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佛海(1897年5月29日-1948年2月28日)。湖南沅陵人,本名周福海,是近代中國重要政治人物。周是中國共產黨早期領導人,建黨時中共一大代表(首任代理書記),後成為國民黨官員,抗日時期是汪精衛成立的南京國民政府的領導人之一。
生平[編輯]
周佛海早年留學日本鹿兒島第七高等學校。1920年,施存統抵達日本後,通過陳獨秀、李達介紹與他取得聯繫。1921年4月,周佛海向施存統去信,傳達陳獨秀的指示。陳指派周、施『兩人為駐日本代表,聯繫日本同志』,推廣中國共產黨。學者將之視為中國共產黨早期組織——日本小組此時正式成立。7月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前夕,施存統和周佛海互相推薦對方代表出席會議,使周佛海最終以日本留學生代表身份出席[1];之後畢業於日本京都大學經濟系。1924年,周佛海回國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宣傳部秘書。同年,退出中國共產黨。
周佛海在寧漢分裂時,支持汪精衛為首的武漢政府。1926年,擔任中央軍事政治學校武漢分校祕書長兼政治部主任。蔣中正清黨後,周佛海改投靠蔣中正。1927年,任南京中央陸軍軍官學校總教官。
1929年,出席中國國民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訓練總監部政治訓練處處長兼總司令部訓練主任。1931年,當選國民黨第四屆中央執行委員。1935年,任國民黨中央民眾訓練部部長。
抗日戰爭爆發後,周佛海又出任蔣中正侍從室副主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宣傳部副部長、代理部長等職。這段期間,周佛海與汪精衛有所接觸。周佛海當時『見國際上對中國除了道義上的援助和精神上的同情以外,沒有實際的援助,同時中國的國力,當時也趕不及日本,所以我自己對抗戰也沒有信心』,於是與汪精衛夫婦於1938年9月投向日本[2]
1940年,汪精衛的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周佛海出任行政院副院長,兼任財政部長、中央政治委員會秘書長、中央儲備銀行總裁、上海市長、上海保安司令、物資統制委員會委員長。
1939年12月和1940年11月,兩次與日本簽約。
周佛海雖然在南京國民政府屢次出任要職,但是周佛海於其自述中都表示他本人其實是在傀儡政權的位子上,全力爭取占領區人民的利益,而且他也於1943年透過戴笠、杜月笙等人連絡重慶國民政府,要求「戴罪立功」。不過,後來史學家從過去淪陷區的市民回憶及從他的日記、財產記錄發現,他在成立中央儲備銀行之後,強行要求淪陷區的人民以二兌一的價錢從市民手上強行兌換重慶發行的法幣,再利用得來的法幣出外購買,從中獲利。
周佛海從1940年底起,即暗中向重慶方面靠攏,並在同年12月20日的日記中承認自己『對日本之觀察甚為錯誤,今事實表現足以證明抗戰派理論正確』。周佛海還同章正范一起商定今後如何同陳寶驊聯繫接洽事宜。不久(1942年)周佛海就正式向重慶國民政府秘密投誠自首「戴罪立功」。 周佛海秘密接受並實施重慶中央政府交付的任務包括:設立秘密電台向重慶中央供給有關日軍軍事情報;掩護及營救重慶中央地下工作人員;相機誅除汪精衛、李士群等。
2011年10月8日公布的三卷本《戴笠與抗戰》,證實了周佛海在1943年被戴笠吸收進入軍統,成為國民黨政府在汪精衛政權中的臥底。另引1959年朱子家(金雄白)所著《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1940年5月13日周佛海於漢口演講提到『重慶各人自命為民族英雄,而目余為漢奸,余等亦自以為民族英雄,蓋是否民族英雄,純視能否救國為定。余等確信惟和平足以救國,故敢以民族英雄自命。但究竟以民族英雄而終?抑以漢奸而終?實繫於能否救國。故余以民族英雄而終,則中日之永久和平可定;如以漢奸而終,則中日糾紛永不能解決。』戰後,在首都高等法院受鞠時的抗辯,他說:『我的參加(汪)政權,前半段是通謀敵國,圖謀有利本國;後半段是通謀本國,圖謀反抗敵國。』
