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7日 星期一

雷震法書(東吳大學);雷震案大事記/ 傅正/雷震;胡適空白之一個月日記






雷震先生的親筆書法
今天代廖本全教授的班,在東吳大學政治系進行博士論文的口試,大家的討論相當的熱烈。看見這間教室裡,保留了二幅雷震先生寫於1977年的書法,相當的珍貴。



溫紳 /「台灣史上大小事」:「自由中國案」的雷震辭世(1979年3月7日)
 「他們把我們的雜誌和黨搞垮了」;但,「不必為我而悲哀,應為我從容取義而感到驕傲。」.......http://www.twtimes.com.tw/index.php?page=news&nid=312663

台灣史上大小事/溫紳專欄 雷震公開倡議籌組「中國民主黨」反對黨2013-06-26

一九六○年六月廿六日

雷震公開倡議籌組「中國民主黨」反對黨



 中國盲眼維權人士陳光誠昨天在立法院發表「人權是兩岸和平的基礎」演說時,直述台灣的民主對於轉型期的中國非常重要,他來台是一趟學習之旅,希望了解民主、法治、自由結社、與新聞自由,想在全球風起雲湧的時刻喚醒大陸民眾自發爭取、自覺維護。

 陳光誠在講這席話的時候,或許未能領會到,民主並非僅是口頭說說而已,仍要靠著砍頭之虞的勇氣敢與獨裁當局據理力爭,因為,由雷震等在野人士所籌組倡議的「中國民主黨」反對黨,便是在一九六零年六月廿六日公開發起,結果是慘遭國民黨反撲,雷震為此還被打入政治黑牢十年之久。

 雷震是曾經擔任過蔣介石國策顧問的黨國高層,由於不滿獨裁政權的戒嚴統治,遂聯合台大教授殷海光等人在其手創的《自由中國》半月刊上批判時局,甚且更進一步公開倡議籌組反對黨。前後歷經三年積極運作,到了一九六零年連署反對蔣介石違憲連任三屆總統,並開始發表《我們為什麼迫切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反對黨》專文,鼓吹成立反對黨參與選舉以制衡國民黨!旋於第二屆省議員選舉後,聯袂李萬居、許世賢等省議會「五龍一鳳」的台籍人士,在台北召開「在野黨及無黨籍人士本屆地方選舉檢討會」時,決議發起籌組新政黨,雷震與李萬居、高玉樹宣佈共同擔任新政黨發起人。

 同年九月四日,警總閃電逮捕雷震等人,罪名為所謂「知匪不報」、「為匪宣傳」。十月八日,蔣介石邀集黨、政、軍、特十四名要員召開「商討雷(震)案」秘密會議,當場做出「雷震刑期不得少於十年」、「覆判不能變更初審判決」等指示;當天下午,軍事審判庭便對雷震做出宣判,合計處以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七年定讞,消息傳出後一片嘩然。

 一九六○年十月一日,《自由中國》正式公布政黨名稱為「中國民主黨」,黨的目標是「主張以和平合法的手段,促進民主政治的進步,反對流血,更反對革命;新黨是全國性的,不是地方性的,係聯合本省人與外省人共同造求民主的實現!」而其主要目標是「促進台灣地方選舉之改革」,最終之目標則是「反攻大陸,重建民主憲政」。結果,國民黨並未因此釋放雷震等人,而組黨計劃更因此胎死腹中,台灣民主化進展為之停擺,前後延誤長達廿年。

 雷震公開倡議籌組「中國民主黨」之悲慘際遇,甚且在漫長的十年牢獄之災後繼續遭殃,因為他所撰述的四百萬字回憶錄,竟被國防部以一把火焚燬,終至鬱抑以終,厥為知識分子被國民黨百般凌遲的見證;唯其永不屈服之寫照,歷史還是還給他一個公道,應驗了殷海光在《自由中國》所曾發表的「大江東流擋不住」社論,預言組黨是任何洪流所無法阻擋的。
發佈日期: 2013-06-26 00:10:00


傅正/雷震;胡適空白之一個月日記

 胡適日記全集 9 : 1953-1962,頁663-664。
 1960.10.19 (此日中國版未收入) 回國,東京, 毛子水解釋雷震案層峰想法。
之後到11.18才有日記。
此必是極為沉痛之一個月。


2011.5.8 昨天是民進黨創黨元老傅正逝世20周年 傅正-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傅正當然與胡適照過相 (自由中國雜誌同事合照)


傅正先生紀念集》,宋英等著,桂冠圖書公司,台北,1991年。 3.《萬山不許一溪奔─胡適雷震來往書信選集》,萬麗鵑編,台北,.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 ...

