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0日 星期五

山姆購物,沃爾瑪公司(英語:Walmart Inc),山姆遊(王璞)


山姆購物,沃爾瑪公司(英語:Walmart Inc),山姆遊(王璞)

貼錯地方。1962年創立時,胡適過世。

Walmart Inc. ( /ˈwɔːlmɑːrt/ ; formerly Wal-Mart Stores, Inc.) is an American multinational retail corporation that operates a chain of hypermarkets (also called supercenters), discount department stores, and grocery stores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23 other countries. It is headquartered in Bentonville, Arkansas.[7] The company was founded in 1962 by brothers Sam Walton and James "Bud" Walton in nearby Rogers, Arkansas.[8] It also owns and operates Sam's Club retail warehouses.[9][10]

OwnerWalton family (46%) (mainly via Walton Enterprises)[3]


沃爾瑪公司(英語:Walmart Inc)是美國跨國零售企業,是世界上最大的零售商和世界上最大的企業公司,沃爾瑪的總部設在阿肯色州本頓維,其僱傭員工數量超過兩百萬。沃爾瑪是一個家族企業,其控股人為沃爾頓家族,擁有沃爾瑪48%的股權[9]。1962年,山姆·沃爾頓創立沃爾瑪,1969年10月31日註冊成立。1972年在紐約證券交易所公開交易。沃爾瑪也是在美國最大的食品零售商。2009年淨利潤為258億美元。


沃爾瑪已在美洲歐洲亞洲等大洲的27個國家共經營超過10700家購物廣場或會員商店、社區店等。


山姆遊
這日,去深圳看朋友,她說要去山姆購物,問我要不要一起去看看,我說「好呀。」香港人一度把山姆擠爆,搞到山姆要派專車來香港接客,我很好奇:山姆那麼好嗎?
山姆的確很大,貨架之間走道寬敞。不過我逛遍全場,認真比對了我熟知的數十種商品的山姆價和香港價,絕大部分商品香港價平過山姆價,或者價格不相上下,就連蔬菜肉類都如此。若是考慮到香港的商品更加安全可靠,山長水遠地跑來山姆購物就更奇怪了。香港商品的產地標哪兒就真的是哪兒,很多還是直送;不象山姆貨,就連蘇格蘭威士忌瓶子上也印有中文字,我想起大陸朋友托我在港購物,往往叮囑「上面不要有中文字」,不禁莞爾:也許香港人正相反,喜歡包裝上有中文字吧?
逛了一兩小時,我只買了一隻燒雞。這燒雞的確比香港便宜,斤多重,只要39·80人民幣。聞上去很香。不過當日已來不及吃,放到第二天吃,這優勢已蕩然無存,還好味道尚可。
朋友卻買了滿滿一大車,生鮮蔬果日用品面面俱到。我把它們檢視一遍,跟她說這些東西都比香港貴,幹嘛大老遠開車跑這兒買呀,她道:「因為我是住深圳不是住香港,這邊只有山姆的東西最靠得住。」又反問我一句:「那香港人怎麼愛上這邊購物呢?」
還真把我問住了。


  沃爾瑪現正經營的國家  沃爾瑪不再經營的國家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2%83%E5%B0%94%E7%8E%9B#/media/File:WalMart_international_locations.svg

2025年5月26日 星期一

想像的共同體 12:胡適之先生的《中國文學史選例 十五:論語 46~48》(《論語今注今譯》《孔子》);《胡適譯短篇小說集1919/1933 契訶夫3篇》 (康國維譯《契訶夫短篇小說選》部分):20250526

 想像的共同體 12:胡適之先生的《中國文學史選例 十五:論語 46~48》(《論語今注今譯》《孔子》);《胡適譯短篇小說集1919/1933 契訶夫3篇》 (康國維譯《契訶夫短篇小說選》部分):20250526

2025年5月20日 星期二

【晚年胡適所回憶的五四(上)(下)】胡適紀念館 Hu Shih Memorial Hall

 