1945年日本投降後,汪精衛政權瓦解,周佛海曾被戴笠任為上海行動總隊總隊長。後在輿論壓力下,被認為是降日漢奸而被捕並於1946年11月7日被判處死刑。1948年,蔣中正簽署《准周佛海之死刑減為無期徒刑令》。1948年2月28日,周佛海因無法獲得保外就醫,因心臟病發死於南京市老虎橋監獄,享年50歲。
朱子家(金雄白)於所著《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四九,感慨『但當和平以後,佛海瘐死監房,其由渝復員之故人中,如陳布雷、陳方、許孝炎、雷嘯岑、易君左等,或親往獄中探問,或代為經紀其喪,不避怨謗,不以生死易交。獨受恩深重之吳開先,竟吝於赴靈前一奠!……』
附記:周佛海特赦令(1947年)
民國三十六年三月二十六日國民政府令
“ | 查周佛海因犯「懲治漢奸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罪,經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現據該犯呈報:其在敵寇投降前後,維護京滬杭地區治安事蹟,請求特赦。查該犯自民國三十年以後,屢經呈請自首,雖未明令允准,惟在三十四年八月十九日,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續為轉呈,準備事實表現,圖贖前愆,曾令該局局諭轉知該犯,如於盟軍在蘇浙沿海登陸時響應反正,或在敵寇投降前後,能確保京滬杭一帶秩序,不使人民塗炭,則准予戴罪圖功,以觀後效等語,批示該犯,則可免其一死。經交司法院依法核議,前據呈復,該犯既在敵寇投降前後,能確保京滬一帶秩序,使人民不致遭受塗炭,對社會之安全,究屬不無貢獻。可否將該犯原判死刑,減為無期徒刑,理合呈候鑒核等情。茲依約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准將該犯周佛海原判之死刑,減為無期徒刑。此令。 主席蔣中正 | ” |
家庭[編輯]
- 他有兩位妻子,以及多位情人。兩位妻子和一位日本情人為他生下了二子三女[3]。
- 第一位妻子:鄭妹[來源請求],生一子一女,兒子周少海,女兒周淑海[3]。
- 周佛海在1921年與楊淑慧私奔至日本後,是否與她離婚不詳。
- 第二位妻子:楊淑慧,生一子一女,兒子周幼海,女兒周慧海[3]。
- 原籍湖南湘潭,楊父時為上海總商會主任秘書。楊淑慧與李達妻子王會悟為同學,因此在1920年,與從日本回國探親的周佛海相識、相戀。當時,周佛海已婚。1921年,周佛海回國至上海參加中共一大期間,並向楊淑慧求婚。因楊父母反對,兩人私奔至日本。1950年,中共上海市委組織人員尋找中共一大會址時,經她辨認後確定會址所在。1962年逝世,享年61歲[4]。
- 其子周幼海於1922年出生於日本,1946年在上海與交際花席丹萍結婚,同年去蘇北加入中國共產黨[4]。上海解放後,在上海市公安局工作,1955年受潘漢年、揚帆反革命案牽連關入北京秦城監獄,出獄時已經癱瘓。1983年平反。1985年7月24日逝世,享年63歲。周幼海逝世後,姐姐周淑海曾由四川趕到上海告別。組織決定,由姐姐周淑海與移民美國的妹妹周慧海平分周幼海遺產。前妻席丹萍,無子女[3]。
- 金田幸子,周在日本治病時結識的護士,為其生有一女白石和子[3]。
- 周幼海前妻席丹萍曾依周幼海遺願至日本拜訪金田母女。金田母女亦至上海祭奠周幼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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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飯後,七─八與陳寅恪散步。寅恪謂中國之人,下愚而上詐。此次事變,結果必為屈服。華北與中央皆無志抵抗。且抵抗必亡國,屈服乃上策。保全華南,悉心備戰;將來或可逐漸恢復,至少中國尚可偏安苟存。一戰則全局覆沒,而中國永亡矣云云。(《吳宓日記》北京:三聯,一九九八年,第六冊,頁一六八)
