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難寫,中外皆然。難在語氣的分寸,難在語彙的貼切;既要人情練達,卻不可虛應故事。卑而不賤,嚴而不驕,對什麼人說什麼話,說什麼事用什麼筆調,大有講究。可文言,可白話,只要寫得好就好。我父親那一代是清末民初成長的人,會寫引經據典縐得不得了的公文。我這一代人五十出頭,民國還在,中共建政,海峽兩岸的公文都看得不少,一邊偏「白」,一邊偏「文」。還是應該先多看「文」的那一邊,好歹打個根基。十月號台灣《傳記文學》續登樊崧甫的《我所知道的陳誠》,故事很多,有趣極了。陳誠是陳履安的父親,抗戰時期蔣介石身邊的軍官,我在台灣讀書的時代他當了蔣的副總統,耿直清廉,瘦瘦的臉又斯文又剛毅,不穿軍裝倒像個學人。
張自忠(藎忱)
樊崧甫說,一九四○年初夏日軍西犯荊襄,張自忠在宣城殉國,第五戰區由李宗仁指揮,蔣介石以敵人逼近陪都大門,特派陳誠幫助指揮,蔣也親自用電話掌握,結果戰鬥失利,宜昌淪陷,參政會提出要懲辦負責將領。其實部隊由蔣介石親自佈置,李宗仁、陳誠不過轉達而已。大家不敢攻擊蔣,又不願責怪李,責任於是都落在陳誠身上。蔣不得已免去陳誠所兼各職,讓他專任第六戰區司令長官及湖北省政府主席職務,另議處分長江上游江防司令部郭懺以謝國人。法庭要判郭懺徒刑,蔣也批了「重審嚴辦」,陳誠幾次呈請從輕發落,蔣都不理。郭懺大窘,到樊崧甫寓所告別,說他這次死定了。樊說:「不但能免死,且將來能重用,你願意嗎?」郭問他計從何出?樊說:「你把宜昌淪陷責任承認下來,就能起死回生。」(二)
樊崧甫是官場老手,深諳化解危局之道,也摸清蔣介石的脾性,他對郭懺說,蔣不會懲辦自己,李宗仁他不敢懲辦,陳誠他捨不得懲辦,不懲辦你懲辦誰?你肯承認,他會放過你,替死有功。樊崧甫接著說:「至於承認也只承認一半,抽象的承認,不要具體的承認。辭意我替你擬,大意是:『承蒙鈞座不次提拔,委以江防重任,理應感恩圖報,建樹功勳,無如職能力淺薄,指揮乏術,致使宜昌名城淪陷敵手,樹戾昭彰,百身莫贖。但職報國有心,尚欲再接再厲,效命疆場。承蒙鈞座俯念追隨多年,不無微勞足錄,發往軍前,戴罪立功,赴湯蹈火,在所不辭,不勝待命之至。』你看怎麼樣?」郭懺恍然大悟,馬上照這辭意擬稿。不久,蔣介石批下來了:「交軍法總監核辦」。有這七字,一切好辦,當局說準備判郭懺七年徒刑,發往第六戰區軍前效力,戴罪立功。懲處宜昌淪陷有關人員一案,就此敷衍了事。(三)
都說時代進步,公文宜白不宜文,我也相信合該如此。只是白話文寫郭懺這樣的上行求情信,道行不夠立刻肉麻兮兮的,變成什麼「侍候您那麼多年了,總有一點點苦勞吧,請您發配我到前線去,讓我揹著我的罪建立一點功勞,上刀山下油鍋我都情願。我多麼希望您趕快下命令來啊」,都成了郭沫若了。下行公文寫白話反而好辦,清朝皇帝硃批「知道了」,神氣十足;毛澤東也寫得好。批公文大見文采高下,查先生批得長愛用文言,批得短常用「同意」、「甚是」。不知道港府高官怎麼批?