【晚年胡適所回憶的五四(上)】
  1960年5月3日下午4時,中央廣播電台來到南港請胡適錄音介紹五四運動,預備於5月4日向大陸地區播送。胡適在廣播裡完整的介紹五四運動,以及繼而開展的文學革命乃至新文化運動。他認為新文化運動起於青年的愛國心,終將連結到中國文藝復興。由於篇幅過長,是故我們將文字稿分成兩部分分享。上半部胡適介紹屬於歷史事件的五四運動;下半部則是暢談從五四運動到文學革命、新文化運動乃至中國文藝復興。
五四運動是青年的愛國運動(上)
  問:今日是「五四」運動紀念日,我想請問胡先生,「五四」的起因是什麼?
  答:安先生,你年紀太輕啦,連「五四」運動的起因都不知道嗎?「五四」運動,其實不是個運動,是在民國八年五月四日那一天所發生的一些事情,當初並沒有什麼運動,也沒有什麼計劃。在「五四」的前幾個月歐洲的第一次世界大戰,就是民國七年的十一月十一日停戰啦,叫雙十一節。停戰之後,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終了啦,於是參戰的國家,籌備和會,在巴黎開和會,講和的條件。那時候,就是民國八年春天,在巴黎的維賽亞皇宮開和會,中國的代表團也到啦。美國的代表團是威爾遜總統出席,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終了的時候,美國的威爾遜大總統是全世界最受歡迎的,他有所謂改造世界的十四點主義,就是威爾遜的理想震動了全世界。大家都希望在這一次的世界大戰在和會裡邊,總可以使新的世界來臨。從前所謂不公道的,現在都可以變成公道的啦,從前所謂不合理的,現在都合理啦。所以那個時候大家還記得在北京的中央公園,有一個牌坊叫「公理戰勝」。那時候大家都有一個夢想,人人都想,世界經過這麼大的犧牲,經過幾年的苦戰。世界大戰是從一九一四年到一九一八年,就是從民國三年到民國七年,四年多的血戰,所以大家有一個理想,以為這一次世界大戰完了,威爾遜的理想,可以滿足那些受壓迫的民族,新世界將來臨。殊不知,我們到了三月、四月才慢慢的感覺到,我們的理想不容易滿足。威爾遜大總統到了和會裡邊,才曉得從前打仗的這些國家,都是東一個祕密的條約,西一個祕密的條約,都把那些弱小民族的、那些弱國一些的權利,在那些祕密條約裡都答應人家,都出賣掉啦。等到美國在一九一七年參戰,是民國六年。等到威爾遜的一股理想加入戰爭,殊不知道,許多國家都是有祕密的條約。比如影響我們中國的,就是日本在中國有許多權利,日本參戰,她沒有到歐洲去,她就是出兵在山東這邊,把青島、山東膠濟鐵路這個區域,尤其是青島,德國人在中國的權利拿過去啦,比如是德國人搶去的權利,現在要給日本人,在中國這是個很大的問題。就是收回山東省內德國人當初以強迫中國拿去的權利,中國人要收回,廢除這些不平等的權利。現在日本出兵從德國人手裡拿回去啦。這個山東問題,就是「五四」那一天的最重要的問題。到了四月底,消息慢慢的就不好啦,就是那時候,我們還希望山東問題,德國人的所有權利,現在我們參戰啦,德國人打敗啦,投降啦,德國人在山東的權利,應該還給中國。而日本人說我們出兵打來的,這個權利應該是我們的,在和會裡討論時應該交給日本人,讓日本同中國來交涉。這是山東問題最重要的一個焦點。
  到了四月底五月初的時候,消息慢慢的傳出來啦,說是連美國的威爾遜總統,美國的代表團都不能幫我們的忙。所以我們在山東的權利,恐怕要吃虧啦。要由和會交給日本,由日本來同中國辦交涉,我們這個弱國在日本人手裡怎會能得到權利呢,怎能收回呢。我們不相信日本,不放心日本。結果這個消息在政府裡邊有人傳出來,傳到幾位教育界的領袖,我們北京大學的校長蔡元培先生知道後,然後這個消息傳出去給學生,學生就開會要求中國不承認日本取得山東的權利,我們還要繼續要求山東失掉了的權利,如果做不到呢,我們的代表在巴黎的和約不應該簽字。
  「五四」運動,當時並不是運動,就是剛剛碰得巧在五月初,這消息才傳出來,報上還沒登出來,不過這祕密很可靠的,就是我們的代表團在巴黎的和會要失敗啦,我們在山東的權利,從前德國人拿去的,現在日本人要搶去,已經搶去啦,,而日本人不肯還給中國。和會交給日本,讓中國自己想法子向日本交涉,這個中國人不承認,為了這個原故,那天開會,實在是抗議巴黎和會對於我們不公道的這種決定,這種祕密的消息傳出來,北京的學生在天安門外開會,各學校的學生,北京大學的學生領頭,從開會我有詳細的記錄。北京有十幾個學堂,在民國八年五月四日的下午,有十幾個學堂的學生,幾千學生在天安門開會,人人手裡拿著一面白旗寫著「還我青島」,真的問題是「青島」,德國人佔去啦,給日本人用兵力佔去啦,現在日本人佔據不還給中國,「還我青島」是個大問題。其實不但青島一處,整個山東,尤其膠濟鐵路這個區域,在山東省內德國人的權利,德國人用強力取得的權利,日本人拿去啦,所以那個時候,人人手裡拿著白旗寫著「還我青島」,還要殺賣國賊曹汝霖、陸宗輿、章宗祥。曹汝霖是那個時候的外交總長,陸宗輿是那個時候最親日的,尤其同日本借債很有關係,章宗祥是那個時候駐日本的代表,所謂「曹陸章」三個代表都是親日派的,還有旗上寫的「日本人的孝子賢孫」四大金剛這些人都要打倒。
  五月四日那天是禮拜天,那個時候學生好,他們要開會的時候,不在上課的時候開會,都要在禮拜天開會。他們從天安門開會,整隊出中華門,沿路發傳單,後來走到東交民巷,那個時候,外國公使館都在東交民巷,他們想到美國大使館和其他國家的使館去請願,要求他們的政府主持公道。走過東交民巷再往東,這班人是示威遊行,到了東單牌樓石大人胡同一直到趙家樓,趙家樓的曹汝霖的家裡,預備去見曹汝霖,要求他主張不要簽字。結果曹家的大門都關上啦,大家都喊叫啦,學生們都生氣啦,外面有幾百名警察,把守曹汝霖的家。這些學生有的爬到牆上去,有的一個站下面,一個站在他的肩頭上,再爬上去就跑到曹汝霖的家裡,北方的房子很容易爬進去,牆都是低的,沒有樓房的。有人進去開了門,學生都衝進去啦,曹汝霖也找不到,後來找到一個在曹家吃中飯的客人,就是駐日本公使的章宗祥,就把他打了一頓,他受傷啦,在這個時候,恐怕是曹家的人一把火把房子燒啦,結果火起來啦,學生就跑啦。在路上不是排隊,大家散啦,結果就抓了幾十個學生,各學校的校長就保學生,把學生保出來。這樣子,一方面學生罷課,還是繼續反對巴黎和會,繼續反對日本,到外面講演。
  「五四」本來就是為巴黎和會不公道的決定,與中國不利的決定,要抗議,這樣子開始的,這麼一鬧下去,抓學生啦,因為學生還繼續在外面開會講演,就是抵制日貨,中國沒有力量打日本,有力量制日本經濟的方面死命,就是我們中國人不買日貨,抵制日貨。後來中國政府的警察就干涉,結果學生越弄越多,一直鬧下去,鬧到六月,到了後來學生更多啦,差不多每條街上都有在那裡講演,就是不買日貨,抵制日貨,我們用經濟力量打日本,繼續收回我們的權利。要求我們的代表不接受巴黎和會的決定,不許簽字。這樣鬧到六月,然後我們中國政府大規模的抓學生,有的時候一千兩千的抓,關到北京大學的法科裡面,就是法學院。這樣一弄,幾千學生被抓,消息傳出去,到了上海、南京、安慶這些地方,商人罷市,工人罷工,商店都關門啦,結果政府也屈服啦,把曹汝霖、陸宗輿、章宗祥三個人免職,這就是國內政治上的勝利。國外政治勝利呢?那個時候全國都響應,各公共團體,愛國的團體,各地方的商會、學會、教育會、同學會都打電報,無數的電報都打到巴黎和會去,不許中國代表簽字,同時在歐洲中國留學生組織起來,組織監察隊,監視中國代表團的行動,不許他們到巴黎和會去簽字,結果中國代表團沒有敢出席巴黎和會,因而在和約上沒有簽字。到第二年,第三年才在美國總統哈丁召集所謂華盛頓會議,再重新提出中國的山東問題出來,然後我們收回了山東,收回了青島的權利。這都是「五四」運動學生出來抗議,不接受巴黎和會關於山東的決定,中國代表團沒有接受巴黎的議和的條約,是可以說我們留下來這一條路,把山東問題,經過華盛頓會議,中國同日本交涉才把青島、山東收回。這是所謂「五四」運動。當天的情形就是這麼一回事。你問「五四」的起因要走到第一次世界大戰,要走到前一年,前幾個月十一月十一,就是民國七年停戰,從停戰才產生巴黎的和會,在美國參戰以前有許多祕密條約。要打仗,要有力量,要找朋友,找同盟國家,結果是不妨把我們這個弱國的權利拿來賣掉了之後,才能抓住朋友,所以他們這些國家等於應許了日本某種某種的權利,是我們吃虧。幸而這時候青年學生在民國八年五月四日,在四十一年前的今天,這是「五四」運動本身是如此。
文章出處:《胡適時論集》8
圖片描述:1919年5月4日來自北京13所大學,約3000名學生聚集於天安門,抗議《凡爾賽條約》將德國在膠東的權益轉讓給日本。
圖片出處:維基百科