同年七月二十一日又記:
惟寅恪仍持前論,一力主和。謂戰則亡國,和可偏安,徐圖恢復。(同上,頁一七四)
《雙照樓詩詞稿》書影。
這是吳、陳兩人在「七七」事變發生後的私下議論,陳氏兩次都堅持同一觀點,可見他對此深信不疑。他之所以斷定「戰則亡國」顯然是因為中國當時還沒有足以抵抗日本的武力。正如一九四四年年底胡適在美國一次講演中所說的:
中國在這次戰爭中的問題很簡單:一個在科學和技術上都沒有準備好的國家卻必須和一個第一流軍事和工業強國進行一場現代式的戰爭。( The problem of China in the War is simply the problem of a scientifically and technologically unprepared country having to fight a modern war against a first class military and industrial power.見《胡適日記全集》第八冊,台北:聯經,二○○四年,頁二○三)
陳寅恪的話是許多人心中所同有,但很少人敢公開說出來,因為當時民族激憤高昂,一聽見有人主「和」便羣起而攻,目之為「漢奸」了。事實上,和或戰不過是一個民族在危機關頭如何救亡圖存的兩種不同手段,都可以出於「愛國」的動機。陳寅恪後來在淪陷的香港所表現的民族氣節充份說明了他主和正是為了使中國免於「全局覆沒」,然後再「徐圖恢復」。同樣的,汪精衞在抗戰初期的主和也應作如是觀。
關於汪精衞因求和而引發的內心痛苦,最近《陳克文日記》刊佈,是前所未見的第一手史料,下面將擇引幾則,以見一斑。陳克文(一八九八──一九八六)曾參與所謂「改組派」,屬於汪系,至一九三八年底「艷電」發表後始與汪氏正式分手。「七七」事變時他在行政院參事任上,與汪氏過從甚密,且極得其信任。《日記》一九三七年十一月七日條載:
1931年版《汪精衞詩存》,被視為《雙照樓詩詞稿》前身,編者雪澄傳是其妻陳璧君。
這是政府撤離南京前兩三天的情況,汪的「憂慮」更深,內心「痛苦」也更大了。日記所說「友邦好意」則指德國駐華大使陶德曼居間斡旋和平事,汪即直接參與者之一。(見《萬象》第十二卷第八期,頁四五─四六,十月三十一日條)但由於蔣介石不肯鬆口,所以他抱怨「我方大門關得緊緊的」。最後他以「沉着堅決」的態度強調繼續「為國盡力」,其實即是決心求和的一種暗示。因此一個月後在漢口(十二月十九日)《陳克文日記》中有以下一段紀事:
晚飯後到商業銀行附近汪先生寓所,以委員長紀念週中之演說詞大要相告。(按:蔣在演說中強調「抗戰到底,決無妥協之可能」云云)先生言,此蔣先生鼓勵群眾之言也。先生旋以午後與委員長討論時局之綱要見示,並云,余非敢動搖蔣先生之決心,弟(即「但」)有決心而無辦法,徒供犧牲耳。綱要若干則,最重要者認為,敵人軍事勝利後將控制我之經濟與財政,以中國人之錢養中國之兵以殺中國之民。對今後的危機,可謂指陳痛切,惟積極之辦法若何,亦尚付之缺如。臨別先生誡云,余與蔣先生所討論者,慎勿告人,余謹應曰唯。(《日記輯錄》(八)《萬象》第十二卷第十一期,二○一○年十一月,頁八四)
汪氏的「綱要」主要是為他的和平主張提供一種立論的根據,其絃外之音是說:中國如改「戰」為「和」,雖暫時受到委屈,卻可以阻止日本取得全面「軍事勝利」;如此則隨之而來的一連串的可怕後果便可以避免了。很顯然的,汪是想以戰敗的嚴重後果來打動蔣介石,逼他改變政策,然而並未奏效。
這裏我還要指出一項重要事實,即汪精衞的主和最早是以秘密方式向蔣和國民黨領導階層提出的,並非以他個人為和談主體。一九三九年一月四日汪覆孔祥熙(時為行政院長)信中說:
弟此行目的,具詳艷電,及致中常、國防同人函中,無待贅陳。弟此意乃人人意中所有,而人人口中所不敢出者。弟覺得緘口不言,對黨對國,良心上,責任上,皆不能安,故決然言之。前此秘密提議,已不知若干次,今之改為公開提議,欲以公諸同志及國人,而喚起其注意也。(引自朱子家(即金雄白)《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香港:春秋雜誌社,一九五九年,第一冊,頁二○)