聶華苓的回憶錄《三生三世》《三生影像》

"雷震與胡適"一章 "頁 172-83: 雷震對胡適一直死心塌地的崇敬......胡適是他獄中的精神支柱....




雷震逝世33周年
雷震一九六○年與李萬居、高玉樹、吳三連、郭雨新等人籌組中國民主黨,但遭警備總部逮捕入獄,《自由中國》因此停刊,是史上著名的「雷震案」。...創辦《自由中國》的人權鬥士雷震逝世卅三周年,.......在政大設立雷震紀念館與研究中心具有特殊意義,因為政大原本是國民黨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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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儆寰 (胡適致電陳誠 9月4日 1960年)
雷儆寰愛國反共 適所深知 一旦加以叛亂罪名 恐將騰笑世界 (胡適致電陳誠 9月4日 1960年)



  1. 雷震-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雷震1897年6月25日-1979年3月7日,字儆寰,出生於浙江湖州長興,是一位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政論家和出版家。1960年代因雷震事件在台湾入狱十年。 ...

  2. 雷震事件-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雷震事件,1960年雷震與台港在野人士李萬居、郭雨新、高玉樹等共同連署反對蔣介石違


  3. 雷震


    雷震(1897-1979),字儆寰,生於浙江長興,學生時期即加入中華革命黨,畢業於日本京都帝國大學政治學系,1926年返國。曾任中學校長、國民政府法制局編審、教育部總務 ...

http://www.drnh.gov.tw/ray/i3-2.htm


1949

雷震、胡適、王世杰、杭立武等人在上海籌辦日報型刊物,主張民主自由,以對抗共產專政極權,獲得隱退在浙江溪口的蔣介石答應贊助,並由胡適定名為「自由中國」。
11月20日,雜誌社在台北創刊,改為半月刊,胡適掛名發行人,雷震擔任社長,為實際負責人;12月7日,國民政府遷台。
1950年

1月,分次刊出蔣廷黻等人在美提倡之〈「中國自由黨」組織綱要草案〉(《自由中國》2卷1期、2卷2期),宣揚政黨政治。
3月,蔣介石在台北復行總統職,任命雷震等人為國策顧問。6月25日,韓戰爆發。
8月5日,國民黨成立「中央改造委員會」,開始進行黨的改造,建立以黨領政、以黨領軍的原則;雷震曾在黨務改造會議中主張「軍隊國家化、軍隊不設黨部、軍人不入黨」。
1951年

1至3月,雷震與洪蘭友赴港宣慰反共人士,代轉提出「廢除學校之三民主義課程及軍隊黨部」二事;4月,蔣介石在軍隊黨部改造會上指責雷、洪的建議與匪諜、漢奸無異。
6月1日社論〈政府不可誘民於罪〉(4卷11期);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副司令彭孟緝簽案逮捕自由中國雜誌社編輯,被台灣省政府主席兼司令吳國楨駁回。8月 11日,胡適來信辭去發行人頭銜,以示堅決支持自由中國的社論,並抗議軍事機關干涉言論自由。
1952年

