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時期蔣介石與胡適關係補正
2016-05-29 由 古籍 發表于 歷史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history/x5gnko.html
這些,本BLOG可能分別/篇談過。
陳紅民"台灣時期蔣介石與胡適關係補正"要點:
1953.1.17
高教授提供的蔣介石1953年1月17日的日記如下:
1953年1月16日,是胡適離台的前一天,蔣介石請其聚餐。胡適當天也有詳細的日記:
高教授提供的蔣介石1953年1月17日的日記如下:
[昨]晚課後,約胡適之先生單獨聚餐,談話二小時余。對余個人頗有益也。甲、汪裕泰外匯套匯冤枉案。乙、總統只有減刑權,而無加刑權,不可濫用其權之意。丙、保安司令部與特務人員之作威,令人不敢言。丁、教育界待遇太微薄。戊、效忠總統之標語,不應有。惟此余答其今日國家未恢復,一般官兵對效忠國家標語不能深入,而且事實上今日國家仍須由總統領導來恢復,過去總統下野,國家淪亡之教訓,不能不深切注重,故余對此標語未予阻止也。其他皆為金石之言,余甚感動,認其為余平生之錚[諍]友也。②
1953年1月16日,是胡適離台的前一天,蔣介石請其聚餐。胡適當天也有詳細的日記:
蔣公約我吃飯……談了共兩點鐘,我說一點逆耳的話,他居然容受了。我說,台灣今日實無言論自由。第一,無一人敢批評彭孟緝。第二,無一語批評蔣經國。第三,無一語批評蔣總統。所謂無言論自由,是「盡在不言中」也。我說,憲法止許總統有減刑與特赦之權,絕無加刑之權。而總統屢次加刑,是違憲甚明。然整個政府無一人敢向總統如此說!總統必須有諍臣一百人,最好一千人。開放言論自由,即是自己樹立諍臣千百人也。③
二. 資助胡適
以「胡適」為關鍵詞進入「蔣中正總統檔案」的檢索系統,查找到410件函電,既有胡適與蔣介石間的往來函電,也有其他函電中涉及胡適的。
其中,最引起筆者興趣的是1950年代初蔣介石與俞國華之間的一組電報。④這些電報均內容簡短,全錄於下:
(1951年5月15日)俞國華同志:代送于斌、於竣吉、胡適之、陳立夫各位美金各五千元。中正。十五日。⑤
(1951年12月11日)俞國華同志:本月十七日為胡適之先生六十誕辰,請予[與]宏濤同志代往祝賀,並送其美金五千元為盼。中正。⑥
(1952年6月19日)俞國華同志:請發陳立夫、胡適之二先生美金各五千元,代送為盼。中正。⑦
(1953年2月5日)俞國華同志:即送胡適之先生美金五千元。中正。⑧
(1953年7月17日)俞國華同志:代發陳立夫、胡適之二先生美金各五千元。又托譚伯羽先代匯德友鷹屋君叄千元為盼。中正。⑨
(1954年5月1日)俞國華同志:請發胡適與于斌二先生美金各五千元。中正。⑩
(1954年9月3日)俞國華同志:請即送胡適之先生美金五千元。中正。(11)
(1954年12月6日)華盛頓。密。俞國華同志:本月中旬或須撥用美金叄拾萬元,望先籌備,屆時候電撥付即可也。又胡適之、陳立夫二位各五千元,顧大使一萬元,吾弟三千元,待年終如數分送為盼。中。(12)
(1954年12月14日)華盛頓。密。俞國華同志:除前數之外,須另備貳拾叄萬元,一併憑函於本月下旬候領可也。胡適之先生款仍照送為宜。中。(13)
(1955年5月11日)俞國華同志:本月底發胡適之、陳立夫二君美金各五千元可也。中正。(14)
(1955年5月16日)台北。密。總統鑒:真電敬悉。胡、陳二先生特別費,遵當於月底前照發。又,職擬於本月廿七日離美返國,行前鈞座有無指示,乞電示。職俞國華叩。(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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