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
胡適之年譜長編初稿1926 指出唐德剛的胡適參加哥倫比亞博士畢業典禮的回憶與史實衝突
我想唐的問題是不知道可以選擇"不參加典禮"
事實上
第一冊就指出 唐著的錯誤不勝枚舉 譬如說 江冬秀屬虎 不是唐說的屬兔.....
胡適雜憶 台北:傳記文學出版社 1979*
胡適雜憶(
增訂本),唐德剛,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9**
胡適雜憶 作者:唐德剛作品集/著出版社:遠流出版日期:2005年
**目錄
周策縱先生序
夏志清先生序
回憶胡適之先生與口述歷史
「不要兒子,兒子來了」的政治
三分洋貨.七分傳統
照遠不照近的一代文宗
「新詩老祖宗」與「第三文藝中心」
傳記.史學.行為科學
國語.方言.拉丁化
「我的朋友」的朋友
較好的一半
歷史是怎樣口述的?
曹雪芹底"文化衝突"
佛光山座談教外禪機
附錄:
論"轉型期"與"啟蒙後"
胡適與"中國文藝復興運動"
胡適父親胡鐵花先生無頭疑案
"爭議"再議
曹氏三代為清室絲官淺說
中國郡縣起源考 (附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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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周策縱先生序
夏志清先生序
回憶胡適之先生與口述歷史
「不要兒子,兒子來了」的政治
三分洋貨.七分傳統
照遠不照近的一代文宗
「新詩老祖宗」與「第三文藝中心」
傳記.史學.行為科學
國語.方言.拉丁化
「我的朋友」的朋友
較好的一半
歷史是怎樣口述的?
附錄:論胡適的詩──論詩小札之一/周策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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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雜憶》原是唐德剛教授在撰錄《胡適口述自傳》之餘,打算自寫的一篇「短序」。不料下筆千里,把胡先生一生牽惹到的無數問題與糾葛,幾乎無 所不談,談無不痛快,一寫就是一、二十萬言,結果「頭」大不掉,不能印在書前,序文成了專書,獨立出版。且不論二人同寓紐約期間深厚的「忘年之交」,即憑 唐德剛教授自己的「職業」、「訓練」和「娛樂」,他實在是為胡適作評傳最理想的人選。本書最大的特色即是憑唐德剛教授的回憶和當年自己日記上的紀錄,給胡 適先生留了一個最忠實的晚年寫照。
本書不止是篇回憶錄,它暢談歷史、政治、哲學、文學、文字學,以及其他一切胡適生前關注的學問,比起 《李宗仁回憶錄》來,更令人見到唐德剛才氣縱橫、博學多智的這一面。由於唐德剛古文根底深厚,加上天性詼諧,寫起文章來,口無遮攔,氣勢極盛,讀起來真是 妙趣橫生。在這裏他把胡適寫得生龍活虎,但又不是公式般裝飾什麼英雄超人。他筆下的胡適只是一個有血有肉、有智慧、有天才也有錯誤和缺點的真實人物。讀了 唐德剛的胡適,你也可以和他握手寒暄,笑語談辯,不知夜之將盡,人之將老,也在胡適裏找得到唐德剛。
●作者介紹
唐德剛,一九二○年生,安徽省合肥縣人。國立中央大學(重慶)歷史系 學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紐約)碩士、博士。曾先後任職於安徽省立安徽學院、哥倫比亞大學、紐約市立大學,長期從事歷史研究與教學工作,並對口述歷史的發 展貢獻良多。著有《李宗仁回憶錄》(中英文版)《顧維鈞回憶錄》(英文原著,紐約時報系發行,大陸有中譯本)、《胡適口述自傳》(中英文版)、《胡適雜 憶》(中文版,英文版現正整理中)、《中美外交史1844-60》(英文版,華盛頓大學出版)、《中美外交百年史1784-1911》(中英文版)、《晚 清七十年》和《袁氏當國》(遠流)等書,另以中英文分別出版包括歷史、政論、文藝小說多種及詩歌、雜文數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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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序
□周策縱先生序
「我的朋友」唐德剛教授前些時告訴我, 他在撰錄胡適之先生口述歷史之餘,打算自寫一篇「短序」。我聽了一心想到我們時常在紐約十八層高樓高談闊論,一談就不知東方之既白的往事,就不禁暗忖,等 著看他這序會怎麼短法。果然在《傳記文學》裏見他下筆千里,把胡先生一生牽惹到了的無數問題與糾葛,幾乎無所不談,談無不痛快。我正在連續欣賞,大過其 癮,還幸災樂禍;不料突然收到他的來信,說現在真是沒空,必須結束了,而劉紹唐先生急於要把他這已長達十餘萬言的「短序」出版成專書,他自己實在不能再為 自己的「序」作序了,就只好來拉伕。這確實是晴天霹靂,使我不免有大禍臨頭之感。
大家都知道,從前蔣方震先生寫了一冊《歐洲文藝復興史》, 要梁啟超先生作序,任公序文一寫就是數萬言,與原書一般長,結果「頭」大不掉,不能印在書前,序文成了專書《清代學術概論》,獨立出版,反而要蔣方震來為 這「序」寫了一序。這樣看來,德剛這「序」既然是胡先生的口述自傳招惹出來的,這「序」的序,本來應該請胡先生來寫纔算合史例,纔能了卻這件公案。但上海 靈學會既已不存,那就只好讓牽著黃牛當馬騎罷。好在多年以前,我曾經對胡先生說過:「你以前曾對梁任公說:晚清今文學運動對思想界影響很大,梁先生既然曾 經躬與其役,應該有所記述。後來任公便寫了《清代學術概論》那冊書。現在我要說,五四時期的新文化、新思潮、新文學運動,對中國近代思想社會的影響,比今 文學運動恐怕更大更深遠,你也是躬親其役的人,你也應該把這幾十年來的思想潮流,做一番全盤的、徹底的、有系統的敘述、檢討和批判,寫一冊《五四時期思想 學術概論》,纔算適合大眾和時代的需要。」胡先生聽了直望了我一眼,笑著說:「你這話很對,現在一般人對這一時期的思想潮流,歪曲誤解的很多。我將來也許 要寫些東西來澄清一下。不過你們年輕一代責任更大了,總結、檢討、批判還要你們來做。」後來他還要我代他找一些資料。不幸胡先生以後未能如願寫出這書來。 現在德剛這篇「序」,也許可說正是胡先生心目中要年輕一代做出檢討批判的一部分。這樣說來,唐「序」便有點像我所提議的那種「概論」的引子,而我這篇 「序」的序,也就不是毫無關係了。
我想讀者都會同意,唐德剛教授在這裏把胡適寫得生龍活虎,但又不是公式般裝飾什麼英雄超人。他筆下的胡適 只是一個有血有肉、有智慧、有天才也有錯誤和缺點的真實人物。這作法承襲了古今中外傳記文學的優良傳統。中國第一個最出色的傳記文學家司馬遷早就用好的例 子教導了我們。他筆下的人物多是活的、立體的、可愛可佩的、可嗔可斥的,或可憐可笑的,但沒有使你打瞌睡的。在西洋,像鮑斯威爾的《強生博士傳》,主角也 是活生生的,還在強生裏找得到鮑斯威爾。讀了德剛的胡適,你也可以和他握手寒暄,笑語談辯,不知夜之將盡,人之將老,也在胡適裏找得到唐德剛。
當 然,我們不必要同意作者所說的一切。因為我知道,他所提倡的,正是要大家各自去獨立思考,獨立判斷。他如能引起你多去想一想,那他的目的就已經達到一大半 了。至於你做出什麼結論,那只是你自己的事。不論如何,他和他的朋友們,原先是白馬社的也好,《海外論壇》月刊社的也好,至少包括我自己,大概都會拍手叫 好的。
大凡文字寫得最美最生動的,最難同時得事理的平實,因為作者不能不有藝術的誇張。這在王充的《論衡》裏便叫做「藝增」。德剛行文如行 雲流水,明珠走盤,直欲驅使鬼神,他有時也許會痛快淋漓到不能自拔。但我們不可因他這滔滔雄辯的「美言」,便誤以為「不信」。德剛有極大的真實度,我們最 好在讀他所說某一點時,再看看他在另一個所在說了些什麼,要看他如何從各種不同的角度,盡情極致、窮態裝妍地描繪和辯論,如此,你纔能更好地把握到他的真 意。德剛的「藝增」運用在不同的角度,這是他最好的絕招和自解。
德剛不信神鬼,也不怕神鬼,所以他敢說自己要說的話。你看他能「批孔」,也 能尊孔,更能尊、能批要隻手打倒或支持孔家店的好漢。不但如此,還敢尊、敢批「周公」!因此不論你同意不同意他,德剛這獨行俠的高風傲骨不能不令人欽佩。 他能替胡先生打抱不平,多已在胡死後,這點已不容易。更難得的是,他既不掩飾事實,又能恕道處理胡先生的某些白璧微瑕。我個人已受益不淺,我在給他的信裏 指出胡先生新詩某些文字上的缺失,不免誇大,這固然只是友朋間的閒談,但真有點像「詩律傷嚴近寡恩」了。在另一方面,我卻素來不曾認為五四時代是「時無英 雄,遂使孺子成名」;相反的,我嘗說,五四時代產生的人才濟濟,比任何別的短時期可能都多些。德剛指出胡先生用「素斐」做他女兒的名字可能是紀念陳衡哲女 士,這點確已補充了我之不及;至於胡先生那首詩是否也意味著陳女士在內,我看不能無疑,如是這樣,他恐怕就更不合情理了。德剛對這點似乎有進一步「求證」 的必要。
我在前面已說過,胡適之先生一生牽惹的問題與瓜葛已非常多,而德剛對他的娓娓描述和檢討,不能不更多面和更複雜。胡適已經是中國近 代史上一個箭垛式人物,德剛現在真實地把他畫得多采多姿,人們也許更會把他當成活箭垛了。如果我這裏再提出一些與胡適有關的問題來討論,那這篇「短序」的 短序可能也要變成專書,豈不又要德剛來替我寫序?想來想去,時不我與,這種序還是讓讀者諸君來寫了,這也正如胡先生所說的,要年輕的一代來檢討批判罷。我 想這也正是唐德剛教授寫作的初意,我便帶著這個期望,把這津津有味的好書鄭重推薦給讀者。
周策縱
一九七八年七月於美國威斯康辛陌地生之棄園
□夏志清先生序
我的朋友唐德剛
《胡 適雜憶》,原題「回憶胡適之先生與口述歷史」,曾在《傳記文學》上連載了十期(第一八三~一九三期)。每期航郵寄來,我總先把《回憶》讀了,才去拆看其他 的報章雜誌。記得讀完第一章,實在興奮,當晚就寫信給唐德剛、劉紹唐,向二位好友致賀:這樣文筆生動而饒有趣味的回憶錄實在難得在國內雜誌上見到的。翌晨 授「中國現代文學」這門課,也不顧當天應講的題目,先講兩則胡適之太太的故事給學生聽。我同胡老太太僅有兩面之緣,但讀了這兩則故事(大叫一 聲"GO!",嚇退「大黑賊」返國定居前,囑附德剛、王紀五二人搬運她那隻笨重的舊床到新澤西州碼頭),真覺得德剛兄把她寫活了。
《胡適雜 憶》我特別愛讀,當然不僅因為德剛兄記載了好多有關胡氏夫婦的掌故。一九六二年暑期我搬居曼哈頓後,即同德剛交識,對他的學問見識早已佩服。祇可惜他封筆 了二十年,近兩年來才能看到他的長篇撰述(德剛整理的另一部稿子:《李宗仁回憶錄》,連載香港《明報月刊》,已一年有半)。《胡適雜憶》不止是篇回憶錄, 它暢談歷史、政治、哲學、文學、文字學,以及其他一切胡適生前關注的學問,比起《李宗仁回憶錄》來,更令人見到德剛才氣縱橫、博學多智的這一面。胡適自承 哲學是他的「職業」,歷史是他的「訓練」,文學是他的「娛樂」(hobby)。德剛十幾歲時即已圈點了一遍《資治通鑑》,在哥大研究院主修美國史、西洋 史,近年來一直在紐約市立學院主講中國史、東亞近代史,「歷史」自是他的「職業」。他中西哲學的底子當然比不上胡適,但他受過「社會科學」這方面的嚴格 「訓練」。本書引錄了好幾首德剛在攻讀博士學位時期寫的新詩、舊詩,表示他同留學生胡適一樣,功課愈忙碌,愈感到有寫詩、同朋友酬唱詩詞的需要:「文學」 也是他的「娛樂」。且不論二人同寓紐約期間深厚的「忘年之交」,即憑德剛自己的「職業」、「訓練」和「娛樂」,他實在是為胡適作評傳最理想的人選。
同胡適一樣,唐德剛的中文文章比他的詩詞寫得更好。《胡適雜憶》出版後,我想他應公認是當代中國別樹一幟的散文家。他倒沒有走胡適的老路,寫一清如水的純白話。德剛古文根底深厚,加上天性詼諧,寫起文章來,口無遮攔,氣勢極盛,讀起來真是妙趣橫生。且舉一個小例為證:
可 別小視「跑龍套」!紐約市有京戲票房五家之多。平時公演,粉墨登場,鑼鼓冬倉,琴韻悠揚,也真煞有介事。可是「龍套」一出,則馬腳全露。那批華洋混編的 「龍套」,有的不推就不「跑」;有的推也不「跑」;有的各「跑」其「跑」,不自由,毋寧死EF好不熱鬧!筆者在紐約看國劇,最愛「龍套」,因為它能使你笑 得前仰後合,煩惱全消!
