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從文論及原北大文學院院長鬍適先生時說:「適之先生的最大的嘗試並不是他的新詩《嘗試集》。他把我這位沒有上過學的無名小卒聘請到大學裡來教書,這才是他最大膽的嘗試!」
***
《沈從文家書:1930 - 1966 從文、兆和書信選》台灣商務,1998
這是本感人至深的"散文詩"作品。不可錯過。
根據此書,胡適之先生可能只"負責"說服張兆和家的反對,如果有的話。
沈從文(1902年12月28日-1988年5月10日)湖南凤凰人,中国现代文学家、小说家、散文家和考古学专家。
張兆和(1910年9月15日-2003年2月16日),安徽合肥人,沈從文的妻子。由於膚色稍黑,沈從文在以後的作品中稱她為“黑鳳”。著有《湖畔》
----
張兆和-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1929年,沈從文受胡適之邀,到上海中國公學主講現代文學。 其間,他愛上了18歲的女學生張兆和。不善言辭的沈從文開始給張兆和寫情書,一共寫了數百封,張兆和一直不予理睬。及至校園內傳得沸沸揚揚,張兆和便攜著 一大包情書去向校長胡適求助,希望他出面勸阻沈從文,胡校長答:他非常頑固地愛你。兆和馬上回他一句:我很頑固地不愛他。胡適說:我也是安徽人,我跟你爸 爸說說,做個媒。兆和連忙說:不要去講,這個老師好像不應該這樣。[1]沈從文寫給當時中國公學的「校花」張兆和不少情書,其中有一段「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數的雲,喝過許多種類的酒,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成為文壇佳話。1933年9月9日,張兆和與沈從文在當時的北平中央公園宣佈結婚,但並沒有舉行任何儀式。新居是北平西城達子營的一個小院子。婚後幸福的生活,使得沈從文的優秀作品大量出爐。沈從文的書信中還有這樣一句話:「我不僅愛你的靈魂,我也要你的肉體」**[2]"
- ^ 張允和:《曲散人不散》
- ^ 梁實秋:《憶沈從文》: "** 她認為這句是侮辱......胡先生細心聽她陳述 然後綻出一絲笑容溫和地對她說骯"我勸你嫁給他"。 張女士吃一驚, 但是禁不住胡先生誠懇的解說, 居然急轉直下 默不作聲的去了。胡先生曾自詡善於為人作伐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