了。自序見第1卷第179頁和第10卷第15頁,再版自序第1卷第197頁和第10卷第34頁。1922年3月他為《嘗試集》四版寫的自序,也重複收到《嘗試集》(第10卷第43頁)和《胡適文存》二集第2卷第813頁中了。 胡適為所著《章實齋年譜》寫的那篇自序,也曾收入《胡適文存》二集。在編印《全集》的時候,這篇在《文存》二集的就似宜作存目處理了。事實上卻是重複收入,見第19卷第29頁,第2卷第181頁。 《白話文學史》的自序,既見於本書之前第11卷第205頁至214頁,又見於《胡適文存》三集 第3卷第709頁至718頁。 《四十自述》亞東版的自序,既見於本書之前第18卷第5頁至第7頁,又見於《胡適文存》四集第4卷第654頁至第656頁 。 1922年在胡適所編的《努力週報》上,以《假使我們做了今日的國務總理》為題,刊出了一篇“解決目前時局的計劃”,作者署名W.G.T,其實是胡適自己寫的。後來他編印《胡適文存》二集的時候,將它改題為《一個平庸的提議》編入。並且將原來正文之前以假託的作者名義寫給“記者”即他自己的兩百多字的短信刪去。在編印《胡適全集》的時候,按說,是可以不把已見於《胡適文存》二集的這篇收入新編的時論部分第21卷、第22卷去了。可是,考慮到《文存》二集所收的刪去了正文前面的短信,考慮到題目也有改動,將它按照最初發表時的原貌編入新編的《全集》時論卷也好吧。只是應該註明原先收在《文存》二集時候的刪改情況,而在《全集》所收的《文存》二集作相應的存目處理;可是沒有這樣做,重複收入了,見第2卷第496頁、第21卷第294頁。 《讀〈呂氏春秋〉》一文,收入了《胡適文存》三集 (第3卷第247~278頁),可這是他的《中國中古思想史長編》的第二、第三兩節,又把這篇兩萬字的長文重複收入哲學專著捲了(第6卷第35~65頁)。 這部《胡適全集》裡最大量的重複是在書信部分。《胡適文存》編入了不少書信體的論文,他的日記(包括《胡適留學日記》)中保存了不少書信存底。假如是編印單行的《胡適書信全集》,當然可以把這些見於《文存》和日記中的書信悉數編入。可是現在編印的是《全集》,讀者在購得這書信各卷的同時,也把《胡適文存》《胡適留學日記》這幾卷都買去了。這樣重複收入有什麼必要呢? 下面列舉一點重複的篇目。 見於《胡適文存》一集的有: 寄陳獨秀(第1卷第26頁,第23卷第126頁) 再寄陳獨秀答錢玄同(第1卷第34頁,第23卷第130頁) 答錢玄同書(第1卷第38頁,第23卷第154頁) 答朱經農(第1卷第82頁,第23卷第218頁) 答任叔永(第1卷第90頁,第23卷第223頁) 跋朱我農來信(第1卷第94頁,第23卷第248頁) 致藍志先書(第1卷第96頁,第23卷第258頁) 論句讀符號(第1卷第103頁,第23卷第234頁) 答黃覺僧君《折衷的文學革命論》(第1卷第105頁,第23卷第236頁) 讀沈尹默的舊詩詞(第1卷第154頁,第23卷第266頁) 井田辨(之一、之三)(第1卷第391頁,第23卷第276頁;第1卷第402頁,第23卷第287頁) 又寄吳又陵先生書(第1卷第755頁,第23卷第309頁) 朋友與兄弟(第1卷第757頁,第23卷第307頁) 見於《胡適文存》二集的有: 一個最低限度的哲學書目(附錄二)(第2卷第126頁,第23卷第396頁)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錄二)(2卷第167頁,第23卷第364頁)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錄二)(2卷第256頁,第23卷第400頁) 與一涵等四位的信(2卷第512頁,第23卷第414頁) 見於《胡適文存》三集 的有: 中國教育史料第3卷第703頁,第23卷第446頁 焦循的《〈論語〉通釋》 第3卷第671頁,第23卷第463頁 歐遊道中寄書第3卷第49頁,第23卷第493、494、495、501、503頁 整理國故與“打鬼” 第3卷第144頁,第23卷第514頁 關於《鏡花緣》的通信第3卷第617頁,第23卷第608頁 入聲考附錄第3卷第237頁,第23卷第609頁 跋宋刻本《白氏文集》影本第3卷第366頁,第23卷第586頁;又第3卷第373頁,第23卷第588頁 論翻譯第3卷第803頁,第23卷第553頁 見於《胡適文存》四集的有: 致錢穆第4卷第140頁,第24卷第89頁 致馮友蘭第4卷第143頁,第24卷第37頁 致顧頡剛第4卷第619頁,第24卷第31頁 致周叔迦第4卷第163頁,第24卷第92頁 