引文下半節,可說是段韻文(跑、鬧、套、消),但若在「有的各『跑』其『跑』」下面跟著就寫「好不熱 鬧」,同韻字太多,讀起來反而單調。德剛在「各『跑』其『跑』」下面,添了兩句三字經──「不自由,毋寧死……」,真可謂是神來之筆。這種寫法,全憑作者 一時的靈感,和聯想的豐富。凡在紐約市看過票房演出京戲的,讀這段文字,想都會出聲大笑的。
但看來是遊戲文字,「龍套」在本書七十二節裏是 一個「有機」的譬喻(metaphor)。有博士學位的人才能在學術舞臺上「井井有條」的跑龍套,沒有博士「訓練」的教員,跑跑龍套也會出洋相的。但真正 在京劇、學術舞臺上唱「大軸」的,如梅蘭芳、胡適二人,倒不一定是「科班出身」。德剛二十六年前寫的成名作是〈梅蘭芳傳稿〉,所以既提到了「龍套」,他會 把梅、胡二博士的名字聯在一起。最近重讀〈梅蘭芳傳稿〉,我也同胡先生一樣,覺得「稍嫌渲染」,文筆太濃艷一點,雖然德剛兄的確參閱了不少資料,尤其關於 梅氏美國演出的那段史實。封筆二十年後,文章的境界雖然大為提高,今日散文界有此唐派新腔可聽,我覺得十分可喜。
五十年代的胡適
《胡 適雜憶》我讀來特別有親切之感,因為書中提到好多五十年代身在紐約的中外人士,這些人我來哥大後大半也認識。德剛為德國老教授魏復古(Karl Wittfogel)、日文老講師角田柳作這兩位突出人物畫像,一點也沒有「渲染」,真可謂呼之欲出。「『新詩老祖宗』與『第三文藝中心』」這一章專介紹 德剛「白馬文藝社」裏的朋友,「新詩老祖宗」反而屈居配角,可能會有讀者覺得喧賓奪主,不太合傳記文學的體例。但事實上,胡適自己在《四十自述》、《留學 日記》二書裏也講起他好多朋友,抄錄了他們的詩詞酬唱之作。蟄居紐約期間,他既愛參加白馬社的集會,德剛把社員一一點將,並選錄他們一部分詩作,我認為是 應該的。我們也藉此體會到這前後兩代的留學生處境多麼不同。胡適早期一批詩友--任叔永、梅光迪、楊杏佛、朱經農、陳衡哲--回國後都幹了一番事業。他晚 年結交的那批文藝小友--唐德剛、周策縱、吳訥孫、周文中、黃伯飛--雖在美國學術界各有建樹,他們的主要工作是教導美國學生;大陸變色,他們不可能回國 大幹一番,真可說是國家的損失。白馬社裏三位新「莎菲」女士,我只認識何靈琰,她是徐志摩的乾女兒,在上海時期曾跟錢鍾書習寫詩詞,跟魏蓮芳學唱青衣,可 惜這幾年不常寫詩,也難得登臺一露身手了。其他兩位,心笛僅聞其詩名,不知人在何處;「才氣最高」的蔡寶瑜一年前我連她的名字也沒有聽見過。她短命而死, 我讀到德剛的記載,也不免為之歎息。
胡適在紐約做寓公期間,愛同年輕朋友來往,真如德剛所說的,年齡相等的朋友間,除了李書華先生外,可同胡適促膝長談的真的絕無僅有。魯迅在晚年,雖有文壇盟主之名,喜結交的也祇是蕭軍、蕭紅這輩比較純潔的青年。好多年前我在《明報月刊》上看到了張愛玲〈憶 胡適先生〉文,深為感動,想不到張愛玲從小就崇拜胡先生,也想不到胡適這樣看重張愛玲。在我想像中,到了五十年代中期,胡適早已同當代文學脫了節,也不太 關心文學的前途了。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張愛玲抵達紐約後,曾去拜訪過胡先生兩次,可惜張不善辭令,為人木訥,談話並不投機。翌年感恩節,胡適還有意請她到中 國館子吃飯,隔一陣還到一家救世軍辦的女子宿舍去看她。可是張愛玲跟胡適談,「確是如對神明」,不知如何逗他開心。二人關係,見面後反而疏遠了。
胡 適同他的安徽小同鄉唐德剛一見如故,倒可說有緣。後來德剛身任胡適「口述歷史」的記錄員,更是日常見面,無話不談。本書最大的特色即是憑德剛的回憶和當年 自己日記上的紀錄,給胡先生留了一個最忠實的晚年寫照。一九五一年胡適才六十歲,其實不能算老,但到德剛所見的胡先生,顯然已開始衰老了。他當然在搞他的 《水經注》,也寫了一部《丁文江的傳記》,且不斷關注共產國家的所作所為以及自由世界的前途。但比起剛回國的二十年(一九一七~一九三七)來,紐約那幾 年,他治學的成績實在太少了。張愛玲未去美國前,從香港寄他一本《秧歌》,他真的讀了,還寫了封懇切的回信。同樣情形,姜貴從臺灣寄他一冊《今檮杌 傳》(即《旋風》),他也真的讀了,也寫了很長的回信。胡適識拔張、姜二人,當然是文壇佳話,也證明他讀當代小說,確有卓見。但話說回來,對胡適而言,這 兩位作家都是毫無名望的;他有時間讀他們的贈書,表示他手邊沒有急急要辦的正事。普通名學者,自己忙於著作,心有餘而力不足,收到的贈書太多,即使想看, 也抽不出空來,何況中國當代小說,並非胡適研究的主要對象(胡適晚清小說讀得極熟,他文章裏絕少提到二、三十年代的小說--少數人的短篇例外--很可能連 茅盾、老舍、巴金的長篇他都沒有碰過)。最使我詫異的,胡先生竟常去哥大圖書館看中文報紙,連「美國兩岸所發行和贈閱的『僑報』」也看,而且把它們的「副 刊」看得很仔細,而這些副刊,德剛說的一點也不錯,「實在不值得浪費太多時間的。」目今臺灣《聯合報》、《中國時報》特別在編排副刊上用心計,可讀的文 章、報導、小說實在不少。我平日沒有時間全讀,又捨不得把那些副刊丟掉,只好把它們保存起來,日積月累,保存著想讀而未讀的文章實在多不勝言。胡先生有時 間批閱紐約、舊金山出版的僑報副刊,比他太太靠打牌消磨歲月,實在好不了多少。
胡適這樣「遊手好閑」,主要原因可能是那幾年他少了一份配合 他身份的工作。他在普林斯登大學任格斯德中文藏書部(Gest Library)「館長」(curator)之職,那是一份閒差,每年領取幾千美金貼補家用而已。他也在美國著名學府做過短期講學,零星演講的機會當然更 多,但這些都算不上是長期性的工作。「胡適之的確把哥大看成北大,但是哥大並沒有把胡適看成胡適啊!」德剛這句沉痛的感慨一點也沒有言過其實。五十年代, 胡適同林語堂先生(辭掉南洋大學校長之職以後)大半時期留在紐約,而且經常來哥大借書,假如哥大有意聘請他們為中日文系教授,他們是一定樂意接受的。但中 日文系的主管人哪裏會有此度量,胡、林二人來了,那些美國漢學教授豈不相形見拙?所以美國著名學府樂於聘用趙元任、李方桂這等專門人才(語言學比較冷門, 吸引的學生較少),而不敢聘用胡適、林語堂這樣的通才。哥大既是他的母校,胡適如能在中日文系開講中國哲學史、文學史的課程,一定特別賣力,很可能提起精 神寫出一兩本英文著作來。當然他不可能再有時間去看中文僑報了。
胡江冬秀
任何學人,除了家裏的書房外,總得有一間辦公室,不能老窩在家裏。偏偏在紐約那幾年,胡適少了一間辦公室,在家裏伴著老妻,事事得遷就她,不免影響到他工作的情緒。他在精神上顯出老態,這也是一個原因。
在表面上看來,胡適夫婦恩愛白首,非常幸福,但我總覺得江冬秀女士不能算是我們一代宗師最理想的太太,二人的知識水準相差太遠了。早在一九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胡適記了下面這則日記:
得冬秀一書,辭旨通暢,不知係渠自作,抑係他人所擬稿?書中言放足事已行之數年,此大可喜也。
胡 適十三歲就訂了婚。他事母至孝,當時無意拂逆母意,也就算了。但憑這段日記,我們顯然看出,胡適曾去信句他母親或江冬秀,纏足已放大了沒有?想來江女士以 往給他的信,文字欠通,這封信「辭旨通暢」,雖不免疑心是別人「擬稿」的,但胡適知道未婚妻在努力改進,至少足已放大,他心裏是高興的。可是婚後三、四十 年,江冬秀顯然沒有多大進步。《傳記文學》第一九二期影印了她晚年的手蹟,那幾個字實在是見不得人的。(連她先夫提倡的新式標點,她都會用錯!)居留紐約 期間,她還停留在看武俠小說的階段,胡適的學問、思想她是無能力欣賞的。住在北平、上海,她有傭人可使喚,家務不必胡適操心。住在紐約,胡太太既不懂英 語,他老人家還得上街買菜,實在是夠辛苦的。二者住「東城八十一街簡陋的小公寓」,太太一打牌,家裏客人多,胡適既無辦公室可去,要靜心讀書寫文章,也不 可能了。這樣長期伺候太太打牌,胡適即使有早年的壯志雄圖,也消磨殆盡了。
一九五八年秋,胡適返國任中央研究院院長之職。他任內的秘書--王志維先生--寫過一篇〈記胡適先生去世前的談話片段〉,載「聯合副刊」(民國六十六年二月二十四日),我讀後感慨很多。臨死前兩天,胡老先生為了太太打牌,囑咐王秘書」幫我買一所房子」:
我太太打麻將的朋友多,這裏是臺灣大學的宿舍,南港我住的也是公家宿舍,傅孟真先生給中央研究院留下來的好傳統,不准在宿舍打牌。今天我找你來,是要你在我出國期間,在和平東路溫州街的附近,幫我買一所房子,給我的太太住。
胡適是愛面子的人,傅孟真先生留下的規矩,公家宿舍不准打牌,院長寓所內卻常聽到牌聲,不免於心不安。想來胡太太的朋友都住在臺北市區,老是坐計程車去南港也不方便,胡院長才有意在臺北置屋。胡適待他的老伴是夠好的了,但胡太太長年打牌,我總覺得對不起他。
早在民國九年,胡氏夫婦生日碰在一天,胡適寫了一首〈我們的雙生日(贈冬秀)〉的詩(《胡適的詩》,頁九七~九八):
他干涉我病裏看書,
常說:「你又不要命了!」
我也惱他干涉我,
常說:「你鬧,我更要病了!」
我們常常這樣吵嘴--
每回吵過也就好了。
今天是我們的雙生日,
我們訂約今天不許吵了!
我可忍不住要做一首生日詩,
他喊道:「啍﹝哼﹞!又做什麼詩了?」
要不是我搶的快,這首詩早被他撕了。
這 雖是首幽默詩,我們也看得出二人婚後精神上毫無默契。胡太太既不懂讀書的樂趣,丈夫在病中,更有理由不准他讀書了。胡適多麼希望他的太太能在「雙生日」那 天,和他一首詩啊,但太太不會作詩,看樣子真會把詩撕掉。胡適自知不可能同太太訂約,永不吵嘴,「今天不許吵」平平安安過一天生日就夠了。胡適的確是好脾 氣,但江冬秀如能像《李超傳》裏的李超女士一樣,立志求學上進,婚後進學校或者在家裏自修,胡適一定感激莫名,享受到另外一種閨房樂趣。只可惜江冬秀真是 個舊式鄉下女子,辜負了胡適在留學期間對她的期望。
女友韋蓮司
德剛兄說得對:「適之先生是位發乎情、止乎禮的 膽小君子。搞政治,他不敢『造反』;談戀愛,他也搞不出什麼『大膽作風』。」但德剛認為留學期間的胡適真追過韋蓮司女士(Edith Clifford Williams),假如韋女士真有意嫁給他,江冬秀就只好活守寡了。但事實上,胡適既是「止乎禮」的膽小君子,看樣子並沒有同韋蓮司談過什麼戀愛,雖然 二人通信很勤。徐高阮先生在《胡適和一個思想的趨向》(臺北地平線出版社,一九七○)這本書裏告訴我們,胡先生去世後三年,韋蓮司女士曾「將一九一四年至 一九一六年青年胡適寫給她的信(收藏了整整半個世紀,一百幾十件)寄給胡夫人江冬秀女士,有幾封曾在『胡適紀念館』分兩次(五十四、五十五年)陳列 過。」(頁二九)胡夫人去世後,這些信件想已由中央研究院保管。如有人想研究胡適留學期間的生活和思想,真不妨把這些信件研讀一番,胡、韋二人有沒有談戀 愛,真相也可大白。其實胡適一生英文文章也寫了不少,連同這一百幾十件信札,都應該收集成書,供中外學者閱讀之便。魯迅去世才兩年,就有《魯迅全集》二十 冊問世。胡適去世十六年了,我們還看不到他的全集,這是說不過去的。
德剛認為在一九一五年那年,「胡氏顯有所求(made some proposition)而為韋女所峻拒。……她奉勸胡郎,斬斷情絲,懸崖勒馬;應著重較『高級』的情級之交;勿岌岌於『色慾之誘』(sex attraction)。……可是韋女士雖是止乎禮,她並沒有絕乎情。最後棒打鴛鴦的似乎還是韋女士那位『守舊之習極深』的媽媽。」我認為德剛兄這兩個假 設--胡適追韋女士遭拒;韋母「棒打鴛鴦」--都是站不住的。胡適非道貌岸然的偽君子,假如真正追過韋女士,他決不會「正色」呵斥德剛的假設為「胡說」。 胡適既無意反背母親的意志,他決不肯毀除婚約,讓老人家傷心的。細讀《留學日記》,胡適誠然愛同有腦筋的洋女子談話、通信,可是一點也看不出同她們有論婚 嫁之意。韋蓮司的服飾儀表,德剛在書裏已交代得很清楚。另一位同胡適通信頗勤的瘦琴女士(Nellie B. Sergeant),「業英文教授」,有兩個夏天來康南耳大學暑期班進修,這樣才同胡適認識的。她「年事稍長,更事多,故談論殊有趣味。」胡適哪裏會同她 談戀愛?