11月,胡適自美返台,辭去發行人,改由編輯委員會掛名發行人,但實際負責人仍為雷震;「中日文化經濟協會」成立,張群任會長,雷震任秘書長。
1953年

3月,省主席吳國楨稱病離職赴美;雷震陸續被免除國策顧問、中央銀行監事、國民大會籌備委員等職;11月,總統府秘書長王世杰被免職。
1954年

3月,總統府「機要室資料組」改為「國防最高會議」,7月1日,周志柔被任命為國防會議秘書 長;7月16日社論〈民主憲政的又一試金石〉(11卷2期)批評周志柔任命案,主張國防組織法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不應有國防會議之組織。9月5日,蔣經 國被任命為國防會議副秘書長;12月,雷震被國民黨開除黨籍,美國國務院邀訪,始終未獲准出國。
1956年

10月底「祝壽專號」(15卷9期)出刊,胡適、陶百川、徐復觀、陳啟天、雷震等人提出15篇文章,向蔣介石總統進言,雷震〈謹獻對於國防制度之意見〉引起不少刊物圍攻。
1957年

月,石錫勳、何春木、楊基振等臺籍人士成立「選務改進座談會」。
4月1日,朱伴耘撰〈反對黨!反對黨!反對黨!〉(16卷7期);21日,第三屆台灣省縣市長、第一屆臨時省議員選舉同時舉行。
8月1日,《自由中國》以「今日的問題」系列全面討論國是,首篇為〈反攻大陸問題〉(17卷3期);2日,雷再度致書請胡適出面領導新政黨;29日,胡適回絕。
1958年

2月16日社論以〈反對黨問題〉(18卷4期)為「今日的問題」系列總結,認為「反對黨是解決一切問題關鍵之所在」。
4月10日,胡適回國就任中研院院長。
5月15日,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正式成立;27日,胡適在自由中國雜誌社餐會主張由知識分子組織一個在野黨。
6月1日社論〈國民黨當局應負的責任和我們應有的努力〉(18卷11期),關心出版法之修正;16日社論〈積極展開新黨運動〉(18卷12期),鼓吹成立新的反對黨;28日,公布修正出版法;30日蔣介石任命副總統陳誠兼行政院長。
7月,李萬居、郭國基、高玉樹等78人申請設置「中國地方自治研究會」,被政府駁回,後改名為「民主人士聯誼會」、「選舉改進座談會」。
8月14日,黃杰出任警備總司令;23日,金門砲戰爆發,美國國防部下令第七艦隊進入台灣海峽協防備戰。
9月,警備總部成立專案處理雷震案。
10月31日,警備總部呈報行政院雷震蓄意叛亂。
12月23日,蔣介石在光復大陸設計委員會第五次全會表明反對修訂憲法。
1959年

1月1日,社論〈欣幸中的疑慮〉(20卷1期)認為蔣介石若不經由修憲達到連任,便是明顯的違憲。
2月,登讀者投書〈革命軍人為何要以「狗」自居〉;18日,陳懷琪控告社方偽造讀者投書。
3月16日,社論〈我們反對軍隊黨化〉(20卷6期);社論〈治安機關無權查扣書刊〉(20卷6期),就警總成立書報雜誌審查會報,擅自查禁書刊提出抗議。
7月3日,國民黨中央宣傳委員會主任陶希聖在中央日報發表〈有關修憲及大選問題〉,主張「修改臨時條款並不是修改憲法本身」;16日,《自由中國》社論反對上述主張。
11月20日,自由中國雜誌社十週年紀念會,胡適發表〈容忍與自由〉。
12月23日,蔣介石在光復大陸設計委員會公開反對修憲。
1960年

2月1日,社論〈敬向蔣總統作一最後的忠告〉(22卷3期),反對修改臨時條款。
1960年

3月1日,雷震發表〈敬向國大代表同仁說幾句話〉(22卷5期),反對修改臨時條款以達修憲連 任。11日,國民大會通過臨時條款修正案(總統連任次數無限制),12日,國民黨中央臨時全會推舉蔣介石、陳誠為候選人。14日,台灣省各縣市選舉事務所 成立辦理第二屆省議員及第四屆縣市長選舉;18日,由李萬居、雷震、吳三連等30餘人組成之「選舉問題座談會」集會;同日國民大會公告蔣介石為第三任總統 候選人。21日,蔣介石當選總統;22日,陳誠當選副總統。
1960年

