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日 星期日

胡適之先生和蔡培火談起大政治家的風度:「臺灣第一個留日大專生」從原寫本去閱讀蔡培火日記;1930年1月7日《蔡培火全集》簡目




胡適於民國四十八年二月十七日致韓氏之函有云:「這部『回憶錄』 (按: 韓石泉『六十回憶錄』)是臺灣光復僅見的一本自傳,其中不但有先生一生立身行己的記錄,還有六十年來的重要史料。」胡函又云:「我很盼望將來有許多臺灣朋友,如蔡培火先生,如黃朝琴先生等,都能繼續仿效先生的『回憶錄』,有更多更詳細的自傳文字出來,使我們更明白當年日治時代的愛國運動、自治運動的真實情形,或使我們更明白當年『東港事件』、『二二八事件』等等的真實情形。(按蔡培火無回憶錄面世;黃朝琴雖有『我的回憶』,然其內容未能符胡適之盼望。)



一九五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聯經版第八冊頁三一三四/油印本第二十一冊頁二一三】1959.12.29

下午,蔡培火來訪。先生和他談起大政治家的風度。當領袖的人應該培養一二個能幹而又忠心國家的人可以繼承他,到了適當時候,推舉這個人出來,還應全力支持他。一個領袖不能培養幾個人,這個領袖是失敗的。美國憲法並沒有規定總統可以擔任幾任的任期,華盛頓以身作則,一百五十年來沒有人肯違背華盛頓的成例。羅斯福沒有培養繼任的人才,只有他個人一再的當選下去,這是羅斯福的錯誤。後來談到如果修改臨時條款,不如修改憲法,比較合理些。


1961年2月16日春節初二 胡適日記:
.......蔡家我還沒去過。他老人家夫婦已來看了幾次,故今天我去看看他們。他們給我吃一小碗"甜茶",內煮"乾李"以代棗子,絕像棗子,但稍酸。.......
****

先前我回應「有沒有蔡培火的八卦?」(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7641367.A.997.html )一文,曾提到他是「臺灣第一個留日大專生」,有網友回文林茂生似乎比他更早,查了一下林茂生生平,似乎沒錯;不過我說蔡培火是「臺灣第一個留日大專生」,乃引用臺灣文獻老前輩林衡道的說法(林衡道口述、洪錦福整理:《臺灣一百位名人傳》,臺北:正中書局,2003年二版,頁362),我當然不敢說衡道仙仔是錯的。
無獨有偶,我回應「有沒有蔡培火的八卦?」後過兩日,臺灣文史專家莊永明先生在中央廣播電台的節目,恰好主講了一個蔡培火的小專題,講題也是「臺灣第一位讀專科學校的人-蔡培火」(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o5AaYAboiA )。我先前就噓唏過今日有關林獻堂、蔣渭水的專題影音檔案,出品成果豐盛,在youtube上找蔡培火的專題影音,居然一條都沒有!今天終於有一則四分多鐘的廣播小介紹,至少是個好的開始。
----所以蔡培火到底是不是臺灣第一個留日大專生啊?