德剛認為他的假設有理,主要證據是《留學日記》裏節錄的兩封英文信。一封是韋女士一九一五年二月三日寫給胡適的;一封是胡適自己一 九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寫給韋老夫人的回信。本書讀者如細審二信的部分原文(《留學日記》頁五三五~五三七,八三五~八三六),一定也會同意,德剛誤解了它 們的涵義。
一九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日記》頁五二四),胡適訪「韋蓮司女士於其寓,縱談極歡。女士室臨赫貞河,是日大霧,對岸景物掩 映霧中,風景極佳。以電話招張彭春君會於此間。五時許與女士同往餐於中西樓。余告女士以近年已決定主張不爭主義(Nonaresistance)……女士 大悅,以為此余輓近第一大捷,且勉余力持此志勿懈。……女士見地之高,誠非尋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余所見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識力、魄力、熱誠於一身 者惟一人耳。」
讀這段劄記,我們無法肯定張彭春有沒有跟胡、韋二人一起去中西樓吃晚飯。但在一個「縱談極歡」的下午,胡適如真有意追韋女 士,怎麼會打電話邀張彭春來會談?可見胡適對女士毫無所求,還要邀他的朋友來同賞她「見地之高」。這次縱談之後,想來隔不多天,胡適又去韋女士那裏「縱 談」了一次。韋蓮司原是不顧世俗的奇女子,也可能早已鍾情於胡適。那次談話,很可能她露出了她的「狂狷」本色,動手動腳,倒把我們的「膽小君子」嚇壞了。 胡適招架不住,祇好直言早已訂了婚,如同韋女士有不軌行動,與「禮」(propriety)不合云云。事後韋女士很氣,也有些老羞成怒,二月三日寫了那封 「論男女交際之禮」的信,責備胡適不夠開通而拘於「禮」(blocked by a "sense of propriety")。在她看來,像他們二人這樣超脫世俗的「最高級人才」(the highest type of human being),祇要「思無邪」(propriety of thought)就好了,行為上的「非禮」(impropriety)倒是毫無關係的。德剛兄若細品此信,即可看出,韋女士採用的完全是嶼姑在《老殘遊 記》裏教訓申子平的口吻。胡適原則上是反宋明理學的,雖然在日常生活上還遵守「非禮勿動」的原則。他看了這封信後,對她的「卓識」更為佩服,認為「此論即 在所謂最自由放任之美國亦足駭人聽聞。」但想來韋女士覺得胡適不識抬舉,以後只同他論學問,談思想;生活上需要「放浪形骸」一下,另找別的男人了。
韋 蓮司一人在紐約「放浪形骸」,她母親有所聽聞,實在有些著急了。差不多一年之後,她寫信囑胡適去規勸她。胡適既是個少年老成、非禮勿動的「東方人」(an Oriental),對她女兒的某些行為一定看不慣罷?何不勸勸她呢?她是最看重你的!胡適雖是「膽小君子」,對韋女士的「卓識」、「狂狷」原則上是佩服 的,回信理直氣壯地斥責韋夫人虛偽。責問她是不是不信任自己的女兒,既如此把她關起來,不給她行動自由好了。德剛引譯那一段信裏的「我們」一詞(「我們為 什麼要顧慮『別人』對我們怎樣想法呢?……」),乃所謂editorial "we",非胡適、韋蓮司二人。德剛看不出這一點,把胡適致韋夫人書完全曲解了。
胡適與陳衡哲
胡適同陳衡哲女 士留學期間的關係,德剛分析得入情入理,讀後十分折服。但同時德剛故作妙論,認為陳衡哲是他提倡「詩國革命」、「文學改良」的煙絲披里純,「所以新文學、 新詩、新文字,尋根究底,功在莎菲」,那就言過其實了。在〈逼上梁山〉文裏胡適說得明明白白,他倡導白話文學的靈感得自鍾文鰲,他是清華學生監督處駐華府 的書記。陳衡哲未同他通信之前,胡適早已在試寫白話詩了。
中國大學生、留學生間,的確有個「朋友之『友』不可友」的傳統。莎菲女士既為任叔 永所發現,胡適又是任君的摯友,當然不便去追她。但我認為假如胡適尚未訂婚,他一定會努力去追求莎菲女士的;論才情任不如胡,看樣子莎菲也會嫁給胡適的。 當然任氏夫婦一直是胡適的至交,也是他事業上最親信的左右手,他對任太太是不存一絲羅曼蒂克的幻想的。但任、陳婚姻如此美滿,胡適自己家裏有個病中不准他 看書、寫詩的老婆--相形之下,他免不了艷羨他們的幸福。他騙過江冬秀,給自己的女兒取名素斐(Sophia),雖不能說紀念他同陳衡哲那段舊情,至少也 希望女兒長得像瓦莎學院優等生莎菲一樣的聰明好學,而一點也不像她生母那樣的庸俗。德剛道破胡適為愛女取名用心良苦這一點,實在令人心折。
胡、 陳二人尚未見面前,即可說已是「心有靈犀一點通」了。有一次,任叔永從麻州劍橋寄兩首陳衡哲的詩給胡適看,要他猜是何人寫的(陳衡哲《小雨點》任序,則謂 故意騙胡適「是我作的。」)胡適對其中一首詠「月」詩特別激賞(「初月曳輕雲,笑隱寒林裏。不知好容光,已印清溪底。」),回信寫道(《日記》頁一○五 八~一○五九):
兩詩妙絕。……「風」詩吾三人(任、楊及我)若用氣力尚能為之,「月」詩絕非吾輩尋常蹊徑。……足下有此情思,無此聰明。杏佛有此聰明,無此細膩。……以適之邏輯度之,此新詩人其陳女士乎?
任 叔永如未把此信轉寄陳衡哲,也一定會把胡適評語抄給她看的。她看到後,一定感到十分光榮,且視胡適為生平知己。當時美國東部,留學生間成績最優異的要算上 趙元任、胡適二人,但胡適到處演說,發表英文文章和讀者投書,風頭比趙更健。這樣一位當代才子盛讚其詩才,莎菲怎可能不被其感動?
同樣情 形,胡適也認為莎菲是他的生平知己。任、楊、梅、朱都反對胡適搞文學改良、寫白話詩,真正響應他就只有陳衡哲一人。新文學史上最早一篇短篇小說即是她的 〈一日〉,載一九一七年出版的一期《留美學生季報》,同時期她也寫了不少白話詩(我另有長文論陳女士,將刊《現代文學》季刊)。很可能陳衡哲有雄心為新文 學開路;但她見到胡適給眾朋圍剿,特地試寫些白話詩、白話小說,助他一臂之力,以取悅於他,這也是大有可能的。
陳衡哲返國後,在一九二四年 十月號《小說月報》上發表了一篇題名〈洛綺思的問題〉的小說,集《小雨點》。這篇小說我認為影射了陳、胡二人不尋常的關係,至少也透露了陳自己對胡的一番 愛慕。德剛謂胡適到老還一口咬定莎菲女士「當時抱的是獨身主義」,我相信莎菲的確對他說過這樣的話,而洛綺思的「問題」即是知識女子的獨身問題。小說的原 來樣子已無法看到,因為出版前陳衡哲聽取胡適的意見,已把初稿加以增刪。胡適在《小雨點》序上寫道:該小說「我和叔永最先讀過,叔永表示很滿意,我表示不 很滿意,我們曾有很長的討論,後來莎菲因此添了一章,刪改了幾部分。」(《小雨點》胡序,頁一)莎菲別的小說,胡適都很滿意,惟獨這篇他堅持要刪改,還同 任氏夫婦做了「很長的討論」,我想決非技巧上的問題,而是胡適心虛,恐人家看出小說裏有所影射。
其實,小說男女主角都是美國白種人,任叔永 就給他太太瞞過了。男主角瓦德白朗是位哲學教授,洛綺思是同校同系的研究生。洛綺思的原名似應作Lois,但也必然使我們聯想到愛洛綺思 (Heloise),那位因熱戀老師而青史垂名的女學生。陳衡哲專攻歐洲史,對中世紀的人物很熟悉。她寫過一篇介紹僧尼孽侶「亞波拉與愛洛綺思」的文章, 收入《衡哲散文集》(一九三八)。亞波拉(Abelard)最後屈服於教會的權威而甘願與愛洛綺思永別,陳衡哲對他的懦弱表示非常憤慨。盧騷的長篇小說 《新愛洛綺思》(Julie,ou La Nouvelle Heloise,一七六三),不知陳衡哲有沒有讀過。女主角同她的家庭教師熱戀,後來嫁了人還是愛他。她的丈夫非常開明,竟邀太太舊情人同他們一起長住。 假如莎菲真的私下裏愛過胡適,任、陳、胡三人持久的情誼倒真有些像盧騷小說裏的三主角。
陳衡哲筆下的洛綺思當然是個獨身女子。「獨身主義」 在當年西洋職業婦女間是一個極時髦的風尚,莎菲在瓦莎那幾年,通信的男友這樣多,她明言抱獨身主義是南很可信的。那時留學美國的中國女子人數極少,總想回 國幹一番事業,不輕易談婚嫁。當然也很可能,陳衡哲獨在胡適面前表明獨身主義,表示她對任叔永並不在乎,想用「激將法」鼓起胡適的勇氣來,同江冬秀解除婚 約,一心一意追她自己。任叔永一九一六年暑假開始追莎菲,但他同胡適一樣,也是翌年夏季即返國的。二人返國後,同樣祇能以通信方式同莎菲保持友誼。可是一 九一七年底,胡適即同江冬秀結了婚,從此莎菲死了一條心,雖然她同任叔永結婚已是一九二○年下半年的事了,在她修完芝大碩士學位返國之後。胡適結了婚,總 不得不鄭重其事的寫封信給他的瓦莎女友,表明一番心跡。假如莎菲一直在愛他,希望他返國後同江女士解除婚約,收到這封信,心裏該是十分難受的。她那時候的 心境,即給她寫〈洛綺思〉這篇小說的最初靈感,雖然她把這則故事藏在心頭好多年,才敢把它寫下來。
在小說裏,瓦德同洛綺思互相愛慕三年之後,宣告訂婚。但洛綺思怕結婚生子妨礙她的學問事業,旋即反悔。瓦德竟答應解除婚約,悽然說道(《小雨點》,民國二十八年三版,頁七一):
洛綺思:我的愛你,我的崇拜你,便是為著你是一個非常的女子。若是為了我的緣故,致使你的希望不能達到,那是我萬萬不能忍受的。你應該知道我並不是那樣自私的人。若能於你有益,我是什麼痛苦都肯領受,什麼犧牲都能擔當……
三、四月之後,堂堂哲學教授瓦德白朗竟同「一位中學校的體操教員」結了婚。蜜月之後,他寫封表明心跡的信給洛綺思(同書,頁七六~七七);
我的親愛的朋友:
瓦德結婚了!蜜妮--這是我的妻子的名字--是一個爽直而快樂的女子,雖然略有點粗鹵。她當能於我有益,因為我太喜歡用腦了,正需她這樣一個人來調調口味。
有許多我的朋友們,以為我應該找一個志同道合的人來做終身的伴侶。我豈不願如此,但是,洛綺思,天上的天鵝,是輕易不到人間來的。這一層不用我說了,你當能比我更為明白。
我 不願對於我的妻子有不滿意的說話,但我又怎能欺騙自己,說我的夢想是實現了呢?我既娶了妻子,自當盡我丈夫的責任,但我心中總有一角之地,是不能給她的。 那一角之中,藏著無數過去的悲歡,無限天堂地獄的色相。我常趁無人時,把他打開,回味一回,傷心一回,讓他把我的心狠狠的揉搓一回,又把他關閉了。這是我 的第二個世界,誰也不許偷窺的。他是一個神秘的世界,他能碎我的心,但我是情願的;他有魔力能使我貪戀那個又苦又酸的泉水,勝於一切俗世的甘泉。
我的朋友,請你恕我的亂言。我實願有一個人,來與我同遊這個世界。我怎敢希望這個人是你呢?但你卻是這個世界的創造者,沒有你便沒有牠,所以牠是純潔的、出世的、不染塵滓的。
我不多寫了。我要求你明白,瓦德雖是結了婚,但他不曾因此關閉了他的心;尤其是對於洛綺思,他的心是永遠開放著的。
我永遠是你的,瓦德