致周叔迦第4卷第164頁,第24卷第103頁 寄陳垣第4卷第202頁,第24卷第156頁 答陳垣第4卷第208頁,第24卷第157頁 答梁漱溟第4卷第483頁,第24卷第47頁 致錢玄同第4卷第589頁,第24卷第66頁 論詩經答劉大白第4卷第613頁,第24卷第83頁 致龍先生(第20卷第551頁,第23卷第428頁) 見於日記(包括《胡適留學日記》)的有: 致章希呂(第27卷第151頁,第23卷第30頁) 致許怡蓀(第27卷第152頁,第23卷第32頁) 致張亦農(第28卷第70頁,第23卷第74頁) 論譯書寄陳獨秀(第28卷第318頁,第23卷第95頁) 胡適寄叔永書(第28卷第416頁,第23卷第102頁) 胡適答叔永(第28卷第417頁,第23卷第102頁) 作一長書答叔永(第28卷第424頁,第23卷第103頁) 再答叔永(第28卷第433頁,第23卷第111頁) 答朱經農來書(第28卷第435頁,第23卷第110頁) 答江亢虎(第28卷第444頁,第23卷第116頁) 答陳衡哲女士(第28卷第467~468頁,第23卷第121頁) 寄陳衡哲女士(第28卷第472頁,第23卷第121頁) 再答陳女士(第28卷第473頁,第23卷第122頁) 寄蔡孑民(第29卷第593頁,第23卷第385頁) 致《晨報》記者(第29卷第643頁,第23卷第388頁) 致羅鈞任(第29卷第741頁,第23卷第392頁) 致《京報》社(第31卷第60頁,第23卷第572頁) 致蔡孑民(第31卷第156頁,第23卷第592頁) 致蔡孑民(第31卷231頁,第23卷第602頁) 致孫哲生(第31卷第293頁,第23卷第618頁) 致臧哲先(第34卷第128頁,第25卷第470頁) 致徐芸書(第34卷第748頁,第26卷第708頁) 致徐芸書(第34卷第748~749頁,第26卷第711頁) 致蘇雪林(第34卷第749頁,第26卷第718頁) 致翁慧娟(第34卷第754頁,第26卷第725頁) 有些信件,甚至重複收入了三次。即日記中一次,書信卷中一次,《胡適文存》三集 中又一次。例如: 論禪宗史的綱領(第31卷第216頁,第23卷第597頁,第3卷第334頁) 致單不庵(第31卷第102頁,第23卷第578頁,第3卷第354頁) 致單不庵(第31卷第126頁,第23卷第582頁,第3卷第362頁) 致單不庵(第31卷第178頁,第23卷第594頁,第3卷第789頁) 這裡像寄張亦農、朱經農、江亢虎等人的信,是根據日記中所保留的存底編入的,只是原信的摘要,並不是完整的書信,即使是編印書信全集,似亦不必收入。在《全集》裡就更不應重複收入了。 前面所說的這些重複,可以說是編輯思想上有意的重複,把已經編入其他各卷的書信體文字全都拉到書信卷來。除了 這種有意的重複之外,《胡適全集》裡還有另一種情況,就是由於疏忽大意,同一封信收了兩次。例如: 1947年7月31日致周寄梅信,已據《胡適來往書信選》收入第25卷(第273頁),又據北京大學檔案編入第26卷第811頁。 1947年12月致傅作義的一封信,已據《胡適研究叢刊》第三輯編入第25卷(第313頁),又據北京大學史料第四卷編入第26卷第823頁 。 1952年11月8日致錢思亮、劉真的電報,已據《中央日報》所載編入第25卷(第500頁),電文前收件人被略去。而在第26卷1962年部分又重複收錄此電,正文之前寫有收件人:“台灣大學錢校長師範學院劉院長鑑”,發電人落款之後原有的一個韻目代日“齊”字即八日被刪去了。第26卷第785頁電報的內容是講應邀到這兩校講學的事。這次講學是1952年12月1日、3日、8日的事。重複收錄的這個電報系年還錯了十年。(1962年11月8日胡適已死了八個多月了) 這樣的重複,一篇在第25卷,一篇在第26卷,不是同一個人做責任編輯,這樣的事就難免了。不過,也有在同一卷中重複的情況。例如: 1960年6月12日致李石曾信(第26卷第473頁),後來又以“复李煜瀛”的標題編入1962年部分(第783頁)。 1961年5月5日下午致楊樹人的一封信,已編入第26卷第600頁,又將這篇的5月改為10月重複編入第711頁。 還有這樣的情況。胡適在擔任北京大學校長期間,起草了一些有關公務的函件,繕正發出的時候,按照公文程式作了一些改動。例如1947年7月為了北京大學工學院擬添設土木、化工兩學系一事,胡適起草了一份呈教育部長朱家驊的代電第25卷第270頁,後來改成正式的公文形式發出第26卷第809頁,當然,仍舊是以胡適的擬稿為基礎。像現在這樣將這草稿和定稿都作為獨立的文章並列收入,似乎不甚妥當。