台灣事典:台灣自治歌

作者:蔡培火
蓬萊美島真可愛,祖先基業在,田園阮開樹阮栽,
勞苦代過代,著理解,著理解,阮是開拓者,
不是憨奴才,台灣全島快自治,公事阮掌才應該。

玉山崇高蓋扶桑,我們意氣揚,通身熱烈愛鄉血,
豈怕強權旺,誰阻擋,誰阻擋,齊起倡自治,
同聲直標榜,百般義務咱都盡,自治權利應當享。
作者小檔案:
蔡培火(1889~ 1983 ),號峰山,出生於雲林北港。1915年因參加板垣退助的「同化會」而被免除教職,得林獻堂資助,負笈東京高等師範學校。於1919年起參與組織啟發會、新民會、擔任《台灣青年》編輯主任;並全力推動「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達十四年。
1923年,蔡培火接替蔣渭水為文化協會專務理事,以多面向的運動掀起社會啟蒙的洶湧波濤:設讀報社、辦夏季學校、成立「美台團」電影隊,與蔣渭水一南一北推展草根式的演講活動,啟迪民智。
同年底,日本警察以違反治安警察法為由,搜捕全島「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成員,史稱「治警事件」。蔣渭水、蔡培火、林幼春、蔡惠如、蔡式穀等領導人皆 遭扣押,1924年1月,台北地方法院檢察官以違反治安警察法為由,對蔣渭水等十八人提出起訴。經過三審結果,蔣渭水、蔡培火被判禁錮 4 個月,林幼春、陳逢源、林呈祿、蔡惠川、石煥長被判禁錮 3 個月,蔡式穀等六人各罰金百圓,韓石泉等五人被判無罪。蔡培火被捕入獄4個月,在獄中撰寫<台灣自治歌>:充分表達其對民族、政治的情懷,也反映當時社會 的開放思想,由此可知,早在日本統治時期,台灣人就有自治的意念了。
畢業於師範學校的蔡培火不僅活躍於政治運動,也積極推廣白話字(羅馬拼音法)運動,他的創作淺顯易懂,意境深遠,這首〈台灣自治歌〉便是如此。
★有關台灣自治歌和作者資料,可以參考:
1.蔡培火的詩曲及彼個時代/賴淳彥  (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出版)
2.時報悅讀網迴聲壁(http://www.readingtimes.com.tw/sound/twsong007.htm)
3.台灣史100件大事(上)戰前篇/李筱峰 (玉山社出版)
(本文原刊載於2003.7.15出刊之慈林通訊《季刊》第34期)
 *****


活水來冊房

又花了一兩個小時,打了一篇在八卦板騙不到幾個推的文章。
不過很好玩,我以前有位大學教授,史記的作業要交一篇「古人訪問稿」,以對話的方式介紹古人生平。我用八卦板常用的「做夢夢到」來模擬與蔡培火的對話,希望能讓先賢的事蹟被多一些人知道。
蔡培火:臺灣第一個留日大專生、寫出臺灣第一本社論散文、寫出臺灣第一本白話字散文、擔任臺灣第一份社論雜誌的編輯。參加過同化會、臺灣文化協會、臺灣民眾黨、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臺灣地方自治聯盟。

※ 引述《wavek (骸骨強暴者)》之銘言: : 有沒有同為日治時期非武裝抗日重要人物 : 蔡培火比起蔣渭水跟林獻堂二人 : 名氣較低落 推崇者較少
PTT.CC


.......
摘錄一段如下。
「蔡培火日記的刊本,因為經過翻譯潤飾,雖便於社會大眾閱讀理解,然而讀來好似假借他人之口轉述,平板無味。唯有從原寫本去閱讀,細細品味他流利工整的書寫體文字飄傳出的聲調,彷彿他親口對讀者述說那些古雅的用語,吾人猶如親耳聽到他的鄉音,字字鏗鏘,起伏有韻,才能被深深打動。」



******
 http://www.laijohn.com/archives/pc/Chhoa/Chhoa,Phoe/works/contents.htm
《蔡培火全集》:張漢裕主編,張炎憲總編輯 台北市: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2000年 12月 7冊。玆據列其簡目。
按:主編張漢裕(1913-1998)之妻蔡淑姈就是蔡培火(1889 - 1983)的三女。