但 他寫完這封信之後,忽然又覺得不妥。他更自思量,覺得他和洛綺思的交情,是不應該這樣的。洛綺思不是他的一個敬愛的朋友嗎?但這信中的情意,卻是已經越出 朋友範圍之外了。這豈不是把洛綺思待他的高尚純潔的感情,拋到污泥中去了嗎?他將何以對她呢?他將何以對世上的女子呢?固然,他是有權可以保存這個心中的 秘密的;固然,他的已碎的心是不怕再受傷損的,但他卻無權去傷害他人的心。他只應把這個秘密的種子保存在他自己的心中,不應把他種到肥土裏去,讓他去受那 日光雨露的滋養;因為他所開的花,是要給洛綺思以極大的痛苦的。他想到這裏,便決意把這粒種子收回他的心之秘處去,永不讓牠再見天日了。
於是瓦德寫封比較大方的信寄給她,表示「除了切磋學問、勉勵人格之外,在他們兩人中間,是沒有別的關係可以發生」的了。
假 如胡適返國後,曾同陳衡哲通過情書,那麼他在完婚之後,寫一封如怨如訴的信給她,調子一如引文裏的那封未寄之信。是很可能的。當然,也很可能胡適一直抱著 「朋友之『友』不可友」的宗旨,從未同莎菲通過情書,而這篇小說僅表示在陳衡哲的想像中胡適應該寫一封這樣的信給她。她不僅對胡適沒有勇氣追她表示失望 (怎能輕信她會抱「獨身主義」的話呢?),也對胡、江二人的結合,表示極大的憐憫。當世第一才子,怎可同一個纏足村姑胡亂結了婚呢?美國沒有纏足女子,在 陳衡哲的想像中,江冬秀變成了一個「中學校的體操教員」,比她再「粗鹵」的女子,就更不適合哲學教授太太的身份了。信中有好些話,諸如「我不願對於我的妻 子有不滿意的說話,但我又怎能欺騙自己,說我的夢想是實現了呢?」我想胡適初讀原稿,一定感慨萬千。胡、陳二人可能沒有通過情書,但〈洛綺思的問題〉本身 就是一封莎菲表明心跡的情書。專攻化學的任叔永讀了初稿還看不出苗頭,胡適自己倒緊張起來,硬教她把小說加以增刪。「添了一章」,瓦德不再出現,小說重點 放在多少年後老處女洛綺思的身上了。
德剛認為胡太太是同時代「千萬個苦難少女中,一個最幸運、最不尋常的例外」,這句話說得很對。但德剛認 為胡適自己也是「『三從四德』的婚姻制度中,最後的一位『福人』」,倒不見得。胡適如能同陳衡哲這樣的女子結婚,當然生活要美滿的多。且不說住在紐約那幾 年,胡適定不下心來做研究;即在二、三十年代,胡適自己太忙,太太沒有現代醫學常識,也不知如何管教子女,弄得愛女夭折,二兒子思杜從小身體虛弱,教不成 器--一個家庭裏產生了這兩大悲劇,總不能算是美滿的。假如在〈夢見亡女〉詩裏,胡適真如德剛所說的「一石雙鳥,悼亡、懷舊,」那末他寫詩時最不可告人的 感觸即是:假如太太是莎菲,素斐也不至於夭折了。
「當代第一人」
近年來我為朋友寫序,借用胡適一句話,「覺得 我總算不曾做過一篇潦草不用氣力的文章。」每篇序總言之有物,不是說兩句空泛的捧場話就算數的。寫《胡適雜憶》的序,我用氣力更多,等於自己做了一番胡適 研究,不得不把書中有些不敢苟同的假設和論點,加以評審。我覺得這樣做才對得住作者,也對得住讀者。德剛兄認為胡適在哥大研究院兩年,絕無可能把博士學位 修完,這一點我完全不同意,已在另文〈胡適博士學位考證〉(見《傳記文學》第一九八期)裏加以辯正,在序文裏不再加以討論。德剛兄對有關胡適的資料看得極 熟,但寫《胡適雜憶》時,每月要趕出一篇,有些早已讀過的書反而沒有時間去查看。在〈七分傳統、三分洋貨〉這一章裏,德剛認為哈佛博士格里德 (Jerome B. Grieder)講到少年胡適不信鬼神這一點,特別把范縝「神滅論」搬出來,有些小題大做,「不知輕重」。其實《四十自述》裏即有〈從拜神到無神〉這個專 章,胡適「十一、二歲時便已變成了一個無神論者」,的確是受了司馬光、范縝二人的影響。胡適父親誠然是個理學家,不信鬼神,且與「僧道無緣」。但胡老先生 過世,胡適才三歲零八個月。他母親和其他女眷們都是迷信神佛的。胡適不信鬼神地獄,自己歸功於范縝的啟示。
序文雖已寫得很長,我所討論的主 要是「五十年代的胡適」和「胡適及其太太和女友」這兩個題目。但《胡適雜憶》不單提供了不少胡適傳記的珍貴資料,也不單是他晚年蟄居紐約那一長段時間最忠 實的生活素描和談話實錄,它也是胡適一生多方面成就的總評。三、四十年來,「胡適批判」是個熱門題目,但縱橫暢談其思想和為人,與其整理中國哲學史、文學 史,推動文學革命,提倡科學、民主、自由之得失功過,像德剛這樣面面俱到,既同情而又客觀,敬愛其人而不袒護其短的,實在還沒有第二個人。胡適在美國求學 期間,吸收了不少西方新知識,但返過以後,一方面整理國故,忙於考證,一方面關心時事,多寫政論,簡直沒有時間吸收西方的新學問和新學說。四十年前金岳霖 即敢說:「西洋哲學與名學又非胡先生之所長。」到了五十年代,唐德剛更可以說:「西洋史學亦非胡先生之所長。」我自己也可以說:「胡先生返國以後,早無意 追逐西洋文學的現代潮流,現代西洋文學批評他也一竅不通。」留學七年,胡適讀了那幾本西洋文學名著,《日記》上大半都有記載。一九一七年返國後,實在沒有 餘力顧及西洋文學。民國四十一年十一月胡適第一次從美國飛臺灣,做了不少次演講,也接受了好多次訪問。有一位記者問他美國文壇概況,胡適做了如下的答覆:
第 二個問題,我要完全繳白卷了。幾年來因為世界政治形勢的太不安定,我差不多放棄了對於文學的研究。關於美國文壇的情況,紐約時報和論壇報每週都有一張銷行 最廣的書目表分送,表內所列的新書,一面屬於小說的,一面是非小說的。這兩張表所列的新書,小說方面,十部中我頂多看了一二部,非小說的,十部中頂多看三 四部。我對於美國文壇還沒有做過系統的考察,諸位有興趣,我去美後如有時間,當加以研究,隨時向國內文藝界做簡單的報告,現在祇好繳白卷了。
--《胡適言論集》(甲編),頁一一三(自由中國社,民國四十二年初版)
胡 先生對美國文域概況一無所知,一點也沒有什麼難為情。他在座談會上逼得說謊,且說了不少外行語,倒令我很為他難過。胡適哪裏會有功夫去每季選讀一兩部暢銷 小說?這類小說的絕大多數算不上是文學,連美國嚴肅的批評家也不讀它們的。美國高級文藝刊物這樣多,胡適僅能提一提當年紐約兩大日報所刊載的暢銷書目表, 實在太不合我國新文學開山祖師的身份了。
到了五十年代,胡適同西洋文學、史學早已脫了節,二次大戰以還倡行於歐美學院間的各派新興哲學,想 來他也所知極淺。胡適自信心很強,而且講究「前後一致」(德剛討論此點,極精采),他既早已歸奉杜威的「實驗哲學」,西洋哲學界的新動態,他就覺得不值得 注意了。假如自己的思想在晚年有所轉變,豈非胡適為人前後不一致了?同樣情形,他講中國文學史,就抓住「白話」這個觀點,視之為評判古代作品優劣之基本考 慮,雖然那幾部稱得上白話文學里程碑的古典小說,不一定就是他真心喜愛的作品。骨子裏他同周作人一樣厭惡古老中國的「非人文學」,《紅樓夢》、《水滸傳》 所刻劃的中國社會都是極不人道的,所以他對二書都不喜歡。《紅樓》更表揚了釋道的虛無思想,也是他所不喜的(胡適對德剛說,「《紅樓夢》不是一部好小說, 因為《紅樓夢》裏面沒有一個plot﹝有頭有尾的故事﹞。」其實plot 之有無,對胡適來說,是不重要的,《老殘遊記》比起《紅樓》來,更無plot 可言,他卻特別喜歡)。但《紅樓》的白話文體實在太漂亮了,他在考證《紅樓》的論文裏就不敢對它加以劣評,免得顯出自己批評觀點前後不一致。《三國演義》 是用淺近文言寫的,所以他敢放膽罵它「平凡淺薄」、「創造力太薄弱」。假如《三國》也是部白話小說,他就不便放膽去罵它了。胡適執著於「白話」這個觀點, 做為小說評論家,有些地方天真得可愛。
胡適太講究為人、立說前後一致,「今日之我」從不與「昨日之我」挑戰,即在三十年代對國外新興之學說就不太注意。但綜觀其一生之成就,我完全同意德剛給他的蓋棺定論:
胡適之先生的了不起之處,便是他原是我國新文化運動的開山宗師,但是經過五十年之考驗,他既未流於偏激,亦未落伍。始終一貫地保持了他那不偏不倚的中流砥柱的地位。EF開風氣之先,據杏壇之首;實事求是,表率群倫,把我們古老的文明,導向現代化之路。
熟讀近百年中國文化史,群賢互比,我還是覺得胡老師是當代第一人!
胡 適是「當代第一人」,一方面因為「他的為人處世,真是內聖外王地承繼了孔孟價值的最高標準」,另一方面因為不論國粹派也好,共產黨也好,反胡陣營中竟找不 出一位學問、見解(且不談人品)比胡適更高明的主將堪同他匹敵。相比起來,胡適對我國傳統的批判,對國家現代化提出的種種建議,不由得我們不聽取採納。目 前海內外不少中國學者,被西洋漢學家牽了鼻子,也跟著大吹我國的「玄學」、「理論」;更有些人,因為李約瑟(Joseph Needham)推崇中國固有文化在科技方面的成就,也沾沾自喜起來,認為古老中國代表了一個科學昌明的文化。這些人不去反省一下,歐洲國家文藝復興以來 在科技文藝各方面如何突飛猛進,而同時期明清讀書人又在幹些什麼?從沒有人說過(胡適當然沒有說過),中國人的天賦才智比不上別的民族,但漢代以還,專制 政體逼著讀書人走上兩三條狹路--先秦時代那股朝氣勃勃、自由探究真理的精神直到二十世紀才能復甦。
胡適雖是「當代第一人」,在德剛看來, 他的「中學」止於乾嘉,「西學」亦未超過赫胥黎、杜威二人。德剛自己在五十年代受了嚴格的史學訓練,他所接觸到的理論、學說,和治學方法,已和胡適當年在 哥大接觸到的大不相同。本書另一特色,即是德剛借題發揮,提到胡適任何那一方面的學問和貢獻,也把自己對這項學問多少年來所匯積的心得和見解提供給大家。 〈傳記、史學、行為科學〉這一章份量特別重,直言胡適對各種社會科學所知極淺,對經濟學可說一竅不通。但德剛想來也同意,即憑他那種專做考證的治學方法, 胡適在「整理國故」方面的貢獻實在太大了。假如一九一七年返國後,不輕易發表文章,化他十年功夫來自修經濟學、社會學、人類學、心理學,這樣壯志磨盡,雖 然可說學問更有長進了,胡適也不再是胡適了,他變成了在社會上影響力極微的純學者了。惟其胡適有他的自信,有他的衝動,絕對信任他的「科學的治學方法」, 絕對樂觀,才能在返國後二十年間幹出一番轟轟烈烈的大事業來。
胡適提倡白話,也贊助過「漢子拉丁化」運動。但因為他一向對「文言」抱了最大 的偏見,在文字學、語言學這兩方面貢獻並不大。在中國語言文字的沿革史上,他認為「往往小百姓是革新家而學者文人卻是頑固黨」。二千年來小百姓「把中國語 的文法修改完善了」,同時創造了不少「破體字」,算是「漢字形體上的大改革」。德剛說得很對,小百姓貪省力,提倡幾個「破體字」,又算得上是什麼「驚人的 革新事業」呢?
本書最精采的一章是〈國語、方言、拉丁化〉這一章。想不到德剛因為要補充、修正胡適對中國語言文字沿革史的瞭解,竟寫了一篇 面面俱到、極有深度的宏論。在這一章裏,德剛對中西文字、中西文化做了比較研究,最能使我們看得出他史學家的修養,和愛護方塊字、堅決反對漢字拉丁化的愛 國熱誠。
該章第一要點是:拼音文字鼓勵方言發展,「方塊字」則維繫了中華民族的統一:
要言之,我們有了方塊字,教育愈普及,則民族愈團結;民族愈團結,則政治統一便愈容易推動。政治、文字、教育有其一致性,它也就限制了方言的過分發展。如今世界,四個人之中,便有一個是「炎黃子孫」,豈偶然哉?
文藝復興以後的歐洲便適得其反。他們教育愈發達,則方言愈流行;方言愈流行,則政治愈分裂。這就是今日白鬼種族繁多之所以然也。這也就是兩種不同文字「偶然」的發展,在人類社會發展史上所發生不同的「必然」後果!