這一段話完全是事實,而且除蔣之外,其他黨內領袖與汪立場相同者也大有其人。周佛海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十八日的日記說:
(高)宗武來,謂昨晚與孔祥熙、張岳軍(羣)談,時局仍有百分之一轉機;今日上午,再與孔及汪一談。為之稍慰。(《周佛海日記全編》,北京:中國文聯出版社,二○○三年,上冊,頁九四)
可知孔祥熙、張羣等都是傾向於和談的。胡適一九三八年十一月八日有一條日記說:
晚上詠霓(按:翁文灝)來一電,說國內有「一部(分)人鑒於實力難久持,願乘此媾和」。(《胡適日記》第七冊,頁六一八)
同月十二日又記翁的電報云:
是答我的佳電(按:指十一月八日電報),說汪、孔甚主和,蔣「尚未為所動」。(同上,頁六一九)
在中央政府完全關閉了與日本直接談和的大門以後,汪才決定親自出面和日本進行另一輪的秘密交涉。《周佛海日記》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載:
八時起。(梅)思平由港來,略談,即偕赴汪公館,報告與(高)宗武赴滬接洽經過,並攜來雙方簽字條件及近衞(按:即日本首相近衞文[!9A4A])宣言草稿,商至十二時始散。飯後午睡。三時起。四時復至汪公館,汪忽對過去決定一概推翻,云須商量。余等以冷淡出之,聽其自決,不出任何意見。(上冊,頁二○一)
五時偕思平赴汪宅,與汪先生及夫人商談。汪先生忽變態度,提出難問題甚多。余立即提議前議作罷,一切談判告一結束。汪又轉圜,謂簽字部份可以同意,其餘留待將來再商,於是決定照此覆電。經數次會談,抑(益)發現汪先生無擔當,無果斷,作事反復,且易衝動。惟茲事體大,亦難怪其左思右想,前顧後盼也。(同上,頁二○一─二○二)
這兩條記事是關於汪氏心理狀態的直接史料,極為重要。但這裏必須先對記事的背景作一簡單交代。一九三八年十一月十二和十三日,梅思平、高宗武分別來到上海,和日方負責人影佐楨昭與今井武夫舉行秘密談判。最後在二十日簽訂了《日華協議記錄》及《諒解事項》。雙方擬定了計劃,一方面,近衞文[!9A4A]發表關於「調整中日邦交根本方針」的宣言;另一方面,汪精衞則公開響應,然後再直接與日方進行談判。為了作到這一點,汪和他的追隨者便必須脫離重慶,逃至中國境外。(參看《周佛海日記》上冊,頁一九九,編註3)從上引周的兩條日記可知,梅思平從上海回到香港後,立即趕到了重慶,向汪報告與日方交涉的具體結果,並商討如何離開國境的問題。
這裏最值得注意的是:汪在一連兩天的集會中都表現出徹底推翻前議的意向。他也許對兩個談判文件──《日華協議記錄》和《諒解事項》──不滿意,也許感到日本不可信。無論如何,這時(十一月二十六、七日)離他出走河內(十二月十九日)只有三星期,而仍猶豫不決如此,則內心之衝突與痛苦,已可想見。
甚至在政權即將建立之際,汪仍然內心充滿着悲苦,而未露出半點興奮的情緒。茲再舉兩個例子以為證明。其一、馬敍倫一九四五年八月二十九日在上海拜訪陳陶遺,後者說出了下面的故事:
二十九年(一九四○),精衞至上海,亟欲訪我。我因就之談,問精衞:「是否來唱雙簧?」精衞即泣下,我又問:「此來作為,有把握否?」精衞亦不能肯定。(見馬敍倫《石屋續瀋.記汪精衞與張靜江書》,引在劉衍文〈《石語》題外絮語.雙照樓主〉一文中,頁三一)
陳陶遺是政治和實業界的耆宿,又和汪私交很深,馬敍倫所記則是親見親聞的事,所以這條史料大致反映了汪初回上海時期的心情。
其二:《周佛海日記》一九四○年三月十九日記:
七時起,陪汪先生謁(中山)陵,淒雨苦風……汪先生讀遺囑,聲淚俱下,余亦泣不成聲。(上冊,頁二六五)...傅斯年富有民族熱情,全文下語極重,見仁見智,可不深論。他關於「庶出」的心理分析是否可信,因資料太少,也只能懸而不決。但他所指出的「人上人」心理,卻指示了一個正確的探求方向。他論陳璧君時有下面一句微妙的話:
漢光武的時代,彭寵造反,史家說是「其妻剛戾,不堪其夫之為人下」,陳璧君何其酷似!(同上頁二三二)