【晚年胡適所回憶的五四(下)】

  1960年5月3日下午4時,中央廣播電台來到南港請胡適錄音介紹五四運動,預備於5月4日向大陸地區播送。胡適在廣播裡完整的介紹五四運動,以及繼而開展的文學革命乃至新文化運動。他認為新文化運動起於青年的愛國心,終將連結到中國文藝復興。由於篇幅過長,是故我們將文字稿分成兩部分分享。上半部胡適介紹屬於歷史事件的五四運動;下半部則是暢談從五四運動到文學革命、新文化運動乃至中國文藝復興。

  問:謝謝您這樣詳細告訴我們。

  答:四十多年啦,大家都不記得啦,所以我講得詳細一點,很對不起。

  問:謝謝您告訴我們這個偉大的節日當時的情形和結果。那麼中共常常說,「五四運動」是他們搞出來的,您對這一點有什麼意見呢?

  答:這種話(笑)真是不值得撬的,這句話,可以說是笑話。中國共產黨在那個時候是1919年,在民國八年就沒有共產黨這個東西,也沒有共產黨這個組織,中國共產黨的組織是在民國九年,民國十年是1921年才有中國共產黨的組織。所以在民國八年那裡有中國共產黨,毛澤東在湖南的湘潭作學生,那個時候共產黨在中國那裡有地位。「五四」發生(笑)中國共產黨成為黨,還在兩年之後。這個真是大笑話,這是不要臉的『吹』。

(從五四運動談文學革命)

  問:「五四運動」有人比作「文藝復興運動」,關於這一點,胡先生您一定有很深刻的見解,是不是可以請您談一談?