該 章第二要點是:秦朝一統天下後,廢除篆字,推行隸書,「其惠百世不斬,餘澤及於我輩!它是我國歷史上空前絕後的『文字大改革』。」德剛認為漢字可以再簡 化,但絕對不可以「拉丁化」。一旦拉丁化,古書就變成無法看懂的「有字天書」了。中國文化也要中斷了,「我們亞洲的黃人,也就變成美洲的紅人了。」
德剛的第三點:方塊字不難學,拼音文字也不容易。主要問題在中小學教育;目今紐約市文盲特別多,這是市政府教育制度之大失敗。
數 月前初讀這一章,我對德剛兄的胸襟見識,更加由衷的欽佩。胡太太稱許德剛為胡老師「最好的好後學」,一點也沒有說錯。同《胡適文存》裏好多名文一樣,〈國 語、方言、拉丁化〉是篇「立言」之作。唐德剛一如其師,用了「明白曉暢的文字」來報告他的心得,「叫有眼的都可以看見,有腦筋的都可以明白」中國文字的特 點和長處。
一九七八年十月十五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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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
□夏志清先生序
我的朋友唐德剛
《胡 適雜憶》,原題「回憶胡適之先生與口述歷史」,曾在《傳記文學》上連載了十期(第一八三~一九三期)。每期航郵寄來,我總先把《回憶》讀了,才去拆看其他 的報章雜誌。記得讀完第一章,實在興奮,當晚就寫信給唐德剛、劉紹唐,向二位好友致賀:這樣文筆生動而饒有趣味的回憶錄實在難得在國內雜誌上見到的。翌晨 授「中國現代文學」這門課,也不顧當天應講的題目,先講兩則胡適之太太的故事給學生聽。我同胡老太太僅有兩面之緣,但讀了這兩則故事(大叫一 聲"GO!",嚇退「大黑賊」返國定居前,囑附德剛、王紀五二人搬運她那隻笨重的舊床到新澤西州碼頭),真覺得德剛兄把她寫活了。
《胡適雜 憶》我特別愛讀,當然不僅因為德剛兄記載了好多有關胡氏夫婦的掌故。一九六二年暑期我搬居曼哈頓後,即同德剛交識,對他的學問見識早已佩服。祇可惜他封筆 了二十年,近兩年來才能看到他的長篇撰述(德剛整理的另一部稿子:《李宗仁回憶錄》,連載香港《明報月刊》,已一年有半)。《胡適雜憶》不止是篇回憶錄, 它暢談歷史、政治、哲學、文學、文字學,以及其他一切胡適生前關注的學問,比起《李宗仁回憶錄》來,更令人見到德剛才氣縱橫、博學多智的這一面。胡適自承 哲學是他的「職業」,歷史是他的「訓練」,文學是他的「娛樂」(hobby)。德剛十幾歲時即已圈點了一遍《資治通鑑》,在哥大研究院主修美國史、西洋 史,近年來一直在紐約市立學院主講中國史、東亞近代史,「歷史」自是他的「職業」。他中西哲學的底子當然比不上胡適,但他受過「社會科學」這方面的嚴格 「訓練」。本書引錄了好幾首德剛在攻讀博士學位時期寫的新詩、舊詩,表示他同留學生胡適一樣,功課愈忙碌,愈感到有寫詩、同朋友酬唱詩詞的需要:「文學」 也是他的「娛樂」。且不論二人同寓紐約期間深厚的「忘年之交」,即憑德剛自己的「職業」、「訓練」和「娛樂」,他實在是為胡適作評傳最理想的人選。
同胡適一樣,唐德剛的中文文章比他的詩詞寫得更好。《胡適雜憶》出版後,我想他應公認是當代中國別樹一幟的散文家。他倒沒有走胡適的老路,寫一清如水的純白話。德剛古文根底深厚,加上天性詼諧,寫起文章來,口無遮攔,氣勢極盛,讀起來真是妙趣橫生。且舉一個小例為證:
可 別小視「跑龍套」!紐約市有京戲票房五家之多。平時公演,粉墨登場,鑼鼓冬倉,琴韻悠揚,也真煞有介事。可是「龍套」一出,則馬腳全露。那批華洋混編的 「龍套」,有的不推就不「跑」;有的推也不「跑」;有的各「跑」其「跑」,不自由,毋寧死EF好不熱鬧!筆者在紐約看國劇,最愛「龍套」,因為它能使你笑 得前仰後合,煩惱全消!
引文下半節,可說是段韻文(跑、鬧、套、消),但若在「有的各『跑』其『跑』」下面跟著就寫「好不熱 鬧」,同韻字太多,讀起來反而單調。德剛在「各『跑』其『跑』」下面,添了兩句三字經──「不自由,毋寧死……」,真可謂是神來之筆。這種寫法,全憑作者 一時的靈感,和聯想的豐富。凡在紐約市看過票房演出京戲的,讀這段文字,想都會出聲大笑的。
但看來是遊戲文字,「龍套」在本書七十二節裏是 一個「有機」的譬喻(metaphor)。有博士學位的人才能在學術舞臺上「井井有條」的跑龍套,沒有博士「訓練」的教員,跑跑龍套也會出洋相的。但真正 在京劇、學術舞臺上唱「大軸」的,如梅蘭芳、胡適二人,倒不一定是「科班出身」。德剛二十六年前寫的成名作是〈梅蘭芳傳稿〉,所以既提到了「龍套」,他會 把梅、胡二博士的名字聯在一起。最近重讀〈梅蘭芳傳稿〉,我也同胡先生一樣,覺得「稍嫌渲染」,文筆太濃艷一點,雖然德剛兄的確參閱了不少資料,尤其關於 梅氏美國演出的那段史實。封筆二十年後,文章的境界雖然大為提高,今日散文界有此唐派新腔可聽,我覺得十分可喜。
五十年代的胡適
《胡 適雜憶》我讀來特別有親切之感,因為書中提到好多五十年代身在紐約的中外人士,這些人我來哥大後大半也認識。德剛為德國老教授魏復古(Karl Wittfogel)、日文老講師角田柳作這兩位突出人物畫像,一點也沒有「渲染」,真可謂呼之欲出。「『新詩老祖宗』與『第三文藝中心』」這一章專介紹 德剛「白馬文藝社」裏的朋友,「新詩老祖宗」反而屈居配角,可能會有讀者覺得喧賓奪主,不太合傳記文學的體例。但事實上,胡適自己在《四十自述》、《留學 日記》二書裏也講起他好多朋友,抄錄了他們的詩詞酬唱之作。蟄居紐約期間,他既愛參加白馬社的集會,德剛把社員一一點將,並選錄他們一部分詩作,我認為是 應該的。我們也藉此體會到這前後兩代的留學生處境多麼不同。胡適早期一批詩友--任叔永、梅光迪、楊杏佛、朱經農、陳衡哲--回國後都幹了一番事業。他晚 年結交的那批文藝小友--唐德剛、周策縱、吳訥孫、周文中、黃伯飛--雖在美國學術界各有建樹,他們的主要工作是教導美國學生;大陸變色,他們不可能回國 大幹一番,真可說是國家的損失。白馬社裏三位新「莎菲」女士,我只認識何靈琰,她是徐志摩的乾女兒,在上海時期曾跟錢鍾書習寫詩詞,跟魏蓮芳學唱青衣,可 惜這幾年不常寫詩,也難得登臺一露身手了。其他兩位,心笛僅聞其詩名,不知人在何處;「才氣最高」的蔡寶瑜一年前我連她的名字也沒有聽見過。她短命而死, 我讀到德剛的記載,也不免為之歎息。
胡適在紐約做寓公期間,愛同年輕朋友來往,真如德剛所說的,年齡相等的朋友間,除了李書華先生外,可同 胡適促膝長談的真的絕無僅有。魯迅在晚年,雖有文壇盟主之名,喜結交的也祇是蕭軍、蕭紅這輩比較純潔的青年。好多年前我在《明報月刊》上看到了張愛玲〈憶 胡適先生〉文,深為感動,想不到張愛玲從小就崇拜胡先生,也想不到胡適這樣看重張愛玲。在我想像中,到了五十年代中期,胡適早已同當代文學脫了節,也不太 關心文學的前途了。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張愛玲抵達紐約後,曾去拜訪過胡先生兩次,可惜張不善辭令,為人木訥,談話並不投機。翌年感恩節,胡適還有意請她到中 國館子吃飯,隔一陣還到一家救世軍辦的女子宿舍去看她。可是張愛玲跟胡適談,「確是如對神明」,不知如何逗他開心。二人關係,見面後反而疏遠了。
胡 適同他的安徽小同鄉唐德剛一見如故,倒可說有緣。後來德剛身任胡適「口述歷史」的記錄員,更是日常見面,無話不談。本書最大的特色即是憑德剛的回憶和當年 自己日記上的紀錄,給胡先生留了一個最忠實的晚年寫照。一九五一年胡適才六十歲,其實不能算老,但到德剛所見的胡先生,顯然已開始衰老了。他當然在搞他的 《水經注》,也寫了一部《丁文江的傳記》,且不斷關注共產國家的所作所為以及自由世界的前途。但比起剛回國的二十年(一九一七~一九三七)來,紐約那幾 年,他治學的成績實在太少了。張愛玲未去美國前,從香港寄他一本《秧歌》,他真的讀了,還寫了封懇切的回信。同樣情形,姜貴從臺灣寄他一冊《今檮杌 傳》(即《旋風》),他也真的讀了,也寫了很長的回信。胡適識拔張、姜二人,當然是文壇佳話,也證明他讀當代小說,確有卓見。但話說回來,對胡適而言,這 兩位作家都是毫無名望的;他有時間讀他們的贈書,表示他手邊沒有急急要辦的正事。普通名學者,自己忙於著作,心有餘而力不足,收到的贈書太多,即使想看, 也抽不出空來,何況中國當代小說,並非胡適研究的主要對象(胡適晚清小說讀得極熟,他文章裏絕少提到二、三十年代的小說--少數人的短篇例外--很可能連 茅盾、老舍、巴金的長篇他都沒有碰過)。最使我詫異的,胡先生竟常去哥大圖書館看中文報紙,連「美國兩岸所發行和贈閱的『僑報』」也看,而且把它們的「副 刊」看得很仔細,而這些副刊,德剛說的一點也不錯,「實在不值得浪費太多時間的。」目今臺灣《聯合報》、《中國時報》特別在編排副刊上用心計,可讀的文 章、報導、小說實在不少。我平日沒有時間全讀,又捨不得把那些副刊丟掉,只好把它們保存起來,日積月累,保存著想讀而未讀的文章實在多不勝言。胡先生有時 間批閱紐約、舊金山出版的僑報副刊,比他太太靠打牌消磨歲月,實在好不了多少。
胡適這樣「遊手好閑」,主要原因可能是那幾年他少了一份配合 他身份的工作。他在普林斯登大學任格斯德中文藏書部(Gest Library)「館長」(curator)之職,那是一份閒差,每年領取幾千美金貼補家用而已。他也在美國著名學府做過短期講學,零星演講的機會當然更 多,但這些都算不上是長期性的工作。「胡適之的確把哥大看成北大,但是哥大並沒有把胡適看成胡適啊!」德剛這句沉痛的感慨一點也沒有言過其實。五十年代, 胡適同林語堂先生(辭掉南洋大學校長之職以後)大半時期留在紐約,而且經常來哥大借書,假如哥大有意聘請他們為中日文系教授,他們是一定樂意接受的。但中 日文系的主管人哪裏會有此度量,胡、林二人來了,那些美國漢學教授豈不相形見拙?所以美國著名學府樂於聘用趙元任、李方桂這等專門人才(語言學比較冷門, 吸引的學生較少),而不敢聘用胡適、林語堂這樣的通才。哥大既是他的母校,胡適如能在中日文系開講中國哲學史、文學史的課程,一定特別賣力,很可能提起精 神寫出一兩本英文著作來。當然他不可能再有時間去看中文僑報了。
胡江冬秀
任何學人,除了家裏的書房外,總得有一間辦公室,不能老窩在家裏。偏偏在紐約那幾年,胡適少了一間辦公室,在家裏伴著老妻,事事得遷就她,不免影響到他工作的情緒。他在精神上顯出老態,這也是一個原因。
在表面上看來,胡適夫婦恩愛白首,非常幸福,但我總覺得江冬秀女士不能算是我們一代宗師最理想的太太,二人的知識水準相差太遠了。早在一九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胡適記了下面這則日記:
得冬秀一書,辭旨通暢,不知係渠自作,抑係他人所擬稿?書中言放足事已行之數年,此大可喜也。
胡 適十三歲就訂了婚。他事母至孝,當時無意拂逆母意,也就算了。但憑這段日記,我們顯然看出,胡適曾去信句他母親或江冬秀,纏足已放大了沒有?想來江女士以 往給他的信,文字欠通,這封信「辭旨通暢」,雖不免疑心是別人「擬稿」的,但胡適知道未婚妻在努力改進,至少足已放大,他心裏是高興的。可是婚後三、四十 年,江冬秀顯然沒有多大進步。《傳記文學》第一九二期影印了她晚年的手蹟,那幾個字實在是見不得人的。(連她先夫提倡的新式標點,她都會用錯!)居留紐約 期間,她還停留在看武俠小說的階段,胡適的學問、思想她是無能力欣賞的。住在北平、上海,她有傭人可使喚,家務不必胡適操心。住在紐約,胡太太既不懂英 語,他老人家還得上街買菜,實在是夠辛苦的。二者住「東城八十一街簡陋的小公寓」,太太一打牌,家裏客人多,胡適既無辦公室可去,要靜心讀書寫文章,也不 可能了。這樣長期伺候太太打牌,胡適即使有早年的壯志雄圖,也消磨殆盡了。
一九五八年秋,胡適返國任中央研究院院長之職。他任內的秘書--王志維先生--寫過一篇〈記胡適先生去世前的談話片段〉,載「聯合副刊」(民國六十六年二月二十四日),我讀後感慨很多。臨死前兩天,胡老先生為了太太打牌,囑咐王秘書」幫我買一所房子」:
我太太打麻將的朋友多,這裏是臺灣大學的宿舍,南港我住的也是公家宿舍,傅孟真先生給中央研究院留下來的好傳統,不准在宿舍打牌。今天我找你來,是要你在我出國期間,在和平東路溫州街的附近,幫我買一所房子,給我的太太住。
胡適是愛面子的人,傅孟真先生留下的規矩,公家宿舍不准打牌,院長寓所內卻常聽到牌聲,不免於心不安。想來胡太太的朋友都住在臺北市區,老是坐計程車去南港也不方便,胡院長才有意在臺北置屋。胡適待他的老伴是夠好的了,但胡太太長年打牌,我總覺得對不起他。
早在民國九年,胡氏夫婦生日碰在一天,胡適寫了一首〈我們的雙生日(贈冬秀)〉的詩(《胡適的詩》,頁九七~九八):
他干涉我病裏看書,
常說:「你又不要命了!」
我也惱他干涉我,
常說:「你鬧,我更要病了!」
我們常常這樣吵嘴--
每回吵過也就好了。
今天是我們的雙生日,
我們訂約今天不許吵了!