連胡先生都要請人過目 (一)
《公文救命》刊出後,一位退休公務員傳了一封信到我的治事處來,認為香港回歸之後,各部門大小官員確實必須多多磨練公事中文,並且應該參考民國以來的公文,以此為基礎,盡量學會書寫簡明扼要的公函與報告。這位先生要我不妨以手頭資料為例子,多寫幾篇讓人借鑑。他說他讀過胡適書信集,覺得胡先生的白話書信清楚明白,卻嫌太過白話了,不如他的「半文言信件值得參考」。
胡適之寫的白話文書信我很喜歡,清楚明白之餘還很有感情。這樣的文字固然不適合寫公函與報告;胡先生寫公函、寫報告另有一套文體,是淺白的文言,那是最值得香港官府參考的範本了。不久前《傳記文學》連載的傅安明遺稿《回憶胡適之先生》裡有一些胡先生寫的信件和報告,都很值得看。蔣介石一九四二年夏天免去胡適之駐美大使之職,特聘他為行政院高等顧問。那次調動突如其來,使館同仁起初以為是宋子文的傑作,後來才看出與宋美齡有關。胡適之當然不會接受行政院高等顧問的任命,他寫了一封這樣的電文給蔣介石:
適自民國二十三年第一次致公書以來,每自任為國家作諍臣,為公作諍友。此吾國士大夫風範應爾,正不須名義官守。行政院高等顧問一席,敬乞準辭,想能蒙公鑑原。頃得西南聯大梅蔣兩校長電,令適回校教書,一俟醫生檢查身體後,倘能勝高飛,當即作歸計。並聞。
(二)
不論上行或下行,公函都不宜插入太多空泛的客套話。胡先生高風亮節,待人以誠,筆下沒有一句廢話,全篇散發謙和高尚的尊嚴。做官的要有這樣的胸襟然後氣概才會華美。他當駐美大使期間,國際局勢一有大變化,都要匯報國府。這種報告當然更要寫得簡潔了:
「美國之國際政策,數月來急轉直下,羅斯福總統一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廣播詞與本年一月六日之致國會咨文均為重要宣言,要旨九點:(一)公然承認美國一百七十年來之安全實由於英美海上之合作,英若顛覆,美必孤危。(二)公然承認民主國家之政治哲學與侵略國家之政治哲學勢不兩立,絕無妥協可能……」
全篇報告都直截了當,短句取勝。胡先生的結論是這樣寫的:
「以上九條為羅文要旨。其魄力之雄偉、立言之大膽為三年來所未有。此中關鍵全在三事:(一)為六月以後英國之危機;(二)為去年九月柏林德日義三國盟約;(三)為羅氏三任勝利當選,顯示國民對羅之信任投票,立法機關已不能牽制,故羅氏敢放手做事。」
聽說,胡適之的公文電報多是親擬手稿的,刪改一多,必須清稿,由傅安明負責。有些時候胡先生也會口述綱要及重要內容,由秘書編寫,再由他修正定稿。定稿往往會再給周鯁生教授和劉鍇參事過目。傅安明回憶說:「周意見較多,常有修改。劉意見較少。我在清稿時,胡先生也會問我意見,是一位充分民主化的長官。」由此可見,政治遊戲非常複雜,胡先生不得不步步為營,力求萬全;這樣一來,所有電報公文的措辭輕重自然馬虎不得。高明如胡適之都要請人過目,免得敗事,別人更不必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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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九年一月二十三日【聯經版第八冊頁二八○九/油印本第二十冊頁二三~二五】
近來接到一些很潦草的信,連寫信人的姓名也認不出來。今天先生指示胡頌平說:以後我們寫信,遇到重要的字最好要寫正字。我總覺得愛亂寫草書的人神經不太正常。往往為了一個字,要人費時去思量、去猜想,這就是對別人的不負責任。我們隨便寫一封短信,也要對別人負責的。
近來接到一些很潦草的信,連寫信人的姓名也認不出來。今天先生指示胡頌平說:以後我們寫信,遇到重要的字最好要寫正字。我總覺得愛亂寫草書的人神經不太正常。往往為了一個字,要人費時去思量、去猜想,這就是對別人的不負責任。我們隨便寫一封短信,也要對別人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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