是不是可以正式發出之定稿為主,而將原擬稿附錄在其後。 同樣的情況,1948年8月13日胡適、梅貽琦聯名致朱家驊的電報,已據《胡適來往書信選》編入第25卷(第355頁),又據北京大學檔案編入第26卷(第834頁)。看來前者是草稿,後者才是正式發出的定稿。 《胡適全集》我還沒有翻閱完畢,不知道是不是還有重複收入的文章。就說已經發現的這些,也就很不少了。印第二版的時候,這問題恐怕得解決一下。 這篇寫完,附帶發一個更正。拙作《〈胡適全集〉中文書信部分勘誤》在《博覽群書》今年1月號刊出後,承蒙舒蕪先生指出了我的一處錯誤。胡適在答《清華周刊》信中開了一個書目,其中有孫詒讓的《墨子閒詁》。名從主人,這書名只能這樣寫,只能用“閒”字。《胡適全集》第23卷第397頁倒4行用“間”字,第2卷第127頁第9行用“閒”字,都是不對的。我據第2卷去改第23卷,當然也是不對的了。現在我把他的賜教發表在這裡,一以表示對他的謝意,二以表示對讀者的歉意。《胡適全集》中的闕失2005-06-07 10:53:00來源:博覽群書朱正http://www.gmw.cn/02 blqs/2005-06/07/cont ent_282654.htm書中重複收入同一篇文章,當然不好,它對讀者的損害,是因為完全不必要地增加了篇幅,既要提高定價,又要多佔書架的空間,此外倒也沒有更多的壞處了。至於一部號稱“全集”的書,其實不全,收文有闕失,誰如果要憑藉這“全集”來研究這位作家,就會遇到大困難。現在來說《胡適全集》。遺憾的是,《全集》不但有大量的重複,而且有大量的闕失。這闕失,有遺漏所致,也有刪節所致。究竟闕失了多少呢?《全集》第43、44兩卷是《胡適著譯年表》,其中所列,就有許多是在這部《全集》中找不到的。細看一下,可以猜測到,《全集》未收,是內容不合出版管理部門的審稿標準。其實,胡適其人的政治態度和立場,是盡人皆知的,《全集》的出版者也無法為他承擔責任,要么你可以不出版這書,要么你就不要號稱“全集”。這樣東刪西節之後,讀者從這部《全集》中看到的,就不是完整的胡適了。例如胡適1949年4月14日寫的《〈陳獨秀最後對民主政治的見解〉序》,並不比現在國內一些學者公開發表的關於陳獨秀的論文更加“刺激”,可是也沒有收入。對於這部《全集》應該說是一個不小的遺憾。胡適1930年1月28日日記:“今日章希呂來,我寫了一篇《胡適文存》第十三版自序給他帶去。”這篇《自序》在本版《胡適全集》中失收。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胡適文集》第二冊中是收了的。其中並無違礙字樣,實在沒有刪去的理由。這裡只說一說書信方面的遺漏。《胡適來往書信選》選錄的書信中,有四封《全集》失收。即:1,1928年3月6日致吳稚暉信(見上冊第468~470頁)這一年二三月間,胡適寫了兩封信給吳稚暉。2月28日的一封,《全集》收了?第23卷第555~557頁?。信中對吳稚暉支持蔣介石的清黨大屠殺一事持批評的態度。信中說:“七月初我在杭州讀先生與楊虎一書論陳延年的案子,我認為先生盛德之累,中心耿耿,不能釋然。”這是當年的一件大事。1927年的“四一二”政變,即國民黨所說的“清黨”,吳稚暉是參與決策的人之一,他不但發表文章,贊成對革命者的屠殺,而且還傷天害理,在文章中嘲弄犧牲者,說他們毫無殺身成仁的模樣。周作人在《語絲》上發表了好幾篇文章斥責吳稚暉:“吳君在南方不但鼓吹殺人,還要搖鼓他的毒舌,侮辱死者,此種殘忍行為蓋與漆髑髏為飲器無甚差異。”聶紺弩在致舒蕪的一封信中提到這事,說:“蔣 統治中國一二十年,說此話者,周作人一人而已。”?見《聶紺弩全集》第9卷第439頁?1927年6月26日陳獨秀之子陳延年在上海被捕。他是中共第五屆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這時還擔任中共江蘇省委書記。他被捕後,吳稚暉寫信給上海警備司令楊虎,力主殺他。儘管胡適敬重吳的文章和見識,卻不能不在這封信中批評這事,說這事為他“盛德之累”。3月4日,吳稚暉給胡適回了一信?見《胡適來往書信選》上冊第467頁?,為自己辯解。3月6日,胡適再致吳一信,意思其實是上一封的繼續和發揮。這一封很重要的信,在《胡適全集》裡卻找不到。2,1931年12月15日致周作人信(見中冊第91頁),談的是周作人的《志摩紀念》一文在《新月》月刊發表的事。3,1938年10月初致王世傑的電稿(見中冊第382~383頁),談不久前舉行的慕尼黑會議(電文中寫的是“敏興四巨頭會議”)這件大事。4,1948年6月6日復夏勤信稿(見下冊第404頁),內容是關於營救北大被捕學生孟憲功事。