我可忍不住要做一首生日詩,
他喊道:「啍﹝哼﹞!又做什麼詩了?」
要不是我搶的快,這首詩早被他撕了。
這 雖是首幽默詩,我們也看得出二人婚後精神上毫無默契。胡太太既不懂讀書的樂趣,丈夫在病中,更有理由不准他讀書了。胡適多麼希望他的太太能在「雙生日」那 天,和他一首詩啊,但太太不會作詩,看樣子真會把詩撕掉。胡適自知不可能同太太訂約,永不吵嘴,「今天不許吵」平平安安過一天生日就夠了。胡適的確是好脾 氣,但江冬秀如能像《李超傳》裏的李超女士一樣,立志求學上進,婚後進學校或者在家裏自修,胡適一定感激莫名,享受到另外一種閨房樂趣。只可惜江冬秀真是 個舊式鄉下女子,辜負了胡適在留學期間對她的期望。
女友韋蓮司
德剛兄說得對:「適之先生是位發 乎情、止乎禮的膽小君子。搞政治,他不敢『造反』;談戀愛,他也搞不出什麼『大膽作風』。」但德剛認為留學期間的胡適真追過韋蓮司女士(Edith Clifford Williams),假如韋女士真有意嫁給他,江冬秀就只好活守寡了。但事實上,胡適既是「止乎禮」的膽小君子,看樣子並沒有同韋蓮司談過什麼戀愛,雖然 二人通信很勤。徐高阮先生在《胡適和一個思想的趨向》(臺北地平線出版社,一九七○)這本書裏告訴我們,胡先生去世後三年,韋蓮司女士曾「將一九一四年至 一九一六年青年胡適寫給她的信(收藏了整整半個世紀,一百幾十件)寄給胡夫人江冬秀女士,有幾封曾在『胡適紀念館』分兩次(五十四、五十五年)陳列 過。」(頁二九)胡夫人去世後,這些信件想已由中央研究院保管。如有人想研究胡適留學期間的生活和思想,真不妨把這些信件研讀一番,胡、韋二人有沒有談戀 愛,真相也可大白。其實胡適一生英文文章也寫了不少,連同這一百幾十件信札,都應該收集成書,供中外學者閱讀之便。魯迅去世才兩年,就有《魯迅全集》二十 冊問世。胡適去世十六年了,我們還看不到他的全集,這是說不過去的。
德剛認為在一九一五年那年,「胡氏顯有所求(made some proposition)而為韋女所峻拒。……她奉勸胡郎,斬斷情絲,懸崖勒馬;應著重較『高級』的情級之交;勿岌岌於『色慾之誘』(sex attraction)。……可是韋女士雖是止乎禮,她並沒有絕乎情。最後棒打鴛鴦的似乎還是韋女士那位『守舊之習極深』的媽媽。」我認為德剛兄這兩個假 設--胡適追韋女士遭拒;韋母「棒打鴛鴦」--都是站不住的。胡適非道貌岸然的偽君子,假如真正追過韋女士,他決不會「正色」呵斥德剛的假設為「胡說」。 胡適既無意反背母親的意志,他決不肯毀除婚約,讓老人家傷心的。細讀《留學日記》,胡適誠然愛同有腦筋的洋女子談話、通信,可是一點也看不出同她們有論婚 嫁之意。韋蓮司的服飾儀表,德剛在書裏已交代得很清楚。另一位同胡適通信頗勤的瘦琴女士(Nellie B. Sergeant),「業英文教授」,有兩個夏天來康南耳大學暑期班進修,這樣才同胡適認識的。她「年事稍長,更事多,故談論殊有趣味。」胡適哪裏會同她 談戀愛?
德剛認為他的假設有理,主要證據是《留學日記》裏節錄的兩封英文信。一封是韋女士一九一五年二月三日寫給胡適的;一封是胡適自己一 九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寫給韋老夫人的回信。本書讀者如細審二信的部分原文(《留學日記》頁五三五~五三七,八三五~八三六),一定也會同意,德剛誤解了它 們的涵義。
一九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日記》頁五二四),胡適訪「韋蓮司女士於其寓,縱談極歡。女士室臨赫貞河,是日大霧,對岸景物掩 映霧中,風景極佳。以電話招張彭春君會於此間。五時許與女士同往餐於中西樓。余告女士以近年已決定主張不爭主義(Nonaresistance)……女士 大悅,以為此余輓近第一大捷,且勉余力持此志勿懈。……女士見地之高,誠非尋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余所見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識力、魄力、熱誠於一身 者惟一人耳。」
讀這段劄記,我們無法肯定張彭春有沒有跟胡、韋二人一起去中西樓吃晚飯。但在一個「縱談極歡」的下午,胡適如真有意追韋女 士,怎麼會打電話邀張彭春來會談?可見胡適對女士毫無所求,還要邀他的朋友來同賞她「見地之高」。這次縱談之後,想來隔不多天,胡適又去韋女士那裏「縱 談」了一次。韋蓮司原是不顧世俗的奇女子,也可能早已鍾情於胡適。那次談話,很可能她露出了她的「狂狷」本色,動手動腳,倒把我們的「膽小君子」嚇壞了。 胡適招架不住,祇好直言早已訂了婚,如同韋女士有不軌行動,與「禮」(propriety)不合云云。事後韋女士很氣,也有些老羞成怒,二月三日寫了那封 「論男女交際之禮」的信,責備胡適不夠開通而拘於「禮」(blocked by a "sense of propriety")。在她看來,像他們二人這樣超脫世俗的「最高級人才」(the highest type of human being),祇要「思無邪」(propriety of thought)就好了,行為上的「非禮」(impropriety)倒是毫無關係的。德剛兄若細品此信,即可看出,韋女士採用的完全是嶼姑在《老殘遊 記》裏教訓申子平的口吻。胡適原則上是反宋明理學的,雖然在日常生活上還遵守「非禮勿動」的原則。他看了這封信後,對她的「卓識」更為佩服,認為「此論即 在所謂最自由放任之美國亦足駭人聽聞。」但想來韋女士覺得胡適不識抬舉,以後只同他論學問,談思想;生活上需要「放浪形骸」一下,另找別的男人了。
韋 蓮司一人在紐約「放浪形骸」,她母親有所聽聞,實在有些著急了。差不多一年之後,她寫信囑胡適去規勸她。胡適既是個少年老成、非禮勿動的「東方人」(an Oriental),對她女兒的某些行為一定看不慣罷?何不勸勸她呢?她是最看重你的!胡適雖是「膽小君子」,對韋女士的「卓識」、「狂狷」原則上是佩服 的,回信理直氣壯地斥責韋夫人虛偽。責問她是不是不信任自己的女兒,既如此把她關起來,不給她行動自由好了。德剛引譯那一段信裏的「我們」一詞(「我們為 什麼要顧慮『別人』對我們怎樣想法呢?……」),乃所謂editorial "we",非胡適、韋蓮司二人。德剛看不出這一點,把胡適致韋夫人書完全曲解了。
胡適與陳衡哲
胡 適同陳衡哲女士留學期間的關係,德剛分析得入情入理,讀後十分折服。但同時德剛故作妙論,認為陳衡哲是他提倡「詩國革命」、「文學改良」的煙絲披里純, 「所以新文學、新詩、新文字,尋根究底,功在莎菲」,那就言過其實了。在〈逼上梁山〉文裏胡適說得明明白白,他倡導白話文學的靈感得自鍾文鰲,他是清華學 生監督處駐華府的書記。陳衡哲未同他通信之前,胡適早已在試寫白話詩了。
中國大學生、留學生間,的確有個「朋友之『友』不可友」的傳統。莎 菲女士既為任叔永所發現,胡適又是任君的摯友,當然不便去追她。但我認為假如胡適尚未訂婚,他一定會努力去追求莎菲女士的;論才情任不如胡,看樣子莎菲也 會嫁給胡適的。當然任氏夫婦一直是胡適的至交,也是他事業上最親信的左右手,他對任太太是不存一絲羅曼蒂克的幻想的。但任、陳婚姻如此美滿,胡適自己家裏 有個病中不准他看書、寫詩的老婆--相形之下,他免不了艷羨他們的幸福。他騙過江冬秀,給自己的女兒取名素斐(Sophia),雖不能說紀念他同陳衡哲那 段舊情,至少也希望女兒長得像瓦莎學院優等生莎菲一樣的聰明好學,而一點也不像她生母那樣的庸俗。德剛道破胡適為愛女取名用心良苦這一點,實在令人心折。
胡、 陳二人尚未見面前,即可說已是「心有靈犀一點通」了。有一次,任叔永從麻州劍橋寄兩首陳衡哲的詩給胡適看,要他猜是何人寫的(陳衡哲《小雨點》任序,則謂 故意騙胡適「是我作的。」)胡適對其中一首詠「月」詩特別激賞(「初月曳輕雲,笑隱寒林裏。不知好容光,已印清溪底。」),回信寫道(《日記》頁一○五 八~一○五九):
兩詩妙絕。……「風」詩吾三人(任、楊及我)若用氣力尚能為之,「月」詩絕非吾輩尋常蹊徑。……足下有此情思,無此聰明。杏佛有此聰明,無此細膩。……以適之邏輯度之,此新詩人其陳女士乎?
任 叔永如未把此信轉寄陳衡哲,也一定會把胡適評語抄給她看的。她看到後,一定感到十分光榮,且視胡適為生平知己。當時美國東部,留學生間成績最優異的要算上 趙元任、胡適二人,但胡適到處演說,發表英文文章和讀者投書,風頭比趙更健。這樣一位當代才子盛讚其詩才,莎菲怎可能不被其感動?
同樣情 形,胡適也認為莎菲是他的生平知己。任、楊、梅、朱都反對胡適搞文學改良、寫白話詩,真正響應他就只有陳衡哲一人。新文學史上最早一篇短篇小說即是她的 〈一日〉,載一九一七年出版的一期《留美學生季報》,同時期她也寫了不少白話詩(我另有長文論陳女士,將刊《現代文學》季刊)。很可能陳衡哲有雄心為新文 學開路;但她見到胡適給眾朋圍剿,特地試寫些白話詩、白話小說,助他一臂之力,以取悅於他,這也是大有可能的。
陳衡哲返國後,在一九二四年 十月號《小說月報》上發表了一篇題名〈洛綺思的問題〉的小說,集《小雨點》。這篇小說我認為影射了陳、胡二人不尋常的關係,至少也透露了陳自己對胡的一番 愛慕。德剛謂胡適到老還一口咬定莎菲女士「當時抱的是獨身主義」,我相信莎菲的確對他說過這樣的話,而洛綺思的「問題」即是知識女子的獨身問題。小說的原 來樣子已無法看到,因為出版前陳衡哲聽取胡適的意見,已把初稿加以增刪。胡適在《小雨點》序上寫道:該小說「我和叔永最先讀過,叔永表示很滿意,我表示不 很滿意,我們曾有很長的討論,後來莎菲因此添了一章,刪改了幾部分。」(《小雨點》胡序,頁一)莎菲別的小說,胡適都很滿意,惟獨這篇他堅持要刪改,還同 任氏夫婦做了「很長的討論」,我想決非技巧上的問題,而是胡適心虛,恐人家看出小說裏有所影射。
其實,小說男女主角都是美國白種人,任叔永 就給他太太瞞過了。男主角瓦德白朗是位哲學教授,洛綺思是同校同系的研究生。洛綺思的原名似應作Lois,但也必然使我們聯想到愛洛綺思 (Heloise),那位因熱戀老師而青史垂名的女學生。陳衡哲專攻歐洲史,對中世紀的人物很熟悉。她寫過一篇介紹僧尼孽侶「亞波拉與愛洛綺思」的文章, 收入《衡哲散文集》(一九三八)。亞波拉(Abelard)最後屈服於教會的權威而甘願與愛洛綺思永別,陳衡哲對他的懦弱表示非常憤慨。盧騷的長篇小說 《新愛洛綺思》(Julie,ou La Nouvelle Heloise,一七六三),不知陳衡哲有沒有讀過。女主角同她的家庭教師熱戀,後來嫁了人還是愛他。她的丈夫非常開明,竟邀太太舊情人同他們一起長住。 假如莎菲真的私下裏愛過胡適,任、陳、胡三人持久的情誼倒真有些像盧騷小說裏的三主角。
陳衡哲筆下的洛綺思當然是個獨身女子。「獨身主義」 在當年西洋職業婦女間是一個極時髦的風尚,莎菲在瓦莎那幾年,通信的男友這樣多,她明言抱獨身主義是南很可信的。那時留學美國的中國女子人數極少,總想回 國幹一番事業,不輕易談婚嫁。當然也很可能,陳衡哲獨在胡適面前表明獨身主義,表示她對任叔永並不在乎,想用「激將法」鼓起胡適的勇氣來,同江冬秀解除婚 約,一心一意追她自己。任叔永一九一六年暑假開始追莎菲,但他同胡適一樣,也是翌年夏季即返國的。二人返國後,同樣祇能以通信方式同莎菲保持友誼。可是一 九一七年底,胡適即同江冬秀結了婚,從此莎菲死了一條心,雖然她同任叔永結婚已是一九二○年下半年的事了,在她修完芝大碩士學位返國之後。胡適結了婚,總 不得不鄭重其事的寫封信給他的瓦莎女友,表明一番心跡。假如莎菲一直在愛他,希望他返國後同江女士解除婚約,收到這封信,心裏該是十分難受的。她那時候的 心境,即給她寫〈洛綺思〉這篇小說的最初靈感,雖然她把這則故事藏在心頭好多年,才敢把它寫下來。
在小說裏,瓦德同洛綺思互相愛慕三年之後,宣告訂婚。但洛綺思怕結婚生子妨礙她的學問事業,旋即反悔。瓦德竟答應解除婚約,悽然說道(《小雨點》,民國二十八年三版,頁七一):
