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7.3 胡適回信給呂光*
曉光先生:
謝謝先生七月一日的信及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會長的信的抄本。此信現在寄還先生。
先生與謝冠生先生接到這個邀請,是很大的容譽,敬致賀意。
這種運動,我在少年到中年的時期曾積極參加過,也曾發表過一些意見.....其主旨論 Government by law does not mean the absence of force, it only means that force is organized and regulated and direct toward some organized... Norman Angell 的思想的應用,即是" Peace through the rule of law" 的一種說法。)老年回想,都似做了一場好夢。先生說要我"多予指示",更使我慚愧!
先生定已注意到東京的會期**為九月十七到二十,其中鄭包括"九一八"的三十周年紀念! 也可以說是第二次世界大戰"開始"的第三十周年,選此日期與地點的人們大概沒有想到這著紀念日罷? 敬問雙 胡適之五十,七,三日下午四時
1961.10.5
胡適 "愧謝"" :
呂光 英美法導論 dedicate 給 胡適
曉光先生:
先生的新著 英美法導論 ,承先生dedicate 給我,並承在dedication 裏給了我很少人能夠承當的褒語,真使我"受寵若驚"!我只能恭恭敬敬向先生說:十分感謝!實在不敢當!愧謝愧謝!
這部"導論"的材料選得很精,最便於像我這樣的"初學",我一定要細讀這本書,以答謝先生的厚意。
匆匆道謝,敬祝 雙安
**The second Conference arranged by the -ABA Special Committee on World. Peace Through Law was held in Tokyo, Japan, September 17-20, 1961,
*呂光 (1909- ) 字全恩,曉光,西文名Andrew Lee 美國狄北大學法學博士 歷任行政院光復大大陸設計委員會委員,東吳大學教務長,美國以美大學教授,美國西北大學法律客座教授。
教英美法的呂光、姚淇清老師,都是接受英美式教育的老一輩學者。呂光老師的英文比中文還好……他們上課都是以英文授課,所以修這門課的學生不多。
"東吳法律於台復校初期,已故呂光院長主持院務時期,均由呂光院長親自編著,由台北敦煌書局打字出版之英美法課程教材,例如:英美法導讀、英美侵權行為法、 英美契約法、英美刑法、衡平法與動產法等判例書籍。至民國七十年後,則陸續改採英美大學法學院最新判例教材,由台北敦煌書局專案進口原文書籍。因此,東吳 法律之英美法課程教材與英美大學法學院採用之英文原文判例教材完全同步。"林世宗:東吳法律與英美法教育之探討呂光法學譯著 呂光著 台北: 文星書店 1965
註十二:參見呂光編,英美法導論,第九十四頁,東吳大學法學院叢書,一九七七年版。"
"本(97)年適逢呂光院長百歳冥誕,為紀念呂老師,相關紀念活動已與「第6屆海峽兩岸民法典學術 ..."
中國法制比較研究論文集-2008年(第六屆)海峽兩岸民法典暨呂光院長百歲冥誕紀念學術研討會
出版社:新學林
出版日期:2009年04月01日
敬悼呂前院長曉公 陸潤康
東吳大學法學院在臺復校及振興的推手──呂院長曉光教授 吳立榮
終生奉憲法學教育的真性情學人──憶恩師 呂院長曉公教授 成永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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