系承接5月24日致夏勤信(《全集》第25卷第325頁)而寫的。上述致周作人、王世傑、夏勤的三封信,大約是因疏忽而失收。致吳稚暉信看來是因為對內容有所忌諱而有意不收的。在《全集》第23卷第559頁頁末有這樣一條編者註:“三月六日《致吳敬恆》一信已收入《胡適著述專輯》,此處從略。”假如這裡所說的《胡適著述專輯》是這部《胡適全集》中的一個單元,這樣處理當然很好,可以避免重複。可是請問:這《胡適著述專輯》是在《胡適全集》的第幾卷呢?這是一條叫讀者摸不著頭腦的編者註。既然這信已在中華書局1979年出版的《胡適來往書信選》中發表,二十多年之後還忌諱什麼呢?《胡適來往書信選》中沒有選錄、《全集》也沒有收入的書信,就更多了。僅舉見於《胡適遺稿及秘藏書信》第20冊這一本書中的,至少就有:1,致陳之邁信,時日待查,內容是批評國民黨的“黨治”的。(第30頁)2,致陶行知電,1919年3月某日,談接待杜威來中國的事。(第82頁)3,致鄭天挺電,1948年4月7日,談推薦范旭東先生獎金候選人的事。(第193頁)4,致蔣夢麟,時日待查,大約是關於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開會的事。(第207頁)5,唐有壬轉羅文乾電,時日待查,談的是軍事與外交問題。(第291頁)6,致顧廷龍信(只殘存第一頁),時日待查,關於《水經註》研究的的事。(第311頁)是不是還有其他遺漏,一時不及細查了。同遺漏的效果相近的問題是刪節。給前人編文集,最好是不要刪節。當年曹聚仁要編印李大釗的文集,周作人寫信給他,說:“鄙意如不能全印,即選亦不妨,總之希望能不被刪節,如刪一二句則此篇反不如不編入為愈也。”我看每一位作者恐怕都是這樣的想法,都怕人亂編亂刪亂改自己的文章。胡適在致王重民的一封信中,談到王國維《觀堂別集》中的一處誤編誤題,發感慨道?“甚矣,文集之不可讓後人代編也?”?《胡適全集》第24卷第655頁? 現在人們看到的刪節,大約也是由於不符合審稿標準的緣故。不過,在《胡適全集》也有完全看不出理由的刪節。例如,《复陳夢家》?見第24卷第80~81頁?,篇末註明的出處是:《新月》月刊第三卷第五、六期。正好手邊有上海書店影印的《新月》合訂本,即在第五冊裡找到這一篇。在卷末新闢的“新月討論”一欄裡,共有三篇短文,前後兩篇都是聞一多的:《論“悔與回”》和《談商籟體》,中間就是胡適的這一篇。這三篇都是寫給陳夢家的信,是同他討論問題。我看了就覺得奇怪:一是胡適這篇原來的標題是《評〈夢家詩集〉》,一篇書信體的書評,為什麼編入書信捲而不編入?比方說?文論卷?第12卷?裡去呢?二是在《胡適全集》第24卷裡,所收的正文不足一整面,而在《新月》影印本里,卻佔了整整三面。細看才知道被刪節了一半以上。《胡適全集》這一篇用了三處刪節號。第一處刪節號代表以下一大段:我最喜歡《一朵野花》的第二節,一多也極愛這四行。這四行詩的意境和作風都是第一流的。你若朝這個方向去努力,努力求意境的高明,作風不落凡瑣,一定有絕好的成績。短詩之中,如《自己的歌》,《遲疑》,《你儘管》,《那一晚》,《夜》,《露之晨》,《信心》,《馬號》,《雁子》,都是很可愛的詩。以風格論,《信心》最高,《雁子》也絕好。《雁子》的第三節稍嫌晦一點,其實刪去末節也可以。此詩第六行,《詩刊》把“那片雲”印作“那個雲”,一字之差……不可放過如此? 《信心》的第六行:年代和名稱早記不清,似不如作認不清了年代和名姓。《葬歌》也很可喜。其第九行鳥莫須唱,清溪停了不流,不如把“莫”“不”二字換過來:鳥不須唱,清溪停了莫流,便都是命令語氣了。又此詩的第十四行太弱,不甚相稱,似也可修改。你的詩裡,有些句子的文法似有可議之處,如《無題》之第五行:我把心口上的火壓住灰,奔馳的妄想堵一道堡壘。你的本意是把火來壓住灰嗎?還是要給心口上的火蓋上灰呢?又如《喪歌》第五行:你走完窮困的世界裡每一條路,《自己的歌》第六節,一天重一天――肩頭。這都是外國文法,能避去最好。《叛誓》的末二行也是外國文法。第二處刪節號代表的是這樣幾句:例如《序詩》,我細看了,不懂得此詩何以是序詩?更就詩中句子來看,棲霞的一片楓葉給你的一條定律怎麼會是“沒有例外沒有變”?第三處刪節號代表的是這樣幾段:你的長詩,以《都市的頌歌》為最成功。以我的鄙見看來,近來的長詩,最算這篇詩最成功了。《悔與回》裡面有好句子,但我覺得這詩不如《都市的頌歌》。《悔與回》不用標點,這是大錯。留心這是開倒車,雖然也許有人說是學時髦。我船上無事,把這詩標點一遍,稍稍可讀。但其中有許多地方,我的標點一定不能符合你詩中的原意。