4月1日,「選舉問題座談會」發表「在野黨派及無黨無派人士對本屆地方選舉向國民黨及政府提出的 十五點要求」;4月24日,第二屆臨時省議員及第四屆縣市長選舉;29日,落選人假「自由之家」集會,雷震、夏道平、郭雨新、李萬居等商談選舉舞弊情事; 南韓總統大選,李承晚政權因選舉舞弊遭推翻(韓國四月革命)。
1960年

5月16日,社論〈我們為什麼迫切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反對黨〉(22卷10期);5月18日,吳三 連、李萬居、高玉樹等40餘人假台北市中國民主社會黨中央總部,舉行在野黨及無黨派人士本屆地方選舉檢討會,楊金虎等人主張組黨,會中作成組黨決議,即日 起組織「地方選舉改進座談會」。
1960年

6月2日,警備總部軍法處呈報「田雨」專案起訴書假作業。
6月11日,地方選舉改進座談會主席團在高玉樹陽明山宅開會,胡適亦與會,15日發表聲明,「決定團結海內外民主反共人士,並與民、青兩黨協商,立即籌組 一個新的政黨」(22卷12期);19日,主席團第三次會議,確定委員46人,常委15人,座談會即為新黨籌備會;25日,省議員李萬居主持「選舉改進座 談會」第一次委員會,推舉雷震等16位召集委員;隔日推舉雷震、李萬居、高玉樹為發言人。
1960年

7月2日,胡適赴美,同日「田雨」專案擴大為整個情治系統的共同業務,並化名為「七二」專案;11日,警總軍法處呈報「七二」專案法律研究小組工作計畫草案。 組黨人士於7月中舉辦4場籌備新黨的分區巡迴座談會;29日,中央日報社論〈論政黨的承認問題〉,不承認新黨。
1960年

8月下旬雷震等發表緊急聲明,宣布9月底成立新黨,設置黨部。
9月1日社論〈大江東流擋不住!〉(23卷5期),深信組織新黨是多數人合理的共同願望,終有實現的一天。雷震、李萬居、高玉樹發表〈選舉改進座談會緊急聲明〉一文。
1960年

9月4日,警總以「涉嫌叛亂」等為由逮捕雷震、傅正、馬之驌、劉子英,抄沒雜誌社組黨政綱等文件,雷震被拘禁於台北市青島東路三號警總看守所
9月5日,宋英遞狀地方法院,申告雷氏非軍人不應受軍法審判。
9月6日,警總政治部主任王超凡向新聞界表示劉子英係匪諜,雷震與該案有關。
9月11日起,雷震長女雷德全在《紐約時報》等媒體投書。
9月12日,「選舉改進座談會」改為「中國民主黨籌備會」,發表由雷震與李萬居、高玉樹共同具名的中國民主黨籌備會聲明,要求釋放雷震等人,並公開審判。
9月13日,蔣中正總統公開表示:「這件事與雷震籌組反對黨無關。」(9月15日中央日報);9月16日至10月8日審判前,蔣中正總統數度垂詢,並指示辦案原則。
1960年

9月22日,台灣省雜誌事業協會以「違反國策」為由停止自由中國社的會籍。
9月23日,立委費希平在立法院就雷震案提出質詢。
9月24日,警總軍法處軍事檢察官針對雷震案提起公訴,但26日方將起訴書繕校送出,當日下午即開始審訊被告雷震等人。
9月26日,最高檢察署檢察長趙琛表示,戒嚴地區叛亂案件不論被告身分概由軍法審判;警總宣布雷震案被提公訴,將由軍法公開審判。
1960年

9月底,殷海光、夏道平、宋文明共同聲明願負起社論的法律責任,殷發表多篇文章為雷震辯護。(高玉樹在8、9月間接獲法院傳票7次;吳三連出國;李萬居因《公論報》纏訟不斷)
1960年

