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之先生年譜長編初稿補編》出版的意義 潘光哲(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兼胡適紀念館主任)
本院故院長胡適先生(以下敬稱省略)的貢獻,眾所周知。研究
他的生命與思想,汲取無盡的「思想資源」,往往也是「功不唐捐」。
胡頌平先生(以下敬稱省略)編著的《胡適之先生年譜長編初稿》(台
北:聯經出版公司,1984;以下簡稱《年譜長編》),堂皇十大冊,正
文篇幅近4000頁,則是開展這項工作始終不可或缺的基礎。
胡頌平是胡適晚年的秘書,親聞哲人謦咳,勤加紀錄;胡適逝世
後,胡頌平奮力篤志,輯錄各等史料,匯為巨帙,于1970年完成,定名
《胡適先生年譜初稿》,受限於當年的政治氣氛,暫以油印方式行世;
幾經刪削,始以《年譜長編》為名,正式出版。
胡適生命旅程的整體圖象,因此無奈地被有意塗抹。當禁忌不
再,讓胡頌平的心血,也讓胡適的生命紀錄,「還他一個本來面目」,後來者責無旁貸。筆者有幸承司胡適紀念
館行政工作,領導同仁比勘《胡適先生年譜初稿》與《年譜長編》之歧異,盡可能恢復原稿的面貌。工作所得,
再度得到聯經公司支持,並蒙余英時院士賜序,以《胡適之先生年譜長編初稿補編》(以下簡稱《補編》)為
名,在2015年7月正式問世。
試以1960年的「雷震案」為例,足可證明,《補編》可以讓我們對胡適的瞭解,更為細膩。胡適畢生想望民
主,與他懷持同一立場的雷震等人,在那年卻因為籌組反對黨而被冠以「匪諜」罪名入獄受枷,他自然起而立言
相爭。胡適或是批評威權當道,「不曾到過國外,不明瞭國際上對於此案的重視。如其說是匪諜案子,更應該移
送司法審判,不可妄加罪名,貽笑大方」(1960年10月23日);他或是直接向副總統陳誠進言,「希望政府對於
新黨,能予諒解」(1960年10月27日)。胡適還喟嘆,承司雷震等人審判工作的軍法官欠缺專業能力,因為「在
美國的軍法官,至少也有一個法學博士的基礎,再有軍法的知識才能勝任」,所以他批評判決書的內容「實在太
差了」(1960年11月2日)。
即便胡適的努力俱為幻影,批評進言也毫無作用;重溫這幾段當年被刪削的文字,胡
適關心之殷,躍然紙上。
胡適紀念館是緬懷想念胡適的天地,也應該是推動「胡適研究」的火車頭。《補編》的出版,如果能為「胡
適研究」的進步,加柴添火,那就是我們最大的榮幸了。
胡適紀念館主任潘光哲在中研院週報上刊載的<胡適之先生年譜長編初稿補編的意義>文章,充分表達了胡適紀念館同人為增補長編初稿下的心力。
http://www.mh.sinica.edu.tw/kot…/files/20150801153051562.pdf
胡適紀念館主任潘光哲在中研院週報上刊載的<胡適之先生年譜長編初稿補編的意義>文章,充分表達了胡適紀念館同人為增補長編初稿下的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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