你想,你的讀者之中有幾個人肯去細細標點一首百行長詩?結果只是叫人不讀或誤讀罷了。我說不批評,不覺寫了一千多字的批評,豈不可笑?寫了就送給你看看。你有不服之處,儘管向一多志摩去上訴。你若願意發表之信,請送給《詩刊》或《新月》去發表。這三段文字,都有刪節號作代表,讀者看到此處,都明白:“這裡有刪節”。另外還有兩處,甚至連刪節號也不加上,讀者還不知道這裡有刪節哩。這兩處都在開頭部分,一處是:今日正在讀你的詩,忽然接到你的信,高興的很。還有一處是:你的詩集,錯字太多,望你自己校一遍,印一張刊誤表,附在印本內。我反复細看了這五處,委實猜不出有什麼刪去的理由。我看,這一篇大約不是根據《新月》所載的文本錄入的,而是另據某一個刪節本。那麼,篇末所註明的版本出處就與實際不符了。這樣大段的刪節還可舉1936年6月26日致丁聲樹信為例。在《全集》第24卷第312頁只佔一個頁碼,正文才五百字。文末註明的版本根據是“丁聲樹《〈詩經〉“式”字說》附錄,《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6本”。比起《胡適遺稿及秘藏書信》第18冊裡的原信(見第15~19頁)要少四百來字,好些例句都刪去了。不根據可以掌握的最好底本編輯《全集》,怎麼能不出“事故”呢。對於這樣一部《全集》來說,這些做法似不夠嚴肅。再說一回《胡適全集》的硬傷2008-08-07 11:10:00來源:博覽群書朱正http://www.gmw.cn/02 blqs/2008-08/07/cont ent_856309.htm編者按本期刊發兩篇指出《胡適全集》編輯、校勘方面存在問題的文章,作者一為學者、資深編輯,一為在校大學生。從文章反映的問題看,這部共44卷、2000餘萬字、耗資數百萬元的《胡適全集》的編者,在常識和學養方面都有所不足。過去編撰鄉梓文獻,地方官充任總裁,修撰均為飽學之士,除眼光見識或有可以批評者外,像史實不明、文理不通這一類事情通常不會發生。如今的編撰出版條件遠好於前,編者卻連不犯常識性錯誤的要求都沒有達到,不能不令人感到遺憾。這兩篇文章指出的問題看似瑣細,卻反映出現今文化傳統斷裂現象的嚴重程度,值得讀書、出版界反思。《胡適全集》,我讀了第1、2、3、4、23、24、25、26這幾卷之後,在《博覽群書》上發表過幾篇札記,對編校工作貢獻千慮之一得。後來因為應出版社之約重寫《魯迅傳》,就把《胡適全集》放了下來。現在《魯迅傳》新稿已經寫完出版,我又讀起《胡適全集》來了。現在把我在第12、13、19、20、21、22這幾卷裡看到的問題,寫一點出來,當然只能是舉例的性質,並不是給它作“勘誤表”。下面分作四個問題來談。一、文章是什麼時候做的?胡適的大多數文章,寫作和發表的日期都是很清楚的,而有些從《胡適遺稿與秘藏書信》直接編入《全集》的文章,就有一個確定寫作時間的問題,稍不仔細,就有可能出錯。第20卷《道德教育》的題註說:此為在天津教育廳的講演詞。全稿未寫完,故難於確定寫作日期。(第383頁) 其實這篇文章大致的寫作時間是不難確定的。正文中有一處說: 又如放火是不正當的,但是前三年北京學生放火燒曹汝霖的房子,我們總覺得一種痛快。(第384頁) 這裡說的,豈不就是1919年5月4日火燒趙家樓那一幕嗎?他說這事在“前三年”,可知這是1922年講的。在《胡適全集》第43卷《胡適生平年表》1922年的記事中,有“3月23日,去南開大學講學,為時三週”的記事。由此可知他在天津教育廳講演的時間當在這年3月23日到4月13日之間。在劃定了這個範圍之後,在當地的報刊、教育廳的出版物裡,就有可能查出具體的日期。第12卷《詩中醜的字句》(見第52頁)和後面的一篇《一篇絕妙的平民文學》(第53頁),從題註中知道,都刊登在1922年8月20日《努力週報》第16期上。在《詩中醜的字句》一文中有這樣一句: 即如上邊引的詩裡的“狗矢”,因為他可以表示一個人的一肚子真怨氣,所以絕不醜。讀者無從知道“上邊引的詩裡的'狗矢'”是怎麼一回事,要看到下一篇《一篇絕妙的平民文學》才會明白。原來在這一篇裡介紹了《益世報》上刊登的一篇歌謠,末句是:嫂子死了,棺材上邊抹狗矢! 如果編者把這兩篇文章的先後次序對調一下,讀者就一目了然了。第21卷《割據》(第339頁)一文的題註說這篇“無寫作時間,約為20年代前期之作”,這一卷是按年代先後編排的,這篇置於1923年的最後一篇。這就錯了,這篇文章的寫作時間是極容易確定的。被胡適舉為“割據之勢已成”的“鐵證”的三個電報,都是當年報紙上的大新聞,在稍詳細的歷史書上都有記載的。現在按胡適文章說到的次序來看看這三個電報。