10月3日,警總軍法處高等軍事法庭開庭審訊雷震等人,經8小時餘審辯終結。
10月8日下午5時,高等軍事法庭判決宣告,雷震以「叛亂煽動罪」拘禁10年,褫奪公權7年;劉子英12年,褫奪公權8年;馬之驌拘禁5年;傅正交付感化3年。
10月14日,監察院司法委員會推舉陶百川、黃寶實、金越光、陳慶華、劉永濟等委員成立「雷案調查小組」。
10月16日,《民主潮》刊登雷案相關文件及輿論;22日,胡適返國,認為《自由中國》仍應繼續在台灣發行。
10月25日,台灣省政府新聞處警告《公論報》刊出望天之〈捫心看雷案〉,隔日警總正式向台北地檢處檢舉《公論報》。
1960年

11月17日,雷案覆判,除馬之驌改判交付感化3年之外,餘均維持原判。
11月24日,雷震移監至新店軍人監獄。
1960年

12月1日起,監察院調查小組數度至警備總部洽商調查事宜,要求調閱案卷、詢問雷案初審軍事檢察官、審判長及覆判審判長、調查被告等事項。
12月31日,雷震聲請提起非常審判。
1961年

1月4日,警備總部軍法處駁回雷震聲請;10日,國防部拒絕雷震申請提起非常訴訟,認為原審於法並無不合。第五屆台灣省縣市議員選舉開始。23日,中國民主黨舉行選舉檢討會,隨後停止活動;24日,監察院調查雷案小組接見傅正、馬之驌,隔日接見劉子英。
2月,胡適、李濟、蔣勻田等46人上書蔣介石,籲請特赦雷震。
3月4日,監察院雷案調查小組詢問警總軍法處承辦審判長王有樑上校;10日,監察院調查報告全文登在《聯合報》和《徵信新聞社》等報;11日,監察院司法 委員會針對行政院(警備總部等機關)辦理雷案經過提出糾正案。16日,《民主潮》刊登監察院發表之雷震案調查小組報告書。
1962年

2月24日,胡適病逝。
1963年

《時與潮》166期刊登齊世英〈訪宋英問雷震獄中生活〉,並附雷震獄中親筆〈獄中自勵詩〉,4月11日,《時與潮》遭停刊一年;5月,參謀總長彭孟緝下令警總將雷震移送台東泰源感訓監獄,後並未執行;雷震被禁止接見家屬6個月。
9月,傅正服刑屆滿3年,警總以傅正「其感化期間拒不接受教育,思想左傾如故,言論方謬,無異為匪張目」為由,再另案裁定交付感化3年。
1970年

7月23日,雷震獄中撰寫之四百萬字回憶錄遭軍監沒收。
8月28日,雷震被迫寫下誓書,由王雲五、陳啟天、谷正綱做保,終於9月4日刑滿出獄;16日,雷震出席殷海光逝世週年紀念會。
1971年

10月25日,聯合國通過2758號決議:「將蔣介石的代表從其在聯合國及其所屬的一切組織中所非法佔據的席次上驅逐」。雷震於12月開始撰寫萬言書,準備向蔣介石提出政治、軍事改革建議。
1972年

1月10日,雷震呈送〈救亡圖存獻議〉至總統府和行政院,向當局提出政治十大建議,以民主化應付危局,並更改國名為「中華台灣民主國」。
1978年

10月15日,雷震為施明德與艾琳達證婚,為他最後一次正式的公開活動。
12月,《雷震回憶錄——我的母親續篇》在香港出版。
1979年

3月7日,雷震病逝於榮總,享年83歲。司馬文武(江春男)、宋英、徐復觀等人發表文章悼念雷震。
1980年

8月份《八十年代》刊載〈雷震、胡適與中國民主黨——記近代台灣民主運動的一段歷史並悼念雷震先生〉一文。
1981年

3月份《八十年代》刊載悼念雷震文章,及陳在君〈雷震先生年譜簡編〉。
1982年

2月份《八十年代》製作「中國民主運動發展史」專輯,刊載傅正主講之〈「自由中國」與中國民主黨〉一文。
3月,《亞洲人》製作雷震逝世三週年紀念專題;4月,《亞洲人》刊載林濁水撰〈薪盡火傳—中國民主黨組黨始末〉一文。
1987年