這句話之所以微妙,是因為原文(《後漢書》卷十三〈彭寵傳〉)只說「而其妻素剛,不堪抑屈」,並無「其夫之為人下」語。我相信傅之增字解經是為了要點出汪不甘被蔣介石壓成黨內第二人這一事實。我們都知道,在抗戰前的南京,蔣主軍、汪主政,大致尚是分庭抗禮的形勢。然而抗戰發生以後,蔣不但獨攬軍與政,而且更進一步正式佔據了黨的最高地位。一九三八年三月二十九日國民黨在武昌召開臨時全國代表大會,建立了總裁制,以蔣為總裁,汪則副之。以汪在黨內的歷史而言,這是相當使他難堪的。所以嚴格地說,這不是汪氏夫婦要爭做「人上人」的問題,而是汪受不了「人下人」屈辱的問題。關於這一點,當時人無不瞭然。馬敍倫說:
汪、蔣之隙末凶終,以致國被侵略後,精衞猶演江寧之一幕,為萬世所羞道,受歷史之譴責。在精衞能忍而不能忍,而介石不能不分其責。觀介石後來之於胡展堂(漢民)、李任潮(濟琛)者,皆令人寒心;則精衞之鋌而走險,甘心下流,亦自不可謂非有以驅之者也。(《石屋續瀋》引在劉衍文前引文,頁三○─三一)
這就是說,蔣的唯我獨尊必須對汪之出走負起很大的責任。
出與汪夫人談一小時。余表示行政院長及軍委會長,仍以代行為宜,不必代理,汪夫人似乎心安。蓋其意,恐余與公博盼正式代理,真不知吾兩人真意,而以權利之徒目吾兩耳。(《周佛海日記》下編,頁九○九)
此時去汪死僅三個月,陳璧君仍唯恐大權旁落,在交談中逼得周佛海聲明只是「代行」而不是「代理」。這一定是陳璧君自己的主張,決不代表汪有此顧慮,因為汪在一九四四年三月三日赴日治療登機前的親筆手令即明言「職權交由公博、佛海代理」,他並未用「代行」字樣。(見《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第二冊卷首影印本)
汪精衞也有個人的動機,這是不成問題的。不過比較地看。他對亡國的憂慮的確佔據着主導的成份。胡適在聽到汪的死訊時也提出了一個心理分析,但與傅斯年的觀點有所不同。他說:
精衞一生吃虧在他以「烈士」出身,故終身不免有「烈士」的 complex。他總覺得,「我性命尚不顧,你們還不能相信我嗎?」性命不顧是一件事;所主張的是與非,是另外一件事。此如酷吏自誇不要錢,就不會做錯事,不知不要錢與做錯事是兩件不相干的事呵!(《胡適日記全集》卷八,一九四四年十一月十三日條,頁二○○)
「烈士」情結確實存在於汪的識田之中。不用說,這一情結遇到國家危亡關口必然首先被激發起來而變成行動的原始力量之一,汪的主和與出走即由此開始;然後配合着其他內外因素,終於演出一幕歷史悲劇。
在我的認識中,汪精衞在本質上應該是一位詩人,不幸這位詩人一開始便走上「烈士」的道路,因而終生陷進了權力的世界。這樣一來,他個人的悲劇便注定了。現在我決定要把他搬回詩的世界,所以下面引他一九二三年一封論詩的信,以為序文的終結:
適之先生:
接到了你的信,和幾首詩,讀了幾遍,覺得極有趣味。
到底是我沒有讀新體詩的習慣呢?還是新體詩,另是一種好玩的東西呢?抑或是兩樣都有呢,這些疑問,還是梗在我的心頭。
只是我還有一個見解,我以為花樣是層出不窮的,新花樣出來,舊花樣仍然存在,誰也替不了誰,例如曲替不了詞,詞替不了詩,故此我和那絕對主張舊詩體仇視新體詩的人,固然不對,但是對於那些絕對主張新體詩抹殺舊體詩的人,也覺得太過。
你那首看山霧詩,我覺得極妙,我從前有相類的詩,隨便寫在下面給你看看。
曉 煙
槲葉深黃楓葉紅,老松奇翠欲拏空;
朝來別有空濛意,都在蒼煙萬頃中。
初陽如月逗輕寒,咫尺林原成遠看;
你如果來上海,要知會我一聲。
祝你的康健
兆銘 十月四日
這封論新舊體詩的白話信收在《胡適日記》中(第四冊,頁一一五─一一六,一九二三年十月七日條),信中所引〈曉煙〉二首收在他的《小休集》卷上,第一首末句第一字「都」在集中改作「只」字,別無異文。這封信似乎還沒有受到注意,但它讓我們看到在純粹詩世界中的汪精衞,這是很可珍貴的。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於普林斯頓
余英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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