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於1918年發表「建設的文學革命論」,歸納四項原則:「一曰要有話說,方才說話。二曰有什麼話,說什麼話;話怎樣說,就怎樣說。三曰要說我自己的話,別說別人的話。四曰是什麼時代的人,說什麼時代的話。」
最近台灣熱烈討論高中課本中的文言文和白話文的比率。
其神主牌之一是胡適之先生。
傅月庵半夜起床整行李。網路翻來覆去。許多朋友當仁不讓地討論「文言與白話」問題。
胡適先生寫過一本《白話文學史》,也編過一冊《白話詞選》*,翻一翻讀一讀,大概也就明瞭「多讀白話文」的重要。
麻煩的是,現在胡適所說的每一個字,似乎都被歸為文言文。若是這樣,比率自然不是問題所在。我不轉彎,直接說。
「從前禪宗和尚曾說,『菩提達摩東來,只要尋一個不受人惑的人。』我這裡千言萬語,也只是要教人一個不受人惑的方法。被孔丘、朱熹牽著鼻子走,固然不算高明;被馬克思、列寧、斯大林牽著鼻子走,也算不得好漢。我自己決不想牽著誰的鼻子走。我只希望盡我的微薄的能力,教我的少年朋友們學一點防身的本領,努力做一個不受人惑的人。」** 老胡這麼說過,大家請多想想。孩子,救救孩子!都什麼時代了,別還老想偷偷牽著他們鼻子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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