  答:安先生,這件事不是這麼簡單,深刻不敢說。歷史是很複雜的,這是很複雜的問題,我們那個時候一般人都年輕,二十多歲。遠在「五四」以前,我們一般人還在外國留學的時候,一般年輕人注意中國文藝的問題、文學的問題、中國的文字問題、中國的教育問題、中國的思想問題、中國的社會問題,特別是中國的文學問題、文藝的問題。中國的文字很難,很難教、很難學,中國的文字是死的文字,死了兩千年啦,語文是不一致。現在你們不覺得啦,在我們那個時候,小孩子念書,教科書都是古文寫的,每一句話要翻譯的,客氣一點,叫講書,講書就是翻譯,就是用現在的白話,翻譯死了的古文,每一句話都是要翻譯的。所以那個時候,是教育上的問題,教科書上的文字應該用什麼文字,拿死的文字來教呢?還是用活的文字來教?文學用死的文字作文學呢?還是用活的文字作文學?要人人都聽得懂,人人都看得懂。這些問題,遠在那個時候大家在國內,也就是中國文藝復興問題,不是一天,遠在幾十年,在民國以前,在革命以前,像梁啟超先生他們,那就是一種革新文字。那個時候提倡小說,也就是新文字改革的起點,不過我們一般人,在美國作學生的時代,就在我們的宿舍裡面彼此討論。宿舍與宿舍之間,大學與大學之間討論,所以就討論到文字的問題,中國文字的改革問題,中國文學的改革問題,應該怎麼樣經過一種改革。所以遠在民國八年以前,在民國四年、五年我們在國外已經討論很久很久啦,有好幾個人,在國外反對我的就是梅光迪先生,在哈佛大學。同我參加討論的有任叔永先生,有朱經農先生,我們都是在國外做學生的時代。我們那個時候就討論中國文學的問題,後來有許多結論,其中的一個結論,就是中國的文字是死了的文字,這死文字不能夠產生活的文學,這是我們的結論。要替中國造一個新文學,只能用活的文字,活的文字在那兒呢?就是我們一般老百姓嘴裡說的,嘴裡說的出來,耳朵聽得懂,人人可以聽得懂,人人可以看得懂,這是活的語言,就是白話,拿白話我們舉出許多證據出來,從古代慢慢的變下來,不知不覺的,有這個需要,儘管白話不能拿來考秀才,不能拿來考舉人,也不能拿來考進士,也不能得翰林,不能求功名,不能做官,然而老百姓的要求,愛好真正文藝的人,有這個要求,已經走上一條用活的語言作文學的,比方《水滸傳》、《紅樓夢》、《儒林外史》和《西遊記》這一類的小說都是用活的語言著的。所以我們說這就是證據,我們有活的文字,可以有資格作中國文學的語言。不過我們這般朋友們,總是有些人守舊,你們這白話也好,也許有用處,白話只寫那些人家看不起的小說,白話不夠作上等的文學,特別是不能作詩,不能拿來作高等的文藝;高等的文藝,好的散文,尤其是詩要用古文作的。詩、詞都是最高等的東西,絕不能用老百姓粗的土話拿來寫,必須要經過一種訓練,一種磨練的上等人的文字。這樣我們討論,沒有別的法子,我們主張從民國六年、民國五年在國外就開始。好啦,我們沒有別的法子,我們來試試看,你承認白話可以作小說,可以產生偉大的小說,但是,不能作詩,好啦,我們拿白話來試試看。從前的確沒有多少人用白話來作詩,有是有,不過沒有一個人專門用白話來作詩的,也沒有人提倡不許用古的死的文字來作詩的,用活的文字來作詩的,我們現在何妨試試看。所以我就在民國五年的八月,我就向我的一班朋友宣告,我們從今天起,不作古文的詩,一定用白話來作詩。後來,中國的第一部詩集,叫《嘗試集》拿白話嘗試來作詩,中國詩。我們那個時候遠在民國五年的八月,我們在國外就有這種運動,同學們討論啦,作試驗,作白話詩啦。到了民國六年正月一號我的一篇文章叫作〈文學改良芻議〉,這是頭一篇文章,我們在外國作留學生,第一次到國內來發表要提倡、要改革中國文字。我們那個時候,在民國四年、民國五年、民國六年,我是民國六年七月才回國的,我們在國外已經很激烈的討論,討論了多少年,有許多問題,其中討論最激烈的就是文學問題。我們在民國五年就已經決定啦,至少我個人決定啦,我們大家都已經得到結論啦,大家承認,就是最守舊的已經承認啦,白話夠得上作小說,可以產生《水滸傳》、《紅樓夢》、《西遊記》、《儒林外史》這一類的小說啦。這是已經讓步啦,但是還有許多不承認的哪,就是守舊這班同學不承認,就是中國的俗語、土話、白話沒有經過文人學者的訓練、磨練,所以不配產生高等的文學,不能作詩,不能作詩詞,不能作高等的散文,所以我們那個時候打定主意,就是我個人在民國四年、民國五年八月就向朋友宣告,從這個時候起不用古文,不用死的文字作詩,以後要用白話,用活的語言,老百姓的話,用活的語言來作詩,作散文,作一切的文學。簡單一句話,就是死的文字不能產生活的文學,而我們要替中華民國造一種新的文學,就得用活的語言來作。這個運動,我們在國外一般學生討論,討論了兩年,到了民國五年年底,我才寫了一篇文章,把我們這一年半兩年來,討論的結果,這些結論寫出來,寫兩個本子,同時發表。一個是《留美學生季報》,一年出四本,一個副本送給陳獨秀先生主持一個雜誌叫《新青年》雜誌,在上海出版的。那個時候陳獨秀先生作北京大學的文科學長,現在我們叫文學院長。他一方面作文科學長,一方面主持這個雜誌。我這篇文章的一個本子寄給他,很和平的一篇文章,叫〈文學改良芻議〉,芻議就是一個草案,很謙虛的一篇文章。不過,陳獨秀先生是同盟會老革命黨出身,他看了我這篇文章,他很贊成。他接下去,就在民國六年二月《新青年》的第二期就發表〈文學革命論〉,在國內第一次提出文學革命這個字,是陳獨秀先生在民國六年二月《新青年》提出來的。其實我們在國外那幾年討論,我常常談到文學革命的問題,文學必須革命的,已經早就有啦。

