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7日 星期日

北大師生獻壽蔡孑民1935.9.7: 《蔡元培張元濟往來書札》



紀念胡適先生誕辰117週年



為了慶祝蔡元培先生的七秩壽辰,1935年9月7日,胡適先生和蔣夢麟、羅家倫、王星拱、丁燮林、趙太侔六人聯名致信蔡先生,信中寫道: 
 

“孑民先生:  我們都是平日最敬愛先生的人,知道明年一月十日是先生七十歲的壽辰,我們都想準備一點賀禮,略表我們敬愛的微意。我們覺得我們要送一件禮物給一位師友,必須選他所最缺少的東西。我們知道先生為國家、為學術,勞瘁了一生,至今還沒有一所房屋,所以不但全家租人家的房子住,就是書籍,也還分散在北平、南京、上海各地,沒有一個歸攏庋藏地方。因此,我們商定這回獻給先生的壽禮,是先生此時最缺少的一所可以住家藏書的房屋。我們約定這次贈送的參加,由個人自由決定:任何人的贈送都不能超過一定低微的數目,而且因為時間和地點的關係,對於先生許多的朋友、學生,並不及普遍的通知。可是各地的響應,已超過了我們當初的期望。  現在我們很恭敬的把這一點微薄的禮物獻給先生,很誠懇的盼望先生接受我們這一點誠意!我們希望先生把這所大家獻奉的房層,用作頤養、著作的地方;同時,這也可看作社會的一座公共紀念坊,因為這是幾百個公民用來紀念他們最敬愛的一個公民的。我們還希望先生的子孫和我們的子孫,都知道社會對於一位終身盡忠於國家和文化而不及其私的公民,是不會忘記的。我們很誠心地祝  先生的健康!  和先生一家的健康!
                                                                                        蔣夢麟  胡適  王星拱
                                                                                           丁夑林  趙畸   羅家倫

  中華民國二十四年九月七日”  



蔡元培收到信後,“慚悚得很”。他經過3個月時間熟慮,終於接受了弟子們對於他獎勵的美意。他用毛穎書了8頁長函以表謝忱。全文如下:(原件參見《蔡元培張元濟往來書札》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籌備處,1990,頁216-225)
  適之、撫五、巽甫……諸先生暨夢麟、太侔、志希……諸同學公鑑:  接二十四年九月七日惠函,拜讀以後,慚悚得很!諸君子以元培年近七十還沒有一所可以住家藏書的房屋,特以合力新建的房屋相贈;元培固沒有送窮的能力,但諸君子也不是席豐履厚的一流;伯夷築寶,供陳仲子居住,仲子怎麼敢當呢?  諸君子的用意,在對於一個終身盡忠於國家和文化而不及其私的公民,作一種紀念。抽像地講起來,這種對於公而忘私的獎勵,在元培也是極端贊成的。但現在竟以這種獎勵加諸元培,在元培能居之不疑麼?  但使元培以未能自信的緣故,而決然謝絕,使諸君子善善從長的美意,無所藉以表見;不但難逃矯情的責備,而且於贊成獎勵之本意,也不免有點衝突。元培現願為商君時代的徙木者,為燕昭王時代的駿骨,謹拜領諸君子的厚賜;誓以餘年,益盡力於國家對文化的義務;並勉勵子孫,永永銘感,且勉為公而忘私的人物,以報答諸君子的厚誼。謹此申謝。敬祝  諸君子健康!
  二十五年一月一日,蔡元培敬復
 

 (天有不測風雲。據《蔡元培年譜》述:“嗣因全國對日抗戰,淞滬淪陷,建屋之舉未能實現。”日寇的炸彈摧毀了胡適等“獻屋祝壽”之夢。蔡元培得到的仍是一紙空文,而這種尊師重道的精神,崇頌“不及其私”公民的佳話必將傳之久遠。1940年3月5日蔡元培逝世於香港,喪葬費無著,還是商務印書館王雲五先生代籌的。

胡適1958年由美赴台,接任中研院院長時,是蔣介石將其《蘇俄在中國》一書外文版稅之48萬新台幣撥出,在南港為胡適築一平房作辦公和棲身之地。胡適去世後,改為胡適紀念館。)






 1967年,在蔡元培先生百年冥壽的時候,林語堂先生十分感慨胡適先生等要為蔡先生營造“一座公共紀念坊”的往事,撰文提出要“以口為碑”,“以心為碑”,“以文為碑”,來祝賀蔡先生的百年壽誕。  今天是胡適先生的生日。我們以一份什麼樣的禮物獻給胡適先生呢?借用林語堂先生的賀辭,我們祝賀先生的壽辰,要“以口為碑”、“以心為碑”、“以文為碑”,使先生的事業與精神代代相續。這也正是我們徵集先生手稿、著述、實物和胡適研究資料等的初衷。作為先生的徽州同鄉後輩,我很願以陳寅恪先生悼念王國維先生的碑文,來表達對胡適先生的心跡:“先生之著述,或有時而不章。先生之學說,或有時而可商。惟此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歷千萬祀,與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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