洛綺思:我的愛你,我的崇拜你,便是為著你是一個非常的女子。若是為了我的緣故,致使你的希望不能達到,那是我萬萬不能忍受的。你應該知道我並不是那樣自私的人。若能於你有益,我是什麼痛苦都肯領受,什麼犧牲都能擔當……
三、四月之後,堂堂哲學教授瓦德白朗竟同「一位中學校的體操教員」結了婚。蜜月之後,他寫封表明心跡的信給洛綺思(同書,頁七六~七七);
我的親愛的朋友:
瓦德結婚了!蜜妮--這是我的妻子的名字--是一個爽直而快樂的女子,雖然略有點粗鹵。她當能於我有益,因為我太喜歡用腦了,正需她這樣一個人來調調口味。
有許多我的朋友們,以為我應該找一個志同道合的人來做終身的伴侶。我豈不願如此,但是,洛綺思,天上的天鵝,是輕易不到人間來的。這一層不用我說了,你當能比我更為明白。
我 不願對於我的妻子有不滿意的說話,但我又怎能欺騙自己,說我的夢想是實現了呢?我既娶了妻子,自當盡我丈夫的責任,但我心中總有一角之地,是不能給她的。 那一角之中,藏著無數過去的悲歡,無限天堂地獄的色相。我常趁無人時,把他打開,回味一回,傷心一回,讓他把我的心狠狠的揉搓一回,又把他關閉了。這是我 的第二個世界,誰也不許偷窺的。他是一個神秘的世界,他能碎我的心,但我是情願的;他有魔力能使我貪戀那個又苦又酸的泉水,勝於一切俗世的甘泉。
我的朋友,請你恕我的亂言。我實願有一個人,來與我同遊這個世界。我怎敢希望這個人是你呢?但你卻是這個世界的創造者,沒有你便沒有牠,所以牠是純潔的、出世的、不染塵滓的。
我不多寫了。我要求你明白,瓦德雖是結了婚,但他不曾因此關閉了他的心;尤其是對於洛綺思,他的心是永遠開放著的。
我永遠是你的,瓦德
但 他寫完這封信之後,忽然又覺得不妥。他更自思量,覺得他和洛綺思的交情,是不應該這樣的。洛綺思不是他的一個敬愛的朋友嗎?但這信中的情意,卻是已經越出 朋友範圍之外了。這豈不是把洛綺思待他的高尚純潔的感情,拋到污泥中去了嗎?他將何以對她呢?他將何以對世上的女子呢?固然,他是有權可以保存這個心中的 秘密的;固然,他的已碎的心是不怕再受傷損的,但他卻無權去傷害他人的心。他只應把這個秘密的種子保存在他自己的心中,不應把他種到肥土裏去,讓他去受那 日光雨露的滋養;因為他所開的花,是要給洛綺思以極大的痛苦的。他想到這裏,便決意把這粒種子收回他的心之秘處去,永不讓牠再見天日了。
於是瓦德寫封比較大方的信寄給她,表示「除了切磋學問、勉勵人格之外,在他們兩人中間,是沒有別的關係可以發生」的了。
假 如胡適返國後,曾同陳衡哲通過情書,那麼他在完婚之後,寫一封如怨如訴的信給她,調子一如引文裏的那封未寄之信。是很可能的。當然,也很可能胡適一直抱著 「朋友之『友』不可友」的宗旨,從未同莎菲通過情書,而這篇小說僅表示在陳衡哲的想像中胡適應該寫一封這樣的信給她。她不僅對胡適沒有勇氣追她表示失望 (怎能輕信她會抱「獨身主義」的話呢?),也對胡、江二人的結合,表示極大的憐憫。當世第一才子,怎可同一個纏足村姑胡亂結了婚呢?美國沒有纏足女子,在 陳衡哲的想像中,江冬秀變成了一個「中學校的體操教員」,比她再「粗鹵」的女子,就更不適合哲學教授太太的身份了。信中有好些話,諸如「我不願對於我的妻 子有不滿意的說話,但我又怎能欺騙自己,說我的夢想是實現了呢?」我想胡適初讀原稿,一定感慨萬千。胡、陳二人可能沒有通過情書,但〈洛綺思的問題〉本身 就是一封莎菲表明心跡的情書。專攻化學的任叔永讀了初稿還看不出苗頭,胡適自己倒緊張起來,硬教她把小說加以增刪。「添了一章」,瓦德不再出現,小說重點 放在多少年後老處女洛綺思的身上了。
德剛認為胡太太是同時代「千萬個苦難少女中,一個最幸運、最不尋常的例外」,這句話說得很對。但德剛認 為胡適自己也是「『三從四德』的婚姻制度中,最後的一位『福人』」,倒不見得。胡適如能同陳衡哲這樣的女子結婚,當然生活要美滿的多。且不說住在紐約那幾 年,胡適定不下心來做研究;即在二、三十年代,胡適自己太忙,太太沒有現代醫學常識,也不知如何管教子女,弄得愛女夭折,二兒子思杜從小身體虛弱,教不成 器--一個家庭裏產生了這兩大悲劇,總不能算是美滿的。假如在〈夢見亡女〉詩裏,胡適真如德剛所說的「一石雙鳥,悼亡、懷舊,」那末他寫詩時最不可告人的 感觸即是:假如太太是莎菲,素斐也不至於夭折了。
「當代第一人」
近年來我為朋友寫序,借用胡適 一句話,「覺得我總算不曾做過一篇潦草不用氣力的文章。」每篇序總言之有物,不是說兩句空泛的捧場話就算數的。寫《胡適雜憶》的序,我用氣力更多,等於自 己做了一番胡適研究,不得不把書中有些不敢苟同的假設和論點,加以評審。我覺得這樣做才對得住作者,也對得住讀者。德剛兄認為胡適在哥大研究院兩年,絕無 可能把博士學位修完,這一點我完全不同意,已在另文〈胡適博士學位考證〉(見《傳記文學》第一九八期)裏加以辯正,在序文裏不再加以討論。德剛兄對有關胡 適的資料看得極熟,但寫《胡適雜憶》時,每月要趕出一篇,有些早已讀過的書反而沒有時間去查看。在〈七分傳統、三分洋貨〉這一章裏,德剛認為哈佛博士格里 德(Jerome B. Grieder)講到少年胡適不信鬼神這一點,特別把范縝「神滅論」搬出來,有些小題大做,「不知輕重」。其實《四十自述》裏即有〈從拜神到無神〉這個專 章,胡適「十一、二歲時便已變成了一個無神論者」,的確是受了司馬光、范縝二人的影響。胡適父親誠然是個理學家,不信鬼神,且與「僧道無緣」。但胡老先生 過世,胡適才三歲零八個月。他母親和其他女眷們都是迷信神佛的。胡適不信鬼神地獄,自己歸功於范縝的啟示。
序文雖已寫得很長,我所討論的主 要是「五十年代的胡適」和「胡適及其太太和女友」這兩個題目。但《胡適雜憶》不單提供了不少胡適傳記的珍貴資料,也不單是他晚年蟄居紐約那一長段時間最忠 實的生活素描和談話實錄,它也是胡適一生多方面成就的總評。三、四十年來,「胡適批判」是個熱門題目,但縱橫暢談其思想和為人,與其整理中國哲學史、文學 史,推動文學革命,提倡科學、民主、自由之得失功過,像德剛這樣面面俱到,既同情而又客觀,敬愛其人而不袒護其短的,實在還沒有第二個人。胡適在美國求學 期間,吸收了不少西方新知識,但返過以後,一方面整理國故,忙於考證,一方面關心時事,多寫政論,簡直沒有時間吸收西方的新學問和新學說。四十年前金岳霖 即敢說:「西洋哲學與名學又非胡先生之所長。」到了五十年代,唐德剛更可以說:「西洋史學亦非胡先生之所長。」我自己也可以說:「胡先生返國以後,早無意 追逐西洋文學的現代潮流,現代西洋文學批評他也一竅不通。」留學七年,胡適讀了那幾本西洋文學名著,《日記》上大半都有記載。一九一七年返國後,實在沒有 餘力顧及西洋文學。民國四十一年十一月胡適第一次從美國飛臺灣,做了不少次演講,也接受了好多次訪問。有一位記者問他美國文壇概況,胡適做了如下的答覆:
第 二個問題,我要完全繳白卷了。幾年來因為世界政治形勢的太不安定,我差不多放棄了對於文學的研究。關於美國文壇的情況,紐約時報和論壇報每週都有一張銷行 最廣的書目表分送,表內所列的新書,一面屬於小說的,一面是非小說的。這兩張表所列的新書,小說方面,十部中我頂多看了一二部,非小說的,十部中頂多看三 四部。我對於美國文壇還沒有做過系統的考察,諸位有興趣,我去美後如有時間,當加以研究,隨時向國內文藝界做簡單的報告,現在祇好繳白卷了。
--《胡適言論集》(甲編),頁一一三(自由中國社,民國四十二年初版)
胡 先生對美國文域概況一無所知,一點也沒有什麼難為情。他在座談會上逼得說謊,且說了不少外行語,倒令我很為他難過。胡適哪裏會有功夫去每季選讀一兩部暢銷 小說?這類小說的絕大多數算不上是文學,連美國嚴肅的批評家也不讀它們的。美國高級文藝刊物這樣多,胡適僅能提一提當年紐約兩大日報所刊載的暢銷書目表, 實在太不合我國新文學開山祖師的身份了。
到了五十年代,胡適同西洋文學、史學早已脫了節,二次大戰以還倡行於歐美學院間的各派新興哲學,想 來他也所知極淺。胡適自信心很強,而且講究「前後一致」(德剛討論此點,極精采),他既早已歸奉杜威的「實驗哲學」,西洋哲學界的新動態,他就覺得不值得 注意了。假如自己的思想在晚年有所轉變,豈非胡適為人前後不一致了?同樣情形,他講中國文學史,就抓住「白話」這個觀點,視之為評判古代作品優劣之基本考 慮,雖然那幾部稱得上白話文學里程碑的古典小說,不一定就是他真心喜愛的作品。骨子裏他同周作人一樣厭惡古老中國的「非人文學」,《紅樓夢》、《水滸傳》 所刻劃的中國社會都是極不人道的,所以他對二書都不喜歡。《紅樓》更表揚了釋道的虛無思想,也是他所不喜的(胡適對德剛說,「《紅樓夢》不是一部好小說, 因為《紅樓夢》裏面沒有一個plot﹝有頭有尾的故事﹞。」其實plot 之有無,對胡適來說,是不重要的,《老殘遊記》比起《紅樓》來,更無plot 可言,他卻特別喜歡)。但《紅樓》的白話文體實在太漂亮了,他在考證《紅樓》的論文裏就不敢對它加以劣評,免得顯出自己批評觀點前後不一致。《三國演義》 是用淺近文言寫的,所以他敢放膽罵它「平凡淺薄」、「創造力太薄弱」。假如《三國》也是部白話小說,他就不便放膽去罵它了。胡適執著於「白話」這個觀點, 做為小說評論家,有些地方天真得可愛。
胡適太講究為人、立說前後一致,「今日之我」從不與「昨日之我」挑戰,即在三十年代對國外新興之學說就不太注意。但綜觀其一生之成就,我完全同意德剛給他的蓋棺定論:
胡適之先生的了不起之處,便是他原是我國新文化運動的開山宗師,但是經過五十年之考驗,他既未流於偏激,亦未落伍。始終一貫地保持了他那不偏不倚的中流砥柱的地位。EF開風氣之先,據杏壇之首;實事求是,表率群倫,把我們古老的文明,導向現代化之路。
熟讀近百年中國文化史,群賢互比,我還是覺得胡老師是當代第一人!
胡 適是「當代第一人」,一方面因為「他的為人處世,真是內聖外王地承繼了孔孟價值的最高標準」,另一方面因為不論國粹派也好,共產黨也好,反胡陣營中竟找不 出一位學問、見解(且不談人品)比胡適更高明的主將堪同他匹敵。相比起來,胡適對我國傳統的批判,對國家現代化提出的種種建議,不由得我們不聽取採納。目 前海內外不少中國學者,被西洋漢學家牽了鼻子,也跟著大吹我國的「玄學」、「理論」;更有些人,因為李約瑟(Joseph Needham)推崇中國固有文化在科技方面的成就,也沾沾自喜起來,認為古老中國代表了一個科學昌明的文化。這些人不去反省一下,歐洲國家文藝復興以來 在科技文藝各方面如何突飛猛進,而同時期明清讀書人又在幹些什麼?從沒有人說過(胡適當然沒有說過),中國人的天賦才智比不上別的民族,但漢代以還,專制 政體逼著讀書人走上兩三條狹路--先秦時代那股朝氣勃勃、自由探究真理的精神直到二十世紀才能復甦。
胡適雖是「當代第一人」,在德剛看來, 他的「中學」止於乾嘉,「西學」亦未超過赫胥黎、杜威二人。德剛自己在五十年代受了嚴格的史學訓練,他所接觸到的理論、學說,和治學方法,已和胡適當年在 哥大接觸到的大不相同。本書另一特色,即是德剛借題發揮,提到胡適任何那一方面的學問和貢獻,也把自己對這項學問多少年來所匯積的心得和見解提供給大家。 〈傳記、史學、行為科學〉這一章份量特別重,直言胡適對各種社會科學所知極淺,對經濟學可說一竅不通。但德剛想來也同意,即憑他那種專做考證的治學方法, 胡適在「整理國故」方面的貢獻實在太大了。假如一九一七年返國後,不輕易發表文章,化他十年功夫來自修經濟學、社會學、人類學、心理學,這樣壯志磨盡,雖 然可說學問更有長進了,胡適也不再是胡適了,他變成了在社會上影響力極微的純學者了。惟其胡適有他的自信,有他的衝動,絕對信任他的「科學的治學方法」, 絕對樂觀,才能在返國後二十年間幹出一番轟轟烈烈的大事業來。
胡適提倡白話,也贊助過「漢子拉丁化」運動。但因為他一向對「文言」抱了最大 的偏見,在文字學、語言學這兩方面貢獻並不大。在中國語言文字的沿革史上,他認為「往往小百姓是革新家而學者文人卻是頑固黨」。二千年來小百姓「把中國語 的文法修改完善了」,同時創造了不少「破體字」,算是「漢字形體上的大改革」。德剛說得很對,小百姓貪省力,提倡幾個「破體字」,又算得上是什麼「驚人的 革新事業」呢?