  所以,討論中國革新的問題,用白話來作中國文學,一切的文學,詩、詞、散文、小說、戲曲等等一概都得用活的文字來寫,早就討論了。民國六年才在國內開始成了公開討論的大問題。很有趣的就是,我們一般留學生在國外大學宿舍裡通信討論一些問題,可是在國內有許多老輩那些北京大學很有學問的國文先生,他們覺得不錯,他們贊成,比如錢玄同先生啦,陳獨秀先生他們出來贊成,這樣一來,在國內我們得到支持的人,得到贊成的人。在國外一般留學生在宿舍討論的問題,在國內變成公開討論的問題。所以就成了中國的文藝復興運動,這個時候開始,遠在公開發表的時候,民國六年的正月初一出版的《新青年》雜誌,我還沒有回國的時候在國內已經討論啦。等到我民國六年回國加入這個討論,《新青年》第一個雜誌改用白話,登白話的文章,以後就成了全國的運動。

  這個運動與「五四」運動有什麼關係呢?我們那個時候討論等於全國都有,那個時候的刊物很少。北京大學一般學生,傅斯年先生、羅家倫先生這一般人,都是北京大學的最優秀的學生,國學的程度,中國文學的訓練,都是很高的,他們倒是看見他們的先生們的提倡是對的,他們加入,他們在民國七年出版一個雜誌叫《新潮》,中文名字叫《新潮》,英文名字叫The Renaissance,這是北京大學的學生傅斯年這一般人辦的。Renaissance就是再生。歐洲所謂文藝復興運動。中國所謂文藝復興運動,遠在民國八年以前。不過「五四」運動有什麼關係呢?「五四」運動這麼一來之後,北京大學的學生成了學生的領袖,北京大學的教授從前提倡所謂文藝復興運動,就是用白話作文學這種主張,思想改革。文學革命這個話,從北京大學提倡,北京大學的地位提高啦。公認北京大學是對的,那時候各地學堂都有學生會,學生會他們要辦刊物,都是小的刊物,或者用排印的,或者用油印的,或者手寫壁報,學生要出刊物,學生要出壁報,大家自然而然都用白話作。結果民國八年、民國九年之中,我收到的各地方出的這種青年人出的刊物總在三十多種都用白話。所以,「五四」運動幫助文藝復興,從前是限於《新青年》、《新潮》幾個刊物,以後就變成一個全國的運動。但是,「五四」運動也可以說害了我們的文藝復興。什麼原故呢?「五四」運動剛才我講的跟我們沒有關係的,那是個沒有計劃的運動,「五四」是大家愛國心爆發,是北京大學學生領導,那個時候北京大學地位高,清華在那個時候叫清華學堂,師範大學叫高等師範,在北京的國立大學只有北京大學一個,所以大家說北京大學領頭。結果,好像北京大學是領袖,同時呢?因為北京大學的先生們,學生們在前幾年提倡思想解放,文學革命這種觀念,結果慢慢藉這個機會就推廣出去啦,其實,與我們並不是一件事,並沒有關係的。那是一個愛國運動,事先沒有計劃,沒有一種有意的運動。比如孫中山先生有一封信,他寫給海外的國民黨的同志,那個時候是革命黨的同志,在民國九年正月廿九日他說:

   自北京大學學生發生五四運動以來,一般愛國青年,無不以革新思想為將來革新事業之預備;於是蓬蓬勃勃,發抒言論,國內各界輿論,一致同倡,各種新出版物,為熱心青年所舉辦者,紛紛應時而出,揚葩吐豔,各極其致;社會遂蒙絕大的影響,雖以頑劣之偽政府,2猶且不敢攖其鋒。此種新文化運動,在我國今日,誠思想界空前之大變動,推其原故,不過由於出版界之一二覺悟者,從事提倡,遂至輿論放大異彩,學潮瀰漫全國,人皆激發天良,誓死為愛國之運動。倘能繼長增高,其將來收效之偉大且久遠者,可無疑也。吾黨欲收革命之成功,必有賴於思想之變化,兵法攻心,語曰革心,皆此之故;故此種新文化運動,實為最有價值之事。(錄自孫中山先生〈致海外國民黨同志書〉)