7月15日凌晨起解除戒嚴。
1988年

4月8日,傅正向監察委員宋英投書,請求調查最高法院駁回雷震及傅正涉嫌叛亂案;14日,宋英在 監察院院會中提案重新調查雷震案和傅正再度被感化案,下午並與傅正召開記者會;22日,監察院司法委員會派輪值委員謝崑山重新調查雷震案,同日警總將扣管 18年的雷震獄中手稿移交軍法局,軍法局於26日將手稿發還新店軍人監獄,並令其依監獄行刑法處理;29日,民間「一九六○雷震案後援會」成立,立委康寧 祥擔任執行長;30日,國防部新店監獄經前一日監務會議決議,焚毀雷震回憶錄。
7月21日,監察委員謝崑山前往新店監獄調查,得知雷震回憶錄已遭焚毀,但攜回10冊日記回監察院暫時保管;22日,宋英委託謝長廷、陳水扁、周弘憲三位律師,針對雷震回憶錄焚毀案準備提出訴狀。
8月8日,監察院彈劾國防部軍法局長吳松長少將、新店監獄監獄長王祿生上校(彈劾文由監察委員謝崑山撰稿),吳松長、王祿生提申辯書;月中,劉子英向宋英提〈辯誣〉一文後出境,表白其在非自由意願下自白,承認為匪諜,誣陷雷震。
1988年

10月3日,宋英向國防部提請國家賠償;14日,監察委員謝崑山向監察院提出雷震回憶錄焚毀案之調查報告。
11月14日,國防部國家賠償審議委員會認為國防部「依法廢棄」雷震獄中文稿,裁定拒絕賠償。
1989年

1月18日,宋英申請發還雷震服刑中所撰日記;24日,國防部軍法局令准新店軍人監獄發還雷震服刑中所撰日記;27日,監察院會同國防部將日記送還宋英。
2月27日,國防部軍法局針對新店監獄長王祿生處理雷震回憶錄案予不起訴處分。
3月4日,「雷震逝世十週年紀念演講會」舉行;傅正主編《雷震全集》共43冊出版。
1990年

9月7-9日,澄社召開「台灣民主自由的曲折歷程——紀念雷震案三十週年學術研討會」,同名論文集在1992年出版。
1991年

5月10日,傅正過世。
1994年

立法委員陳水扁質詢相關政治案件,國防部長孫震以書面回答指稱,雷震、陳玉璽、柏揚、彭明敏等案資料已銷毀,張金策、陳文成等案「資料不可考」。
1996年

7月7-8兩日,殷海光基金會舉辦紀念雷震百歲冥誕及傅正逝世五週年「跨世紀台灣民主發展問題」學術研討會。
10月,監察委員江鵬堅接見雷震家屬雷德全等人,擬申請重新調查雷震案。
2001年

2月26日,陳水扁總統接見雷德寧、雷德全、宋文明、馬之驌,同意協尋雷震獄中回憶錄等資料;隔日國防部成立「雷震先生現存資料調查小組」。
5月18日,陳水扁總統出席國防部召開的「故雷震先生現存資料記者說明會」。
6月8日,國防部移轉「故雷震先生現存資料」至國史館典藏,定名為《雷震檔案》。
2002年

1月4日,宋英過世;3月7日,向筠過世。
9月4日,雷震案發生四十二週年紀念日,國史館發表《雷震案史料彙編》叢書第一冊《國防部檔案選輯》、第二冊《雷震獄中手稿》二書。
2003年

3月23日,馬之驌過世。
12月,國史館發表《雷震案史料彙編》叢書第三冊《黃杰警總日記選輯》、第四冊《雷震回憶錄焚毀案》二書。
2005年

雷震家屬經由「台灣人權促進會」之協助,籌畫重提國家賠償的訴訟。
2006年

3月7日,「公益信託雷震民主人權基金」成立。
2007年

7月8日,雷震110歲冥誕(農曆5月26日,西曆7月10日)前夕,公益信託雷震民主人權基金、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國史館合辦「雷震與民主人權」系列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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