本書最精采的一章是〈國語、方言、拉丁化〉這一章。想不到德剛因為要補充、修正胡適對中國語言文字沿革史的瞭解,竟寫了一篇 面面俱到、極有深度的宏論。在這一章裏,德剛對中西文字、中西文化做了比較研究,最能使我們看得出他史學家的修養,和愛護方塊字、堅決反對漢字拉丁化的愛 國熱誠。
該章第一要點是:拼音文字鼓勵方言發展,「方塊字」則維繫了中華民族的統一:
要言之,我們有了方塊字,教育愈普及,則民族愈團結;民族愈團結,則政治統一便愈容易推動。政治、文字、教育有其一致性,它也就限制了方言的過分發展。如今世界,四個人之中,便有一個是「炎黃子孫」,豈偶然哉?
文藝復興以後的歐洲便適得其反。他們教育愈發達,則方言愈流行;方言愈流行,則政治愈分裂。這就是今日白鬼種族繁多之所以然也。這也就是兩種不同文字「偶然」的發展,在人類社會發展史上所發生不同的「必然」後果!
該 章第二要點是:秦朝一統天下後,廢除篆字,推行隸書,「其惠百世不斬,餘澤及於我輩!它是我國歷史上空前絕後的『文字大改革』。」德剛認為漢字可以再簡 化,但絕對不可以「拉丁化」。一旦拉丁化,古書就變成無法看懂的「有字天書」了。中國文化也要中斷了,「我們亞洲的黃人,也就變成美洲的紅人了。」
德剛的第三點:方塊字不難學,拼音文字也不容易。主要問題在中小學教育;目今紐約市文盲特別多,這是市政府教育制度之大失敗。
數 月前初讀這一章,我對德剛兄的胸襟見識,更加由衷的欽佩。胡太太稱許德剛為胡老師「最好的好後學」,一點也沒有說錯。同《胡適文存》裏好多名文一樣,〈國 語、方言、拉丁化〉是篇「立言」之作。唐德剛一如其師,用了「明白曉暢的文字」來報告他的心得,「叫有眼的都可以看見,有腦筋的都可以明白」中國文字的特 點和長處。
一九七八年十月十五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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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采試閱
「不要兒子,兒子來了」的政治
六
胡適之先生既然基本上是一位恂恂儒雅、有為有守的白面書生,他是不能搞政治的,因為他缺乏搞中國政治主觀和客觀的一切條件。
在主觀條件上胡先生所缺乏的是:他沒有大政治家的肩膀、中上級官僚的臉皮和政客或外交家的手腕;他甚至也沒有足夠做政論家的眼光!
做 個大政治家,在主觀條件上像胡先生所具有的那種「信道不移」的精神,只是最起碼的條件。更重要的是還要有鐵一般的肩膀,如此他纔能頂住政治上的驚濤駭浪, 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地負荷起天降大任,然後任勞任怨,為國為民,死而後已。但是在胡先生的個性上是沒有這種擔當和魄力的。
有一次我問李宗仁 先生對胡先生的看法,李說,「適之先生,愛惜羽毛。」吾人如不以人廢言,則這四個字倒是對胡先生很恰當的評語。胡先生在盛名之下是十分「愛惜羽毛」的。愛 惜羽毛就必然畏首畏尾;畏首畏尾的白面書生,則生也不能五鼎食,死也不夠資格受五鼎烹,那還能做什麼大政治家呢?
胡先生也沒有做官僚的臉 皮。民國以後有清望的學者們下海從政是需要相當臉皮的,因為這些名學者出山之前,一個個都是以帝王之師自命的,認為「吾曹不出,如蒼生何?!」這樣才應徵 辟,乘安車,入朝為官的。但是官場亦另有官場的一套啊!一旦做了官,這批高人隱士,對上就不得不搞逢迎,對中層就不得不結黨羽,對下也難免不作威作福。本 來,官場中這些惡習和陋規,也不算什麼天大的壞事,因為那本是我國兩千年來,自上而下的單線官僚體系中的必然現象,同時也是講求傳統政治效能不可或缺的朝 儀和官箴。我國古代的政治家有見及此,乃因勢利導,乾脆把他們制度化起來,以禮節之,使其發而中節。
民國肇建,這些原也是煞費苦心的制度,被目為封建殘餘,通盤廢除,但是製造這些陋規和惡習的單線官僚體系,反因科舉之廢除而變本加厲的單線化,因而那些原先尚有些制度性的東西,至此反變成無原則和規章可循的官僚主義,俗語所謂上拍下壓。
三十年代底初、中期,適之先生的朋友們,一個個脫青衫、換紅袍,都當起官僚來了。初入官場做學徒,有時還有點臉紅,出師之後,就樂此不疲了。「乍迴跡以心染,或先貞而後黷!」試問「獨立評論社」這個山洞出身的「幹員」和「能吏」,有幾個是例外的?
胡 適之先生本人,倒的確是個例外。他老人家雖然也曾下海,他卻仍能保持了他底清譽,而沒有淪為官僚。「看他風裏儘低昂,這樣腰肢我沒有!」最大的原因,就是 他缺少那種「終始參差,蒼黃反覆」的臉皮!所以胡先生縱想做官,也只能做個「泛舟於赤壁之下」、吟風弄月的閒太守,做個太平盛世的點綴罷了。
不 特此也。胡氏縱有心為國為民,真想當一員「循吏」,他也辦不到。他不特對自己的私交好友,抹不下臉皮,他甚至不是個搞行政管理的幹才。像胡先生那樣溫情主 義極重的人,他怎能搞「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怨」呢?以他底盛名卵翼了一點小小「庚款」的管理權,已經被梅貽琦先生等所包圍,而弄到「跳進黃河洗不清」的 程度,遑論其他?當胡先生的令名為「庚款問題」的流言所累之時,筆者在一個偶然場合之下,問一問顧維鈞先生的意見。顧先生說,「胡先生一定不知道其中複雜 的問題。」其實胡先生何嘗不知?他只是門戶之見在作祟,拉不下臉皮去約束那些捧他的老朋友們罷了。
再者,一位學者如變成了「政客」,他就必 然有「政敵」。如果政敵一旦背信棄義,那末兵來將擋,大家耍起政治手腕來,他自己的道德也就顧不得許多了。胡適之先生是位老實人,一般政客的手腕他不屑於 耍。事實上,以胡氏的秉賦,他縱想耍,也無此天才;勉強一試,他也耍不到令人拍案叫絕的程度。這兒筆者不是說,胡適之是怎樣的一個天大好人。坦白地說,胡 先生也並不就那樣老實,不過他始終沒有不老實到做政客的程度罷了。「不怕不識貨,只怕貨比貨!」以胡適來遍比時賢,則「山高水長」,先生的風範,也就是百 年難一遇的了!
七
胡先生不但不會耍那些他所不應該耍的政治手腕,縱使是那些正當的──有時也是應該的──政治手腕,如外交使 節,為著母國利益而在駐在國的政潮中,投機取巧的活動,亦非胡氏之所長。他做大使時每向友好傾吐他那一番「行萬里路,講百次演」的苦差事。胡先生後來亦常 向筆者提到。其實那種「苦差事」,如行之者為「胡適教授」,政府對這種成績斐然的國民外交,自然要傳令嘉獎。但如行之者為「胡適大使」,那政府就應把他撤 職才對。胡先生故鄉的農民就有一句土話說:「撈魚摸蝦,耽誤莊稼!」胡氏身為中國抗戰期中的駐美大使,好多外交上重要的「莊稼」他丟下不做,而拚命去「撈 魚摸蝦」,豈不該撤職?
幸好胡先生是個福人,在他做大使期中,正是美國孤立派最囂張之時。胡氏在華盛頓的「莊稼」也不會太多。所以他和當年十四條失敗後的威爾遜總統一樣,在華府「道不得行」,乃直接訴諸美國人民,因而他底撈魚摸蝦的外交,也就功不可沒了。
可 是一旦珍珠港事件爆發,中美成為正式盟友,並肩作戰。為著扭轉盟邦外交上的「重歐輕亞」底策略;為著與英蘇等國爭搶「租借法案」裏的美援物資;為著促進美 國國會通過更多的親華立法,那樣,華府內的莊稼就忙不勝忙了。你不耍外交手腕──甚至跡近下流的外交手腕,那你底母國,立刻就要吃眼前虧,因而這位不習於 耍手腕的學者大使就丟官了。
有一次我告訴胡先生一件趣事:那便是一位反戰的史學家也是前哥大名教授的查理 .畢爾在他底名著《羅斯福總統與 大戰之序幕》一書中,竟把胡適說成日軍偷襲珍珠港的罪魁禍首。畢爾大意是說美日之戰本來是可以避免的,而羅氏為著維護美國資本家在亞洲的利益,不幸的上了 那位頗為幹練的中國大使胡適的圈套,才惹起日軍前來偷襲的1。
胡先生聽了這故事大為高興。他連忙要我把這本書借來,並在對他「不虞之譽」的 那一段下面,劃了一道道的紅線。但是當我問他當年究竟是耍了些什麼圈套終於使羅斯福總統上鉤的,他想來想去也無法對我的問題做圓滿的交代。其實畢爾先生的 那一頂帽子,實在是對我們胡老師的「求全之毀」。我們這位「言忠信,行篤敬」的學者大使,哪裏會玩什麼了不起的外交圈套呢?羅斯福何等滑頭!我們胡先生哪 有這樣的本領來請他入甕啊!
總之胡先生天生是個「教書料」。大學底講堂和圖書館才是他最感到樂趣,和最該去的地方,官僚衙門裏本是沒有他的 份的。事實上早年的胡適之也是反對搞政治的。他認為他和陳獨秀的基本區別也在此。陳獨秀和當年的「新文化運動」,在胡適看來,都是「政治」的犧牲品。胡先 生是反對「五四運動」的。他認為「新文化運動」的「夭折」,便是「五四運動」把它政治化了的結果。胡氏顯然不瞭解,文化運動和政治運動,本來就是一個銅元 的兩面,二者是分不開的。
事實上胡適之這位大文化人之與政治,情形也是相同的。在他底四十年不衰的盛名之下,政治終於變成胡適的兒子,弄成個「不要兒子,兒子來了」的局面。晚年的胡適之真是「愛其少子,甚於婦人!」他對搞政治的興趣,確是老而彌篤的。
國 府行憲之初,胡先生真有可能要做總統了。但他終於做不成。主觀的條件之外,他還缺少搞政治最起碼的客觀條件──與執政黨實力派的歷史淵源。胡氏做了一輩子 政治票友。他對執政黨的諍言固多,閒話也不少。如今無功受祿,以票友登臺來領導科班,揆諸情理,豈可謂平?「你們國民黨反對我!」難道還有什麼不應該的 嗎?胡先生是聰明的。他自知可以做總統而不能做行政院長。讀歷史的人,讀到胡適婉卻做閣揆這一段,真也要鬆口氣,胡適之如做了行政院長,豈不天下大亂?!
八
或 者有人要說,胡適做個政論家,應該是沒話說的罷!的確,「談」政治原是胡先生的最大嗜好。筆者在紐約出入絳帳的時間也不算太短。平時就很少聽到胡先生和他 同輩的朋友或訪客們談過多少學問。他們所談所論的幾乎全是政治,而且多半是雞毛蒜皮的政治。學問似乎只是他老人家教導後輩的東西。
其實胡先 生的政治言論在理論上和實際上都是相當空泛的。甚至是一些沒有經過「小心求證」的「大膽假設」!所以從方法學上說,他那種「有疑處不疑」的政論,正是他 「無徵不信」底治學方法的反面。所以胡適在中國民主政治發展史上的貢獻,與其說是他底學術「理論」和政治「行為」,倒不如說是他篤信自由主義的「身教」和 崇尚民主政治的「形象」!國人一提到「民主、自由」,立刻就會聯想到「胡適」。胡適那一臉天真的笑容,似乎也就是民主法治、四大自由──尤其是「無恐怖自 由」──的象徵。而崇尚獨裁專政的人們,一聞胡適之名,也就忸怩怯步;一碰到他底「反動言論」和「毒素思想」,也恍如接觸原子幅射塵,逃避唯恐不及,封鎖 唯恐不周!死諸葛嚇走生仲達,他羽扇一搖,真是「片語能傾百萬師!」好不壯哉!
胡適之就真有這麼大的魔力嗎?非也。他只是個近代中國的「時 勢」和勤勞偉大的老百姓所製造出來的、文化交遞時代裏學術思想上的「英雄」。適之先生常常勉勵後輩說,有一分熱,發一分光;只要耕耘,必有收穫。他強調 「社會對一個人的報酬,實遠大於這個人對社會的貢獻!」司馬遷那個刑餘之人,就不相信這句話,說「儻所謂天道,是邪?非邪?」但是胡適之這個樂觀主義者, 對「天道」的公正,倒是篤信不移的。
社會對胡適的報酬既然遠大於胡適對於社會的貢獻,則社會對胡適的需要,將不因胡氏之死而結束。他底真正的影響力,現在可能還沒有完全發揮。等到全中國人民「衣食足,禮義興」,從而憧憬「人權」的時候,胡適的幽靈,恐怕又要大叫「還我頭來」,而開始在雲端「顯聖」了。
所以從主觀條件上看,就事論事,胡氏在中國民主政治發展史上,那種自由神像式的崇高地位,他本身是不足以當之的。但是四周環顧,學術思想界芸芸眾生之中,胡適而外,又誰能當之?就憑這一點,適之!適之!也就足垂不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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