《蔡培火全集(一)家世生平與交友》 收集蔡培火的日記(1929~1936)及其懷念舊交知友的作品。藉由日記得以瞭解當時人的處世哲學和態度,更能得知政治運動的內幕,是研究近代使得重要史料。
《蔡培火全集(二)政治關係-日本時代(上)》 收錄蔡培火在《台灣青年》、《台灣》、《台灣民報》的言論。〈回憶日本時代民族運動〉是1965年台灣省文獻會舉辦的座談會記錄,據其談話內容可瞭解蔡培火在日治時代的重要作為。
《蔡培火全集(三)政治關係-日本時代(下)》 收錄兩本蔡培火的重要作品《與日本國民書》和《東亞之子如斯想》,本書除收錄日文版本外,並收錄中文翻譯版。
《蔡培火全集(四)政治關係-戰後》 蔡培火在戰後加入國民黨,歷任立法委員、行政院政務委員、國策顧問,本書收錄此一時期蔡培火所作施政建議、視察報告、函件、政論等文章。
《蔡培火全集(五)台灣語言相關資料(上)》 收錄1925年蔡培火以羅馬拼音台灣白話字撰寫(台南新樓冊房印)的《十項管見(CHAP-HANG KOAN-KIAN)》,董芳苑以優雅的台語譯成漢字,適當表達十項管見的內涵。
《蔡培火全集(六)台灣語言相關資料(下) 收錄1929年《白話字課本(PE-OE-JI KHO- PUN)》、1931年《新式台灣白話字課本》、1976年《國語閩南語對照初步會話》及戰前戰後提倡台語的相關文章、向中國國民黨建言。
《蔡培火全集(七)雜文集其他》 收錄「雜文」 (戰前戰後蔡培火對宗教、文化、教育觀點的雜文)、「關於淡水工商管理學校相關資料」、「專著」《基督者の友に檄す》、「自作歌曲集」*(作品25曲,為蔡培火的親手槁),及附錄〈蔡培火年表〉(是陳俐甫根據張漢裕遺稿編製完成的)。

*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另刊賴淳彥撰《蔡培火的詩曲及彼個時代》1990年10月15日出版 191頁,可參見《蔡培火的詩曲》目次
這兩天臉書瘋狂轉載連雅堂在1930年3月2日台灣日日新報發表的『台灣阿片特許問題』(https://www.facebook.com/billypan102/photos/a.431566178638.206452.116441588638/10152333204828639/?type=1&theater ),我們來看看同一時間,其他臺灣人的觀點。



翻開蔡培火日記,左頁是1930年1月7日寫的,當時他也為了總督府將重新許可鴉片牌給盜食者,痛心之至,遂至總督府面會警務局長與⋯⋯更多活水來冊房 1.圖片中的文字是19世紀末西洋傳教士帶進臺灣的拼音文字,以羅馬拼音書寫臺灣閩南語(俗稱「台語」),這種文字稱作「教會羅馬字」,簡稱「教羅」,又稱「白話字」,縮寫為POJ。2.當時雖在日人統治,然而民間漢人大多仍使用漢語(如台語、客語),書寫自然也用漢字。教會羅馬字的流行範圍大多在教會內。

相片:這兩天臉書瘋狂轉載連雅堂在1930年3月2日台灣日日新報發表的『台灣阿片特許問題』(https://www.facebook.com/billypan102/photos/a.431566178638.206452.116441588638/10152333204828639/?type=1&theater ),我們來看看同一時間,其他臺灣人的觀點。

翻開蔡培火日記,左頁是1930年1月7日寫的,當時他也為了總督府將重新許可鴉片牌給盜食者,痛心之至,遂至總督府面會警務局長與衛生課長,並提出三點建議(為保留原汁原味,以下逐字遵照日記原文,並附上華語翻譯):

1.著設官民協力的審查機關,官三分一,民間三分兩,新舊的食薰人攏叫經過一个會的審查,才通給牌予伊。(必須設置官民合辦的機構,官方佔三分之一,民間佔三分之二,新舊吸食者都必須經過機構審查,才能發給許可牌。)

2.政府著設較濟治療的機關,通予無領牌的佮愛改的人,有利便通改薰。(政府必須設置更多治療機構,讓沒有許可牌或想戒除的人能方便戒除煙毒。)

3.民間若有禁薰的運動,當局著毋通阻礙。(民間若有禁鴉片的活動,政府不可阻擋。)

至於右頁1月8日的日記,上頭有紅色漢字標注了,就是臺灣民眾黨通知國際聯盟的事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