這封信是孫中山先生寫在「五四」以後七個多月寫的,他的看法到現在我認為是很公允的。這件事本身就是「五四」與新文化運動,所謂「新思潮運動」所謂文藝復興運動不是一件事,不過這件事的本身呢?至少孫中山先生說,因為思想運動,文學運動在前,所以引起「五四」運動。至少他承認歸功於思想革新,同時思想革新在兵法上說攻心,心理作戰是最重要的,所以他的結論說:我黨(革命黨)要收革命之成功,必有賴於思想之變化。這樣說起來,可以算是「五四」也可以說幫助,同時也可以說摧殘,為什麼呢?因為我們從前作的思想運動,文學革命的運動,思想革新的運動,完全不注重政治,到了「五四」之後,大家看看,學生是一個力量,是個政治的力量,思想是政治的武器,從此以後,不但國民黨的領袖孫中山先生,後來國民黨改組,充分的吸收青年份子。在兩年之後,組織共產黨,拼命拉中國的青年人。同時老的政黨,梁啟超先生他們那個時候叫「研究系」,他們吸收青年。所以從此以後,我們純粹文學的、文化的、思想的一個文藝復興運動,有的時候叫新思想運動、新思潮運動、新文化運動、文藝復興運動就變了質啦,就走上政治一條路上,所以現在那些小的政黨都是那個時候出來的。中國國民黨改組和共產黨都是那個時候以後出來的。因此我們純粹作文藝復興運動就這幾年功夫,我們從留學生時代算起,民國四年、五年、六年、七年第二年的八年共四年半。要是從民國六年正月一號算起吧,有兩年的功夫,這兩年功夫就變了質啦,變成一個政治力量啦,糟糕啦!我們一來,以後的局面也變啦。所以我們現在回到「五四」這一天,只能說「五四」本身絕不是文藝復興運動,而「五四」本身是愛國運動,完全是青年人愛國思想暴露啦,事先沒有一點計劃,不是一種運動,在這一天當中,對付中國國家的民族危險的問題,就是我們眼看見山東、青島發生大問題,權利要掉啦,這是愛國問題。不過同時他一方面幫助我們的文藝復興思想的運動,同時也可以算是害了我們這純粹思想運動變成政治化啦,可以說變了質啦,在我個人看起來誰功誰罪,很難定,很難定,這是我的結論。

文章出處:《胡適時論集》8

圖片描述:1960年5月3日下午4時,中央廣播電台來到南港請胡適錄音介紹五四運動,預備於5月4日向大陸地區播送

館藏編號:HS-02-03-03-233

#胡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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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5月4日中央廣播電台

#五四運動是青年的愛國運動

#近史所70週年特展

#是回顧也是前瞻 #胡適的願景與近代史研究

#開放時間為每週二至週六上午093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

#趕快揪團來預約導覽吧



憲訴法修正案的是非對錯 (翁達瑞 / 美國大學教授):正統的哲學博士(PhD),而是公共行政博士(DPA)。哲學博士才是學術學位,而公共行政博士只是專業學位,和醫學博士(MD)、法學博士(JD)、教育博士(EdD)、與社工博士(DSW)等學位類似。

憲訴法修正案的是非對錯 (翁達瑞 / 美國大學教授):正統的哲學博士(PhD),而是公共行政博士(DPA)。哲學博士才是學術學位,而公共行政博士只是專業學位,和醫學博士(MD)、法學博士(JD)、教育博士(EdD)、與社工博士(DSW)等學位類似。