先說馮玉祥的這個“佳電”。那時電報通行“韻目代日”,即以平水韻的韻目代表日期。“佳電”即9日發出的電報。《中國二十世紀通鑑》在1925年有“2月9日陝豫兩省督軍開戰”一條,說:北京政變後,國民軍第二軍胡景翼以河南軍務督辦銜率部南下河南,與盤踞在豫西,想獨霸河南的鎮嵩軍憨玉琨部發生衝突……本日,馮玉祥自張家口致電劉鎮華、胡景翼、憨玉琨、岳維峻,勸陝、豫兩軍互換渭北、豫西地盤。(線裝書局2002年版,第二冊,第1574頁) 胡適文章裡引的,就是馮玉祥2月9日電報的原文。再看孫岳的“寒電”。有了這個“寒”字,就可以斷定這個電報是2月14日拍發的了。這個電報的背景是:馮玉祥潛回北京發動政變的時候,命所部沿京漢線南下,佔領保定至大名一線。這裡就成了國民軍的勢力範圍,也是全軍的重要餉源所在。這時的“暫署直隸督辦”是奉系的李景林,他要求接管直隸境內的保定、大名,國民軍拒絕交出,於是發生了爭執。後來經段祺瑞調解達成了協議:孫岳將保定、大名兩地交還直隸省管轄,直隸省財政廳每月接濟孫軍軍餉24萬元。(見前引《通鑑》第1576頁)孫岳電報中說的“並請直省長速行另委替人”一句的真實意義是“並請速行滿足我的交還兩地的條件” 。他14日發了這個催促的電報,20日就達成了協議。張宗昌的“咸電”,是1925年1月30日發出的。電報中有兩個名詞要加一點註解。“嘉帥”指盧永祥,字子嘉,這時被任命為蘇皖宣撫使,率領張宗昌部南下,於1925年1月10日進入南京。“鎮威上將軍”是北京政府授予張作霖的頭銜。這時正是奉系勢力向南擴張,第二次江浙戰爭已經取得勝利的時候。知道了這三個電報發出的日期,就可以斷定胡適這篇必寫於1925年2月14日之後的兩三天裡。同在這第21卷裡的《〈國民代表會議組織法〉草案》(第334頁),題註說“本 文無草擬日期,估計在1923年至1924年間。”錯了。這是胡適受段祺瑞的委託,為善後會議起草的一個文件。後來不知道段祺瑞對這草案作了多少修改,只知道將標題中的“組織法”三字改為“條例”二字,由他在1925年2月13日提交善後會議,4月24日和善後會議的另外一些文件同時公佈。起草時間估計在2月1日善後會議開幕至13日之間。在當時的報刊和檔案中當不難找到正式公佈的文本,看看它同胡適草案的異同,也許是一件有趣的事吧。這是我給胡適的傳記作者建議的一個研究題目。第20卷裡《治學的方法》這篇講演詞(第705頁),第一句就是“主席、白副總司令、各位同志”,這“白副總司令”當然是指白崇禧了。而這篇的題註說:“此為胡適在廣西南寧的講演,時間當在1953年1月13日。”這裡顯然有誤。因為在1949年以後,胡適和白崇禧都沒有再到過大陸了。我想這“1953”也許是“1935”之誤吧。正文中有一段說:去年三月初八到天津去,也是講這個題目,當時,因為早到了半天,就在旅館中重溫舊稿,看有什麼地方可以增改……(第706頁) 而他1934年3月8日日記記的很長,把這次講演的要點都記下來了,幾乎可以看做這篇的提要。由此也就確鑿地證明了這篇作於1935年。這是不是只是一處簡單的校對錯誤,只要把題註中的“53”挖改為“35”就行了呢?不行的。因為這一卷文章也是按年代先後排列,這篇正是排在1953年的位置,要改正,就得把它向前移到第593頁《〈人與醫學〉的中譯本序》之前。二、引文的處理問題《胡適全集》正文用宋體字,引文用仿宋體字,十分醒目,是個好辦法。不過,如果弄錯了,也就特別刺眼。不幸的是,在這幾卷裡弄錯的還不少。這裡也只能舉一點例。第13卷《讀書札記》中的《程廷祚與袁枚書》(第289頁)一節,引錄了程廷祚一封短信的全文。這信到“名心叩”三字也就完了,以下13行文字都是胡適寫的白話文,可是也一概用仿宋字作引文處理了。同卷《封演的〈封氏聞見記〉》(第677頁)這篇讀書札記中,摘引了不少原書的內容,有幾條用仿宋字作引文處理了,而更多的卻還用的是宋體,同一篇中,體例也沒有統一。第19卷《注〈漢書〉的薛瓚》(第759~799頁)一文引文多,處理錯誤的也多。文中引用了北宋余靖的一篇文章的全文,這當然是用仿宋作引文處理,可是其中插進了一些胡適“稍加校注”的字句,處理起來就要慎重了。例如“中古書籍的抄寫,往往'幹''於'互混,故干寶或作於寶……”這一段一望而知是胡適的話,可是接排在引文之中,不但沒有提行,而且沒有改用宋體字。(第760~761頁)可是,余靖文章的最後幾句:“顏師古曰,後人斟酌'瓚'姓,附之傅族耳。既無明文,未足取信”(第762頁) ,卻未作引文處理,用的是宋體字。這個錯誤真是不應該發生的。因為緊接在下面的胡適的正文說:“以上是余靖在景?二年(1035年)考證'臣瓚'的姓氏的全文。”