翁達瑞

點評「1%」的菁英博士論文
翁達瑞 / 美國大學教授
基隆選出的立委林沛祥自稱「1%」的菁英,原因之一就是他擁有美國大學的博士學位。這幾天,很多朋友在敲碗,要我檢查他的博士論文。
臉友的盛情難卻,我恭敬不如從命。附圖一是林沛祥的論文封面,我先點評他的學位與大學,然後才是他的論文。
首先,我要說明林沛祥的博士學位並非正統的哲學博士(PhD),而是公共行政博士(DPA)。哲學博士才是學術學位,而公共行政博士只是專業學位,和醫學博士(MD)、法學博士(JD)、教育博士(EdD)、與社工博士(DSW)等學位類似。
哲學博士不分領域,都叫PhD,表示學術訓練通達,可跨入不同領域。專業博士有領域區分,無跨行可能。此外,哲學博士是教授的基本資格,專業博士通常不能進入學界,但醫學院例外,特別是教學醫院規模大的醫學院。
憲訴法修正案的是非對錯
翁達瑞 / 美國大學教授
立法院通過的憲訴法修正條文已經公佈,接著就是釋憲攻防。修正案的推手是國民黨的不分區立委翁曉玲。儘管朝野激辯多時,多數民眾對這個修正案所知不多,無從判斷雙方的是非對錯。
本文將比較原始與修正條文的差異,也會比較翁曉玲嘴巴說的與心裏想的理由,再用美國最高法院的運作制度突顯翁曉玲的無知。
憲訴法修正案包括三個條文(4、30、95)。第95條的修正有關生效日期,我暫且忽略,本文只比較第4與第30條的修正內容。
憲訴法第4條規定釋憲案的審理規則,由全體大法官議決,但未明定全體大法官有幾位。修正案則將憲法增修條文的十五位大法官明定在憲訴法。全體大法官就是十五位。
憲訴法第30條規定釋憲案的判決,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判決要有現有總額過半同意。修正案捨棄總額比例(評議三分之二,同意半數),改用具體數字(評議至少十位,同意至少九位)。
國民黨的修正案會造成什麼後果,我可以用憲法法庭的現狀解釋:去年十月,有七位大法官任滿。賴總統提名七位新任人選,但全被國民黨掌控的立法院否決。現有的大法官人數只剩八位。
就算大法官只剩下八位,依照原來的憲訴法,釋憲案的審理不受影響,但參與評議的大法官只要六人即可(八位的三分之二以上),只要五位同意就可判決(八位的半數以上)。
依照國民黨的修正條文,釋憲案的審理會全部停擺,因為現有的大法官只剩八位,不到開庭所需的十位。就算能湊足十位,只要有兩位杯葛,就無法達到同意判決人數的九位。
翁曉玲推動這個修正案時,嘴巴說的理由是憲政大事不能由少數人決定。我就來檢驗這個說法。
假如大法官名額沒有出缺,按照原條文,參與評議的人數是十五席的三分之二,也就是十位,和翁曉玲的修正案一樣,人數並沒有增加。
再就判決的最低同意人數而論,原條文規定半數以上。只要大法官維持十五人,判決同意人數就是八位。翁曉玲的修正案則規定要九位,確實增加了一位。
違憲判決的同意票增加一人很重要嗎?台灣有兩千三百萬人,同意違憲判決的大法官是八位或九位,根本就沒有差,都是由少數人決定。
翁曉玲嘴巴說的理由根本不成立,而且荒唐。我可以用個類比說明:翁曉玲抱怨日月潭的水位太低,堅持要增加一湯匙。
既然嘴巴說的理由不算數,翁曉玲心裡想的理由是什麼呢?以下是我的推論:
憲訴法的原條文用比例規範評議與通過的人數,就算大法官出缺,憲法法庭的原作不受影響。翁曉玲的修正條文用絕對的人數規範,只要大法官有出缺,開庭與判決的相對門檻就提高了。
明顯的,翁曉玲提出的修正案,輕易就可癱瘓憲法法庭的運載。這才是翁曉玲心裡想的修正理由:濫用民主程序破壞我們的憲政體制。
美國人口三億三千五百萬,最高法院只有九位大法官(包括首席大法官)。參與釋憲案審理的大法官至少要有六位,只要過半數同意即可判決。
簡單講,美國的憲政大事只要四個人說了算,但未聞有少數壟斷的批評。台灣的人口遠低於美國,但大法官的人數、參與審理的人數,以及判決的同意人數皆高於美國。既然如此,為何翁曉玲會擔心少數壟斷呢?
答案很清楚:翁曉玲對釋憲案的審理所知不多,以為只是正反兩邊的大法官比票數,才會有少數壟斷的疑慮。
美國的釋憲案審理不只是比票數,還要比法理見解。釋憲案的判決書叫「多數意見」,由一位大法官主筆。根據個人的法理見解,其他大法官還要再提出「贊同意見」與「反對意見」。
簡單講,美國最高法院的釋憲案審理,最多可有八個不同的法理見解。扣除撰寫多數意見的那位,其他八位大法官都可提出個人的法理見解。不論案情多麼複雜,八個不同的見解絕對足夠解釋所有判決的法理。
以美國最高法院為例,多數釋憲案只有一、兩位大法官提出贊同意見,有時還掛零。多數案件也只有一位大法官提出反對意見,就算案情複雜也不會超過三位。
加總起來,在美國最高法院的釋憲案,需要參與審理的大法官最多就是六位,因為法理見解不會超過六個。只要我們的大法官沒有名額出缺,釋憲案的審理絕無少數壟斷的疑慮。現有的憲訴法條文並無修正的必要。
翁曉玲擁有德國的法學博士,扛著憲法學者的頭銜,卻完全誤解釋憲案的本質。釋憲案的審理不在比大法官的票數,而在比不同的法理見解。
釋憲案的審理重質不重量,大法官的人數不用多,但提出的法理見解必需周全。多數釋憲案的法理見解低於參與審理的大法官人數;未能提出法理見解的大法官也只能投票。
翁曉玲以少數壟斷為由推動憲訴法的修正,明訂參與審理與同意判決的大法官人數下限。這樣的修法對審理品質並無幫助,反會癱瘓憲法法庭的運作,因為我們的制度會出現多位大法官同時出缺的情況。
以上是憲訴法修正案的是非對錯,希望能讓民眾了解釋憲案的審理本質,也更能認清草包論法的翁曉玲,不只荒唐,而且無理。
可能是顯示的文字是「憲訴法修正案的是非對 正案的是非對錯」的圖像
所有心情:
沈哥、廖為民和其他1,148人




翁達瑞


 憲訴法修正案的是非對錯 翁達瑞 / 美國大學教授 立法院通過的憲訴法修正條文已經公佈,接著就是釋憲攻防。修正案的推手是國民黨的不分區立委翁曉玲。儘管朝野激辯多時,多數民眾對這個修正案所知不多,無從判斷雙方的是非對錯。 本文將比較原始與修正條文的差異,也會比較翁曉玲嘴巴說的與心裏想的理由,再用美國最高法院的運作制度突顯翁曉玲的無知。 #原始與修正條文的比較 憲訴法修正案包括三個條文(4、30、95)。第95條的修正有關生效日期,我暫且忽略,本文只比較第4與第30條的修正內容。 憲訴法第4條規定釋憲案的審理規則,由全體大法官議決,但未明定全體大法官有幾位。修正案則將憲法增修條文的十五位大法官明定在憲訴法。全體大法官就是十五位。 憲訴法第30條規定釋憲案的判決,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判決要有現有總額過半同意。修正案捨棄總額比例(評議三分之二,同意半數),改用具體數字(評議至少十位,同意至少九位)。 國民黨的修正案會造成什麼後果,我可以用憲法法庭的現狀解釋:去年十月,有七位大法官任滿。賴總統提名七位新任人選,但全被國民黨掌控的立法院否決。現有的大法官人數只剩八位。 就算大法官只剩下八位,依照原來的憲訴法,釋憲案的審理不受影響,但參與評議的大法官只要六人即可(八位的三分之二以上),只要五位同意就可判決(八位的半數以上)。 依照國民黨的修正條文,釋憲案的審理會全部停擺,因為現有的大法官只剩八位,不到開庭所需的十位。就算能湊足十位,只要有兩位杯葛,就無法達到同意判決人數的九位。 #嘴巴說與心裏想的理由 翁曉玲推動這個修正案時,嘴巴說的理由是憲政大事不能由少數人決定。我就來檢驗這個說法。 假如大法官名額沒有出缺,按照原條文,參與評議的人數是十五席的三分之二,也就是十位,和翁曉玲的修正案一樣,人數並沒有增加。 再就判決的最低同意人數而論,原條文規定半數以上。只要大法官維持十五人,判決同意人數就是八位。翁曉玲的修正案則規定要九位,確實增加了一位。 違憲判決的同意票增加一人很重要嗎?台灣有兩千三百萬人,同意違憲判決的大法官是八位或九位,根本就沒有差,都是由少數人決定。 翁曉玲嘴巴說的理由根本不成立,而且荒唐。我可以用個類比說明:翁曉玲抱怨日月潭的水位太低,堅持要增加一湯匙。 既然嘴巴說的理由不算數,翁曉玲心裡想的理由是什麼呢?以下是我的推論: 憲訴法的原條文用比例規範評議與通過的人數,就算大法官出缺,憲法法庭的原作不受影響。翁曉玲的修正條文用絕對的人數規範,只要大法官有出缺,開庭與判決的相對門檻就提高了。 明顯的,翁曉玲提出的修正案,輕易就可癱瘓憲法法庭的運載。這才是翁曉玲心裡想的修正理由:濫用民主程序破壞我們的憲政體制。 #美國最高法院的運作制度 美國人口三億三千五百萬,最高法院只有九位大法官(包括首席大法官)。參與釋憲案審理的大法官至少要有六位,只要過半數同意即可判決。 簡單講,美國的憲政大事只要四個人說了算,但未聞有少數壟斷的批評。台灣的人口遠低於美國,但大法官的人數、參與審理的人數,以及判決的同意人數皆高於美國。既然如此,為何翁曉玲會擔心少數壟斷呢? 答案很清楚:翁曉玲對釋憲案的審理所知不多,以為只是正反兩邊的大法官比票數,才會有少數壟斷的疑慮。 美國的釋憲案審理不只是比票數,還要比法理見解。釋憲案的判決書叫「多數意見」,由一位大法官主筆。根據個人的法理見解,其他大法官還要再提出「贊同意見」與「反對意見」。 簡單講,美國最高法院的釋憲案審理,最多可有八個不同的法理見解。扣除撰寫多數意見的那位,其他八位大法官都可提出個人的法理見解。不論案情多麼複雜,八個不同的見解絕對足夠解釋所有判決的法理。 以美國最高法院為例,多數釋憲案只有一、兩位大法官提出贊同意見,有時還掛零。多數案件也只有一位大法官提出反對意見,就算案情複雜也不會超過三位。 加總起來,在美國最高法院的釋憲案,需要參與審理的大法官最多就是六位,因為法理見解不會超過六個。只要我們的大法官沒有名額出缺,釋憲案的審理絕無少數壟斷的疑慮。現有的憲訴法條文並無修正的必要。 #草包論法的荒唐與無理 翁曉玲擁有德國的法學博士,扛著憲法學者的頭銜,卻完全誤解釋憲案的本質。釋憲案的審理不在比大法官的票數,而在比不同的法理見解。 釋憲案的審理重質不重量,大法官的人數不用多,但提出的法理見解必需周全。多數釋憲案的法理見解低於參與審理的大法官人數;未能提出法理見解的大法官也只能投票。 翁曉玲以少數壟斷為由推動憲訴法的修正,明訂參與審理與同意判決的大法官人數下限。這樣的修法對審理品質並無幫助,反會癱瘓憲法法庭的運作,因為我們的制度會出現多位大法官同時出缺的情況。 以上是憲訴法修正案的是非對錯,希望能讓民眾了解釋憲案的審理本質,也更能認清草包論法的翁曉玲,不只荒唐,而且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