這就是表明“顏師古曰……”這幾句是余靖文章的結語。同一篇裡,從《史記・蕭相國世家》引用了一則《集解》的全文。在中華書局出版的《史記》裡,這一則《集解》的原文是這樣的:瓚曰:“今南鄉?縣也。孫儉曰'有二縣,音字多亂。其屬沛郡者音嵯,屬南陽者音贊。'案《茂陵書》,蕭何國在南陽,宜呼贊。今多呼嵯,嵯字舊作' ',今皆作'?',所由亂也。 ”(第2016頁) 可是在《胡適全集》裡,只有前面的幾句作引文處理,而從“案《茂陵書》”起,後面幾句卻被誤認為胡適的文章,用宋體字排印了。第21卷《再論建國與專制》一文中引了汪精衛的一段文字,是作引文處理了。引文之末已經註明了汪精衛這段話的出處,表明引文已完。下面緊接著這樣的一段: 當日的政府確然沒有這些條件,所以辛亥革命起來之後,梁任公作文論“新中國建設問題”,也不能不承認:吾蓋誤矣!……民之所厭,雖與之天下,豈能一朝居!(同上書,卷三四、頁十五) 這顯然是胡適的文章,卻被當作汪精衛的話作引文處理,接排在前邊引文之後了。三、是否脫漏?是否有疑?《胡適全集》的“出版說明”中說,書中“脫文增補或疑似之字用'[]'標明”。在閱讀中,遇到這種用[]標明的字還真不少。發現了這麼多的脫文和疑似之字,可見編輯整理的工作量之大。不過如果細看下去,有些添注並不是必要的,那裡並沒有脫文,也沒有可疑之處。有些添注甚至起了畫蛇添足的作用,歪曲了原文的意思。不過,也有相反的情況,在真正有脫和疑似之處卻未作添注。下面也舉一點例。並沒有脫漏卻添字的。例如第13卷《中國書的收集法》一文中,“《金瓶梅》這一部書,大家以為淫書。”(第102頁)這一句裡,在“以為”和“淫書”之間硬添上了個[是]字。其實這個“為”字本身就包含有“是”字意思了。同一卷中《讀劉世珩翻刻的宋乾道二年(1166)刻本沈括〈夢溪筆談〉二十六卷》(第553頁)這篇筆記裡,引用了藏書家彭芸楣題跋中的一句話:“此書的系宋本,避諱字皆合。”本來並沒有任何脫漏費解之處,可是書中“的”字後面硬添上個“[確]”字。只要翻翻《現代漢語詞典》就可以知道,在書面語言中,“的”(dí)字是“真實;實在”的意思,舉的例句就是“的是高手”。第19卷《丁文江的傳記》中,“據東京的路透電”(第520頁)這一句裡,“路透”之後加了個“[社]”字,其實是完全不必的。“路透電”就是路透社發出的新聞電訊,當時都是這樣寫的。並無可疑卻給改了的。例如第13卷《評柳詒徵編著〈中國文化史〉》一文中的這一句:“治此學者當存敬慎的態度”(第151頁),整理者將“敬慎”改成了“ [審]慎”。《詩・大雅・抑》:“敬慎威儀,維民之則。”這麼一改,就和胡適的原意不符了,他以為史學家在研究先民遺存下來的石器、金器等等的時候,是應該懷著崇敬之心的。同一卷《〈清季外交史料〉序》中有這樣一段話:故宮完全開放之後,許多秘密文件與重要檔案陸續出現,其重要雖遠不能比羅馬法王宮廷藏書的公開,但在史料毀棄散失的中國,這也是史學界一個大寶藏了。(第158頁) 這段話文從字順,既無遺漏脫文,也無疑似錯字。可是書上卻作了兩個“整理”:一處是“重要”之後添了個“[性]”字,完全不必添。添了也就罷了。更成問題的是在“法”字後邊添上個“[意?]”字。整理者大約是想:法國的王宮怎麼會在羅馬呢?應該是意國的王宮吧。可是還表示了一點可貴的存疑態度,加了個“?”。殊不知這裡“法王”是教皇的另一譯法。魯迅也這樣用過,像《墳・人之歷史》中說的“羅馬法王,又竭全力以塞學者之口”(《魯迅全集》第1卷第9頁),註解說:“法王,即教皇。”同書《文化偏至論》中說:“法皇宮庭,實為怨府。”(同上書第48頁)註解說:“法皇,即教皇,其宮廷在意大利羅馬的梵蒂岡。”可知這個“[意]”字完全添錯了。他日《胡適全集》出註釋本,此處可設一注:梵蒂岡宮廷的藏書是什麼時候向公眾開放的,是哪一位教皇的德政。同一卷《蒐集史料重於修史》這篇講詞裡,胡適對文獻會的黃先生“將先君在台灣留下的一點紀錄”予以刊行表示感謝(第629頁)。整理者在“先君”之後加上了一個“[父]”字,以為“先君”是“先父”之誤。其實這兩個詞都是指已死的父親。只是在語感上,“先君”似多一點鄭重的敬意。同一卷裡《說史》一文先引《論語》中說到“史”的幾處,接著又引《集解》中對這些段落的解說。在這幾段引文之後,胡適總括說:“以上三條,可以互相發明”(第645頁)。整理者以為“發明”有誤,改為“[說]明”,這就和胡適的原意頗有出入了。“發明”《辭源》有註條,解釋為“啟發、開擴。”“闡明,推陳出新。”例句引《漢書・劉歆傳》,說“歆治《左氏》,引傳以解經,轉相發明,由是章句義理備焉。” 第21卷《國會又出醜了》(第321頁)一文中引用了當時報紙上關於眾議院議長吳景濂醜聞的報導,說他到東方飯店嫖妓,說電燈不亮,要換汽油燈。報導中寫了這樣一個細節:“某議長又疑店中故靳汽油燈不與,隨手以茶壺擲打電燈匠”。整理者以為“靳”字錯了,改為“[意]”字。卻不想一想,這樣改了之後“故意汽油燈不與”是什麼話呢。其實“靳”字不誤,《辭源》注“靳”字,第二義項就是“吝惜”。 改出大錯誤來的。舉一例:第20卷《記買〈四部叢刊〉的經過》(第648頁),一共三段。現在我將第一段完全照書上整理過的樣子抄在下面:
去年十一月,我在華府[華盛頓][向]老友Mrs.Mary Crozier[瑪麗・克羅澤女士]述General Wm .Crozier[威廉・克羅澤將軍]的遺志,贈我美金二百元,要 我自己挑選愛讀的書,作為他們的贈書。我才決心要買點有用的書,重建一個參考圖書館。按照這個整理本說的,胡適在華盛頓向一位女士述她的亡夫的遺志:贈送二百美元給我買書。發生過這樣奇怪的事情嗎?幸好胡適在1949年12月11日的日記裡說明了這事的原委:Mrs.Wm.C.Crozier[威廉・C・克羅瑟夫人]邀我去遊覽Virginia[維吉尼亞]州新造成的大路。在汽車中她給我一封信,要我上火車後開看。我上車後開看,是她贈我二百元買書!原信附下,以紀念老友的好意。這一段日記之後附了這位夫人的英文原信,以及《全集》編者的中文譯文,講的就是贈送選購圖書的美金的事。可知這事完全是這位夫人的主動,並不是胡適“向”她提議的。這個“[向]”字就把事情弄顛倒了。一方面,存在一些不必添注的,甚至添注錯了的,可是另一方面,一些確有脫文和疑問之處卻沒有添注。例如第19卷《注〈漢書〉的薛瓚》一文附錄《薛瓚年表》中引用了《晉書》卷一百十三《苻堅載記》中的一段: 苻 堅自臨晉登龍門,顧謂其群臣曰:美哉山河之固!……權翼、薛瓚對曰:臣聞夏、殷之都非不險也,週、秦之眾非不多也。終於身竄南巢,首懸白旗,軀殘於犬戎,國分於項籍者,德之不修故耳。(第795頁) 查對《晉書》原文,“國分於項籍者”之下脫漏“何也”二字。(中華書局校勘本二十四史《晉書》第2885頁)這處脫文沒有添上。同一頁的下面幾行里,還有一處引用《苻堅載記》的文字:“堅也學修不廣苻,郡國學生通一經以上充之。”真不知道是什麼意思,查《晉書》才知道原文是:“堅廣修學宮,召郡國學生通一經以上充之”(見前引書第2888頁)。這就可解了。這本來是大有可疑之處,整理者卻沒有加[]訂正。奇怪的是北京大學出版社所出《胡適文集》這裡也同樣弄錯了(第10冊第269頁)。不知是什麼道理。第21卷《時間》中有一句:“去年皇帝下立憲的時候”(第102頁)“下”字之後顯然脫漏了一個“詔”字,應加[]添上。同一卷另一篇《時間》談袁世凱,說他“戊戌那一年,附和著孝欽皇后,使光緒帝受了許多苦惱”(第127頁)。“孝欽皇后”顯然是“孝欽皇太后”之誤,應加[太]字。同一卷《從鄉村救濟談到無為的政治》一文中,談到西漢初年的情況,說:“有了這六七年的無為政治做底子,所以漢武帝可以有幾十年的大有為”(第630頁)。這裡的“六七年”顯然是“六七十年”之誤。這可以在胡適另外的文章裡找到旁證,如在《政治統一的意義》一文中他說:“在漢家初期,在那'與民休息'的七十年中……”(第22卷第175頁)。可知這裡脫漏了一個“十”字,卻沒有添上。四、用書名號的問題書名號的使用在《胡適全集》中頗不統一。雖然多數書名和篇名按照標點符號用法的規定用了書名號,但也有一些沒有用書名號而用雙引號,甚至什麼符號也不加。還有少數書名號是用錯了的。書名號漏落的。例如第12卷《詩中醜的字句》一文中引了蘇軾的兩句詩,詩題作“被酒獨行,編至諸黎之舍”,這裡用的就是雙引號,似以改為書名號為宜。又“編至”為“遍至”之誤。這是蘇軾的一首名作:“半醒半醉問諸黎,竹刺藤梢步步迷。但尋牛矢覓歸路,家在牛欄西復西。”書中將“西復西”錯成“西後西”了。(第52頁) 同一卷中《〈詞選〉詞人小傳集錄》中的李清照小傳中所提到的“金石錄後序”、俞正燮的“易安居士事輯”(第108頁),都是用雙引號,未用書名號。第13卷《中國書的收集法》一文中說:“聖諭廣訓是史料,《品花寶鑑》也是史料”(第103頁)。“品花寶鑑”用了書名號,《聖諭廣訓》卻沒有用書名號。清康熙九年曾頒布上諭十六條,雍正時又在每條之下加以註釋,稱為《聖諭廣訓》,頒行天下,由各府州縣學宮向士庶人等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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